長沙礦山比特幣
1. 比特幣有被完全挖完的一天嗎比特幣是如何挖出來的
每10min就會有一塊BTC被挖掘出來,因為市場競爭這么劇烈,12.5比特幣的區塊鏈獎賞將根據其在這一過程中的哈希率奉獻在競爭者中間進行分配。大部分BTC採掘也被挖幣大農場和開采池所取代,因而,為了獲得一些BTC,你必須加入其中一個或另一個開采池,並奉獻你所能貢獻的一切哈希率。應用傳統的個人計算機,乃至GPU服務平台可能需要好多個月的時間才可以掙到BTC,由於ASIC晶元目前在BTC採掘行業佔有主導性。
調整後的難度系數促使每形成一個區塊鏈的預期時間為10min。現今難易度約為480PH/s,約是創世區塊的680億倍左右,換句話說,以現在的算率,各大網站挖礦需要經過約3000萬億元億個哈希運算才能找到一個符合條件的回答,形成一個新的區塊鏈。即使是能夠證明你挖掘出來的BTC或者其他的加密數字貨幣是真實的,可是只不過是臨時存有其他人帳戶。一般這種手機上雲挖礦方式都是要達到一定的總數之後才可以轉幣,而達到這一周期時間或是門坎必須很長一段時間,已經足夠別人跑路了。
2. 比特幣暴漲原因是什麼
從昨天中午12點開始,比特幣在所有人都不在乎的情況下突然從4100美元暴漲了15%,數字加密貨幣市場整體爆炸性上升,敏孫大部分加密貨幣因為上升到了BTC價格的巨大上升收獲了至少10%的上升幅度.24小時後,比特幣的價格並沒有像以前幾次暴漲那樣暴跌,而是站穩了5000美元.比特幣暴漲的原因是什麼?
數字加密貨幣市場在這個波利好的情況下,一天內市場價格增加了20%.幾乎所有的貨幣圈媒體和貨幣圈社區都在呼籲牛市開始.從星期二下午開始,很多媒體分析了這次暴漲的原因,也有人認為SEC通過了ETF的假新聞,也有人認為華爾街的資金大量購買了比特幣,也有人認為莊家做的局面.
塊律動BlockBeats,希望在本文中總結最近24次的價值發現發言,為讀者提供更清晰的市場思考脈絡.
SEC通過比特幣、ETF假新聞爆炸了嗎?
4月2日比胡答特幣價格在褲拿慧短時間內迅速上漲,同時市場上開始傳播很多關於美國的午睡SEC的消息.盡管這個消息很快就被證明真實的,但是很多人積極地傳播這個消息.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官方新聞公告平台和官方推特上,沒有發表相關信息.
這個信息來源被懷疑是在線新聞網站,Financemagnates.com p;4.月亮,1號愚人節發布的洋蔥新聞,點擊後進入經典Youtube愚人視頻,其實是愚人節的笑話.在暴漲初期,很多人認為推進市場資金流動的原因可能與這個假新聞有關.
但是動市場情緒的另一則消息是真實的.根據Bitcoinist4月2日的報道,美國提出了兩項新的加密貨幣法案,旨在解決價格操作問題,提高該國在新興產業的競爭優勢.
盡管這兩個法案只處於提案階段,但落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必須先得到組委批准,然後由眾議院決定是否通過.然後,也需要提交參議院,最後由總統簽字,正式生效.但是,關於這兩個法案的提出,一部分市場相關人員解讀了推進比特幣ETF的通過.
CNBCFutures的Now官方微博也感受到了比特幣暴漲的熱浪,從昨天開始,這個Twitter連續發表了10條推文,整天關注比特幣的價格動向.
在電視評論中,CNBC的評論家討論了一個小時內激增15%的比特幣,可能與Financemagnates愚蠢的假期新聞有關.資本追逐利益,在利益面前,他們願意放棄以前的決定.此前,CNBC因比特幣價格變動大而停止了對比特幣價格的追蹤.
比特幣暴漲的原因是什麼?華爾街的巨額資金入場了嗎?
路透社首先報道了比特幣激增的直接原因,是匿名買家的大宗訂單引起了量化交易訂單.倫敦加密貨幣公司BCB-Group首席執行官說:比特幣激增,或者是由於比特幣激增,或者是由於raken和Bitstamp價值1億美元的演算法交易訂單.其中,自動交易的訂單在3個交易所共購買了2萬個比特幣.
加密貨幣信息網站CryptoCompare創始人CharlieHayter表示,大規模訂單經常引起量化交易者的購買.隨著比特幣的飆升,每小時有600萬筆交易,是正常交易數量的3~4倍,訂單主要集中在亞洲交易所.這引起了其他購買跟進,引起了購買狂潮.
加密資產投資公司,Crescent聯合創始人MichaelKazley被認為比特幣價格的恢復會使空頭支票平倉,進一步推進市場上漲.感覺像典型的軋制,價格上漲的威脅迫使空虛者平倉回購.推特博主Edward,Morra發帖說:只有在BitMEX上價值約5億美元的空頭支票才被清算.
Bloomberg,Crypto,在《比特幣等主流加密貨幣突然上漲的真正原因還不清楚,但市場上漲趨勢仍在繼續.
加密貨幣的高漲使加密貨幣的市場價格創下了2019年的最高紀錄,據CoinGecko介紹,現在加密貨幣的市場價格約為1780億美元,其中比特幣的市場價格約為885億美元.
此外,許多加密貨幣機構投資者的資產凈利潤也增加,4月份.2日加密資產投資公司灰度投資(Grayscal)特別表示,截止到4月2日,其管理總資產凈利潤達到11億美元,比前一天上升約17%,其中BTC投資信託基金凈利潤增加到近10億美元.根據塊律動BlockBeats的調查,這是灰度投資從去年11月到月21日首次回到10億美元的管理規模.
