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是否進入區塊鏈
Ⅰ 【項目測評】ENT:韓國第一個娛樂產業的區塊鏈項目
市場:23/26
測評標准:是否解決了市場痛點;是否合理引入了區塊鏈技術;市場競爭優勢;
分數說明 :粉絲經濟是娛樂行業的主要構成部分。目前的問題是粉絲和偶像間的互動之間存在大量各種的中間環節,這大大提高了粉絲經濟運作的成本。同時明星經常需要參加一些跨國跨行業的活動,這牽扯到各個參與方的合作,而如何快速建立信任就是能否順利合作的關鍵。而區塊鏈技術在解決信任問題上有天然的優勢,同時點對點的加密技術可以有效的降低粉絲和偶像間的中間成本。
團隊:17/24
測評標准:團隊成員的履歷是否真實;經驗是否足夠支撐此項目;顧問的實力、相關性及真實性;
分數說明 :開發團隊為中韓組合隊,由AIMHIGH娛樂集團和陌陌開發團隊組成。顧問團隊也依然是中韓搭配,其中我們看到了火星人的身影。
技術:15/20
測評標准:業務邏輯與技術架構是否清晰合理;是否有區塊鏈底層創新;產品開發進度;Github更新情況;
分數說明 :ENT的業務架構主要由:數據層、邏輯層、監管層、業務層和應用層組成。它的技術架構遵循Ink的設計規范和標准,針對娛樂產業典型應用場景進行了一系列自製改造和開發。支持多協議特性,兼容BIP協議和POS智能合約平台。同時ENT支持可延展性、跨鏈協議和閃電網路。
代幣經濟模式:12/15
測評標准:代幣是否與項目深度耦合;是否有必要用途;代幣升值邏輯是否合理;眾籌方式是否合理,包括融資額度、公開募集佔比、資金用途等;
分數說明 :ENT的經濟模式很特別。ENT會作為整個生態的基礎貨幣,而明星可以抵押ENT按一定比例發行自己的偶像代幣,這些偶像代幣的價值會隨著該明星的成長而增值。ENT的基金會ENTF會負責指導和監督ENT Cash的開發和維護,促進ENT區塊鏈生態系統的健康成長。
項目落地及業務拓展:12/15
測評標准:業務拓展線是否合理;市場口碑;參與者數量及活躍;
分數說明 :該業務的背後是韓國的AIMHIGH Global,及其代表的韓國娛樂產業。ENT的主要股東除了韓國AIMHIGH之外還有愷英網路(002517)和文投控股(600715)。目前該項目剛剛啟動,未來可期。
ENT是韓國第一個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娛樂產業平台,它為全球分布式試了社區提供了一站式解決方案。具體來說:
ENT基於量子平台,利用智能合約、閃電網路等技術,為娛樂產業的數字支付和偶像代幣分發提供平台支持,同時還能提供智能合約配置和調用、自動分類賬目等功能。
ENT的代幣(ENT Cash)將作為Dapp以及ENT系統中的一般等價物和燃料,用作支付、清算,以及支付系統功能的手續費等。除此這位ENT代幣還有一個很特別的功能,它可以充當抵押物,以此來發行固定兌換比例的偶像專屬代幣。
偶像代幣的創建需要定義一系列參數,包括名稱、符號、精度、兌換比例等。其中需要重點關注的參數是偶像代幣和ENT代幣的固定兌換比例,它關繫到偶像代幣的發行數量和銷毀數量。
王雪,原陌陌商務總監,現任AIMHIGH娛樂集團懂事長。負責商務、市場、評測、項目管理等工作,有多年的游戲、娛樂和商務獲得運營管理經驗。AIMHIGH集團是致力於全球娛樂事業的公司,目前已在海外上市,業務內容涵蓋游戲、影視、動漫等。
李龍翼,陌陌技術總監,陌陌7號員工,畢業於天津理工大學。有多年的程序開發和系統架構經驗,是國內知名的區塊鏈行業資深專家。
文仁植,AIMHIGH娛樂集團副社長。負責游戲、電影、電視劇、虛擬貨幣,以及中日韓的國際IP交易業務。曾在韓國網路技術院等知名韓國企業內擔任管理職位。
徐琛,互聯網行業資深從業者,長期從事和研究搜索、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領域的產品和技術發展。曾任職於阿凡題商業產品技術副總裁,智能硬體初創公司聯合創始人,BAT資深研發和管理等。
