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在個人徵信的應用
① 談個人對 P2P 的一些看法和簡要分析
P2P 於2013-2014年間如同雨後春筍般出現在市場中,2015年 e租寶等互聯網金融詐騙案爆發之後,國家頻頻出台文件提高對整個行業的整治監管。實際上這個行業在中國的發展實際上一直受到制約,不是說他受到的政府層面上的監管過於嚴厲,還是國內的流動資金不足以支持他們的發展。另一方面直至2017年,當年3000多家中,一半以上的 P2P 平台已經倒閉,整個行業至今都籠罩在危機的陰雲里。
P2P 說白了就是網貸,說復雜點其實是點對點網路借款。P2P 充當的是第三方金融機構作為中介的角色,不能直接或者間接吸納存款,不得非法集資,因此這些公司並不具有自己的資金庫,也即不具備存款再造的基本條件。它不屬於銀行系統,沒有消化來自社會巨大風險的能力特點。在國內外 P2P 之所以受到重視是因為它有希望沖擊一直以來以銀行為核心的社會信貸體系。鑒於民間借貸目前低於24%的年化收益率是不違法的,網貸公司提出的利率往往非常高,很多公司會選擇鋌而走險使用高利率吸納資金。然而,對於 P2P 這種第三方金融機構來講,實際上出台多少監管措施其實都是不為過的一件事。
在 P2P 活躍的初期,大量沒有資質和管理不規范的企業處於各自混戰的情況之中,一直以來涉及非法集資的 P2P 公司並不在少數。他們通過許諾高收益,讓投資者早期嘗到甜頭,吸引更多人加入。當資金盤達到一定的數額後,平台方就開始謀劃跑路,正是這些不規范的公司把大家的親戚朋友的錢財給坑害了。
這里暴露出的問題直接把矛頭指向了金融這個特殊的「錢生錢」行業。資本和混亂無序的自由發展帶來的危機非常可怕,在尚且缺失國家監管的情況下,許多 P2P 公司才能夠保持表面繁榮的景象,然而這些公司早就已經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只是一直勉強把危機拖後而已。一旦國家開始追查相關企業或者整頓行業,這些公司必然是首當其沖,這個時候貪婪而無序的民間資本付出了代價。
另外,我們國家的信用體系一直都不算完善,在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個人徵信數據掌握在大銀行大公司手裡的當下。沒有技術,沒有專業知識,沒有人才,沒有渠道,沒有風險管控,沒有數據分析作為支持的 P2P,可以說只有詐騙一條路可走。
正經 P2P 到底盈利點在哪裡??如果按照前文提到的中介的角色來做 P2P,那麼這些平台並不能收取利息和接觸資金,贏利點只有借貸雙方的服務費,中介費用。然而這些抽水能夠滿足平台的正常運營費用嗎?可能都不太夠!
許多平台把目光投到了現金貸、小貸、區塊鏈技術。
網貸平台的現金貸業務,除了使用自己的本金借貸,只能通過資產證券化募集資金。但是資產證券化需要的資質,網貸公司並不具備。他們有可能尋求信託、券商等金融中介插手這個事情。整個流程比較復雜,非專業人士可能會一頭霧水,這里暫且不談。
總之為了增加所謂的安全性、風險管控,網貸平台另一個瞄準的技術恐怕會是區塊鏈技術。但是根據我在學校里接到的跟區塊鏈有關的合作、還有了解到的各方面資料來看,目前都沒有完善合理的方案出來支持 P2P 公司做現金貸的業務。區塊鏈技術的技術壁壘很高,雖然和 P2P 有很高的契合度,但是很多時候這些技術只是面具偽裝而已,能不能有實際應用價值還是有待考量。
近在咫尺的案例,2008年美國爆發的次貸危機發生就警醒各個國家————金融監管的重要性。美國發生的次貸危機本來無法由自己承擔,然而世界處在美元體系之中,美國的危機牽連了整個世界之後,美聯儲利用了它的能量度過了危機,美國真正的損失可以說分攤了許多。
假如說這個危機落在中國呢?不敢想像!!反觀國內目前發生的多起 P2P 跑路、詐騙事件,中國也應該時刻敲醒對金融監管的警鍾,提前防範相關危險才行。
② 什麼是區塊鏈