各種跡象表明,市場流動資金入場,市場變暖明顯,買方市場需求增加,比特幣價格上漲.但是,很難想像1小時內暴漲了15%.
比特幣暴漲的原因是什麼?礦山機的拉盤打開了嗎?
這種說法源於上個月Odaily星球日報的新聞報道《准備戰豐水期》,文章提到包括比特大陸在內的多家礦山機械公司和礦山隊伍將數十萬比特幣礦山機械運往四川、雲南一代.文章還提到比特大陸帶來的10萬台礦山機能佔比特幣全網計算能力的3%.
雨季即將到來,河流進入豐水期,此時水電站的水電價格可以降到每次電1-2分,大幅度降低開采成本.
媒體和評論認為,如果能在豐水期初提高貨幣價格,礦工可以獲得的利潤就會更高.也就是說,以更低的成本挖掘更高價格的比特幣等數字加密貨幣.這種說法也可以證明關機貨幣價格.
由於貨幣價格的上漲,許多礦山機器在價格恢復後重新啟動,因為礦山成本無法覆蓋收入.根據F2Pool提供的關機貨幣價格數據,目前螞蟻的L3礦山機、門羅貨幣礦山機、螞蟻的T9礦山機相比3個月前可以重新開采.
因此,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礦山拉盤的說法一定的道理上市.
3. 大量挖比特幣對環境造成了怎樣的傷害
挖礦本質上是指依據特定的優化演算法,根據大量的測算產生的區塊鏈技術虛擬貨幣,是由無數區塊連接在一起,每一個根據測算造成並成功驗證的區塊都是有特殊量的比特幣獎賞,因為比特幣在設計之初就設定好了總數量是2100萬枚,所以這些比特幣就像是一個礦山開采,獲得比特幣的過程卻被稱之為挖礦。而現在,由於各種原因,人們應用能量的方法仍是石油,而石油使用過程中會產生很多二氧化碳。
目前為止,挖礦會導致自然環境遭受污染的這種情況在很大程度上被政府部門,超重型環境保護慈善組織以及為龐大的數字貨幣領域提供幫助的銀行和交易中心所忽視因為比特幣的價格高漲,英國劍橋大學的極端化最壞狀況假定是基於應用市場上耗能最低的計算機挖礦,只需該過程依然能夠賺錢,該測算已從核心預測值急劇下降。原因:上漲的比特幣價錢深深吸引一個新的挖礦,也代表著應用較舊的,高效率較低的設備進行採掘具備會計實際意義。
4. 比特幣是什麼一枚30萬的背後隱藏什麼秘密
比特幣生於2009年1月3日。它是用P2P加密的數字貨幣,比特幣不需要由貨幣機構發行,它是由計算機演算法虛擬貨幣生成的。 比特幣與貨幣之間的最大區別是其數量非常有限且稀有度很高。
銀行表示比特幣一年可以消耗143億度的電量,其總電量相當於上海一個月的電量,相當於馬來西亞全年的電量。 和瑞黛 和采礦比特幣將產生數億噸的電子廢物和碳排放,這將對全球環境產生影響。 中科院教授還指出:「中國必須限制比特幣的開采,並推動碳排放法規,以實現到2060年碳中和的目標。」
5. 身邊真的有靠比特幣或者炒股暴富的人嗎
身為券商從業人員,也是中年大叔,毫不諱言,這兩種人我都見過。
靠比特幣暴富,我所知道的,有一位是我的同班同學,他曾經靠比特幣投資,短期內賬戶里資產超過1500萬,那還是比特幣的上一輪牛市。可惜沒有及時收手,後來隨著比特幣市場大跌,他又虧回去了,後來不知道有沒有繼續投資比特幣,畢竟至少兩年沒聽說他的近況了。現在比特幣漲勢凌厲迅猛,遠遠超越了當年的高點,如果他還在投資的話,可能早就超過當年的資產情況吧。只是很多投資比特幣的人,都是杠桿投資,不一定能熬到一輪新的上漲到來,就不知所往了。
至於炒股致富的,尤其是暴富的,由於貼身觀察投資者,這樣動人心魄的財富故事,每輪牛市都能聽到一些。比如說近三年的豬肉股行情,就有老朋友全倉加杠桿參與,雖然不知道具體盈利數據,但是他已經從所在的私募機構離職,專心做個人投資了,而且由於他經常跟我們談他投資豬肉股的觀點,我們知道他在較低的位置買了某豬肉股龍頭,而且該股前兩年漲勢驚人,今年剛開始,又創出了 歷史 新高。他的盈利,應該比上面做比特幣的那位,還要高出不少。
2015年的牛市裡,還見過一個客戶的賬戶,從30多萬開始,不斷找短線票,高拋低吸,經常換股,最多的時候漲到了2000多萬。後來我就離開了原公司,不知道他後來如何。需要強調的是,這個賬戶從來沒有新增過資金,一直是靠買賣盈利那麼多。
說了那麼多,還是要提醒一下,上面的操作都是風險極大的,非絕頂高手不可以模仿。畢竟,這么多年從業,我見過的暴富高手,寥寥幾位而已。大部分長期賺錢的人,都是慢慢致富的。
我老婆的朋友,女的,復旦畢業,上海人,現居美國康州。2016年底喊我們買比特幣,當時不到1000美元一個,她買了300多個。2017年底漲到接近2萬美元一個,然後她出掉了一部分,發了一筆小財。
2020年疫情剛開始時,比特幣一路跌倒4000美元,於是她又大手筆補倉到400多個。今年一月中旬,跑來跟我老婆說,她終於財務自由了。她是我身邊唯一一個靠買比特幣發家的人,神一般的存在[淚奔][淚奔]
有的,我聽我姐夫說他一朋友,上海人,跑去美國開個飯館,經朋友介紹買了幾千美金的比特幣,放在那沒管,後來關掉飯館回國了,幾年後突然看到新聞說比特幣漲到幾千美金一枚,想起來自己以前買過一些,回來找到賬戶密碼,一登錄查詢他買的比特幣已經值幾個億人民幣了,立馬處理掉,全家移民美國了,天降橫財呀
有!兩個例子:第一,我經理,60萬做到賬戶1000萬;第二,我朋友的姐夫,從一無所有到長沙買房,結婚生子,幫人操盤上億資金!這是我所知道的!都是股票,幣沒接觸過。
