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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傳銷法

發布時間: 2025-08-13 23:01:40

❶ 什麼區塊鏈合法

區塊鏈在中國合法嗎

區塊鏈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證明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區塊鏈的發展,但是區塊鏈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需謹慎。

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

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均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

公司的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區塊鏈合法嗎

區塊鏈是合法的。區塊鏈是一個信息技術領域的術語。從本質上講,它是一個共享資料庫,存儲於其中的數據或信息,具有「不可偽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開透明」「集體維護」等特徵。基於這些特徵,區塊鏈技術奠定了堅實的「信任」基礎,創造了可靠的「合作」機制,具有廣闊的運用前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一)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志;(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奧創區塊鏈違法嗎

合法的。區塊鏈投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證明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區塊鏈的發展,但是區塊鏈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均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也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

sas區塊鏈合法嗎?

sas區塊鏈不合法,銀保監會等五部門發布提示稱,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是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

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面向境內居民實施違法活動。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騙來的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較大。

二是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有的還利用名人「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花樣翻新的各種名目發行虛擬貨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1)區塊鏈傳銷法擴展閱讀

在網信辦備案的區塊鏈服務關鍵要素:技術上是區塊鏈、形式上是網站或APP、對象上是社會公眾、內容上是信息服務。

根據實操以及備案指南的要求:

(1)以公有鏈、聯盟鏈和BasS為主的平台模式;

(2)區塊鏈礦池服務;

(3)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在線媒體及社區平台;

(4)基於區塊鏈技術的金融服務和解決方案;

(5)區塊鏈在實體領域落地的服務和應用。以上一旦涉及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將納入《規定》規制的「區塊鏈信息服務」范疇。

❷ 區塊鏈騙局絕招是什麼,區塊鏈直接的大騙局,大家注意

區塊鏈錢包類的騙局。

1、我覺得這個世界上最懂人性的是兩類人,一類是心理學家,一類就是騙子。在這些幕後大佬,大騙子的眼裡,區塊鏈這項新技術,與虛擬幣攪一起,是一個絕好的故事框架,稍微加工一下就可以拿來圈錢。

2、我再次提醒打擊,區塊鏈只是一個互聯網底層技術而已,和傳銷沒有任何關系,因為很多人不懂,所以很多人打著區塊鏈的口號進行傳銷活動非法集資。其實,識別傳銷,需要看三個特徵:入門費。

3、區塊鏈並不是騙人的,騙人的是打著區塊鏈當幌子騙人的人。其實區塊鏈騙局就是利用人們對該技術的不了解,然後騙子依靠各式各樣又花里胡哨的手段設置騙局,很多人做投資只看錶面,最終被高利所誘惑掉入陷阱。

4、龐氏騙局在我國稱為「拆東牆補西牆」,「借雞生蛋」。說白了就是運用新投資者的錢來向老投資人支付貸款利息和短期收益,以製造掙錢的錯覺從而套取大量的投資資金。

5、不是騙局,總體而言,目前區塊鏈尚處於萌芽期,很多項目尚未落地,只有在尊重成長規律的前提下踏踏實實、一步一步培育才能使其逐漸成熟。

6、區塊鏈投資本身不是騙局,但因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容易讓投資者造成巨大損失,同時缺乏監管,因此可能成為騙局。

網路金融「區塊鏈,虛擬貨幣」詐騙傳銷如何識別防範?

分等級制度:一般傳銷喜歡搞分級模式,發展會員,而正規的區塊鏈是沒有的。驗證你的實名制之類:凡是需要什麼群主/工會/上級來驗證你的實名制那都是傳銷。

普通騙子的利潤依賴於經典的傳銷方法。就是拉一下頭。因為所生產的硬幣沒有實際價值,該公司唯一的盈利手段就是依靠不斷加入的成員。

識別一個網路上的組織是否為違法組織,只需要識別它是否有一定的門檻費用就可以知道。首先網路上的違法團伙一般詐騙為主。而詐騙的手段,一般就是免費或兼職等手段。

識別虛擬貨幣類是不是傳銷騙局,有點牛頭不對馬嘴。以發展下線為目的,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就是傳銷。對於傳銷者,你可以拒絕加入。

