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區塊鏈犯法
1. 做區塊鏈交易所犯法嗎
做區塊鏈交易所,如果是非法經營則犯法。以下是關於此問題的詳細解答:
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法律定性:
- 根據10部門公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包括法幣交易、幣幣交易等)被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
- 這意味著,如果區塊鏈交易所從事上述業務活動,將構成非法金融活動。
期貨合約業務的非法經營:
- 虛擬貨幣交易所提供期貨服務,特別是涉及數字貨幣投資的保證金投資合約投資業務,屬於明確的入罪紅線。
- 一旦涉及未經批準的期貨業務,且犯罪金額達到30萬以上,就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
擅自開設金融類業務交易所的非法性:
- 開設交易所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服務,如果面向中國境內客戶且未獲得相關金融管理部門的批准,屬於非法金融服務活動。
- 此類行為如果達到擾亂市場秩序的程度,也可能被認定為非法經營罪。
投資數字貨幣交易的風險與責任:
- 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存在法律風險,相關民事法律行為若違背公序良俗則無效,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 然而,如果投資者在交易中遭遇了詐騙、非法集資等刑事犯罪行為,報警依然是最有效的解決方法。警方會負責打擊犯罪、追贓挽損。
綜上所述,做區塊鏈交易所是否犯法,取決於其是否從事了非法金融活動、是否提供了非法的期貨服務、是否擅自開設了金融類業務交易所等因素。如果區塊鏈交易所的行為符合上述非法條件,則可能構成犯罪。因此,建議區塊鏈交易所在運營過程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合法合規經營。
2. 區塊鏈什麼情況下犯法
法律主觀:
區塊鏈屬於合法技術,但是在該技術基礎上衍生的比特幣等穗粗殲虛擬貨幣則不受到我國法律的猜沖保護。我國《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等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凳做標志;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3. 國際區塊鏈犯法嗎判多少年
web3區塊鏈開發違法嗎不違法。截止到2022年11月19日,我國並沒有禁止區塊鏈的開發,所以是不違法的。區塊鏈,就是一個又一個區塊組成的鏈條。每一個區塊中保存了一定的信息,它們按照各自產生的時間順序連接成鏈條。
區塊鏈數字貨幣合法嗎?區塊鏈現在可以說已經進入了軌道,投資數字貨幣似乎已經成為投資市場中一個不可忽視的趨勢,雖然其中隱藏著很高的風險,同時也存在巨大的收益,現在不少人在投資數字貨幣,那麼數字貨幣合法嗎?
1、數字貨幣在國內是肯定不合法的,雖然沒有明令禁止買賣數字貨幣,但國內的交易所全部關停或已撤出中國。
2、國內主要是針對數字貨幣ICO和利用區塊鏈、數字貨幣概念進行募集資金、傳銷的機構和個人。
3、也就是說在全球關於數字貨幣沒有達成共識之前,國內主要打擊的是ICO和一些利用區塊鏈、數字貨幣進行非法、違法交易的人或團體。
區塊鏈貨幣,在限定的范圍內產生價值的就不違法,擴大范圍流通就違法,關於「區塊鏈數字貨幣合法嗎」的內容就說到這里,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
見比特幣暴漲,男子竟自創虛擬貨幣,詐騙兩千多萬,會判多少年?一個是高中生,一個是大專生,見比特幣漲勢兇猛,竟自創虛擬貨幣,短短三個月詐騙了兩千多萬元,受害者當中不乏高學歷者,為何詐騙分子這么容易得手?又該判他們多少年?