有!我有一個朋友,2020年10月初進的幣圈,當時本金300萬左右,到現在也不過幾個月而已,已經盈利2億多,最多的時候賬戶資金盈利3億多。我印象比較深的是當時他對永續合約資金費率是怎麼一回事都不清楚,我電話遠程給他講解的,真的就是幾個月時間在幣圈賺了很多人一輩子也賺不到的錢。大家在幣coin或者合約帝應該都能去搜到他,關注他的微博不定期也會抽獎發實盤訂閱碼,都是憑碼免費訂閱的,目前為止我見到的最牛的大神,沒有之一。幣圈還是有機會的,也讓不少人實現了財富自由,但是金融市場風險永遠與收益並存,能承受多大風險,就配擁有多大財富。
有的,我原來身邊有同事借了50萬賭St仁和重組,兩分息借的,捂了一年多,翻了15倍,變成近800萬出來。現他辭去公職,四處 旅遊 。10幾年,就在海南買了幾套房子,過的好不愜意。
有個朋友喝多了說過的,真不真不清楚,反正清醒後他是死活不承認。
2011年夏天挖了幾個月的比特幣,前前後後挖了100個,賣掉了92個剩下8個做紀念。
結果後來缺錢,4000人民幣一個賣掉了6個。當時留學的宿舍費都欠了半年,再不交學費就要退學了。
再後來又一次缺錢,信用卡都爆了,一萬多人民幣又賣掉了一個。
現在就剩了一個。
最近還挖了個以太坊,加上一個白送的BCH,也算是十多年數字貨幣的一個記憶了。
中間不那麼缺錢他可能會留下八個。可惜作為普通人,其實沒有多少翻盤機會。10年前求父母幫忙買了套房子,結果房價起來半年前被父母逼著賣了。70萬的房子屯了四年連10萬都沒賺到,現在看下,都漲了兩三倍了。
窮,真的很難翻盤。想翻盤,自己多少得有點本錢。10年前能花2萬閑錢買幣的人,估計也不需要翻盤吧。
其實,11年一起挖幣的小夥伴,也都沒剩下幾個幣。
當然,開始挖幣那天起,能吃到天上掉下的餡餅他就很開心了。都是白來的錢,幹嘛要難過呢。難過的只是,窮了十年。
我就是比特幣的收益者,從10年買了比特幣,當時幾塊錢一個,到現在的38萬一個,升值了2600萬倍,也就是說從剛開始比特幣出來就買入上車,買一塊錢,到2021年2月份就是2600萬,這還不算暴富嗎?
我同事,疫情爆發前離職,疫情期間在四川給礦老闆打工,那個老闆投資2000w,半年後,我這個同事自己出來單干投了200w,在新疆自己弄了小礦場,截止四月份,他原來的老闆大約是24個億,他自己幾百萬總是有的了。然後我也入場了,然後5.19了[呆無辜]
6. 身邊真的有靠比特幣或者炒股暴富的人嗎
身為券商從業人員,也是中年大叔,毫不諱言,這兩種人我都見過。
靠比特幣暴富,我所知道的,有一位是我的同班同學,他曾經靠比特幣投資,短期內賬戶里資產超過1500萬,那還是比特幣的上一輪牛市。可惜沒有及時收手,後來隨著比特幣市場大跌,他又虧回去了,後來不知道有沒有繼續投資比特幣,畢竟至少兩年沒聽說他的近況了。現在比特幣漲勢凌厲迅猛,遠遠超越了當年的高點,如果他還在投資的話,可能早就超過當年的資產情況吧。只是很多投資比特幣的人,都是杠桿投資,不一定能熬到一輪新的上漲到來,就不知所往了。
至於炒股致富的,尤其是暴富的,由於貼身觀察投資者,這樣動人心魄的財富故事,每輪牛市都能聽到一些。比如說近三年的豬肉股行情,就有老朋友全倉加杠桿參與,雖然不知道具體盈利數據,但是他已經從所在的私募機構離職,專心做個人投資了,而且由於他經常跟我們談他投資豬肉股的觀點,我們知道他在較低的位置買了某豬肉股龍頭,而且該股前兩年漲勢驚人,今年剛開始,又創出了 歷史 新高。他的盈利,應該比上面做比特幣的那位,還要高出不少。
2015年的牛市裡,還見過一個客戶的賬戶,從30多萬開始,不斷找短線票,高拋低吸,經常換股,最多的時候漲到了2000多萬。後來我就離開了原公司,不知道他後來如何。需要強調的是,這個賬戶從來沒有新增過資金,一直是靠買賣盈利那麼多。
說了那麼多,還是要提醒一下,上面的操作都是風險極大的,非絕頂高手不可以模仿。畢竟,這么多年從業,我見過的暴富高手,寥寥幾位而已。大部分長期賺錢的人,都是慢慢致富的。
我老婆的朋友,女的,復旦畢業,上海人,現居美國康州。2016年底喊我們買比特幣,當時不到1000美元一個,她買了300多個。2017年底漲到接近2萬美元一個,然後她出掉了一部分,發了一筆小財。
2020年疫情剛開始時,比特幣一路跌倒4000美元,於是她又大手筆補倉到400多個。今年一月中旬,跑來跟我老婆說,她終於財務自由了。她是我身邊唯一一個靠買比特幣發家的人,神一般的存在[淚奔][淚奔]
有的,我聽我姐夫說他一朋友,上海人,跑去美國開個飯館,經朋友介紹買了幾千美金的比特幣,放在那沒管,後來關掉飯館回國了,幾年後突然看到新聞說比特幣漲到幾千美金一枚,想起來自己以前買過一些,回來找到賬戶密碼,一登錄查詢他買的比特幣已經值幾個億人民幣了,立馬處理掉,全家移民美國了,天降橫財呀
有!兩個例子:第一,我經理,60萬做到賬戶1000萬;第二,我朋友的姐夫,從一無所有到長沙買房,結婚生子,幫人操盤上億資金!這是我所知道的!都是股票,幣沒接觸過。
我就是比特幣的收益者,從10年買了比特幣,當時幾塊錢一個,到現在的38萬一個,升值了2600萬倍,也就是說從剛開始比特幣出來就買入上車,買一塊錢,到2021年2月份就是2600萬,這還不算暴富嗎?