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所謂共識機制是區塊鏈系統中實現不同節點之間建立信任、獲取權益的數學演算法。區塊鏈(Blockchain)是比特幣的一個重要概念,它本質上是一個去中介化的資料庫,同時作為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是一串使用密碼學方法相關聯產生的數據塊,每一個數據塊中包含了一次比特幣網路交易的信息,用於驗證其信息的有效性(防偽)和生成下一個區塊。
一般說來,區塊鏈系統由數據層、網路層、共識層、激勵層、合約層和應用層組成。 其中,數據層封裝了底層數據區塊以及相關的數據加密和時間戳等基礎數據和基本演算法;網路層則包括分布式組網機制、數據傳播機制和數據驗證機制等;共識層主要封裝網路節點的各類共識演算法;激勵層將經濟因素集成到區塊鏈技術體系中來,主要包括經濟激勵的發行機制和分配機制等;合約層主要封裝各類腳本、演算法和智能合約,是區塊鏈可編程特性的基礎;應用層則封裝了區塊鏈的各種應用場景和案例。該模型中,基於時間戳的鏈式區塊結構、分布式節點的共識機制、基於共識算力的經濟激勵和靈活可編程的智能合約是區塊鏈技術最具代表性的創新點。
這段話很生澀吧?看不懂沒關系,我們來打個比方。
設想每個人有個神奇的小本本。當兩個人間一筆交易發生時,這筆交易記錄在你兩個的小本本上,不需要任何中介,包括公證機構。最神奇的是,這筆交易記錄將會很快自動復制到所有人的小本本上,大家都能看到。當超過一半的小本本上都有這筆交易記錄時,交易便正式生效了。
交易生效後,你無法私自篡改記錄。哪怕你能夠塗改你自己的小本本上的記錄,除非你能同時篡改大多數人小本本上的記錄(而這幾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否則交易依然有效。
所以不需要第三方信任中介,這樣的交易就可以放心地展開,因為所有其他人都在自動地為交易公證。你買了東西後想賴帳?沒門。同樣,你也不用擔心對方賴賬。
因為區塊鏈有可大規模擴展、數據公開透明、數據不可纂改等特點,特別是能有效解決陌生人間的信任問題,所以可以推廣到所有可以數字化的領域,比如數字貨幣、支付清算、數字票據、權益證明、徵信、政務服務、醫療記錄等。
③ 什麼是鏈信
誇克鏈信app是誇克區塊鏈母公司倉舟網路科技推出的一款區塊鏈社交軟體。
鏈信的APP基礎就是區塊鏈:一個信息技術領域的術語。從本質上講,它是一個共享資料庫,存儲於其中的數據或信息,具有「不可偽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開透明」「集體維護」等特徵。基於這些特徵,區塊鏈技術奠定了堅實的「信任「基礎,創造了可靠的「合作」機制,具有廣闊的運用前景。
(3)區塊鏈在個人徵信的應用擴展閱讀:
我國區塊鏈的發展:
搶占創新制高點,要打造完整的產業生態鏈。目前,在我國,區塊鏈技術已在供應鏈金融、徵信、產品溯源、版權交易、數字身份、電子證據等領域有廣泛的落地應用場景。
隨著參與主體不斷壯大,可以說我國已經具備較好的區塊鏈產業發展基礎。但也存在很多瓶頸,如大規模應用落地困難、發展不均衡等一系列問題。
縱向上來說,區塊鏈技術的發展離不開方方面面對市場主體權益的保護,對融資環境、政務服務等軟環境的提升,因此要聚集產業優質創新創業資源,打造技術創新與場景融合的通路,以應用驅動加快科技成果轉化。
橫向上來說,區塊鏈本身是多種技術集成創新的產物,其發展要加深與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的深度融合,創新技術基礎設施融合架構,進而延伸區塊鏈技術半徑和產業半徑,豐富區塊鏈的可能性。同時,要注重保護和營造區塊鏈創新環境,堅決打擊遏制假借「區塊鏈」之名的違法違規、欺騙欺詐行為,比如:傳銷、炒作各種「空氣幣」。
④ 區塊鏈真的有發展前景嗎
區塊鏈毋庸置疑的有發展前景,而有發展前景的必要條件,就是進入主流市場。