我再次提醒打擊,區塊鏈只是一個互聯網底層技術而已,和傳銷沒有任何關系,因為很多人不懂,所以很多人打著區塊鏈的口號進行傳銷活動非法集資。其實,識別傳銷,需要看三個特徵:入門費。

朋友或親人找你不認識的人來跟你聊天,而且那個來聊天的人特別健談,而且話題圍繞著工作機遇警惕。不要輕易把個人信息暴露給任何人。

區塊鏈有什麼騙局?

我再次提醒打擊,區塊鏈只是一個互聯網底層技術而已,和傳銷沒有任何關系,因為很多人不懂,所以很多人打著區塊鏈的口號進行傳銷活動非法集資。其實,識別傳銷,需要看三個特徵:入門費。

區塊鏈技術本身不是騙局,但是不排除有人拿區塊鏈做幌子去做騙局。區塊鏈存在的幾個問題:區塊鏈體積過大問題隨著區塊鏈的發展,節點存儲的區塊鏈數據體積會越來越大,存儲和計算負擔將越來越重。

區塊鏈並不是騙人的,騙人的是打著區塊鏈當幌子騙人的人。其實區塊鏈騙局就是利用人們對該技術的不了解,然後騙子依靠各式各樣又花里胡哨的手段設置騙局,很多人做投資只看錶面,最終被高利所誘惑掉入陷阱。

龐氏騙局在我國稱為「拆東牆補西牆」,「借雞生蛋」。說白了就是運用新投資者的錢來向老投資人支付貸款利息和短期收益,以製造掙錢的錯覺從而套取大量的投資資金。

區塊鏈為名的騙局有哪些?

區塊鏈上邊的資產剛剛進到大暴發的環節,欠缺合理管控,市場管理也還在萌芽階段,因此是龐氏騙局最容易出現的地區。

假借區塊鏈進行傳銷造成的損失,遠甚於尋常犯罪,通過看不見的手讓巨額財富完成了轉移,是區塊鏈時代最大的蛀蟲。

日前螞蟻金服負責人表示,應警惕各種假借區塊鏈名義的騙局,讓這個本該產生更大價值的技術成為犧牲品。他表示未來一年區塊鏈很可能迎來泡沫的破滅,但這也正意味區塊鏈真實價值開始浮現。

其次要看,該合約的具體代碼是否可靠,有無漏洞和後門。針對智能合約安全問題,成都鏈安科技上線了全新版「一鍵式」智能合約自動形式化驗證平台VaaS-ETH精簡版,可為智能合約開發者提供免費的合約安全檢測。

區塊鏈無罪,但是有些項目披著區塊鏈的外衣來圈錢,就是騙人的。國內的詐騙團體很多都會用區塊鏈編織謊言,這也是區塊鏈被打壓的根源。

如何准確理解區塊鏈以及如何識別區塊鏈騙局?

首先,區塊鏈資金騙局最大的騙局之一就是有名人站台。

隨著區塊鏈的大利好出現,在短短的時間之內,區塊鏈相關資產價格的大幅飆升,普通投資者對區塊鏈的興趣越來越大,而不法分子也瞄上了這一點。

歸納總結這些區塊鏈的詐騙無非是這兩個慣用手法:一種是「掛羊頭賣狗肉」,以「虛擬幣」之名行傳銷之實。比如Fcoin交易所的FT幣,投資者都覺得這種交易分紅的模式能維持下去,然而一旦沒有新人入場購買,就足以讓其崩盤。

區塊鏈又叫分布式賬本,賬本中記錄著所有節點的交易記錄,每個節點都需要維護區塊鏈的發展,監督交易是否合法,也可以一起為交易作證。

從學術角度來解釋,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區塊鏈本質上是一個去中心化的資料庫。

P2P現在非常流行,而說到P2P就不得不提到比特幣。而關於比特幣,它就有一個重要的概念,就是區塊鏈。區塊鏈是什麼區塊鏈其實就相當於一個去中介化的資料庫,是由一串數據塊組成的。