身邊一技術宅,持有比特幣二十幾個,屬於自己挖的那種,以太坊不計其數,前陣子行情不好的時候,連買房子了都不動他的幣,情商高的一批,活該他有幣,堅持現在還不是時候,因為還會漲,不過話說如果沒有準備買,漲不漲也沒啥關系,反正享受不了
說一說我和我身邊朋友的經歷吧!
首先,可以明確的回復你,我的這位朋友是靠比特幣暴富的 , 目前在南京江北那邊買了個別墅,2輛車,從負債100多萬到現在的身家最少幾個億,用時不到4年時間,算暴富了吧! 我身邊靠炒股暴富的人沒碰到過。先解釋一下原因,為何有靠比特幣暴富的。比特幣是09年出現的,那個時候很便宜,不知道的人很多,就算有知道的,很多人也選擇了嗤之以鼻,不屑一顧。現在幣圈還流行著拿比特幣換披薩的段子。從09年到今天,比特幣從最開始的幾分錢rmb一個,到最高的時候28萬多rmb一個,翻了多少倍,但很少有人能夠禁得住誘惑,拿得住。很多人是中途下車又上車,反反復復,做做波段,掙點小錢。
我認為我朋友靠比特幣暴富滿足了先天2個條件 :第一個是,比特幣翻倍空間大,比如3000元買的,到3萬賣就是翻了10倍,到30萬賣就是翻了100倍。這個漲幅翻倍速度,現實生活中其他實體行業根本沒有,就算是房價蹭蹭的往上漲,也不能說隨便百倍,千倍吧。第二個是交易市場,像我知道朋友經常用到的交易市場,幣安,OKEX,火幣等,這些交易市場不同於股票交易市場,比股票市場更加靈活,全天都可以交易,不限漲幅跌幅。
再講一下我朋友暴富的具體過程吧。 我和我朋友是差不多的起點,但最終確是兩種不同的結果,只能說時也命也!最開始知道比特幣的時候, 是通過3M互助平台 ,這個俄羅斯馬夫羅迪創建的互助平台我就不多介紹了,我朋友算是我的推薦人吧,把我帶進了這個平台,最終我們投進去的錢都虧了,原因是太嫩,太貪,不懂得及時收手,今天想起來,唯一幸運的地方是接觸了比特幣,那時的價格是2200一個,我和朋友都買了幾個。中間漲漲跌跌,低價進來,高價再賣掉,賺點差價,但離暴富還早著呢。後面朋友 又喊我一起做了善心匯 ,這個平台呢,也是game over的命運。經歷這兩次,我對我朋友投資和止損的眼光深深的懷疑了。等到第三次和我投資的時候,我沒有參加。 第三次投資的是gec環保幣 ,喊我投資的時候是幾塊錢一個,我當時對我朋友已經有排斥心理,加上環保幣卡的要死,我心底認為,它走不長時間。所以一毛錢也沒投。但結局往往出人意料,他用環保幣掙得第一桶金, 定存比特幣,就是只買現貨,不做杠桿,一有錢,就買比特幣 ,中間喊我也讓我買,2020年3月份的時候,比特幣是3萬左右的價格,我根本就買不起了,感覺太貴了,從最高峰14萬降到3萬的時候,我朋友說,還會再漲上去,因為比特幣就2100萬個,恆定的,肯定會越來越貴,但奈何身上沒錢呀,後面自己只買了3000元的比特幣。
到我回答你問題的今天,我和他聯系的越來越少了,說羨慕吧,也確實很羨慕,因為他就活生生的發生在你的身邊,他現在已經把虛擬市場掙到的錢很大一部分買了鋪面。羨慕歸羨慕,日子還是要過,我現在穩穩當當的做實體,做教育行業,雖不至於暴富,但也挺穩定。 我感覺吧,自己單獨一個人的時候,第一桶金真的太重要了,可以去嘗試高風險投資,以小博大,畢竟年輕,失誤了還有翻身的資本。如果有家庭了,還是慎重吧,穩穩地最好。可以有一顆暴富的心,但還是踏踏實實做事。 到現在我手裡也留著我自己中意的一小點虛擬貨幣,在那放著呢,很少去看,當個念想。最後的時候,用2張圖片平復一下心情吧。第一張,是在3m裡面損失的錢。第二張,是今天在火幣截的比特幣的價格圖。
有個朋友喝多了說過的,真不真不清楚,反正清醒後他是死活不承認。
2011年夏天挖了幾個月的比特幣,前前後後挖了100個,賣掉了92個剩下8個做紀念。
結果後來缺錢,4000人民幣一個賣掉了6個。當時留學的宿舍費都欠了半年,再不交學費就要退學了。
再後來又一次缺錢,信用卡都爆了,一萬多人民幣又賣掉了一個。
現在就剩了一個。
最近還挖了個以太坊,加上一個白送的BCH,也算是十多年數字貨幣的一個記憶了。