北美區塊鏈基礎設施The OAN(前Aion Network)創始人及CEO Matt Spoke 7月24日在福布斯發表了一篇標題為《為了成功進入主流市場,區塊鏈項目必須「吃狗糧」》的文章,Matt在文中提到了自己對區塊鏈該如何進入主流市場的看法——"吃狗糧"。
在科技圈中,有一句行話叫"吃狗糧"(dogfooding,也稱為吃自己的狗糧),指的是公司使用自己的產品,成為自己產品的用戶。許多高增長公司(如微軟、Facebook、亞馬遜、蘋果、Netflix和谷歌)也都會通過「吃狗糧」的方式進行產品測試,或幫助產品建立信譽。「吃狗糧」雖經常被用來發現和修復bug,但它還有另一個價值:為公司的產品創造可靠的用例。
這一點很值得區塊鏈項目學習,因為區塊鏈項目常常抱著"建好了,他們(用戶)自然會來"的想法,習慣性地把創造新鮮、有趣的區塊鏈應用的責任交給第三方。
這種態度極為普遍,就連知名的區塊鏈峰會Consensus 2019(2019共識大會)也舉辦了題為 "建好了,他們(用戶)自然會來:打造一個全球區塊鏈中心"的圓桌論壇,討論世界各國政府如何在平衡監管、投資和創新需求的同時,為吸引區塊鏈項目做出努力。
平心而論,這種策略對於僅以幣圈人士為受眾的區塊鏈來說可能是有效的。對於證券型代幣,特別是交易這類代表的交易所來說,就更加說得通——「供給創造需求」在這里是慣常的思路,尤其是考慮到實現這些交易需要搭建復雜的基礎設施。
相比之下,「吃狗糧」更有可能被那些尋求主流受眾(比如金融業、製造和供應鏈、身份管理等領域的受眾)的區塊鏈項目開發者所採用。區塊鏈技術要想打入這些主流領域,區塊鏈公司必須先「吃狗糧」。這樣不僅可以清楚地證明區塊鏈技術在幣圈之外也是可行的,還可以凸顯出區塊鏈不光優化現有用例,也能創造新用例。
而The OAN團隊就是一直秉持著這一理念,並依靠著多年來打造的The OAN和Aion的技術棧,開發出了面向獨立工作者的金融科技平台Moves。
Matt表示,在開發和發展Moves這款產品時,團隊希望The OAN區塊鏈網路的相關功能可以得到充分的發揮,所以重點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考量:
1. 如何使用The OAN區塊鏈網路來提高產品的信貸效率。
提高信貸效率主要考量的點有兩個:1)可否借鑒DeFi市場的機制降低資金成本;2)可否利用區塊鏈技術來增加外界對於Moves的授信過程的信任。在這里,Moves將形成一種「匯集眾智」的機制,讓所有人都能夠為降低信用風險和增加授信過程的可信度做出貢獻,甚至可能在未來發展出一種微擔保機制。因此,用戶將可以作為借方、貸方或者擔保方參與到平台建立的市場中。
2. 如何使產品與用戶的利益一致化。
具體來說,就是通過將Moves與The OAN網路相連接,藉助數字資產Aion,在產品和用戶之間形成一種利益一致化的關系,從而讓用戶能夠切身體會到Moves產品開展的成功與否,同時也能直接參與到支持Moves的區塊鏈網路——The OAN之中。
3. 如何以Moves開創金融信譽數據開放系統的先河。
這種開放系統可能會成為傳統信貸分數或者相關機制的替代品。多年來,銀行和金融機構一直將Equifax,FICO或者其他類似機構的評分作為風險指標,而Moves團隊認為其正在打造的產品將會是一個很好的開端——一個更完善的、更現代化的金融信譽系統的開端。這是一個長期目標。
Moves支持北美主流拼車、外賣等零工經濟平台,將是The OAN在其區塊鏈網路上開發的旗艦版開放應用程序。在6月,Moves的業務運營范圍已經從最初的安大略省再擴大兩地——亞伯達省和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挺進加拿大西部。
The OAN團隊的種種舉措,都是秉持著「吃狗糧」精神,為了讓區塊鏈技術能盡快進入主流市場而努力。區塊鏈並不是面向小眾,而是面向主流,除了The OAN團隊,區塊鏈業內的很多項目、機構也都是朝著這一目標,這么優秀、這么有目標的區塊鏈,你能說沒發展前景嗎?