供應鏈需求預測哪家好

金蝶K/3供應鏈管理系統面向企業采購、銷售、庫存和質量管理人員,提供采購管理、銷售管理、倉庫管理、質量管理、存貨核算、進口管理、出口管理等業務管理功能,幫助企業全面管理供應鏈業務。

我們公司有這方面的需求,所以我就留意了一下,這個AmazonSupplyChain可幫助供應鏈領導者減輕風險並降低成本,提高供應鏈彈性,可廣泛應用於製造、汽車零售與快消、化工、醫療等行業中。

對設備進行預測性維護,現在就具備採用大數據技術的條件。製造業將是大數據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B2B電商供應鏈整合。

改善客戶滿意度:供應鏈需求預測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滿足客戶的需求,提高客戶服務水平和滿意度。增強市場競爭力:通過對需求進行預測,企業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場機會,加強自身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然後分析支撐貨物移動的信息流和信息系統,包括訂單信息處理、需求預測信息、管理信息和計算機系統。其次對現行的供應鏈績效進行分析,這對改進措施的提出是非常有效的,績效分析可包括供應鏈的總體績效、供應鏈的相對績效和單項物流功能的績效。

---導讀我們知道企業有三大支柱職能:研發(產品管理)設計個好產品,營銷(需求管理)賣個好價錢,供應鏈(供應管理)以合適的成本和速度生產出來、配送出去。

❸ 區塊鏈騙局如何定性

網路金融「區塊鏈,虛擬貨幣」詐騙傳銷如何識別防範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利用區塊鏈概念的傳銷平台已超過上千家。可以說從「曲高和寡」到「泥沙俱下」,這種「新壺裝老酒」的網路詐騙傳銷,經久不衰,引人深思。

歸納總結這些區塊鏈的詐騙無非是這兩個慣用手法:

一種是「掛羊頭賣狗肉」,以「虛擬幣」之名行傳銷之實。比如Fcoin交易所的FT幣,投資者都覺得這種交易分紅的模式能維持下去,然而一旦沒有新人入場購買,就足以讓其崩盤。

另一種是所謂的「出口轉內銷」。比如涉案金額高達16億元的「維卡幣」案中,該組織的傳銷網站及營銷模式皆由保加利亞人組織建立,伺服器則設在丹麥。在我國依法取締ICO並依法關閉境內虛擬貨幣交易所後,詐騙組織打出「出口轉內銷」的口號繼續行騙。

那我們該如何辨別區塊鏈傳銷?

區塊鏈傳銷作為傳銷的一個分支,必然擁有傳銷的諸多特點,其中最大的特點之一就是發展下線,組織者會許諾發展多少人會給多少提成,或是發展幾級下線有多少獎勵,或者用什麼裂變等術語迷惑用戶。

1、傳銷全靠一張嘴,並沒有實際開發者。比如著名的傳銷幣維卡幣,還有一個非常好聽的名字Onecoin。這個幣號稱是比特幣之後的第二代加密貨幣,自2014年問世以來吸引了大批投資者。雖然多次被國家歸為傳銷幣打擊,但依舊有投資人不離不棄,也許是被深套的無奈吧。我們不能聽之任之,要眼觀四路,耳聽八方。

2、傳銷的餅畫得太大,一定保持著一個懷疑的態度。常見用語是顛覆世界,改變格局,打敗銀行,財富自由等。夢想是有的,但說的太離譜,簡直讓人不敢相信。

3、還有就是傳銷者主動製造FOMO(讓你害怕錯過發生的事情)。向外宣傳買了幣就能翻百倍翻千倍,

時時刻刻透露著這是屌絲翻身迎娶白富美的機會。早買早暴富,購買了就等著財富自由。

如何辨別是否傳銷幣?記住下面這三點:

1、過分的誇大自己:喜歡冠以全球XX,世界XX等微商類字眼的宣傳語項目,就要小心!

