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一定要發行token嗎
A. 區塊鏈項目注冊新加坡基金會出局token非證券化法律意見書的意義
證券型Token是各國監管的重點。一旦Token被認定為證券型, 與之相關的區塊鏈項目的合規性要求就會被提高,比如需要取得相應的金融牌照,通過所在國監管機構的審批,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管等等。相較於證券型Token,非證券化Token發行比較容易易,面臨的監管也較少。因此,區塊鏈項目發行Token時,由律師事務所出具Token非證券化的法律意見對整個項目的正常推進有著重要意義。
目前,新加坡的主流數字貨幣交易所為規避自身的風險,大多 要求項目方提供Token非證券化的法律律意見書。
以本司操作過的區塊鏈項目新加坡律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為例, 主要從Token本身和Token持有人權益兩方面來闡述Token不屬於SFA定義的資本市場產品。
在新加坡進行區塊鏈項目的主要流程:
一、注冊新加坡公眾非盈利基金會
因為區塊鏈的業務性質使然,所以在新加坡進行項目的企業都是注冊公眾非盈利基金會,也更有說服力;注冊新加坡基金會需要的資料有:
1、基金會名稱:英文名(結尾為FOUNDATION LTD.)
2、需要3名董事成員身份證(一名新加坡國籍成員由卓志提供,另外兩名自行提供)
3、經營范圍:62019 Development of other software and programming activities n.e.c.
62022 Software consultancy
4、注冊資本:不用驗資,最低1新幣,無最高上限。
5、公司秘書(卓志擔任持牌秘書)
6、新加坡注冊地址(卓志提供)
7、注冊時間:10到25個工作日
二、出具token非證券法律意見書
前面已經提到法律意見書的作用,出具法律意見書不僅需要基金會的文件,也需要項目的白皮書提供給律師,來進行修改,使其符合新加坡現行的法律法規。
B. 一個真正的dapp,需要滿足幾個條件
一個真正的DApp應用,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 應用必須完全開源、自治,且沒有一個實體控制著該應用超51%Token。該應用必須能夠根據用戶的反饋及技術要求進行升級,且應用升級必須由大部分用戶意見達成一致之後方可進行;
2. 應用的數據必須加密後存儲在公開的區塊鏈上;
3. 應用必須擁有Token機制(可用基於相同底層區塊鏈平台的通用代幣或自行發行新幣),礦工或應用維護節點需要得到代幣獎勵;
4. 應用代幣的產生必須依據標準的加密演算法,有價值的節點可以根據該演算法獲取應用的代幣獎勵。
C. 為什麼說Token是區塊鏈的價值載體
從技術上說,區塊鏈和token是可以完全分開。但token結合上區塊鏈,就能通過加密演算法和分布式賬本來確定真偽,以及資產的唯一性,並通過共識演算法進行流通。token是價值承載和流通的必需,能區塊鏈的正常運轉和價值流通,是公有區塊鏈的血液。
D. 淺談如何設計出好的token經濟系統
token一詞在之前大多都被翻譯成代幣,但token不僅僅是有貨幣屬性,在一個區塊鏈生態系統中token意味著一切,因此很多人提出翻譯成通證更為合適,也得到了越來越多人的認同。不管token是被翻譯成代幣或者是通證,不可否認token是區塊鏈項目的靈魂所在,token經濟系統的設計也越來越顯學。
什麼是token經濟系統設計?