⑤ 美國如何監管P2P,有何借鑒意義
與美國相比,中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規模更大,在一些技術領域比如支付處置能力等也更領先。這主要是基於三個方面的原因:市場空白大、技術發展快和監管適度。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普惠性也十分突出。但行業發展不平衡,比如第三方支付相對發達,網路 貸款 比較混亂、股權眾籌基本沒有做起來。未來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發展可能會呈現多樣化,既有大而惠,也有小而美;既有專注tech,也有直接做fin。
美國的監管框架,一方面消除了金融科技領域的一些潛在風險,另一方面也極大地限制了這個行業發展的空間。顯然,在風險控制方面,我們應該向美國學習。但我們也應該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留下足夠的空間。客觀地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實實在在地滿足了實體經濟的一些需求,在助力普惠金融發展方面的作用尤其明顯。同樣,如果對數據管制過嚴,大數據分析就無從談起,但如果聽任商業機構任意侵犯個人隱私,也會釀成嚴重後果。
因此,監管政策的核心是要平衡創新與穩定之間的關系,既保證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快速發展,又不造成重大的金融、社會風險,起到真正支持實體經濟的作用。
積極支持穩健的金融創新
美國的監管在控制金融科技的風險方面做得比較好,但在支持創新方面顯著不足。中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做得更大,一個根本的動力還是創新,同時金融監管部門在部分領域的政策制度也及時跟進(如第三方支付領域),其實是一個變相的市場化的過程,在技術層面則利用移動終端和大數據,幫助解決金融交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無論在美國還是中國,絕大部分金融資產都還在傳統金融部門手中,即便中國發展最快的第三方支付,2016年也只佔銀行電子支付交易金額的4.4%。所以無論從普惠金融還是支持實體經濟的角度,互聯網金融都還有巨大的成長空間,其發展又會推動行業向技術驅動模式的整體轉型。中國的先發優勢來之不易,應當繼續發展。
未來的監管要嚴密防範風險,同時也要積極支持金融創新。我們構建新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框架,應該考慮盡量在兩者之間求得平衡。首先是監管方式要創新。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傳導廣、快,靠傳統金融監管的做法比如定期送表表、現場檢查等,效果就會打折扣。因此,需要考慮將數字技術運用到金融監管上來(RegTech)。比如考慮將監管信息系統和互聯網金融公司的資料庫直接對接,監管部門可以實時監測運行狀況,分析金融風險。
另外是支持金融創新。過去我國互聯網金融創新的一個大的背景是監管缺位,這個歷史不可能再重復。創新可以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進行,比如「監管沙盒」的做法,監管部門給互聯網金融公司發放有限的牌照,允許創新,如果成功,可以發放完全牌照並推廣到全行業。如果不成功,就取消牌照。還有其它一些做法比如「創新中心」和「創新加速器」等,原理也都差不多。
近日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ConctAuthority,以下簡稱FCA)針對運行一年多的「監管沙盒」機制給出評估報告,其結論顯示「監管沙盒」通過促進市場有益的競爭競爭,為消費者和其他金融服務用戶帶來更好的價值。一些指標表明,「監管沙盒」開始對現有金融服務的價格和質量方面產生積極影響。例如,不少企業將 區塊鏈 技術運用於跨境支付,為消費者帶來縮短到賬時間和降低匯率等顯著好處。還有一些機構測試讓消費者使用生物識別技術支付、登錄和驗證身份,或是將面部識別技術應用於投資顧問領域的風險評估服務。FCA希望並鼓勵在「監管沙盒」的有益創新能走向市場,為消費者帶來更多福利。
無論是哪種方式,都要求監管部門和從業機構密切合作,因為對雙方來說,這都是一個新的實踐。
對互聯網金融機構必須設置准入門檻
雖然美國的FinTech行業沒有做得特別大,但基本的監管框架也保證不會出現大的風險。金融安全是經濟安全、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准確判斷風險隱患和保障金融安全十分重要。因此,金融業是經濟體系中受到嚴格監管的部門。這一點,對間接融資如銀行業和保險業是如此,對直接融資如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同樣是如此。從這個角度看,雖然我國的監管政策對P2P網貸平台定位為信息中介,但備案制是否足夠?這一點是值得商榷的。進一步需要考慮的問題是,在實行備案制的前提下,還需要制定一些什麼樣的監管措施,防範潛在的風險?