2、分等級制度:一般傳銷喜歡搞分級模式,發展會員,而正規的區塊鏈是沒有的。

3、驗證你的實名制之類:凡是需要什麼群主/工會/上級來驗證你的實名制那都是傳銷。

最後,多去搜索信息、發出質疑、多思考做功課,幣圈太雜騙也多,需謹慎!

遭遇區塊鏈傳銷騙局我們該如何維權?

1、現場談判維權

很多投資者在發現被騙之後,會聯合起來到虛擬幣交易所所在地進行現場維權,圍攻交易所,施壓讓其返還相關的損失,這種方式能起一定的作用。許多投資者拿回了部分損失,或多或少的,很少有全部拿回的。那些能拿回的要不是有實力或背景,要不是通過媒體,有的甚至通過找關系,但很多人是沒有拿回損失。

2、報警

報警時一般會得到以下幾種處理結果:

第一,警方認定此類案件屬於正常的投資虧損,不做立案處理;

第二,警方認定他們的資金已經流通至國外,無法受理,只能建議他們打國際官司;

第三,由於之前的合同平台是以公司名義與他們簽訂的,金額沒有達到立案標准;

第四,平台一旦跑路、公司搬空,案件幾乎無法推進,只能選擇民事訴訟。

維權的路實在是坎坷,還是從源頭做好,不給詐騙犯機會!

區塊鏈的資金騙局都有哪些?要如何識破?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之中,我們總是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關於區塊鏈資金詐騙的騙局更是讓我們每一位投資的對此表示非常的痛恨,接下來小編就帶領大家來看一下,當我們遇到區塊鏈的資金騙局的時候,我們該如何去識破,以及該如何去防範這些騙局。

首先,區塊鏈資金騙局最大的騙局之一就是有名人站台。很多不知所以然的投資者在看到騙子們聲稱自己的項目比其他項目更有優勢,而且投資人都是著名的某某某的時候,往往都是存在著非常嚴重的資金詐騙的行為,因為這些騙子就是想用利用名人效應來去欺騙很多的投資者,所以我們必須要留意這些相關的事情,如果一旦發現所謂的名人站台這種情況,那麼很有可能就是詐騙的行為。

除此之外,很多的騙子會直接表明區塊鏈就是發幣。這種騙局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很多投資者都想要迫切的賺錢,所以很多騙子就利用投資者想要迫切賺錢的心裏面來去推動相關的騙局,騙子會聲稱區塊鏈是劃時代的技術變革,一定能夠帶自己通往財富之路,投資某某幣,能夠比投資比特幣賺的更快,而在這種情況之下,這些騙子就是利用購買的貨幣來去給自己賺錢,因此大家不要去上這樣的當,而且也不要有這樣的投資的想法,這是非常錯誤的,當然有些騙子還會利用買幣就有高收益這樣的說法,讓很多人去買一些錯亂幣,實際上這些都是騙子惡錯的行為。

綜上所述,我們能夠明確的知道區塊鏈的資金騙局往往都有這幾種的存在,所以當我們發現有這幾種騙局存在的時候,我們一定不要去相信,還有就是自己在投資的過程中,要投資正規的大品牌,大項目,不要的隨意去相信某人給自己所帶來的什麼高額回報,這是都是假的。

如何准確理解區塊鏈以及如何識別區塊鏈騙局?

目前,區塊鏈是一個新興產業或處於發展階段。許多投資者對區塊鏈非常感興趣,但他們並不十分熟悉。許多罪犯利用這一點在區塊鏈行業製造了許多騙局。區塊鏈是一種新技術和創新的技術模式。然而貨幣發行只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行為,兩者不能等同。目前絕大多數貨幣發行和貨幣投機都涉嫌非法集資。

真正的虛擬硬幣是開源的,數量有限,不受任何企業或平台的操縱。以比特幣為例他可以兌換國家法定硬幣並進行交易。當個人或企業自己製造硬幣時,源代碼是不開放的可以被企業操縱無限期地發行額外的硬幣。事實上它毫無價值。

