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技術公安執法
A. 首起比特幣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繳獲資金應當如何處理
網路詐騙層出不窮,手段不斷翻新,對於這樣的情況,公安部門堅決打擊,堅決打擊不法行為的發生,對於在逃案犯堅決不容姑息!
近期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虛擬幣總值逾400億元,首起以虛擬幣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案正式告破。
希望大家在理財方面可以更加謹慎的去選擇一些比較合理的理財方式!
B. 易保全如何運用區塊鏈技術,保護數據安全
易保全是國內率先將區塊鏈技術進行電子數據固化存證,並被司法機關認可的電子數據存證保全機構,從2013年就開始致力於區塊鏈的技術研發與創新應用,創新「區塊鏈+司法+應用」模式,打造4大可信區塊鏈基礎應用和聯盟區塊鏈「保全鏈開放平台」。
運用區塊鏈、數字簽名、時間戳、加密演算法、共識演算法等技術,從技術防護、管理運行和應用實踐上,牢築數據安全底座,讓數據存證和交互更安全。
易保全對接國內多家權威CA機構,讓平台與CA系統直連,為用戶提供「可信數字身份服務」,利用「人臉識別、手機號、銀行卡三要素」等多種身份認證方式,為每一個虛擬賬號ID提供數字可信身份證明。
同時結合「簽署密碼、簡訊驗證碼、人臉識別」等多種意願認證方式,確保組織及個人在系統內的所有操作都有真實身份支撐,都出於真實意願,更好地避免了賬號ID泄露、數據泄露、信息冒用等風險,保障每一份數據信息真實可信。
易保全自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視對用戶數據安全性、隱私性的管理和保護,上鏈時,易保全採用時間戳、加密演算法、共識演算法等技術,保障數據的完整性和原始性;上鏈後,利用「保全鏈」,將電子數據從產生那刻起,即固化存證到各個司法節點,多方備份證據,確保普通的電子數據升級為司法認可的電子證據,並且可實時在權威機構進行官方查驗,守護上鏈的每一份數據,讓權益不受侵害。
易保全基於安全、合規、隱私等原則,在工信部、網信辦等主管部門的嚴格監管下,為用戶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且安全可信的區塊鏈電子數據存證保全服務,可以與電子合同、版權保護、司法服務等領域深度融合,保障用戶每一份電子數據全過程可記錄、全流程可追溯、全數據可核驗、全鏈路可信舉證。
在資質認定上,易保全獲得了公安部等保三級認證、ISO27001認證、ISO9001認證,四獲國家網信辦信息服務備案,並且是2018年工信部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唯一區塊鏈入選企業),區塊鏈技術和資質備受國家認可。
C. 區塊鏈被騙到哪裡報案
法律分析:區塊鏈被騙可以親自到公安機關報警;如果詐騙公私財物超過當地的受案標準的,可以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D.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賭場案,涉案金額多少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賭場案,涉案金額80億。
據悉,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胡某因其所經營的廣州共識網路科技公司急需周轉資金,夥同劉某、謝某二人,組織余某、李某等11名技術人員,在其公司集中辦公,通過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網路賭場。
以虛擬幣作為賭博下注媒介,為他人提供非法賭博平台,從中抽頭盈利,交易額達4.2億余個虛擬幣,價值人民幣80億余元,違法犯罪所得達309.5萬個虛擬幣,價值人民幣6000萬余元。
案件突破後,建湖警方通過對後台數據分析還發現,深圳和廈門有兩家數字貨幣交易所在為他們提供推廣引流和資金結算服務,並從中抽成,累計摺合人民幣540餘萬元。
(4)區塊鏈技術公安執法擴展閱讀:
網路賭場積累大批參賭人員
柚子幣是由某國外組織發行的一種數字貨幣,允許人們在其公共區塊鏈上構建去中心化的應用程序,英文簡稱DAPP,這一新興領域已經被不法分子盯上了。
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鹽城市公安局網安支隊移交線索稱,在柚子幣的公鏈上有一個款叫「Biggame」的賭博應用風靡幣圈,其交易量長期高居柚子幣公鏈日交易額榜首。
據鹽城公安局網安支隊支晟介紹,網路賭場「Biggame」自2018年8月上線以來,迅速積累了大批參賭人員,日均投注金額摺合人民幣達1000餘萬元,最高峰時日活躍參賭人員達1萬餘人。
E. 區塊鏈被騙到哪裡報警
區塊鏈被騙到當地的公安機關報案即可。報案要向警方詳細敘述被騙經過,有 證據 的提供證據掌握的證據,而且在警方的偵查過程中要積極配合警方的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 犯罪嫌疑人 ,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 管轄 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自首 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F. 西安警方破獲的區塊鏈傳銷案涉案金額高達多少萬元
4月17日晚,一起披著「區塊鏈」外衣的特大網路傳銷案主犯鄭某被西安警方從上海押解回西安,「4·5」特大網路傳銷案告破。
據悉,西安公安局自去年8月至今已進行了全市性的大規模打擊整治傳銷活動5次,累計出動警力1.2萬人次,搗毀傳銷窩點1058個,教育遣返傳銷活動參與者3000餘人,解救大學生等受騙群眾30人。
G. 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區塊鏈信息服務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區塊鏈技術及相關服務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區塊鏈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遵照其規定。
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是指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為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持的機構或者組織;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是指使用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
第三條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全國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第四條 鼓勵區塊鏈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和行業准則,指導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務規范,推動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督促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務、接受社會監督,提高區塊鏈信息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第五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