2017年年底,郝某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漲勢喜人,各種虛擬貨幣如春筍般出現,周邊的很多人也都在買,便覺得「賺錢」的機會來了。郝某經過幾天的苦思冥想,終於想出了一條妙計:自己也創造一種虛擬貨幣。但因為只有高中學歷,對相關的技術不懂,郝某便拉上大專學歷的楊某「一起干」。
兩人商量之後,覺得先注冊一個名字「唬人」一點的公司,更容易實施詐騙。但不久,兩人找到了「合夥人」崔某,因其名下有香港天道集團和「天易家禾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兩公司幾乎均為空殼公司),並自創了LCC影視區塊鏈虛擬貨幣。對外宣傳,「一枚虛擬幣初始價格3.5元,預計一年之後能漲到30元一枚」。兩人招收大量的業務員,通過發傳單的方式先邀請大量的「潛在客戶」(尤其是老年人)到飯店「白吃白喝」,通過講師乘機宣傳LCC幣。慢慢地有一些人被公司的強大背景(郝、楊二人虛假包裝)和導師的專業性所折服,投資買了LCC幣。再加上介紹新客戶會有高額提成,於是很多人的身份從「客戶」變為「業務員」。
短短三個月,郝、楊二人通過這種方式非法吸納資金多達兩千多萬元。從2017年年底到2018年初,LCC幣一路上漲,所有買進的客戶都賺了錢,但大家很快發現,只能「充值」不能「提現」,感到受騙的部分客戶報了警,廣州警方將郝、楊二人拘捕,這起利用虛擬貨品進行詐騙的案件也浮出了水面。
2020年3月26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決如下:
郝某、楊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判處退賠投資人損失兩千餘萬元。
本案本質上屬於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曾經有人用幾十個比特幣只能買一個漢堡,現在能值上千萬。郝、楊二人正是利用人性的貪婪,給投資者「畫大餅」,殊不知,投資者看到的是「比本金大幾十倍的收益」,而詐騙分子看上的只是「投資人的本金」。
現在還有一些年輕人,夢想一個暴富,甚至有的人明知是詐騙公司,還要入職上班,因為「來錢快」。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到最後悔之晚矣,不但可能會鋃鐺入獄,自己所謂的「快錢」也都會被追繳。
區塊鏈到底是是什麼,它犯法嗎?區塊鏈是個公開賬本你不能說你家的天然氣犯法也不能說你家的筷子犯法因為他們只是工具
中國麻將:世界最早的區塊鏈項目
甲首先發起一個申請,我要打麻將,組建一個麻將局,這就相當於創建一個區塊,這個區塊就會被廣播給乙、丙、丁、A、B、C、D……
在打麻將的過程中,上述四個人不斷的摸牌、打牌,這個可以理解成挖礦,通過什麼來挖礦?麻將機就可以理解成礦機,這四個人就是所謂的礦工,這四個礦工從144個麻將中碰撞出任一正確的牌就能胡牌,我們可以將這144個麻將理解成一連串的哈希值(數字),胡牌的過程就叫算力,直到胡牌,意味著碰撞出了正確的哈希值,可以獲得獎勵,每人給丙支付相應的籌碼,放在區塊鏈中這個獎勵就是比特幣或者其他虛擬幣。
為什麼其他三個人都會主動給丙獎勵,那是因為這些人都自動達成了共識,丙確實贏了,大家都記錄了這筆賬,包括坐在旁邊買馬的家屬們,想抵賴是不行的,不然以後傳出去這人品不行,就沒人再和他一起玩兒了,畢竟圈子很重要。
細究一下,在大家達成共識時,我們看不到任何中介或者第三方出來評判丙贏了,大家給丙的獎勵也不需要通過第三方轉交給丙,都是直接點對點交易,這一過程就是去中心化,牌友們(礦工)各自記錄了第一局的戰績,丙大胡自摸十三幺,乙杠了甲東風,記錄完成後就生成了一個完整的區塊,但要記住,這才只是第一局,在整個區塊鏈上,這才僅僅是一個節點,開頭說的8局打完,也就是8個節點(區塊),8個區塊連接在一起就形成了一個完整賬本,這就是區塊鏈。因為這個賬本每人都有一個,所以就是分布式賬本,目的就是為了防止有人篡改記錄,打到最後,誰輸誰贏一目瞭然。
nft在中國違法嗎
目前國內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禁止NFT進行交易。根據法無禁止即可為,那麼在我國現在NFT交易是合法的。不過國家現在逐步對市場在進行規范,防止借這個機會從事一些違法活動來獲取利益。所以在將來國家對NFT市場的管理會越來越規范,不過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ft市場交易還是值得提倡的。