中間不那麼缺錢他可能會留下八個。可惜作為普通人,其實沒有多少翻盤機會。10年前求父母幫忙買了套房子,結果房價起來半年前被父母逼著賣了。70萬的房子屯了四年連10萬都沒賺到,現在看下,都漲了兩三倍了。
窮,真的很難翻盤。想翻盤,自己多少得有點本錢。10年前能花2萬閑錢買幣的人,估計也不需要翻盤吧。
其實,11年一起挖幣的小夥伴,也都沒剩下幾個幣。
當然,開始挖幣那天起,能吃到天上掉下的餡餅他就很開心了。都是白來的錢,幹嘛要難過呢。難過的只是,窮了十年。
7. 比特幣再現崩盤式暴跌,這是咋回事
2021年4月18日,全球虛擬貨幣市場全面暴跌,加密貨幣市場經歷了歷史上最嚴重的暴跌。在24小時的基礎上,比特幣暴跌了16%以上,以太坊一度暴跌了近20%,幣安幣暴跌了17%,瑞波幣下跌了26%。一天之內,超過62萬人清算,清算金額超過55.79億美元。虛擬貨幣交易所Coinbase首席執行官布萊恩•阿姆斯特朗出售了2.9億美元的公司股票,使其內部人士的總市值超過46億美元。另外,Coinbase首席財務官阿萊西亞·哈斯以388.73美元的價格套現了約9932萬美元。
據報道,雲計算的能力是將挖礦機拆分為獨立的單元。該礦山提供采礦機計算電源租賃服務。投資者只需購買計算合同就可以進行“雲挖礦”,獲得相應的虛擬貨幣。在多個雲計算平台上發現,每個平台申報的回報率都不低,有的年化回報率甚至超過100%。同時,雲計算能力也面臨著巨大的風險,在缺乏第三方擔保和監管的情況下,雲計算能力有時會面臨巨大的風險。
8. 判決書里的Plus Token技術團隊
前 言
2020年7月30日,公安部官網發布了一條消息「公安部指揮破獲首起以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案,徹底摧毀Plus Token非法交易平台,涉案金額逾400億元」。
這是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的網路傳銷案,涉及參與人員269萬,層級關系最大至3293層。不寫Plus Token,幣圈程序員這個系列就是不完整的。
組織結構與包裝
Plus Token不是最會包裝的,但組織架構和運作效率都是目前案件中的翹楚:
據公安部介紹,PlusToken平台下設技術組、市場推廣組、客服組、撥幣組,分別負責技術運維、宣傳推廣、咨詢答復和審核提幣等工作。
參與人員通過上線推薦並繳納價值500美元以上的數字貨幣作為「 檻費」後即可獲得會員資格,會員按繳納的數字貨幣價值獲得平台自創的「Plus」幣,並按照加入順序形成上下線和層級關系。
平台根據發展下線數量和投入資金數量,將成員分為會員、大戶、大咖、大神、創世五個等級,並按等級高低發放相應數量的「Plus」幣作為獎勵和返利。
Plus Token宣稱自己是:
繼imToken之後全球第二大的數字貨幣錢包。
由三星和谷歌原技術團隊開發,研發實驗室在韓國首爾。聯合創始人Leo,是俄羅斯頂級程序員,阿法狗智能演算法研究員、前歐洲數字貨幣支付交易所首席戰略官。(事後查明,Leo只是一個外籍留學生,身份全是包裝的。)
擁有「智能狗搬磚」功能——即同時在不同交易所進行套利交易,賺取差價(實際並不具備該功能)。
投資者存入100萬元,復利一年就能賺到700萬元。開啟「智能搬磚」,除保本以及Plus幣升值產生的收益外還能獲得8%到30%的月收益。
錢包覆蓋全球近170個國家,包括中、日、韓、德國、新加坡、英國、越南、俄羅斯以及緬甸等。
犯罪團伙包裝出來的「Plus Token」是:
亞洲首個STO交易所+多功能跨鏈去中心化錢包+智能狗搬磚+平台幣+幣融貸款+全球數字貨幣支付功能+區塊鏈 游戲 +算力挖礦。
生態建設的目標是覆蓋「錢包」、「交易平台」、「支付」、「挖礦」、「獎金」、「 游戲 」、「幣融」。
(這個結構是不是很眼熟?像不像一些元宇宙項目?)