第六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技術條件,對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應當具備對其發布、記錄、存儲、傳播的即時和應急處置能力,技術方案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規范。
第七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並公開管理規則和平台公約,與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要求其承諾遵守法律規定和平台公約。
第八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對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進行基於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件號碼或者行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用戶不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的,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第九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開發上線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安全評估。
第十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第十一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伺服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服務項目、平台網址等事項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終止服務的,應當在終止服務三十個工作日前辦理注銷手續,並作出妥善安排。
第十二條 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收到備案人提交的備案材料後,材料齊全的,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發放備案編號,並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向社會公布備案信息;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通知備案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完成備案的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對外提供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的顯著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
第十四條 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信息實行定期查驗,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提供相關信息。
第十五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區塊鏈信息服務存在信息安全隱患的,應當進行整改,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和國家相關標准規范後方可繼續提供信息服務。
第十六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服務協議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依法依約採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對違法信息內容及時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發布內容和日誌等信息,記錄備份應當保存不少於六個月,並在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第十八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網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協助。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接受社會監督,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及時處理公眾投訴舉報。
第十九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改正前應當暫停相關業務;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並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第十六條規定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一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改正前應當暫停相關業務;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並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按照本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或者填報虛假備案信息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在本規定公布前從事區塊鏈信息服務的,應當自本規定生效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依照本規定補辦有關手續。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H.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網路賭場案,涉案金額達到了多少
區塊鏈是一種帶有數據“散列驗證”功能的資料庫,目的是為了驗證信息的有效性,一般適用於金融、保險、公益、公共服務、移動通信等領域,所以,近年來有很多不法分子盯上了區塊鏈,用於網路賭博,來謀取巨大的利益。2021年1月15日,鹽城建湖警方成功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的賭博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1人,參賭人員高達7.3萬餘人,涉案資金更是高達80億元,涉及境內外17個國家和地區。
一、區塊鏈犯罪初露矛頭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的線索稱,在柚子幣的公鏈上有一款叫“Biggame”的賭博應用,其每日的交易量都位居榜首,柚子幣是由國外組織發行的一種數字貨幣,允許應用在公共區塊鏈。這款賭博應用日參與人員有一萬餘人,日投注金額1000餘萬元,參與賭博方式就是我們常見水果機、紅黑大戰等。
你有被引流去參與虛擬貨幣賭博的經歷嗎?