NFT,俗稱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Token),是一個與同質化代幣(FungibleToken)相對的概念。例如,比特幣和以太坊屬於同質化代幣。同質代幣可以成對交換,你的比特幣和我的沒有區別。
NFT作為區塊鏈領域的一種軌道,有著不同的子軌道。還有加密藝術+NFT,比如貝普爾克里斯蒂價值6900萬美元的畫作,有大IP+NFT,如NBAtopshot(明星卡),有區塊鏈游戲+NFT,比如Axie,在區塊鏈游戲中被稱為魔獸世界。當然,還有DeFi+NFT。
4. 開發區塊鏈錢包app犯法嗎
不犯法,區塊鏈技術是合法的,交易比特幣也是合法的。
這是一種儲存和管理私鑰的工具,你也可以理解為私鑰的容器。目前錢包的種類有很多,根據平台可以劃分為桌面錢包、手機錢包、在線錢包、硬體錢包和紙錢包。
一款合格的錢包除了擁有基本的技能以外,更重要的就是安全了,目前市場上的錢包質量的確是良莠不齊,存在一定的質量問題,但不是所有的都不安全哈,選擇一款安全的錢包也是很重要的。 密碼財經 有關於錢包的測評,你可以自己看看了解一些錢包,再做選擇。
5. 區塊鏈技術建立名畫交易犯法嗎
區塊鏈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證明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區塊鏈的發展,但是區塊鏈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
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均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也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其次,其本身未經過央行認可,在國內不能當做貨幣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監管,很可能遇到無人接盤價格一落千丈的風險,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幣的相應條款,因此,炒作區塊鏈相當於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險的。
最後,區塊鏈雖然不違法,但也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洗錢的工具
6. 區塊鏈為什麼會被抓起來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網路賭場案,涉案金額達到了多少?區塊鏈是一種帶有數據「散列驗證」功能的資料庫,目的是為了驗證信息的有效性,一般適用於金融、保險、公益、公共服務、移動通信等領域,所以,近年來有很多不法分子盯上了區塊鏈,用於網路賭博,來謀取巨大的利益。2021年1月15日,鹽城建湖警方成功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的賭博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1人,參賭人員高達7.3萬餘人,涉案資金更是高達80億元,涉及境內外17個國家和地區。
一、區塊鏈犯罪初露矛頭
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的線索稱,在柚子幣的公鏈上有一款叫「Biggame」的賭博應用,其每日的交易量都位居榜首,柚子幣是由國外組織發行的一種數字貨幣,允許應用在公共區塊鏈。這款賭博應用日參與人員有一萬餘人,日投注金額1000餘萬元,參與賭博方式就是我們常見水果機、紅黑大戰等。
二、線下抓捕犯罪嫌疑人
警方根據線索,對交易數據進行分析後,得出了26個合約地址,查到該犯罪團伙的主犯藏匿的地點,人員分散,地區范圍較廣。2020年12月,建湖警方分開實施了抓捕行動,在廣州、上海、安徽等地抓捕14名嫌疑人歸案,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三、抓捕行動後續
建湖警方通過審訊得知還有犯罪團伙,在深圳和廈門有兩家數字貨幣交易所為其提供推廣引流和資金結算服務,並提取抽成人民幣540萬元。1月15日警方對兩個犯罪團伙進行了收網行動,一舉端掉了整個賭博犯罪團伙,公安機關對任何賭博形式都是採取嚴厲打擊,不要以為是網路就有僥幸心理。遠離賭博,才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任。
你有被引流去參與虛擬貨幣賭博的經歷嗎?
