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政府專家代表
Ⅰ 區塊鏈+政務和互聯網+政務有什麼區別
區塊鏈+政務是所有的政務需要的相關資料數據信息都會記錄在區塊鏈上。互聯網+政務主要就是在網路平台上獲取政務相關信息,好一點的可以上傳資料不用每次都跑政務部門。本質區別就是一個是可以溯源的,很多信息數據不用反復提交更不需要不同的政府部門去反復審核。現在有個很好的區塊鏈+政務的落地應用叫中芯區塊鏈公共服務平台可以去了解一下。
Ⅱ 胡凱教授算是國內最早研究區塊鏈的專家么
北航胡凱是國內最早從事區塊鏈技術的研究學者之一,提出並發展了智能合約工程(SCE)、法律代碼科技、驗證即服務(VaaS)等理論方法,在數字經濟與區塊鏈結合、數字經濟園區規劃和咨詢、區塊鏈數字治理、區塊鏈可擴展性、多鏈互聯和區塊鏈形式化驗證技術等方面具有深入研究和專利性成果。主持研發了北航區塊鏈(TrustChain)系列產品,包括了自主知識產權的各形態區塊鏈系統、瀏覽器、監控器、部署工具和區塊鏈大數據管理系統(OpenData)。
Ⅲ 2017中國「鏈灣」大會暨區塊鏈產業合作年會在哪裡舉行
2017中國「鏈灣」大會暨區塊鏈產業合作年會12日在山東青島舉行,本次會議以「聚焦區塊鏈產業發展,打造鏈灣新金融中心」為主題,旨在加強溝通,深入合作,加快項目落地,推動區塊鏈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Ⅳ 當前中國各地方政府都已出台了那些區塊鏈相關政策
中國地方政策已經都出台了,哪些串聯相關政策?這個不太清楚,這是國家的文件吧?
Ⅳ 請問用區塊鏈做版權認證的視頻和文章中國政府承認嗎
合法的,中國只是對區塊鏈發幣,炒幣,有限制,因為中國大量的黑錢,比如說貪官的,會通過數字貨幣的手段,非法弄到境外,如果開放區塊鏈數字貨幣隨便交易,估計中國控都控制不住黑錢外流啊。現在法律是鼓勵區塊鏈的,除了法幣,其他的區塊鏈技術中國是很鼓勵也很贊成。
Ⅵ 目前的區塊鏈聯盟盤點有哪些代表呢
近兩年,區塊鏈聯盟涌現,都有哪些代表呢?
在區塊鏈行業發展早期階段,很多企業、機構等組成區塊鏈聯盟,共享區塊鏈技術研究成果,尋求區塊鏈技術更廣泛的應用。
近兩年,區塊鏈聯盟涌現,截止2017年7月,目前已有由約40多家國際銀行組成的R3、由Linux基金會發起的超級賬本(hyperledger)、位於中國互聯網核心腹地的中關村區塊鏈產業聯盟、由11家機構共同發起的China Ledger聯盟、由25家金融機構聯合成立的金鏈盟、被稱為「俄羅斯版R3」的俄羅斯區塊鏈聯盟、尋求與微金融結合點的區塊鏈微金融產業聯盟、由深圳前海管理局主導的前海國際區塊鏈生態圈聯盟、位於陸家嘴的陸家嘴區塊鏈金融發展聯盟。
眾人拾柴火焰高,眾多機構和人才加入推動區塊鏈的蓬勃發展。
Ⅶ 什麼是區塊鏈+政務
本質上就是所有的政務需要的相關資料數據信息都會記錄在區塊鏈上。信息質量都可以溯源的,很多信息數據不用反復提交更不需要不同的政府部門去反復審核。現在有個很好的區塊鏈+政務的落地應用叫中芯區塊鏈公共服務平台,可以留意一下。
Ⅷ 區塊鏈技術應用應當由政府主導嗎
長沙高新區發起建設了中芯區塊鏈平台是面向廣大企業用戶的
Ⅸ 大家都關注的區塊鏈,法律人如何看
法律作為一種配置社會資源的機制,決定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並直接影響著經濟運行的全部過程。它能夠簡化社會關系的復雜程度、節約交易成本,幫助社會成員安全、規范、有序地進行交易。
區塊鏈技術基於法律框架,通過預設自動執行的智能合約使交易信息更加安全透明、數據更加可追蹤,大大降低了法律的執行成本,呈現出法律和技術的相互補充,法律與經濟融為一體的態勢,使法律的約束與執行逐漸走向智能化。
什麼是區塊鏈?
