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並非關停區塊鏈
『壹』 狄剛:央行正積極探索數字人民幣區塊鏈應用
9月10日,2021中國(北京)數字金融論壇在北京豐台區麗澤金融商務區舉辦。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副所長狄剛在平行論壇「區塊鏈賦能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上進行主旨發言,他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積極 探索 數字人民幣區塊鏈應用,在發行層基於區塊鏈構建了統一分布式賬本,提升了對賬效率;同時,區塊鏈在解決信任問題方面具備一定的優勢,而技術上去中心化並不等於管理去中心化。
狄剛認為,區塊鏈在金融領域的應用主要包括內生改良和外部賦能兩方面:在內生改良上,有供應鏈金融、農業金融、貿易金融和普惠金融等應用;在外部賦能上,金融機構也為智慧城市、「三農」和民生等領域提供了較好的區塊鏈應用服務。
據介紹,數字貨幣研究所積極加強區塊鏈標准體系建設,已牽頭國內外多個標准化組織工作組和標准化項目,推動區塊鏈標准制定。
在區塊鏈技術應用上,狄剛提出了四大原則:少談顛覆,多討論場景運用,用技術解決行業痛點;理性務實,綜合各種成熟先進技術實現效果最優,這也是數字人民幣研發採用混合技術架構的出發點;技術是中性的;既不要高估也不要低估區塊鏈,解決問題是應用區塊鏈技術的出發點。
為賦能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狄剛認為當前區塊鏈可從加大基礎理論研究、掌握核心技術和制定核心技術標准等八個方面實現突破。
『貳』 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截至2020年5月,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
第二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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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中規定:
第十一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資金和財產,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轉移資金、財產。
第十二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經中國人民銀行調查認定後,作出取締決定,宣布該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活動為非法,責令停止一切業務活動,並予公告。
第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發現金融機構為非法金融機構或者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開立賬戶、辦理結算和提供貸款的,應當責令該金融機構立即停止有關業務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有關資金。
『叄』 區塊鏈數字貨幣合法嗎
區塊鏈數字貨幣在國內是不合法的。早在2017年9月,央行和銀監會等多個官方部門發布了文件,禁止數字貨幣在中國流通和交易。所以,數字貨幣在中國是非法的。
區塊鏈這種技術國家是承認的,但是由於我國的區塊鏈數字貨幣交易並沒有一個完善的監管機制,所以國家才會在短期禁止數字貨幣的交易,用來保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其實區塊鏈的好處國家是肯定的,但是區塊鏈的出現,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由於大部分群眾是不懂區塊鏈的,被不法分子花言巧語哄騙後,就將自己的資金「送」給了不法份子。正是因為這樣,國家才制止區塊鏈數字貨幣交易的發展,主要是為了保護群眾。
但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2019年1月10日發布了《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並於2019年2月15日開始實施。在《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中,國家明確了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促進區塊鏈技術和相關服務的健康發展。說明國家已經有了健全了區塊鏈管理辦法,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區塊鏈數字貨幣在國內會變成合法項目。
『肆』 區塊鏈技術是央行數字人民幣的出路嗎
數字人民幣是國家背書的法定貨幣,自概念誕生以來,一直都是人們關注的焦點。