實際上,用鹽城警方的話說:
這個Plus幣,它其實是平台內部自己發的幣。它通過後台操控這個Plus幣,讓你看到不斷增值,就是一個數字,就是一個代碼,就是我們講的就是空氣幣。
PlusToken最大的仿盤(按2019年價格,涉案金額高達77億人民幣)也是鹽城警方破獲的。
資金盤規模
新華社有一篇報道提到過,這個平台涉及人員300多萬人,流入的比特幣數量超過31萬,另外還有以太坊等數字貨幣917萬余個。按照2019年案發時的市場行情,合計人民幣500多億。
但是判決書的金額,是按照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間的「最低價」計算的。即使這樣,Plus Token平台上的8種數字貨幣合計金額也已達到人民幣148億元。
這里的鏈上數據分析、價格評估和核驗,包括出貨、變現,都是司法機關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的,具體是指電子數據司法鑒定中心、會計師事務所和行業內一些做區塊鏈安全的公司。
關於第三方公司,今年四月也出過一個大新聞。某個區塊鏈安全公司的高管,把警方委託公司保管的比特幣拿去炒合約了——還是正趕上比特幣瘋漲的時間點做空比特幣。為了彌補虧空,嫌疑人還四處收集幣圈傳銷、詐騙的線索,提供給警方,催促警方查處。大概是想著查處扣押的比特幣能再委託他們公司來保管。此人已被羈押,後續有進展我們再更新。
技術團隊分工與實施
回到我們的主題 —— 平台技術團隊的分工與定罪量刑。
2018年初,陳某以區塊鏈為概念策劃在互聯網設立PlusToken平台開展傳銷活動,先後聘請被告人鄭某、王某團隊開發、運營維護APP並建立域名為www.plToken.io的網站。
同時成立了PlusToken平台最高市場推廣團隊——盛世聯盟社區,通過微信群、互聯網、不定期組織會議、演唱會、 旅遊 等方式發布PlusToken平台的介紹、獎金制度、運營模式等宣傳資料,虛構、誇大平台實力及盈利前景進行宣傳推廣。
2018年3月、4月,鄭某為PlusToken平台開發APP和建立網站。
2018年5月1日,平台正式上線。
2018年5月至12月,鄭某帶領技術團隊對PlusToken平台進行運營維護和優化升級。
2018年8月10日,國際版開通,開放全球37個國家的注冊許可權,接受八種主流幣,開通國際plus支付功能。
2018年9月14日,平台冠名贊助WBF世界區塊鏈大會濟州技術大會,在韓國濟州島某酒店舉行「Plus Token」全球啟動儀式。
2019年6月底,Plus Token頭目被抓的消息見報後,主辦方立刻向公眾道歉,說自己當初審核不嚴。
2018年10月,Plus Token錢包交易平台上線,國際plus支付支持所有數字貨幣支付,用戶可以通過交易所兌換交易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狗狗幣等虛擬貨幣。
2018年11月,錢包交易所更名為PsEx交易所。
2018年12月,鄭某將平台運維工作交接給王某團隊,徹底離開平台。
服務近9個月,鄭某從陳某那領到165.1萬元,其中非法獲利金額是25.5萬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王某帶領技術團隊對PlusToken平台進行日常運營維護和優化升級,並根據陳某要求對平台新功能模塊進行開發:
事後看,新玩法的功能主要在於延緩崩盤的速度。
陳某每月給王某價值40萬元的數字貨幣作為運維費用,另外支付140萬元,用於日常工作中的開銷。除了這些,陳波還以安家費、獎金的名義付給王某155萬——最後都被認定為非法獲利。
2019年1月12日,PsEx交易所開始交易。
2019年1月,為了逃避法律打擊,陳某和女友把平台客服組、撥幣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繼續進行傳銷活動。
為了方便在國外發展業務,陳某還用他人名義斥資1460萬在當地買地,又前前後後花了近500萬給團伙骨幹辦理萬那杜綠卡、護照。
2019年初,鹽城警方收到線索,立即組建專案組,並將案情通報給公安部。
2019年3月,長沙窩點被查處、搗毀。
但是PlusToken並沒有停止傳銷活動,招攬投資者的廣告在美國紐約時代廣場的巨型廣告牌播放。
2019年6月27日,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別奔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最終成功抓捕藏匿在國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9年6月28日晚間,不斷有PlusToken用戶反映說平台無法兌付提現。平台代幣價格自29日晚間停滯在139.237美元位置,連續數十小時沒有任何價格波動。平台官方還在硬撐,解釋說是網不好,但是只能進幣、不能提現,充分說明這是假話。
2019年6月29日,萬那杜每日郵報報道說至少六名中國籍人士因「進行非法互聯網騙局」被當地警察部隊逮捕。7月5日,郵報再次報道,說六名疑犯已經被遣返中國,同時還曝光了plustoken創始人的真實姓名。
2019年8月16日,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 檢察院公布了PlusToken案的最新進展,檢察院依法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陳某、丁某、彭某、王某、谷某、袁某批准逮捕。
技術負責人的定罪量刑
2020年9月22日,江蘇法院就陳波、丁贊清、彭一軒、谷智江、袁園、陸姣龍、鄭敬、王仁虎、陸萬龍、賀思思、劉佳、彭波、劉帥、伍見紅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原審被告人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作出(2020)蘇0991刑初44號刑事判決。
2021年5月,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最終:
一審後陳某和王某上訴,上訴理由和法院判定都非常有代表性,值得仔細研讀。
陳某的上訴理由主要是:
法院認為:
王某上訴的主要理由是:
法院認為:
此處說明一下,王某是和陳某一起在萬那杜被捕的。
附錄清單
經蘇州瑞亞會計師事務所對PlusToken平台用於收取會員繳納數字貨幣錢包地址的交易電子賬單進行鑒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會員繳納的數字貨幣包括:
據鹽城市物價局價格認定中心認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間最低價計算,上述8種數字貨幣摺合人民幣148 8037.50元。
2019年6月28日後,仍有非法數字貨幣轉入平台的錢包地址,共計:
9. 比特幣是否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
根據文中公布的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書的電子掃描件,仲裁庭認為:「本案中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103010第127條規定,法律對互聯網上的數據和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我國目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進行交易。」
北京仲裁委公布的與主流不同的判決,再次凸顯了比特幣涉及的虛擬貨幣糾紛的爭議性。在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市場的背景下,如何統一此類案件的司法裁判標准,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合法性爭議:全部非法,還是部分合法?同一款,兩種解讀。半年前的《通知》是明確了所有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活動,還是只將虛擬貨幣活動作為非法金融予以禁止?