央媒曝光11種涉嫌傳銷項目假借區塊鏈進行傳銷發幣
新年伊始,祝福的聲音還在耳旁,人民網聯合騰訊新聞、微信安全、較真平台等權威內容媒體,發布了2018年涉及傳銷的項目名單。
記者注意到,在被爆出的78個涉及傳銷的項目裡面,假借區塊鏈進行傳銷發幣的項目竟然達到了11個。
假借區塊鏈進行傳銷造成的損失,遠甚於尋常犯罪,通過看不見的手讓巨額財富完成了轉移,是區塊鏈時代最大的蛀蟲。
剛剛過去的2018年11月24日,曾經叱吒風雲、逍遙法外許久的維卡幣OneCoin主犯塞巴斯蒂安·格林伍德被FBI與泰國犯罪征繳局成功抓獲,主犯被引渡回美國受審。
巴斯蒂安·格林伍德就是全球性龐氏騙局維卡幣OneCoin的主犯。據悉,維卡幣會設置一個「OneAwards」獎金制來獎勵參與的會員,這些會員往往參與這個組織發起的項目,而所謂的項目會為其全球基金會募集資金。
但是很快就有人披露出:「維卡幣利用宣傳和境外搞活動,裝的很『高大上』,再通過高回報率和熟人拉攏,實際上構成一個龐大的傳銷體系。」
國內監管機構在2018年5月就發現有大約720萬美元的資金,與OneCoin龐氏騙局有關。
虛擬貨幣騙局由來已久,有些傳銷手段並不高明,但卻害人不淺。
2016年4月2日至2016年6月22日期間,中山女子李女士經鄰居阿君(化名)介紹認識了一名叫徐某賓的男子。期間,徐某賓、阿君多次向其推銷虛擬「馬克幣」,並以分紅、升值為誘惑,她信以為真,最終分9次共計購買了約60萬元「馬克幣」。直到2017年2月,「馬克幣」網站關閉,她才發現自己被騙。
而在諸多的傳銷幣案例中,最為「經典」的案例當數著名的案值過百億的「五行幣」。
早在2013年,國家工商總局就將張健的「雲數貿聯盟」列入傳銷案例中;2014年10月,張健被捕;2016年12月,張健出獄不久即推出五行幣傳銷項目。據悉,五行幣項目上還有張健的頭像,而張健其實只是個真名宋密秋的初中生。2017年6月張健從印尼被緝捕回國,一場荒誕鬧劇就此收場,傳奇人物張健終下神壇。
據記者了解,在此次11個傳銷幣項目裡面,還有「真假美猴王」的劇情,傳銷組織假借全球市值排名第六的恆星幣,發行自己的「恆星幣」,投資者稍不留神就掉入了陷阱。
再講一個狗狗幣的故事。
2017年,狗狗幣就被央視列為350個資金傳銷組織中的一個,但是在慾望的操縱之下,並不能阻擋狗狗幣的強勢崛起。
狗狗幣,一個乖萌的表情包狗頭,英文名叫Dogecoin,代號DOGE,誕生於2013年12月。聯合創始人JacksonPalmer表示一開始只是把它當做笑話來做,就是為了嘲諷比特幣。後來在reddit(美國社交新聞站點)的推波助瀾之下,不過兩周的時間,狗狗幣項目的網站立馬就火了。
可以說,狗狗幣的誕生和美國的互聯網文化有很大的關系。在美國的貼吧reddit上doge表情就和國內表情三巨頭一樣火爆,意思相當於國內的土豪。
創始人表示,Dogecoin並不像比特幣那樣,人們不是為投機才參與其中,是為了表達分享與關切的情感。這也造就了在創始之初,dogecoin的傳播途徑都是靠著人與人之間的分享。
Messari的OnChainFX數據顯示,Dogecoin在2018年12月平均每日活躍地址比2017年12月還要多,除了比特幣和以太坊之外,狗狗幣是第三日常活躍地址最多的加密貨幣。
目前,Dogecoin在日常活躍地址方面僅次於比特幣和以太坊,一天達到72955個。比特幣目前有536738個有效地址,以太坊有235004個,而Tron則僅有21255個。狗狗幣的受歡迎程度可見一斑。
根據加密貨幣追蹤網站Coinmarketcap的實時數據顯示,今天狗狗幣的價格在0.0023美元附近徘徊,市值較2018年1月9日的最高17億美元已經下跌到2.68億美元。同大多數其他幣種一樣,一年時間,跌幅超過了80%。
但是,狗狗幣的市值依然位列全球市值排行榜24名。相對於2000多種加密貨幣而言,依然是藐視眾生的存在。
時至今日,比特幣在區塊鏈的光芒下被撥亂反正,鮮少有人提及其被暗網一手推動的陳年往事。但無法否認的是,依舊有大量借區塊鏈之名行傳銷之實的傳銷幣。
區塊鏈一邊承擔著極客的技術理想,一邊也被有心者漁翁得利。
目前,在區塊鏈技術發展初期,逐漸形成了一個理想主義者和欺世盜名者兼存,投機者驅逐務實者的怪圈。隨著幣圈寒冬降臨,一個個項目方倒台,劣幣驅逐良幣也在不斷上演。
有個段子曾講過,一個做區塊鏈的和一個做傳銷的聊天,做傳銷的居然大驚:「你這個可是違法的啊。」
其實,傳銷的人無時無刻不在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才能夠合法。拿到直銷牌照就能夠光明正大地招搖撞騙嗎?事實證明並不能。
天津權健事件爆發後,今年1月1日,權健自然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虛假廣告罪被立案偵查。然後,在眾人翹首以盼的等待中,1月7日傳出消息,權健老闆束昱輝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社會財富的大轉移,經常伴隨著技術革命,這種技術革命更多的是依附於物質屬性,而不是虛擬屬性。