個人認為是通過合理的token分配機制,調動各方參與者的積極性,不斷協作與交換,持續地推動系統的繁榮。本質上都是協調進化、構建一個更為強大的利益共同體。
從上面這句話我們可以提煉出兩個核心點:合理的token分配機制和參與者角色的界定並鼓勵每個參與者朝著總體的目標發展(生態系統設計)。
生態系統的設計
在開始設計token經濟系統之前要先清楚認識兩個問題:
第一,要解決什麼問題。第二,這個問題是否真的需要區塊鏈來解決,又或者說只是需要用區塊鏈這一技術就能很好地解決,而不需要發行token。
區塊鏈不是對原有業務進行補充,而是改變了整個規則,有時原有業務的一個痛點通過token解決了,但在其他地方會有更多問題出現,再次陷入兩難。若是一開始認識就產生了偏差,那後面設計出來的token系統自然不會很好。
想清楚這兩個問題後,要考慮token的經濟系統中參與者的界定,具體有哪些角色?比如說生產者、消費者、投資者、傳播者等。這些參與方的訴求、各自的應用場景是什麼?
界定好參與者的角色之後,要充分考慮到他們不同的利益訴求。基於這個角度token的分配機制必然是多層次的,同時也是比較復雜的。
token的分配機制設計
分配機制是token經濟系統的核心,這不難理解。就好比在市場經濟中收入分配也是處於核心位置。在宏觀經濟有三次分配理論之說。
三次分配理論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
第一次是由市場按照效率原則進行的分配;
第二次是由政府按照兼顧公平和效率原則、側重公平原則,通過稅收、社會保障支出等這一收一支所進行的再分配;
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動下,通過個人自願捐贈而進行的分配。
這一理論也同樣適用於token分配機制的設計。不過相較於宏觀經濟中最初分配都是央行傳導完成,token的最初始分配倒是有很多的差異性,所以token的分配機制應該是包含四次分配:
第一次分配:token如何產生,產生之後通過什麼原則分配給最初持有者?
第二次分配:在生態使用場景下,以效率原則(誰貢獻大,誰獲得激勵多)進行分配。
第三次分配:若有治理機構,通過什麼方式管理所持有token,又以何種原則影響系統token流動性,治理機構本身的運作方式又是如何?
第四次分配:個人以如何原則、方式進行捐贈、打賞等。
在這四次分配過程中第四次分配影響較小,最重要的是第二次分配,這直接涉及到各參與方的利益。而第一次、第三次分配主要是由治理機構主導,某種意義上若是治理機構對token分配影響過大的話,可以說是本末倒置。
token經濟系統設計的三項原則
token的經濟系統設計因每一個項目所要面對的具體問題不同,自然是千差萬別,不過個人認為一個經濟系統的設計依然是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則。
第一:網路效應原則。含義很簡單,即一個網路隨著越來越多的用戶的加入與彼此之間的連接變得越來越有價值。這樣才能自發地吸引更多的資源成為系統的一部分,才有增量。
第二:共識原則。所有的機制一定要協議並取得共識,這是系統運轉良好的保證,否則生態參與者容易陷入分裂之中。
第三:公開透明原則。聽上去有點奇怪,區塊鏈項目不都是開源、去中心化的,不都是天然是公開透明的嗎?這是因為一個生態系統中不太可能處處做到去中心化,在非去中心化設計部分,要做到公開透明,避免暗箱操作,損害生態其他參與者利益。
歸根到底token經濟依然是商業本質問題,即從某個具體問題出發,通過合理的分配方式,使各方參與者實現總體目標。當然就像孟岩先生所說設計優秀的經濟系統近乎於藝術創造,越抽象的體系越容易設計,越具體的問題越難解決。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都要對處於行業初期的區塊鏈項目要多一份理解、多一點耐心。