可以說,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如果受中國法律保護,其前提是必須符合《民法典》中對虛擬財產的認定。
可以看到,在上述案件的「認為」部分,北京仲裁委提出:「本案中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屬於虛擬財產。」
那麼,虛擬貨幣真的屬於虛擬財產嗎?
對於這一認定,第一個爭議點是各方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解釋空間。
如前所述,《民法典》確實承認了虛擬財產的法鋒絕律地位,但沒有明確虛擬財產的構成要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也不明確。
唯一涉及的是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民法典》。其中,在定義比特幣的屬性時提到:「在性質上,比特幣應該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該作為貨幣在市場上使用。」
需要說明的是,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王錦在2020年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號文中指出,虛擬物品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唯一與之法律上近似的概念是《從比特幣的法律性質談比特幣糾紛的裁決思路》號(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27條規定的虛擬財產。
另外,上述行政法規只提到了比特幣,沒有談到其他虛擬貨幣屬性。
也有律師持否定觀點,認為在我國目前的監管體制下,虛擬貨幣無法獲得合法地位。
他進一步指出,由於2021年9月央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門發布的銀含姿《民法總則》(以下簡稱《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第一條第二款第一句明確提到「與虛擬貨幣有關的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因此虛擬貨幣失去了合法性,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但也是基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款,但該款第二句是北京仲裁委引用的:「涉嫌非法買賣代幣、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以及以中央對手方身份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代幣發行融資、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等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
因此,北京仲裁委認為,《通知》並未禁止一切以虛擬貨幣為標的的交易活動,而是將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作為非法金融活動予以禁止。
劉洋也同意北京仲裁委員會的裁決。
他說,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只有涉嫌非法金融活動才應該受到控制,而不是所有與金錢相關的行為,比如持有虛擬數字貨幣。持有本身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
對於《通知》發布後的部分合法性,劉洋引用了第一條第四款第二句話:「法人、非法人組織、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反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有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的民事法律行為都老羨被認定為無效,就不需要加上『違背公序良俗』這句話。」劉洋認為,只有在投資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的情況下,相關民事法律行為才能無效。換句話說,如果投資行為不違反公序良俗,民事行為是有效的,有效的後果是受法律保護。
回到本文開頭的判決本身,北京仲裁委的審理也包含了其對發展中的新生事物寬容審慎的判決思路。
《通知》頒布前,王錦在前述文章中指出,在民商事審判中,一方面要考慮監督的相關規定,支持監督機構依法有效行使監督職能;但也要嚴格區分民商事審判和行政監督的不同職能。
「最好從法律角度看待行政監督領域的這種禁止性規定,不要過度干預。」王錦認為,在不明顯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不明顯損害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應盡可能保障雙方的契約自由。
「在大多數商人和律師看來,比特幣明顯具有財產屬性,但監管發聲,司法系統必須尊重。」夏海龍對此有明確的看法。在我國目前的監管體制下,虛擬貨幣無法獲得合法地位。
審理尺度不同:對虛擬財產的認定存在差異。在司法實踐中,北京、上海等地多家法院認可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而更多地方中級法院不認可比特幣以外的虛擬貨幣的屬性。一些法院承認比特幣是虛擬財產,但稱其「缺乏合法的經濟評估標准」。
不同當事人對虛擬貨幣的法律性質和國家相關規定的把握,加上審判的價值取向,造成了「同案不同判」的現象。
例如,2021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21)京03第10254號]認為,比特幣的物理存在形式是數字代碼,存在於網路空間,可以用現有的計量標准量化其價值。因此,根據法律規定,比特幣可以視為網路虛擬財富。
產的特徵,具有物的屬性。
2021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21)滬01民終11624號】認為,BSN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是使用礦機(超級計算器)連接指定礦池根據特定演算法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後所獲得的獎勵。從其產生的過程看,挖礦的過程凝結了人類的勞動成果,具有一定價值;由於其特定的程序和演算法的限制,也不可能無限生成,具有稀缺性;挖出之後,所有權人可以上特定的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兌現,可以進行使用支配。BSN幣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可以作為普通商品進行交易。
與此同時,更多的地方中級法院則對除比特幣以外的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不予認可,部分法院認可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財產,但稱其「缺乏合法的經濟評價標准」,故最後的審判結果還是指向「訴請不予支持」「合同無效」「不屬於民事訴訟案件受案范圍」「風險自擔」。
比如,2021年7月,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粵04民終2401號】認為,由雲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創立的數字代幣CC幣是未經批准由平台發行,數量由平台自由發放,並不凝結人類抽象勞動,且無法用現有的度量標準度量其價值,因此該數字代幣不屬於網路虛擬財產,不具備商品的流通性。
2021年11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湘01民終11978號】認為,案件中涉及的虛擬貨幣既非貨幣,亦不具備虛擬財產的商品屬性,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的行為,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故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圍。
2021年12月,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黔03民終9625號】認為,以太坊不由當局發行,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種類物的屬性,亦無法用法定貨幣進行量化。
2023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浙10民終352號】認為,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財產,缺乏合法的經濟評價標准,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產生的風險應當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此外,在司法實踐中,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糾紛案件還面臨哪些裁量難題?