普通騙子的利潤依賴於經典的傳銷方法。就是拉一下頭。因為所生產的硬幣沒有實際價值,該公司唯一的盈利手段就是依靠不斷加入的成員。如果你的兌現方法是通過拉別人的頭來獲得金幣,這會讓你覺得邀請好朋友所獲得的回報實際上不能在第三方平台上交易和消費。這種硬幣沒有真正的價值。

真正的假幣也有市場規則,事實上就像股票市場一樣,他們通過低買高賣來獲利。如果一個平台承諾在開始的幾個月內飆升xx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最初是極客圈的產品,它們都是由高科技人才製造的。因此最嚴重的加密貨幣的名稱充滿了科技的味道,通常與區塊鏈項目的內容有關。然而普通人因此不容易理解它的含義。

雖然許多正常的加密貨幣也需要營銷和推廣,但它們也需要宣傳項目的優勢,希望被更多人知曉和使用,宣傳肯定不會承諾無償賺錢,也不會通過拉人們離線開發來推廣。但是對於出售硬幣的空金字塔來說,目的是為了收集錢,所以你必須畫一幅美麗的賺錢圖畫,然後直接或變相地通過拉人們離線發展來收集錢。

區塊鏈到底是不是傳銷區塊鏈是變相傳銷嗎

區塊鏈是新技術並不是變相傳銷,只是由許多傳銷組織聲稱為「區塊鏈」,實際上並未有任何技術,只是打著「區塊鏈」的名頭行傳銷之實罷了,國家已經多次發布公告打擊此種傳銷行為。以下為新華網報道區塊鏈傳銷:

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亦存在安全性風險,火爆背後有「別有用心」的誇大造勢。只有去除華而不實,區塊鏈才能回歸真正的應用價值。

投資8萬元,三個月後變80萬元?深圳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在區塊鏈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騙下,數千名投資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額高達3.07億元。在區塊鏈的「神秘面紗」下,不法分子借機動起了歪腦筋,區塊鏈淪為詐騙、傳銷等經濟犯罪的「招牌」。

為何區塊鏈屢屢被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歪用」?除了「不明就裡」,區塊鏈技術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來,隨著監管力度加大,炒幣風氣的降溫給區塊鏈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今區塊鏈商業「應用」落地情況如何?《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交易平台承諾的三個月「資金釋放期」屆滿而工作人員卻開始在QQ群「踢人」的時候,家住深圳市寶安區的唐海燕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學的介紹下,投資8萬元買了一種名為「普銀幣」的虛擬貨幣。「對方說這個貨幣是當下最先進的區塊鏈技術,有藏茶作為抵押物,還給我看了『技術白皮書』,我也不懂區塊鏈,就沒仔細看。」

雖然對於區塊鏈、虛擬貨幣都不了解,但高額的投資收益令唐海燕充滿了期待。她告訴記者,發行「普銀幣」的公司會定期對該虛擬貨幣按1比10的比例進行拆分,這意味著,每次拆分就會使投資者手中「普銀幣」的價值擴大10倍。只要經過一次拆分,她投資的8萬元,就相當於買到了價值80萬元的「普銀幣」,在交易平台上賣出即可獲得巨額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則,剛購買的「普銀幣」不能馬上交易,必須在平台上凍結三個月之後才能迎來「釋放期」。然而,當三個月時間過去之後,唐海燕不僅沒有等到翻倍的資產,凍結在平台上的8萬元也無法用於交易了。

「其他投資者開始在QQ群里質疑這項投資的真實性,結果公司工作人員竟然把這些投資者一個一個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說。

事實也證明了唐海燕的直覺。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詐騙資金高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唐海燕是數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宣稱,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實際上,其買賣價格的變動是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讓投資者嘗到一些甜頭。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最終導致投資人手中的「普銀幣」毫無價值。