具泰彥,ENT項目法律顧問,TEK&LAW法律事務所代表律師、代表辯理事。TEK&LAW律師事務所出身於ICT領域,是韓國最知名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許子敬,外號火星人。澳大利亞科銀資本創始人,區塊鏈行業著名投資人,Hcash(超級現金)的項目負責人。
唐凌,Ink labs基金會主席,Jenga Blockchain Capital管理合夥人。西安交通大學區塊鏈技術和法律創新研究實驗室發起人。APEC未來學院顧問委員會要員,世界經濟論壇傑出青年社區成員,絲綢之路創新設計聯盟專家組成員。
王曉寅,南京大學數學系畢業,翼太源科技聯合創始人,比特股1.0核心開發者,EEA China代表,現在主要從事以太坊狀態通道和跨鏈相關研究。曾在過個區塊鏈科技公司擔任技術負責人。
IN, Hoh Peter,現任ENT項目首席顧問,是韓國區塊鏈行業的代表性人物。高麗大學區塊鏈專家,計算機科學工程部教授,韓國區塊鏈協會主席。
我們都知道韓國娛樂產業的強大,而此次區塊鏈技術的應用也許是一次很好的嘗試,它不僅僅是針對娛樂產業的痛點提高解決方案,更能促進區塊鏈進入大眾的視野,一旦項目成功,可以說是兩個領域的合作和雙贏。
項目的核心團隊具有多年的娛樂產業經驗和區塊鏈開發能力。而背後跨國全明星級別的顧問團更是為項目的順利進行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同時從官網上我們可以獲悉,很多世界級明星如Running-Man、G-Dragon、Ozawa Maria等已經加入了ENT的平台。
ENT發行總量為16億,其中挖礦產生20%。分配方案如下:
ENT的募集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團隊將在代幣銷售眾籌完成後2周左右核算兌換比例,根據參與者所在的階段情況分配對應數量的ENT,分配完成後預計將會2周左右支持錢包提幣到第三方交易所進行交易,具體時間以ENT團隊披露為准。
官網: http://entcash.com/
Ⅱ 徐明星是誰
徐明星早年在雅虎、阿里巴巴等企業擔任開發工程師,後來自主創業失敗,投入了區塊鏈領域,(他應該是中國最早一批投入區塊鏈領域的技術先驅了),現在他是區塊鏈產業集團OKGROUP的創始人。除此之外,他還是中國區塊鏈應用研究中心創始理事長、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委員等。
Ⅲ 徐明星是怎麼創業的
"80 後的徐明星畢業於北京科技大學,專業應用物理學,後進入中國人民大學數學系深造。跟不少互聯網大咖的履歷類似,徐明星中途退學創業。先後經歷了萬團網、豆丁網等項目,中途還入職過雅虎中國。
2013 年,早就對比特幣感興趣的徐明星正式進入日後讓他名聲大振的區塊鏈賽道,為了解決比特幣交易過程中的不方便、不安全等痛點,創立了數字貨幣交易所OKCoin,不久就創造了全球交易平台的記錄,後來陸續迎來了蔡文勝、史玉柱、王亞偉、唐越等大咖的「橄欖枝」。"
Ⅳ 探索web3.0的世界-認知篇
前言
web2.0時代目前已經進入增長緩慢甚至增長停滯的狀態,大廠小廠都因為增量空間越來越小不得已才撤掉很多不盈利的部門,甚至有些盈利的業務也會有人員縮減,這導致了大量裁員情況出現。而國外因為區塊鏈技術的成熟,孕育出web3.0的概念。資本也開始放棄web2.0的投入,全部瘋狂追逐web3.0領域,從而出現了很多以區塊鏈技術、IPFS協議作為底層的應用。最近通過自學和研究總結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和大家討論和分享。
什麼是web3.0?