婁鶴表示,相關案件面臨取證難、司法程序處置難等困境,由於虛擬貨幣的技術屬性,在案件處理中會涉及信息壁壘、域外取證及認定標准不統一等;對虛擬財產進行凍結、委託第三方處理等。
「一方面,我國已經明確將虛擬貨幣相關行為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因而否定了基於虛擬貨幣主張經濟利益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有大量其他國家並未禁止虛擬貨幣,行為人又的確能夠通過虛擬貨幣獲得實際的經濟利益。」夏海龍指出,在涉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對相關的「盜竊」、詐騙行為定罪、犯罪金額如何認定等問題均存在較大爭議,亟待解決。
婁鶴也認為,此類案件在經濟損失的認定上有難度。「目前相關認定標准不統一,去中心化特點導致虛擬貨幣在不同市場的價格差異,價格波動較大。」他說道。
其實,國內在目前審判尺度不一的情況下,對於承認虛擬貨幣財產價值的糾紛案件,便存在著價值認定的「矛」與「盾」。
判例中的比特幣價值:零、市場價,還是共同認可價格?「《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亦認可比特幣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財產性價值,如果一概拒絕予以保護,對當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以全國首例涉比特幣的仲裁裁決撤銷案件【(2018)粵03民特719號】為例。
2017年12月2日,當事人簽署的一份協議中規定,高某要分三期將李某委託其進行理財的數字貨幣資產(20.13個比特幣、50個比特幣現金、12.66個比特幣鑽石)全部歸還至李某的電子錢包。
結果,該協議簽訂後,高某未履行合同義務。
李某遂根據協議中的仲裁條款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要高某歸還上述數字貨幣資產相等價值的美金和利息等訴求。
仲裁庭經審理認為,高某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約定交付雙方共同約定並視為有財產意義的比特幣等,構成違約,應予賠償。
在比特幣的財產價值上,仲裁庭參考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網站公布的合同約定履行時點有關BTC(比特幣)和BCH(比特幣現金)收盤價的公開信息,估算應賠償的財產損失。
高某宇隨後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深圳中院撤銷上述仲裁裁決,撤裁的主要理由是該仲裁裁決違反我國公共利益。
具體而言,高某主張,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自2017年9月4日起,任何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因此,自2017年9月4日起,okcoin.com網站提供數字貨幣的交易及定價均為非法。仲裁裁決認定高某賠償李某與比特幣等值的美元,再將美元折算成人民幣,實質上是變相支持了比特幣與法定貨幣之間的兌付、交易,因而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故仲裁裁決應予撤銷。
2021年11月份,北京仲裁委官網發布的《中國商事仲裁年度觀察(2021)》(下稱《年度觀察》)中,將該案稱為全國首例涉比特幣的仲裁裁決撤銷案件,亦是近年來法院確認仲裁裁決違背公共利益並予以撤銷的極少數案件之一。
根據《報核規定》第3條,人民法院認為我國內地仲裁機構作出之仲裁裁決違背公共利益而擬予撤銷的案件必須逐級上報最高院批准。
也就是說,該案結論已得到最高院背書,因此結論具有可參照性和可復制性,對未來司法和仲裁實踐均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年度觀察》認為,《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亦認可比特幣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雖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財產性價值,如果一概拒絕予以保護,對當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而在上海部分法院的判決中,在確定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價值時,並未如上述仲裁裁決一樣採用第三方平台所公布的比特幣市場價格,而是採用當事人共同認可的價格作為標准,以此避開了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的兌付、定價和信息中介的禁止性規定。
「如何在不違反國家貨幣政策的前提下客觀公平地確定虛擬貨幣的財產價值並對其予以保護,是未來司法實踐需要解決的難題。」《年度觀察》提到。
婁鶴認為,在民事及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都不可避免涉及虛擬財產都定價問題,通常可以參考標准有:根據用戶真實貨幣的投入計算;根據市場交易價格來確定;網路運營商確定的定價;根據受害者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
相關問答:請問中國唯一合法虛擬貨幣是什麼?
我國並沒有一種合法虛擬貨幣的。對於虛擬貨幣(比如比特幣)中國目前沒有說不合法,但也沒說合法,只是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但是還是有很多中國人交易,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作出了明確規范,七部委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虛擬貨幣:比特幣
10. 比特幣礦難是什麼意思
礦難是指在采礦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通常造成傷亡的危險性極大,世界上每年至少有幾千人死於礦難。常見的礦難有:瓦斯爆炸、煤塵爆炸、瓦斯突出、透水事故、礦井失火、頂板塌方等。在2003年,中國生產了世界約35%的煤,但在煤礦事故死亡人數上卻占約80%,是礦難大國。
中國是一個產煤大國,是一個嚴重依賴煤炭能源的國家,同時也是礦難大國。盜採煤礦、生產失誤、器械老化及故障等人為原因是礦難的主要原因。各次礦難事故說明,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各級部門的統一協調。只有不斷加強礦山開採的管理力度,才能有效地減少礦難事故的發生。
瓦斯與空氣混合,在高溫下急劇氧化,並產生沖擊波的現象,是煤礦生產中的嚴重災害。1675年英國莫斯廷(Mostyn)礦發生大規模瓦斯爆炸,其後各主要採煤國家都曾多次發生重大的瓦斯或瓦斯與煤塵爆炸事故。1942年 4月26日,日本侵佔下的中國本溪煤礦發生瓦斯與煤塵爆炸,當場死亡1528人,傷268人,為世界上最大的煤礦爆炸事故。隨煤礦生產技術的發展和防治瓦斯措施的改進,這類事故已逐漸減少。
中國煤礦瓦斯爆炸的火源主要是電火花和爆破,主要發生地點是採掘工作面。 煤礦瓦斯爆炸產生的瞬間溫度可達1850~2650℃,壓力可達初壓的9倍,爆源附近氣體以每秒幾百米以上的速度向外沖擊,使人員傷亡,巷道和器材設施毀壞。爆炸後氧濃度降低,生成大量CO2和CO,有窒息和中毒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