2018年以來,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從事詐騙、傳銷,已經成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濟南警方端掉了一個打著「西部開發」「國家扶貧」「原始股」「區塊鏈」「電子商務」為幌子的傳銷團伙,抓獲主要嫌疑人十餘人,凍結涉案賬戶百餘個,查獲涉案資金3億余元。

濟南警方介紹,惠樂益電子商務公司以國家正在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為由,在網路上設計了假的虛擬盤,並發布所謂的「寶幣」「貴幣」等多種虛擬貨幣。

他們先是以贈送為幌子,向新加入的傳銷人員贈送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每枚價格在幾十元,然後通過人為操縱將虛擬幣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幾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員加入,最後再通過所謂虛擬幣「貶值」的周期波動進行「割韭菜」,周而復始,最終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當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旗號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鄭某出高薪組織網路平台管理員張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操縱升值幅度;

同時在國內外多個城市召開推介會,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設置28級分管代理,僅僅18天,該團伙就共發展注冊會員13000餘人,目前已經查明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資金高達8600餘萬元。

騰訊安全聯合實驗室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稱,近段時間以來,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ICO(區塊鏈項目首次公開發行代幣融資)項目層出不窮,其中隱藏了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造成大量資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盤、跑路或者失聯,投資者往往投訴無門,損失難以追回。比如百川幣、馬克幣、貝塔幣、暗黑幣等。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廣東、山東、上海等地采訪了解到,大多數人知道區塊鏈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裡」,對於區塊鏈的具體功能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用來「投資理財」「買賣貨幣」的,也有人認為是「和蒸汽機同等量級的重大發明」,一些創業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這「千載難逢的致富機會」。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由於人們對區塊鏈的認識存在諸多誤區,才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渾水摸魚誤導廣大投資者。

其一,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截至去年底,國內ICO參與人數和交易總量已實現翻倍增長,大量數字貨幣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將更多普通百姓捲入高風險投資。

許多行業自媒體、名嘴大咖與發行方、數字交易所等結成利益同盟,為「空氣幣」項目站台背書、製造輿論。去年12月,人民銀行等九部門將ICO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采訪中,不少人對本刊記者表示,代幣的存在為區塊鏈技術發展構建了一套權益機制,這套機制對激勵區塊鏈應用繁榮是不可或缺的。「過去5年的市場實踐證明,沒有權益機制的區塊鏈應用,就像沒有連上互聯網的電腦、沒有貨幣的市場經濟,應用場景和發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資人說。

實際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代幣僅僅是最早驗證區塊鏈技術的一種產品,兩者之間並不能劃等號,而且代幣的存在已對區塊鏈的發展產生顯而易見的負面作用。

目前,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開始思考,區塊鏈的發展是否一定要依靠發行代幣來實現激勵。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告訴本刊記者,所謂激勵機制僅僅是項目方為自己發代幣找的理論依據而已。

其二,區塊鏈並非萬能,安全性存在風險。區塊鏈通常被認為可以實現三個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區塊鏈上的數據不可篡改、不可偽造,數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過程可溯源,可實現責任精準追蹤;第三,區塊鏈內嵌的智能合約可以基於契約自動執行,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違約風險。業內普遍認為,區塊鏈在金融、物流、貿易等領域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事實上,區塊鏈並非萬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認為,根據其密碼學的特性,在區塊鏈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論上需要掌控超過51%的節點才能實現。當區塊鏈中的節點足夠多時,這種大眾廣泛參與的信任創設機制就難於篡改。

然而在現實中,數字貨幣交易所頻頻被攻擊甚至失竊。2018年6月20日,韓國Bithumb交易所在官網發布公告稱,交易所遭受黑客攻擊,被盜走價值350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

被稱為中國第一代「黑客」的季昕華說,區塊鏈會不斷面對攻擊,數據上傳到鏈的過程容易發生信息泄露。也有業內人士擔心,量子計算的超強運算能力一旦實現,也將對區塊鏈產生直接沖擊。

其三,區塊鏈火爆程度並不完全真實。數據顯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過300家主要關注ICO項目的自媒體出現,成為一個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現象。