首先我們先說web1.0,web1.0「可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雅虎、新浪等一些門戶網站,所有的信息內容都是平台單方面的輸出,用戶只有可讀的權利。也就是平台讓你看什麼你就看什麼。
web2.0時代就變成了「可讀+可寫」,平台提供創作能力,讓更多的人提供相關的信息內容,與平台進行數據層面的交互,比如早期的Facebook、博客、微博以及後期的B站、抖音等短視頻創作平台,內容由用戶創作和提供,這樣衍生出很多網紅經濟和創作者經濟,可謂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而最大的氏鄭問題就是,創作者的內容都是由平台黑盒操作的,如果出現問題,平台都是可以直接進行下架甚至刪除。
到了web3.0就變成了「可讀+可寫+可擁有」,用戶完全可以掌握自己的信息和創作的內容,打破平台壟斷企業對自身隱私的侵犯,web3.0能夠打破壟斷,因為它是可以去中心化、自治運行。
所以總結一下:web1.0信息經濟、web2.0平台經濟、web3.0所有權經濟(通證經濟)
這里有人會有個疑問,在web3.0時代我擁有了這個數據有什麼意義么?
舉個游戲場景的栗子,web2.0時代我們玩游戲所打出的裝備以及人物等級,都是歸屬於中心化服務平台擁有,如果游戲的開發商停運了,你所擁有的虛擬資產將完全消失。而在web3.0中,應用首先會部署去中心化網路中,你所有的資產都是由區塊鏈證明的,即便開發商停運了,游戲依然可以運轉,你的虛擬資產依然有效,具備它應有的價值。
web3.0的主要組成部分
web3.0領域主要由:數字貨幣、智能合約、區塊鏈技術、非同質化貨幣(NFT),defi去中心化金融服務,以及社區治理模式DAO。當然還有最關鍵的就是token(通證經濟模型)。後面有機會會一一進行總結
web3.0能給我們帶來怎樣的改變?
一、創作者的黃金時代
在web2.0互聯網時代,創作者為平台創建了優質內容,但是產生的收益對於創作者是不透明化的,以至於大部分的收益都被平台收走,創作者也只是拿到了其中少部分的收益。而在web3.0中,去中心化會讓作者創作的內容不再受限於中心化規則的約束,同時收益的絕大部分都有創作者持有,因為內容的所有權並不歸屬於平台,而是創作者自己。這也就是上述提到的所有權經濟(token通證經濟)的價值。
目前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NFT(非同質化貨幣),在海外比較出名的就是opensea,國內也有很多的NFT數字藏品平台,都給創作者帶來不少的收益,但是國內NFT目前整體業務過於單薄,還是雛形階段。
二、普通用戶權益增值
對於普通用戶想參與並能分到一杯羹,在web3.0也是可以實現的。比如web2.0時代有很多平台下發的拉新任務,任務成功了返現給用戶多少錢,首先平台成功轉化一個新用戶的費用成本都是有計算模型的,當你成功完成任務,你只是分到了鳳毛菱角,大頭收益還是歸平台所有,而這裡面的獎勵規則你也看不到,因為是黑盒。那麼web3.0用戶做任務殲碼頌的行為可以上報區塊鏈中,形成交易資產,同時平台可以將大部分拉新所花的成本分給貢獻多的用戶,並且將獎勵規則透明化,這樣用戶為平台做貢獻的意願度會更高。
三、平台共建者經濟體
這里就要提一個名詞DAO,DAO是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d簡寫,即去中心化自治組織,有時也被稱為分布式自治公司(DAC);有共同的目標或是共識,有明確的核心價值觀。它的民主化的投票機制,決定了組織的方向和運作方式。原來的平台發展方向大多是中央集權的方式進行決策,而DAO組織更加民主化,所有模鋒的決策與結論都由組織者投票結果來定義。而當你提出的建議通過並產生收益了,你也會獲得獎勵,參與投票的組織成員也會獲得相應的獎勵。
如何成為一個項目的DAO組織成員,一定前期有一定貢獻比如早期的投資者,或者某項專業技能的貢獻者等。DAO的組織基礎是提交到區塊鏈公共賬簿的不可篡改和撤銷的智能合約,而不是傳統的「公司章程」。區塊鏈技術保證了DAO的成員具有完全的可訪問性、完全的透明度和退出權(通過分叉)
其實web3.0的世界,還是要依賴於業務的創新和場景的串聯。並通過底層技術區塊鏈、token、IPFS分布式存儲協議等技術,改變現有web2.0時代的平台與平台參與者的經濟模型。
Ⅳ 劉青焱是誰
這位朋友又沒說錯呀?你想問的是不是劉青雲呀
Ⅵ 目前國內有哪些區塊鏈技術應用開發平台
所謂區塊鏈技術,簡稱BT(Blockchain technology),也被稱之為分布式賬本技術,是一種互聯網資料庫技術,其特點是去中心化、公開透明,讓每個人均可參與資料庫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