E. 區塊鏈平台就是來發幣的
區塊鏈平台發幣一般是根據自己的發展運營需要,有token激勵機制。不排除有一些發幣套錢的平台。還有許多平台是沒有發幣的,比如一些媒體論壇巴比特,金色財經等,還有一些工具類的產品,各種區塊瀏覽器。還有區塊鏈錢包中部分去中心化的錢包也沒有發幣。還有部分交易所也沒有發幣。
發幣只是一種手段,不是區塊鏈平台的目標
F. 區塊鏈項目如何發幣看這篇就夠了
對於Token,每個人有不同的理解和用法,我們通常是以區塊鏈技術來思考
Token,在初級區塊鏈發展的階段,你可以簡單的將Token理解為現實生活當中
的「積分」或「虛擬貨幣」比如加油站洗車店會員卡積分,樓下理發店讓你辦的
沖2000送1000的美發會員卡,幼兒園老師給小朋友的小紅花……主要是以激勵為
主的一種虛擬的、在某一范圍內普遍承認的虛擬貨幣,你可以用當時我給你的
Token來置換我的某些物品或等價貨幣。
在以太坊ERC20出現後,Token進入了第二階段。作為募集以太幣的憑證,可以在
交易所交易,實現實現ICO流程的自動化。
在通證這個翻譯誕生後,我們對Token的認知進入了第三階段。Token的內涵被進
一步擴大化,Token不再局限於令牌或者ICO代幣,還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等多種
屬性,區塊鏈加密技術可以保障所有不可篡改的符號都可以作為通證,即:具有
了專屬使用權,當它的專屬使用權放在價值網路當中兌換成通用使用權後,才可
進一步流通;也就是在該階段Token經濟才有發展的可能。
現在,國內Token的發展階段普遍在第二階段,虛擬幣的一級市場已經被玩爛,很
多人爭先恐後的去發區塊鏈項目,找人才,建團隊,撰寫區塊鏈項目白皮書,找
行業大佬站台,做社群活動,組建社群,然後去交易所發自己的Token。而做個幣
只要0.2ETH,在交易所發行後,只要有足夠多的人認購你的Token,瞬間就變成了
成千上萬的ETH,韭菜也就輕松收割了。
溫馨提示:發幣本身不屬於融資行為,幣可以單純作為一個項目生態內
循環的存在。只有發幣後公開 ICO 才屬於融資行為,我國明確禁止 ICO,
發幣融資(ico)已經是非法行為。
那麼,具體的發幣流程有哪些呢?今天我就帶來一個干貨!教你如何用智能合約
發行自己的虛擬幣,也就是Token。
現在我們發一個幣相對比較容易,這一切就要歸功於 ERC20 協議,作為以太坊的
協議之一規定了代幣合約的基本架構,遵守ERC20協議的任意一種代幣都可以在其
他應用(錢包,交易所等)中使用。有了 ERC20 協議,我們就不需要重復開發代幣
基礎功能,極大降低代幣開發的門檻,讓開發者可以將代幣應用到更多領域,發
起更多 ICO 項目;更方便的是,由於不同 ERC20 代幣都兼容 ERC20 協議,這樣
兩個 ERC20 代幣之間就能夠進行交易。
G. 區塊鏈不一定要發幣,但公鏈就必須要發幣
有些國家一直提倡說「無幣」區塊鏈。就是要鏈不要幣,支持技術開發,不支持發幣。
Token分哪幾類
回答:三類
第一類:最低級的,就是所謂的垃圾Token。比如各種空氣幣,這類token現在在當前市場很多,大家投資需要擦亮眼睛。
第二類:普通Token。現在有少數的落地項目在做的比如會員幣,積分幣等。這種大家怎麼看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有人覺得值得投資,有人覺得沒意義。
第三類:最值錢的,就是價值Token。這些是有投資價值的。
有投資價值的Token,至少是 三權合一 。
1. 物權屬性 ,代表了使用權,可交付產品或服務。這個是人們可以使用的基礎。