I. 無錫區塊鏈梁亮案進展如何
2020年1月21日,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官方微信發布通報稱,“1月10日下午,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依法對涉嫌非法經營罪的犯罪嫌疑人梁某亮實施抓捕,梁某亮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此通報引發業內關注,梁某亮是誰?他的非法經營罪是指什麼?涉及哪些項目?
據悉,梁某亮是江蘇無錫人,曾在德國和瑞士留學,後回國創業。他於2017年成立了無錫市愛鏈科技有限公司,致力於區塊鏈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他還是區塊鏈技術創新聯盟(無錫)的發起人之一,該聯盟由無錫市睜頃虛政府主管,旨在建立無錫區塊鏈產業生態圈。
梁某亮的非法經營罪是指,他在無錫市成立的“愛鏈”項目,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018年底,“愛鏈”宣傳稱,將在全球推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愛鏈”錢包,可用於數字貨幣交易、在線購物等多個領域。梁某亮曾公開表示,“愛鏈”項目在不到2個月的時間內,吸引了20億元的資金入賬,而且還有數千名的代理商在助推項目發展。
但隨著時間推移,“愛鏈”項目的進展並不如梁某亮所言,項目進展緩慢,甚至還涉及到債務糾紛。據悉,截至2019年6月,“愛鏈”項目僅完成了部分開發工作,還沒有上線,梁某亮所稱的20億元資金入賬也未得到證實。而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愛鏈”項目涉嫌非法集資,存在龐大的風險。
不僅如此,“愛鏈”項目並非梁某亮涉足的唯一領域。他還曾參與“愛上易購”“愛上保險”等多個項目,吸引了大量投乎轎資。但這些項目都未能如期完成,而且涉及到的資金糾紛也不斷增多。
面對諸多問題,梁某亮並未採取積極措施解決,反而執意發布不實宣傳,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入局。這也引發了公安機關的關注。目前,梁某亮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總的來說,梁某亮案的進展顯示了中國政府對於非法集資和詐騙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對於區塊鏈技術的推廣和悉燃應用,政府也將加強監管,防範風險,確保國家金融安全。對於區塊鏈行業來說,需要更加規范和合規,避免出現類似“愛鏈”項目的風險和問題。
J.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賭場案,多少嫌疑人落網
4月15日,「鹽城建湖公安微警務」微信公號通報,近期建湖警方成功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賭場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25名,查扣涉案虛擬幣130餘萬個,價值人民幣2600餘萬元。
據悉,該涉案賭博平台曾積累大批參賭人員,日均投注金額摺合人民幣1000餘萬元,最高峰時日活躍參賭人員達1萬餘人。此外,深圳和廈門有兩家數字貨幣交易所提供推廣引流和資金結算服務,並從中抽成累計摺合人民幣540餘萬元。
(10)區塊鏈技術公安執法擴展閱讀
近年來,關於「區塊鏈」的詐騙案件屢見網端:
公安部網安局一周前也曾通報,2021年1月,四川省宜賓市高縣公安局破獲一起發行虛假數字貨幣實施詐騙的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扣押涉案電腦3台、手機11部,凍結涉案資金1000餘萬元。
因為此類詐騙打的都是「區塊鏈」的旗號,所以包裝十分高大上。比如宜賓案中,犯罪團伙在酒店等地發廣告,打出了「扶貧濟困」「一帶一路」的概念,通過虛假宣傳哄騙投資者相信,這個項目是有國家政策背書的,誘導不明就裡的投資者一頭栽進陷阱。犯罪團伙甚至在成都市某區租用了整整一層來做辦公室,可謂是大手筆了。
大搞門面看似無上限,該犯罪團伙的運營手法卻是毫無下限。他們通過線上APP交易+線下代理兩種模式推廣,其所發行的「虛假數字貨幣」的交易價格和漲跌起伏,完全由組織者自己設定修改,根本沒有落地的項目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