(3)區塊鏈傳銷法擴展閱讀: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公眾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原文如下: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❹ 區塊鏈成傳銷新騙術,區塊鏈到底是什麼

前段時間,一張中國大媽現身區塊鏈大會現場的照片在網上走紅,一時之間引發了熱議,網友們紛紛表示:「大媽們已經被區塊鏈盯上。」事實上,從幾年前開始,當區塊鏈的概念出來的時候,就有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區塊鏈的名義進行傳銷活動,成為傳銷的最新變種之一。事實上,對著區塊鏈的發展,各種虛擬貨幣也是應運而生,其中大多數都是騙局,騙子打著「虛擬貨幣」、「區塊鏈」的名義,開展騙局,這主要就是利用投資者不懂虛擬貨幣、區塊鏈,卻又想要趕上虛擬貨幣投資熱潮的心理。這種騙局看似復雜,其實也是非常簡單的,但是一旦上當之後,投資也是很難收回來的。

總而言之,區塊鏈技術其實並不是騙局,而是被騙子利用了,利用信息的不對稱,欺騙投資者。

❺ 國金公鏈騙局案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國金公鏈騙局目前已經出現許多受騙者,是以區塊鏈為掩護的傳銷組織,目前暫時沒有整體的處理結果。

法律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第一條 為了防止欺詐,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持社會穩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❻ 做區塊鏈怎麼判刑

國內首起利用區塊鏈技術跨國網路傳銷案宣判,如何識別違法團伙?

網路時代如何識別違法團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技能。識別一個網路上的組織是否為違法組織,只需要識別它是否有一定的門檻費用就可以知道。

首先網路上的違法團伙一般詐騙為主。而詐騙的手段,一般就是免費或兼職等手段。網路兼職需要收費的職業,一般都屬於那種需要見面或者需要辦公室辦公的職業,本質上來說還屬於全職。但是絕大部分也就是99%的職業及本身入職是不需要交納任何費用的。包括網路兼職。如果需要繳納入會費之類的費用,一律為詐騙或者是違法團伙。不予理會,或者就是舉報是最好的辦法。

其實網路上的騙子很多,也有以新興技術名詞為切入點來進行詐騙的團伙。通常他們會要求你購買一定的虛擬產品,你作為進入或理財使用。然後是用比較新穎的或者是少見的科技名詞,甚至是直接是捏造的一些名詞概念來對你進行洗腦。就如本案中的區塊鏈進行詐騙。本身區塊鏈只是一個比較好用的工具。

但這也僅僅是對技術型人才或者工程師來說的。對普通人來說,他和其他很多不明所以的網路產品或者是技術代名詞一樣並不易用,也並不透明公開。使用上需要相當的技術門檻。網路作為一個新鮮的事物,實際上已經發展了好多年。但是由於網路發展到實用階段,也僅僅才只有幾十年而已。對於我國人民來說,依然是一個較為新穎的事物。很多傳統的騙術都可以通過網路進行包裝,只是換了一個馬甲,仍然可以騙到很多人。尤其是很多老年人。在使用網路工具之後,接受到的信息量大大增加的同時,也會有更大的幾率接觸到這些行騙的非法團伙。這種時候只需要記住一個原則就好了。凡是要交錢的項目投資活動的,一律是騙術。希望大家都可以在網路世界中保護好自己,保護好自己的家人。

北京首例比特幣「挖礦」合同案二審維持原判

新京報訊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官微消息,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比特幣「挖礦」合同糾紛二審案件。北京三中院認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國家金融安全,以電力資源、碳排放量為代價的「挖礦」行為,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相悖,與公共利益相悖,認定「挖礦」合同無效。