資本為了追求利益,不擇手段,這無可厚非。因為這是資本的屬性。同時,技術是沒有價值觀的。誰掌握了技術,技術就替誰服務。
以往,傳銷組織在不掌握資本,也沒有技術的情況下,試圖通過拉人頭實現財富自由。如今,傳銷組織找到了新的「致富」途徑,還能有效避開法律的監管,那就是假借區塊鏈發行傳銷幣。
百聞不如一見。全年24小時無休的數字貨幣交易、一天翻千倍的不知名幣種、一幣一別墅的造富神話。區塊鏈大火的同時,也帶火了數字貨幣。
「區塊鏈不是泡沫,比特幣才是。」馬雲不止一次在公共場合宣揚自己的觀點。可惜,在大部分投資者看來,區塊鏈就是數字貨幣,數字貨幣就是區塊鏈。
記者了解到,一些假借區塊鏈發幣的傳銷項目,會搬出政府大力扶持區塊鏈產業的條條框框,卻對相關的數字貨幣監管避而不談。
「很多傳銷幣僅僅借用了區塊鏈的名頭,並沒有運用任何區塊鏈技術,和幣圈有名的空氣幣還是有所區別的。起碼人家是實打實運用了區塊鏈技術。」一位投資者表示。
「才華不足以支撐野心就夠慘了,更慘的是全身都是野心,智商卻被擠進了地獄。」在家人被「恆星幣」迷惑的神魂顛倒,傾家盪產時,一位網友的留言發人深省。
亞歐幣詐騙40億元,7萬餘人受騙;GCB光彩幣涉案金額上億元,坐擁數十萬注冊會員;EGD網路黃金涉案金額109億元,注冊會員多達50萬人;萬福幣涉案金額20億元,注冊會員13萬人;暗黑幣涉案金額15億元,注冊會員逾3萬人;維卡幣涉案金額6億元,注冊會員180萬人;萊匯幣涉案金額5億元,注冊會員20萬人……
據記者了解,目前市場上存在的傳銷幣遠遠不止此次曝光的名單數。
對比我國整體的傳銷案件,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從2002年到2018年,我國傳銷案件總量是14658起,其中2014年1869起,2015年1417起,2016年3085起,2017年3313起,2018年3612起,整體增長趨勢遠小於虛擬貨幣傳銷案件。
按2018年虛擬貨幣傳銷案件166起算,僅經過幾年,虛擬貨幣傳銷已佔我國總體傳銷比例5%(166/3612)。這還不帶為數眾多、注冊於海外、暫時無法在國內離案的各種ICO(首次代幣發行)傳銷項目。
傳銷幣的本質其實與傳統傳銷並無太大差別,拉人頭、發展下線、發實物作為抵押品等手段已經玩爛了,但在這樣熟悉的套路面前,投資者還是毫無抵抗力。
貧窮和經濟疲軟之下,無處安放的貪婪和飢渴成為傳銷幣最大的溫床。傳銷幣又如何?慾望面前,不需要智商。
在這個市場里,面對層出不窮的誘惑,大部分人沒有能力辨別,這究竟是一本萬利的投資,還是血本無歸的騙局。在貪婪的誘惑下,傳銷已經搭上區塊鏈的列車。
但請記住:傳銷自古如虎狼,黃粱一夢終成魘。
區塊鏈到底是不是傳銷區塊鏈是變相傳銷嗎區塊鏈是新技術並不是變相傳銷,只是由許多傳銷組織聲稱為「區塊鏈」,實際上並未有任何技術,只是打著「區塊鏈」的名頭行傳銷之實罷了,國家已經多次發布公告打擊此種傳銷行為。以下為新華網報道區塊鏈傳銷:
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亦存在安全性風險,火爆背後有「別有用心」的誇大造勢。只有去除華而不實,區塊鏈才能回歸真正的應用價值。
投資8萬元,三個月後變80萬元?深圳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在區塊鏈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騙下,數千名投資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額高達3.07億元。在區塊鏈的「神秘面紗」下,不法分子借機動起了歪腦筋,區塊鏈淪為詐騙、傳銷等經濟犯罪的「招牌」。
為何區塊鏈屢屢被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歪用」?除了「不明就裡」,區塊鏈技術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來,隨著監管力度加大,炒幣風氣的降溫給區塊鏈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今區塊鏈商業「應用」落地情況如何?《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交易平台承諾的三個月「資金釋放期」屆滿而工作人員卻開始在QQ群「踢人」的時候,家住深圳市寶安區的唐海燕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學的介紹下,投資8萬元買了一種名為「普銀幣」的虛擬貨幣。「對方說這個貨幣是當下最先進的區塊鏈技術,有藏茶作為抵押物,還給我看了『技術白皮書』,我也不懂區塊鏈,就沒仔細看。」