2. 貨幣屬性 ,可流通,至少在生態系統內是硬通貨。這是人們願意持有的基礎。
3. 股權屬性 ,可增值,長期收益可期,升值空間較大。區塊鏈不僅僅是一項技術,它還是一種全新的生產和組織方式,甚至是一種全新的思維。
區塊鏈項目一定要發幣嗎
回答:可以不發幣
不是所有的區塊鏈項目都要發幣,而發幣的也不一定是區塊鏈項目。比如聯盟鏈,就不需要發幣。比如騰訊的q幣,原則上來講,也是一種幣,但不是區塊鏈項目。
公鏈就一定需要發幣嗎
回答:必須需要發幣
我們以比特幣為例子。比特幣系統作為公有鏈必須依賴幣的存在。公有鏈通過世界各地分布的節點來獲得其系統的穩定性和不可篡改性,而這些性質是公有鏈賴以生存的根本。
試想一下,如果比特幣系統不穩定或者可以輕易篡改,那麼比特幣將一文不值。這些節點不是某一個或幾個公司設立的,否則等同於私有鏈或聯盟鏈,這些節點必須是有好多參與者動態構建的。而這些節點的存在,必然需要某種激勵的存在,否則這些節點的構建者為什麼要參與你這個系統呢。而這種激勵必須與區塊鏈系統是一體的,必須是幣。
必須要用Token做激勵,人民幣不行嗎
回答:不行
如果用人民幣做激勵,由於人民幣要存儲在人民幣賬戶,而這個賬戶本身是中心化的,太容易受控制了,你想想為什麼國內比特幣交易所這么怕央媽就明白了,怕被斷奶啊。另外,人民幣不能跟區塊鏈內部的智能合約發生化學反應啊。
而且也只有通過通證,合理地激勵產出,才能改變生產關系,發揮區塊鏈的價值。TOKEN可以更快的推進項目的發展,TOKEN解決了激勵、共識的問題,激勵解決了自治問題,正向自治的經濟生態體系加上區塊鏈底層技術是一個完美的結合。
所以,公鏈項目必須要有幣,無幣的公鏈項目就好比不完整的人生。
H. 為什麼區塊鏈要發幣
我們知道國家一直提倡說「無幣」區塊鏈。就是要鏈不要幣,支持技術開發,不支持發幣。
當然,這里的幣,就是我們常說的TOKEN,原指在計算機身份認證中令牌(臨時)的意思,隨著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普及,人們對於TOKEN的翻譯多種多樣,包括代幣、積分、證書、標識、指標等等。
市場上對於TOKEN的理解主要分為兩類。
第一類,99%的人覺得TOKEN是代幣的意思,因為99.9%的項目也是這么做的。成立一個基金會,建個網站,寫一份白皮書,然後就ICO了,因為項目大部分還處於概念階段,TOKEN本身除了交易並無其他意義,所以人們叫它代幣,某種程度上執行了貨幣的功能。
第二類,專業人士和機構更願意將TOKEN翻譯為權益證明,或者說是通證。比如一個人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明、股權、債券、積分、票據等,都因權益證明而具有真實性,不可篡改性。每一個權益證明通過密碼學的保護而變得更加安全,可靠。
所以,區塊鏈不僅僅是一項技術,它還是一種全新的生產和組織方式,甚至是一種全新的思維。
那麼,現在的問題是區塊鏈項目一定要發幣嗎?
回答:可以不發幣。不是所有的區塊鏈項目都要發幣,而發幣的也不一定是區塊鏈項目。
比如聯盟鏈,就不需要發幣。比如騰訊的q幣,原則上來講,也是一種幣,但不是區塊鏈項目。
所以,二者沒有相關聯性,但如果是公鏈就需要發幣。為什麼呢?
我們以比特幣為例子。比特幣系統作為公有鏈必須依賴幣的存在。公有鏈通過世界各地分布的節點來獲得其系統的穩定性和不可篡改性,而這些性質是公有鏈賴以生存的根本。
試想一下,如果比特幣系統不穩定或者可以輕易篡改,那麼比特幣將一文不值。這些節點不是某一個或幾個公司設立的,否則等同於私有鏈或聯盟鏈,這些節點必須是有好多參與者動態構建的。而這些節點的存在,必然需要某種激勵的存在,否則這些節點的構建者為什麼要參與你這個系統呢。而這種激勵必須與區塊鏈系統是一體的,必須是幣。
那麼,為什麼是幣,而不能是法幣,如人民幣作為激勵呢?