2019年,某公司與某區塊鏈公司簽訂系列合同,約定某公司委託某區塊鏈公司采購、管理微型存儲空間伺服器(即「礦機」)、提供比特幣「挖礦」的數據增值服務並支付增值服務收益,某公司向某區塊鏈公司支付管理費用。合同簽訂後,某公司向某區塊鏈公司支付1000萬元人民幣,某區塊鏈公司購買了「礦機」,並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委託合同。合同簽訂後,某區塊鏈公司向某公司支付18.3463個比特幣作為數據增值收益,此後未再支付任何收益。某公司多次催要無果,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某區塊鏈公司交付比特幣,並賠償服務到期後佔用微型存儲空間伺服器的損失。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挖礦」協議因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應屬無效,判決駁回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北京三中院認為:比特幣及相關經濟活動新型、復雜,我國監管機構對比特幣生產、交易等方面的監管措施建立在對其客觀認識的基礎上,並不斷完善。對合同效力的認定,應建立在當下對挖礦活動的客觀認識的基礎上。

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國家金融安全。以電力資源、碳排放量為代價的「挖礦」行為,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相悖,與公共利益相悖。相關部門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認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有利於保障我國發展利益和金融安全。從「挖礦」行為的高能耗以及比特幣交易活動對國家金融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影響來看,涉案合同應為無效。雙方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既應遵守市場經濟規則,亦應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

編輯孫琳智

2022最新網賭總代理判多久

三年。

一般參與賭博,如果次數不多,而且不以賭博為經濟來源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批評教育。如果是聯系人並且是代理商,按開設賭場罪處理,看金額三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是網站擁有者,按開設賭場處理最多不超過十年。

北京首例比特幣「挖礦」合同案二審維持原判法院認定「挖礦」合同無效

2019年,某公司與某區塊鏈公司簽訂系列合同,約定某公司委託某區塊鏈公司采購、管理微型存儲空間伺服器(即「礦機」)、提供比特幣「挖礦」的數據增值服務並支付增值服務收益,某公司向某區塊鏈公司支付管理費用。合同簽訂後,某公司向某區塊鏈公司支付1000萬元人民幣,某區塊鏈公司購買了「礦機」,並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委託合同。合同簽訂後,某區塊鏈公司向某公司支付18.3463個比特幣作為數據增值收益,此後未再支付任何收益。某公司多次催要無果,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某區塊鏈公司交付比特幣,並賠償服務到期後佔用微型存儲空間伺服器的損失。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挖礦」協議因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應屬無效,判決駁回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北京三中院認為:比特幣及相關經濟活動新型、復雜,我國監管機構對比特幣生產、交易等方面的監管措施建立在對其客觀認識的基礎上,並不斷完善。對合同效力的認定,應建立在當下對挖礦活動的客觀認識的基礎上。

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國家金融安全。以電力資源、碳排放量為代價的「挖礦」行為,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相悖,與公共利益相悖。相關部門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認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有利於保障我國發展利益和金融安全。從「挖礦」行為的高能耗以及比特幣交易活動對國家金融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影響來看,涉案合同應為無效。雙方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既應遵守市場經濟規則,亦應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

通訊員史曉霞黎鏵

編輯/朱葳

做區塊鏈平台管理,被騙,會被抓嗎?

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計算,如果是平台的管理者,在明知犯法的情況下,依然堅持的去做,那麼肯定是屬於欺詐行為的一種,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懂嗎!,當然的刑事責任或許沒那麼嚴重,但是連帶責任是絕對有的。在警察審訊的情況下,一點要鑒定的自己是受害者,自己只是小小的管理者

如果玩資金盤,拉了很多朋友一起玩,會被判刑嗎

只要是不涉嫌網路詐騙(包括傳銷),資金盤的宣傳與實際結果一致,不使他人財產造成損失,構不成網路詐騙,是可以的。

所謂網路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新近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指出,從傳銷組織出現時間的分布來看,近年來傳銷呈現愈演愈烈的趨勢,除了國內的金融理財類傳銷組織,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ICO項目也魚龍混雜,很多組織打著創新的幌子,許以高額回報,其中蘊含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

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

(6)區塊鏈傳銷法擴展閱讀:

詐騙罪的處罰: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❼ z區塊鏈是傳銷嗎

判斷是不是傳銷,需要從法律角度解析此行為的法律內涵,如符合以下條件,則屬於傳銷行為。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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