雖然對於區塊鏈、虛擬貨幣都不了解,但高額的投資收益令唐海燕充滿了期待。她告訴記者,發行「普銀幣」的公司會定期對該虛擬貨幣按1比10的比例進行拆分,這意味著,每次拆分就會使投資者手中「普銀幣」的價值擴大10倍。只要經過一次拆分,她投資的8萬元,就相當於買到了價值80萬元的「普銀幣」,在交易平台上賣出即可獲得巨額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則,剛購買的「普銀幣」不能馬上交易,必須在平台上凍結三個月之後才能迎來「釋放期」。然而,當三個月時間過去之後,唐海燕不僅沒有等到翻倍的資產,凍結在平台上的8萬元也無法用於交易了。
「其他投資者開始在QQ群里質疑這項投資的真實性,結果公司工作人員竟然把這些投資者一個一個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說。
事實也證明了唐海燕的直覺。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詐騙資金高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唐海燕是數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宣稱,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實際上,其買賣價格的變動是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讓投資者嘗到一些甜頭。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最終導致投資人手中的「普銀幣」毫無價值。
2018年以來,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從事詐騙、傳銷,已經成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濟南警方端掉了一個打著「西部開發」「國家扶貧」「原始股」「區塊鏈」「電子商務」為幌子的傳銷團伙,抓獲主要嫌疑人十餘人,凍結涉案賬戶百餘個,查獲涉案資金3億余元。
濟南警方介紹,惠樂益電子商務公司以國家正在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為由,在網路上設計了假的虛擬盤,並發布所謂的「寶幣」「貴幣」等多種虛擬貨幣。
他們先是以贈送為幌子,向新加入的傳銷人員贈送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每枚價格在幾十元,然後通過人為操縱將虛擬幣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幾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員加入,最後再通過所謂虛擬幣「貶值」的周期波動進行「割韭菜」,周而復始,最終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當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旗號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鄭某出高薪組織網路平台管理員張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操縱升值幅度;
同時在國內外多個城市召開推介會,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設置28級分管代理,僅僅18天,該團伙就共發展注冊會員13000餘人,目前已經查明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資金高達8600餘萬元。
騰訊安全聯合實驗室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稱,近段時間以來,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ICO(區塊鏈項目首次公開發行代幣融資)項目層出不窮,其中隱藏了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造成大量資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盤、跑路或者失聯,投資者往往投訴無門,損失難以追回。比如百川幣、馬克幣、貝塔幣、暗黑幣等。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廣東、山東、上海等地采訪了解到,大多數人知道區塊鏈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裡」,對於區塊鏈的具體功能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用來「投資理財」「買賣貨幣」的,也有人認為是「和蒸汽機同等量級的重大發明」,一些創業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這「千載難逢的致富機會」。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由於人們對區塊鏈的認識存在諸多誤區,才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渾水摸魚誤導廣大投資者。