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基本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了。據了解,數字貨幣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如果順利的話,2022年,我們將可以揭開數字貨幣的面紗。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明確表示:數字人民幣在研發工作上不預設技術路線,可以在市場上公平競爭選優,既可以考慮區塊鏈技術,也可採取在現有電子支付基礎上演變出來的新技術,充分調動市場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也就是說:區塊鏈是數字人民幣研發考慮的技術路線,但絕不是唯一選擇。
數字人民幣和比特幣
區塊鏈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
數字人民幣和比特幣一樣,都是通過智能合約的方式實現點對點支付,有嚴格的程序進行交叉驗證、不容易被偽造;
雖然都是虛擬幣,不同的是,數字貨幣是用來流通的法定貨幣,有法律效力;比特幣是虛擬資產,具有投資價值。
數字人民幣和區塊鏈
雖然區塊鏈不是唯一選擇,但區塊鏈技術卻有強的競爭力。
數字人民幣採取了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不直接對公眾發行和兌換央行數字貨幣,而是先把數字人民幣兌換給指定的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運營機構需要向人民銀行繳納100%准備金,這就是1∶1的兌換過程。
7月28日,農業銀行發布公告稱:通過附屬機構設立的農銀金融 科技 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農銀金科」)於北京正式注冊成立,其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億元。
根據公告顯示,農行金科的的業務方向主要是運用金融 科技 手段,開展技術創新、軟體研發、產品運營與技術咨詢。而在農行金科發布了招聘公告中,筆者發現軟體研發中有一項職位為:區塊鏈研發工程師。
主要職責為:區塊鏈技術應用研究、項目建設和優化工作,推進基於區塊鏈的銀行業務拓展和業務優化,並提供解決方案。
從這一些動作中,可以看出區塊鏈技術是銀行重點發展的技術之一,無論最終數字人民幣最終會是如何,區塊鏈技術都將推動我們繼續進步發展。
文章作者:小鏈 財經 大世
『伍』 金融主權的確立,看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區塊鏈幣的區別
最近幾個月,央行數字貨幣測試進行的如火如荼,特別是29號建行App數字錢包的忽然爆發,更是把央行數字貨幣推向了前所未有的熱度。
很多人會想到,既然央行的數字貨幣很快就會推出了,那麼基於區塊鏈的貨幣,比如比特幣、以太坊等是不是也到了實用的階段?會不會在國內也會承認?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央行的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數字幣有本質區別,甚至說,沒有任何關系,而且很多原則都是相反的,主要區別有如下幾個方面:
1.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心化的,而區塊鏈幣是去中心化的。
這一點可以說是根本區別,區塊鏈幣發展出來的本質就是去中心化,也就是沒有一個人或者組織可以控制區塊鏈網路,所有參與方共同維護了整個區塊鏈;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央行組織的,央行就是中心,負責管理所有的相關技術和業務。
2.央行數字貨幣是實名的,而區塊鏈幣是匿名的。
這是第二個最大的區別,區塊鏈幣因為它的匿名性,成為了有組織犯罪的溫床,各種勒索、威脅也是要求以區塊鏈幣支付贖金,因為是匿名的,無法追蹤真正的使用者。央行數字貨幣要求實名認證,所有使用者都是可以找到的,不用怕被用來做壞事。
3.央行數字貨幣是有法定支付保證的,而區塊鏈幣是無任何保證的。
這也是區塊鏈幣最大的風險所在,你可以說一個比特幣價值一萬元,也可以說一分錢不值,而且就兌付剛性來說,就是一堆數字,沒任何價值。央行數字貨幣和紙幣是一一對應的,需要的話,可以兌換成紙幣。
4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離線支付,而區塊鏈幣必須聯網使用。
央行數字錢包支持聯網和離線支付,即使沒有網路也可以直接使用,大大擴展了適用范圍;區塊鏈幣使用比較麻煩,不但要在線使用,大部分還需要安裝專用的客戶端,增加了使用的難度。
5. 央行數字貨幣支持高並發,而區塊鏈幣有交易速度限制。
區塊鏈幣的本質決定了它的交易是低效的,如果要達到較高的交易速度,成本和安全性就很難保證。而央行數字貨幣不是基於區塊鏈的,也許會在部分場景使用,但是本質不需要區塊鏈來保證,所以可以達到傳統電子交易的速度,即使全國人民都使用電子貨幣,也能滿足交易要求。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央行數字貨幣不但和區塊鏈幣無關,甚至我們可以說,央行數字貨幣是區塊鏈幣的反面,不但不會為區塊鏈幣背書,甚至基本宣告在中國不可能使用任何區塊鏈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