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在互聯網時代的創新應用模式。
區塊鏈本質上是一個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資料庫。其本身是一串使用密碼學相關聯所產生的數據塊,每一個數據塊中包含了多次比特幣網路交易有效確認的信息,用於驗證其信息的有效性(防偽)和生成下一個區塊。
外國關於區塊鏈的法律規制
由於區塊鏈技術本身尚在探索階段,也未得到大規模的應用,因此,僅有部分國家針對區塊鏈技術出台專門的立法。
美國
佛蒙特州和亞利桑那州通過法案,明確定義和支持用於公共使用的區塊鏈技術,該法案規定了區塊鏈和智能合同的使用規范,同時聲明所有與區塊鏈相關的數據都「被認為是電子格式並成為電子記錄」 這是該州予以認可的。
英國
《分布式賬本技術:超越區塊鏈》提到英國聯邦政府將會投資區塊鏈技術,來分析區塊鏈應用於傳統金融行業的潛力。
新加坡
政府對區塊鏈技術等金融科技企業持支持態度,並推出監管沙箱,為區塊鏈初創企業提供較為寬容的發展環境。
我國關於區塊鏈的法律規制
除上述針對區塊鏈本身的政策外,國際上更多是針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出台一系列監管規定。
而在我們國家,除了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融資等出台的政策以外,針對區塊鏈政府也出台不少政策性規定。
2016年12月27日,區塊鏈技術被列入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的通知》中。同時,國務院也發文《我國區塊鏈產業有望走在世界前列》支持區塊鏈健康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見》中提到,研究利用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興技術,建立基於供應鏈的信用評價機制。推進各類供應鏈平台有機對接,加強對信用評級、信用記錄、風險預警、違法失信行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
律師眼裡區塊鏈技術存在的法律風險
區塊鏈作為一種分布式系統,屬於技術領域的創新應用,就目前的探索成果來看,其技術理念能夠為各個行業發展帶來巨大變革。
但是,由於法律尚未針對區塊鏈出台明確的行業標准及適用規范,因此,其未來仍存在國家監管與法律規制等問題。
以比特幣為典型的數字貨幣為例,首先面臨的就是監管問題。基於區塊鏈技術發展起來的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從邏輯上來說,是去中心化、反對集中監管的。
其次,區塊鏈技術應用也不得不面臨巨大的風險。仍以比特幣為例,遺失、盜竊、攻擊、投機、洗錢以及各種風波、質疑和事件,一直伴隨著比特幣的發展歷程。
區塊鏈技術的廣泛應用,離不開智能合約,所謂的智能合約就是以數字編碼的形式定義承諾。交易的雙方無須彼此信任,一切交易都由代碼強制執行。
但智能合約的形式及其內容的效力,還沒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的正式認可,其作為數字編碼的形式體現出來的合同文本,尚無法確知,是否可以構成生效合同的要件,是否可以符合司法擬採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區塊鏈技術由於其去中心化的天性,其自身規則必然會與社會規則、國家法律規則發生沖突與矛盾,也正是有沖突和矛盾,有風險與問題,才更能激發動力與想像力,包括社會、國家和個人的動力與想像力。
基於區塊鏈技術應用發展起來的虛擬貨幣在其交易過程中,對各國的法定貨幣及金融體系提出了巨大的挑戰,並引發投資風險,甚至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