如果用人民幣做激勵,由於人民幣要存儲在人民幣賬戶,而這個賬戶本身是中心化的,太容易受控制了,你想想為什麼國內比特幣交易所這么怕央媽就明白了,怕被斷奶啊。另外,人民幣不能跟區塊鏈內部的智能合約發生化學反應啊。
央行發行的電子貨幣作為某個區塊鏈系統的原生幣和激勵也是不可以的。為什麼?
如果央行或者某個富豪想滅掉某個項目,只要拿出足夠的電子貨幣做足夠的節點,搞51%攻擊就好,所以,用央行發行的電子貨幣作為原生幣和激勵的區塊鏈系統也是不能的。而採用獨立的原生幣和激勵的區塊鏈項目就沒有這個憂慮。
因為如果某個人或機構要搞到足夠的節點去實施51%的攻擊,那麼其首先要拿到超過50%足夠的幣,而市場上的幣的數量是一定的,所以在其拿到足夠的幣之前,暴漲的價格就讓他難以承受了。
所以,公有鏈項目必須要有幣,無幣的公鏈項目就好比一個閹割了的人。
而且也只有通過通證,合理地激勵產出,才能改變生產關系,發揮區塊鏈的價值。因此,項目一定要有TOKEN,TOKEN可以更快的推進項目的發展,TOKEN解決了激勵、共識的問題,激勵解決了自治問題,正向自治的經濟生態體系加上區塊鏈底層技術是一個完美的結合。
I. 區塊鏈「通證(token)」是什麼
通證,是token的常規翻譯「代幣」之外的另一種翻譯,為什麼有兩種翻譯呢?很簡單,因為國內鏈圈目前還沒有對token的認知達成統一共識。
很多人把Token譯為「代幣」,Coin也叫「代幣」,甚至一提到區塊鏈,就與比特幣劃等號。比特幣的神話,外加各類空氣幣、傳銷幣和雞肋幣的出現,讓數字貨幣變得渾濁不堪。這讓區塊鏈身後的「Token」價值被掩蓋殆盡。其實現在為區塊鏈搖旗吶喊者,99%並不明白Token的意義。
那token究竟是什麼?通過查閱網上各路大蝦對token的見解,我認為元道先生的解釋最為透徹到點:
現實世界的各種權益證明(股權、債券、積分、票據等)都可以Token化,放到數字世界裡去流通。「試想一下,無論是標准還是非標的商品或服務,都能夠數字化、通證化,並上傳到區塊鏈上,進行低摩擦、甚至零成本的交易、切割,世界將變成什麼樣子?人類的資產和價值,將完全被激活。」元道先生如是說。
元道先生是誰?他的真實身份,是世紀互聯數據中心的創始人、董事長陳升。早在2013年,他就在關注區塊鏈,並最早提出,將「blockchain」翻譯為「區塊鏈」,對應「互聯網」三個字。元道先生對於「Token」的思考和解讀建立在5年對區塊鏈的潛心研究之上,Token絕不是「幣」,不是支付工具,更加不會替代法幣的貨幣地位。
第一是數字權益證明,也就是說通證必須是以數字形式存在的權益憑證,它必須代表的是一種權利,一種固有和內在的價值。
第二是加密,也就是說通證的真實性、防篡改性、保護隱私等能力,由密碼學予以保障。每一個通證,就是由密碼學保護的一份權利。這種保護,比任何法律、權威和槍炮提供的保護都更堅固、更可靠。
第三是可流通,也就是說通證必須能夠在一個網路中流動,從而隨時隨地可以驗證。其中一部分通證是可以交易、兌換的。事實上,通證可以代表一切權益證明,從身份證到學歷文憑,從貨幣到票據,從鑰匙、門票到積分、卡券,從股票到債券,人類社會全部權益證明,都可以用通證來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