歸根到底,不管互聯網金融做了什麼樣的創新,其所從事的業務在本質上就是金融,而金融就需要嚴格的監管。更重要的是,互聯網金融還有兩個突出的特點,一是業務跨區域、跨行業,風險傳導既快又廣,二是互聯網金融業的一些參與者識別與承受風險的能力比較低。因此,對互聯網金融公司實行牌照管理就變得尤為必要。現在再看過去幾年發生的一些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風險案例,如果有基本的資質審查和日常的監管程序,這些風險有可能是可以得到避免的,至少風險不會變的這么大。
對於互聯網金融要實行牌照監管的建議,無論在業界還是在監管部門都有些不同的聲音。業界的擔憂是如果按照傳統的方式來管理互聯網金融行業,創新也就無從談起。監管部門則擔心根本沒有足夠的資源來監管每一家互聯網金融公司。這兩個擔憂都是有道理的,政府可能需要大幅度增加監管部門的編制和經費,而監管部門也應該有條件地支持金融創新。
既然要實行牌照管理,就要發牌照。監管部門嚴控投資公司牌照,造成了很多做智能投顧的公司無證上崗的現象。這是非常不利於行業發展的,既然要管理,就應該明確門檻,給符合資質的公司發放牌照。而對於無牌照執業的公司應該堅決取締,否則有法不依,後患無窮。對於一些已經發出去的牌照,卻又沒有很好展開業務的公司,應該及時收繳牌照,這個問題在第三方支付領域比較普遍,牌照變成了一些公司尋租的工具。
對於一些尚未建立明確的監管政策框架的業務(比如股權眾籌、資產管理)也應加快制定規則,為實踐中已開展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劃清合規邊界,避免業務跑偏異化。
提高「透明度」並實施「投資者適當性」監管
牌照管理只是對互聯網金融進行有效監管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加強事中與事後的監管。除了銀行和保險,互聯網金融的大多數業務都具有明顯的直接融資的特徵,即參與者自主決策、自主承擔後果。而對直接融資的監管有兩個基本要求,第一是增加透明度。金融交易最大的困難是信息不對稱,個體市場參與者很難充分了解一個金融交易和一個金融產品的方方面面,監管政策需要幫助解決這個問題。監管政策對傳統金融業的財務報表和其它信息披露要求,都是為了提高透明度。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應該採取類似的措施,除了類似的報表和披露,由於互聯網金融的流程往往更加復雜、隱秘,應該考慮實施穿透式監管,清楚地展示資產管理、第三方支付和保險等業務的資金流向,保證合規、透明。
第二是的「投資者適當性」,這主要是因為並非每一個金融產品都適合於每一個市場參與者。比如,如果一個金融機構將大量高風險的金融產品賣給風險承受力非常低的退休人員,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近期受到很多詬病的「校園貸」的一個問題就是變相地放「高利貸」給沒有穩定收入的學生,這跟2007年以前美國盛行的「次貸」沒有根本差別,後來造成了嚴重的次債危機。像這樣很容易造成嚴重金融甚至社會問題的互聯網金融公司理應受到監管部門的「懲處」,雖然我們也承認,並不是所有的「高利貸」都是不合理的。前一段時間沸沸揚揚的數字貨幣(ICO)業務是另一個的例子。而判斷一筆金融交易合理不合理,從監管的角度考慮,除了看是不是合規,另外就是看「投資者適當性」原則。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政策要統一、協調
互聯網金融基本上都是混業監管,這跟我國目前實行的分業監管的政策框架並不匹配。而在一些領域比如P2P網路貸款平台,實行銀監會和地方金融辦(地方金融監管局)雙頭監管的體制,這樣的格局,既是中央、地方各司其職的要求,也是中央監管部門在資源約束下的選擇。但事實上,互聯網金融公司跟傳統的小貸公司並不一樣,一旦業務平台建立起來,其業務不會局限在獲取牌照的地區。
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的協調應該考慮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在「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框架內設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協調機制,這樣起碼可以保證「一行三會」和地方金融監管局一致行動,互相配合。二是制定統一的監管標准和政策。無論監管政策實施主體是「一行三會」還是地方金融監管局,標准應該是全國統一的。否則的話,容易造成監管政策的窪地,鼓勵監管套利,而任何金融風險的後果依然會是全國性的。三是不應重復美國各州獨立發放牌照的做法。各省市單獨發牌照,對傳統金融機構尚且可行,對互聯網金融機構就非常不合理。因此一旦發放牌照,應該就是全國性的,除非設置一些特殊的區域性限制。
盡快建立豐富完整、市場化的 徵信 體系
如前文所述,在美國,三大徵信局和FICO等徵信系統在FinTech發展中起到了大規模獲客、全面數據獲得、評價標尺等作用。徵信系統是公共基礎設施,應該向所有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開放(當然在個人授權的前提下)。考察團認為,跟美國相比,徵信系統在中國還有另外兩個方面的作用。