其一,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截至去年底,國內ICO參與人數和交易總量已實現翻倍增長,大量數字貨幣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將更多普通百姓捲入高風險投資。
許多行業自媒體、名嘴大咖與發行方、數字交易所等結成利益同盟,為「空氣幣」項目站台背書、製造輿論。去年12月,人民銀行等九部門將ICO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采訪中,不少人對本刊記者表示,代幣的存在為區塊鏈技術發展構建了一套權益機制,這套機制對激勵區塊鏈應用繁榮是不可或缺的。「過去5年的市場實踐證明,沒有權益機制的區塊鏈應用,就像沒有連上互聯網的電腦、沒有貨幣的市場經濟,應用場景和發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資人說。
實際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代幣僅僅是最早驗證區塊鏈技術的一種產品,兩者之間並不能劃等號,而且代幣的存在已對區塊鏈的發展產生顯而易見的負面作用。
目前,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開始思考,區塊鏈的發展是否一定要依靠發行代幣來實現激勵。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告訴本刊記者,所謂激勵機制僅僅是項目方為自己發代幣找的理論依據而已。
其二,區塊鏈並非萬能,安全性存在風險。區塊鏈通常被認為可以實現三個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區塊鏈上的數據不可篡改、不可偽造,數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過程可溯源,可實現責任精準追蹤;第三,區塊鏈內嵌的智能合約可以基於契約自動執行,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違約風險。業內普遍認為,區塊鏈在金融、物流、貿易等領域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事實上,區塊鏈並非萬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認為,根據其密碼學的特性,在區塊鏈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論上需要掌控超過51%的節點才能實現。當區塊鏈中的節點足夠多時,這種大眾廣泛參與的信任創設機制就難於篡改。
然而在現實中,數字貨幣交易所頻頻被攻擊甚至失竊。2018年6月20日,韓國Bithumb交易所在官網發布公告稱,交易所遭受黑客攻擊,被盜走價值350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
被稱為中國第一代「黑客」的季昕華說,區塊鏈會不斷面對攻擊,數據上傳到鏈的過程容易發生信息泄露。也有業內人士擔心,量子計算的超強運算能力一旦實現,也將對區塊鏈產生直接沖擊。
其三,區塊鏈火爆程度並不完全真實。數據顯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過300家主要關注ICO項目的自媒體出現,成為一個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現象。
(6)玩區塊鏈犯法擴展閱讀: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公眾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原文如下: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大搞門面看似無上限,該犯罪團伙的運營手法卻是毫無下限。他們通過線上APP交易+線下代理兩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