其一,決定獲客途徑。當我們批評美國緩慢昂貴的直郵系統推高了獲客成本的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快遞業的發展使得傳統依賴郵政編碼的投遞系統基本失效,而數字時代獲客的主要手段手機號碼,則並不是完全的公共品,大公司依靠自己龐大的其他服務與其所建立之場景可以輕易獲得,而初創公司則很難通過正規渠道大批量獲得手機號碼,遑論基本信用信息。不加選擇的群發與購買數據黑產的成本,不見得比FICO加直郵來的低。
其二,產品標准化的支撐。美國FinTech發展值得中國羨慕借鑒的一點就是其產品的高度標准化,比之中國幾百個平台上千種信貸產品,標准化的產品在吸引機構投資、保護出借人利益與便利監管上有強大的優勢。傳統金融的發展不足使得短時間內中國很難借鑒美國道路完成產品的標准化,而如果建立基於大數據的豐富的徵信系統,實現大數據的標准化,則無疑對進一步的資產標准化有強大的支撐作用。
徵信體系往往是通過會員機構建立信用信息 共享 平台,打破各機構間「信息孤島」。美國徵信最有特色的地方,是從三大徵信局到FICO都是私有上市公司,通過市場化的方式構建了世界上最發達的徵信體系。
結合中國國情,一方面,應考慮改變現在P2P平台不能接入央行徵信系統的現狀,推動符合條件的機構接入徵信系統。另一方面,既可以考慮通過行業協會牽頭,也可以考慮效仿美國通過民營企業的方式,結合政府和市場化的優點,促進信用信息有效整合和合法運用。另外,對於商業機構所積累的徵信數據,可能需要分開來對待公共品和准公共品。
在保護個人隱私和利用大數據分析之間求得一個平衡
美國對個人隱私的保護和對貸款公平性的追求,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大數據分析可以發揮的作用。而中國的現實是隱私及個人數據保護體系尚不健全,盜竊、詐騙等現象較為嚴重,商業機構濫用個人、企業數據的行業亂象高發頻發。
在目前行業發展的情況下,需要盡快明確的,是以用戶為核心的數據採集和使用原則,完善數據使用及監管機制。美國公司審慎使用社交數據、不使用隱私數據,一方面是嚴刑峻法監管在前,另一方面則是徵信系統提供了可用的基本數據,正規化的收集、管理、授權及使用規則的確立,才是打擊數據黑市黑產的最佳方法。
同時,也應避免學習一些過時的法律規章,在數字時代,順應時代發展的規則才會被真正遵守,強行教條只會徒增發展的阻礙。
應該建立以用戶為核心的原則,用技術的手段把這個原則貫穿到數據使用的生命周期中去。一旦個人需要金融服務,可以向金融機構開放個人信息,機構在保護好用戶隱私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大數據分析的方法判斷潛在客戶的信用。
P2P改善網貸平台作為信息中介的服務
考察團發現,即便在美國,P2P(marketpalce)網貸平台作為純粹的信息中介具有一定的不穩定性。客觀事實是,任何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在網貸平台上投資,肯定是要同時考慮產品與平台的信用的。而且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投資者不可能對分散、小額的投資逐個做甄別,最後只好主要根據平台信用來做投資決策。我國的信用文化尚不發達,純粹的中介平台實施起來就會更加困難。
P2P借貸設計思路的小額分散技術上講只能分散平台內不同借款人間的個體風險,而金融自身的風險,則無法通過在平台內的小額分散消除。所以,監管政策定位網貸平台為信息中介,強調不能做資金池,沒有期限錯配,要求資金託管,這些安排可以減小擠兌的風險,但從美國P2P的發展教訓可以看出,在借貸風險爆發的情況下,由於對平台的擔憂可能導致後續資金枯竭,造成平台的萎縮。美國P2P的發展值得我們借鑒,一條路是逐漸向銀行模式靠攏,發展穩定的資金來源,另外一條龍是更多的轉向MarketplaceLending,即以吸收機構投資者的資金為主,或者轉向網路小貸公司的模式,通過ABS、債券等產品在市場融資。
更好地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
在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至少可以從三個方面發揮作用。
首先,行業協會連接在監管與從業者之間,有利於二者信息溝通。由於一行三會自身很難打通,行業協會可以有效地互聯網金融公司與監管機構間進行信息傳遞與效果反饋。
其次,行業協會可以使得監管政策的落地更加平緩。行業協會在政策制定與執行中,起到了緩沖層的作用,對於行業的平穩過渡,有著重要作用。
最後,行業協會某種程度上可以成為監管實驗的沙盒。監管規則制定對行業的影響無法預估,而行業協會小范圍內的實踐反思則可以優化相關政策。例如目前銀監會發布的P2P信息披露指引,就充分吸收和借鑒之前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出台的P2P信息披露方面的自律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