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的法制約束
㈠ 區塊鏈帶來了哪些顛覆,為什麼能夠成為國家戰略
區塊鏈的顛覆性特徵在於以下四個方面:一、透明性。區塊鏈系統的數據記錄對全網節點是透明的,數據記錄的更新操作對全網節點也是透明的,這是區塊鏈系統值得信任的基礎。由於區塊鏈系統使用開源的程序、開放的規則和高參與度,區塊鏈數據記錄和運行規則可以被全網節點審查、追溯,具有很高的透明度。
二、開放性。區塊鏈系統是開放的,除了數據直接相關各方的私有信總被加密外區塊鏈的數據對所有人公開(具有特殊許可權要求的區塊鏈系統除外)。任何人或參與節點都可以通過公開的介面查詢區塊鏈數據記錄或者開發相關應用,因此整個系統信息高度透明。
三、信息不可篡改。區塊鏈系統的信息一旦經過驗證並添加至區塊鏈後,就會得到永久存儲,無法更改(具備特殊更改需求的私有區塊鏈等系統除外)。除非能夠同時控制系統中超過51%的節點,否則單個節點上對資料庫的修改是無效的,因此區塊鏈的數據穩定性和可靠性極高
四、去中心化。去中心化是區塊鏈最基本的特徵,意味著區塊鏈不再依賴於中央處理節點,實現了數據的分布式記錄、存儲和更新。在傳統的中心化網路中,對一個中心節點實行攻擊即可破壞整個系統,而在一個去中心化的區塊鏈網路中,攻擊單個節點無法控制或破壞整個網路掌握網內超過5%的節點只是獲得控制權的開始而已。2019年是區塊鏈技術商業應用的元年,而政策利好的刺激將讓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更加穩健。
隨著區塊鏈技術的應用逐漸滲透到數字金融、互聯網等眾多領域,大家對區塊鏈的價值認識更加清晰。
區塊鏈已經形成了全球競爭的態勢,各國都在搶占發展先機,中國更不能落後;因此,區塊鏈成為國家戰略亦無可厚非。
㈡ 如何用區塊鏈治國理政政治生活知識回答
區塊鏈技術是現代信息技術,利用該技術進行治理理政,必須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思想。
政府必須堅持依法行政,審慎用權,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國家權力機關,要依法立法,提供法制保障,加強監督。
其他國家機關,依法各司其職、注重信息安全。
㈢ 什麼是區塊鏈
區塊鏈是一個信息技術領域的術語。從本質上講,它是一個共享資料庫,存儲於其中的數據或信息,具有「不可偽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開透明」「集體維護」等特徵。基於這些特徵,區塊鏈技術奠定了堅實的「信任」基礎,創造了可靠的「合作」機制,具有廣闊的運用前景。
2019年1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2019年10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區塊鏈」已走進大眾視野,成為社會的關注焦點。
(3)區塊鏈的法制約束擴展閱讀:
相關延伸:區塊鏈金融應用:
2016年起,各大金融巨頭們也聞風而動,紛紛開展區塊鏈創新項目,探討在各種金融場景中應用區塊鏈技術的可能性。特別是普銀集團率先開創了「區塊鏈+」本位制數字貨幣的先河。
本位制數字貨幣是資產經過第三方機構完成鑒定、評估、確權、保險等流程,經過縝密的數字演算法寫入區塊鏈,形成資產與數字貨幣之間的本位對應關系,稱之為本位制數字貨幣。
為了實現區塊鏈金融大跨越大發展,為了推動中國經濟新發展,加速全球資產流通,實現一代代人為之奮斗不已的復興夢想,普銀集團將於2016年12月9日在貴州舉行普銀區塊鏈金融貴陽戰略發布儀式;
會上將就區塊鏈實現資產的數字化流通、區塊鏈金融交易模式、並對區塊鏈服務與社會公共產業的應用落地展開探討。此次大會將標志著區塊鏈金融落地應用的開始,標志著全新金融生態的變革與發展。
2020年6月1日,新華社受權播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方案將「積極參與跨境數據流動國際規則制定,建立數據確權、數據交易、數據安全和區塊鏈金融的標准和規則」,作為海南自貿港2035年前的重點任務之一。
㈣ 區塊鏈項目怎麼做法律合規呢
國內對於做區塊鏈項目還是比較保守的,區塊鏈項目總是涉及一個衍生行業那就是數字貨幣交易,想做項目國內又不允許,那怎麼辦呢?可以在新加坡注冊非盈利基金會,額外再加上相關法律意見書,來證明所做的項目是不違背新加坡現行法律法規的,像比原鏈、萊特幣等都是這種操作。
注冊好基金會主體之後還需要做後期的法律合規,目的主要是需要和違法犯罪劃清界限,但是自己又說了不算。因為做區塊鏈的一定少不了數字代幣,說白了,國內還是數字貨幣帶動區塊鏈普及的,可事實呢?數字貨幣只是區塊鏈技術的一個小小的應用。
由於行業的特殊性,目前還沒有正式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其發展涉及的違規面比較廣:
傳銷
非法集資
洗錢
吸收公眾存款
非法經營
跨國外匯犯罪
為恐怖主義資助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所以世界上各個國家對待區塊鏈的態度也不同,中國是明令禁止的,所以大家都去海外發展項目,比如新加坡、泰國等。首先需要遵守的就是當地的法律法規,那項目是否合法誰說了算呢?兩種途徑:申請正式的數字交易牌照或靠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那目前後者居多,容易操作,成本少。
㈤ 烏茲別克關於區塊鏈有什麼政策法規嗎
北京時間9月7日,據外媒報道,烏茲別克政府官方網站刊登的一份文件顯示,該國總統沙夫卡特·米爾濟約耶夫(Shavkat Mirziyoyev)已下令建立一個名為「數字信託」的國家區塊鏈發展基金。
該基金旨在將區塊鏈技術整合到各種政府項目中,包括醫療、教育和文化等領域。該基金會還將負責對烏茲別克數字經濟的國際投資。除了國際貸款和贈款外,烏茲別克國家項目管理署(National Agency of Project Management)也將為該數字信託基金提供提供資金。
近期,米爾濟約耶夫已經批准了將區塊鏈運用到不同公共領域的相關法案,以支持烏茲別克的區塊鏈和加密貨幣行業發展。
今年7月,米爾濟約耶夫簽署了一項《關於烏茲別克共和國數字經濟發展措施》的指令性文件,該文件規定將區塊鏈技術運用到公共行政的某些方面。
根據該命令,烏茲別克將在2020年前推出區塊鏈整合計劃。與此同時,該國信息技術和通信發展部必須提出一項關於國際清算設施以及貸款和貿易融資的區塊鏈一體化計劃。
此外,米爾濟約耶夫還簽署了一項關於加密貨幣交易監管的法律,於9月2日生效。根據該法律,外國人只能通過在烏茲別克設立分支機構的方式在該國交易加密貨幣。該法律還規定,建立一個密碼交易所的最低資本要求為71萬美元。
此外,加密交易人員將不受烏茲別克股票市場法規的約束,並將被免除對交易收入納稅的義務。
不過,加密貨幣交易必須遵守反恐和反洗錢法律。他們還必須將加密貨幣交易記錄、客戶個人數據和通信信息保存五年。
2018年2月,米爾濟約耶夫同意批准在主打金融科技的米爾佐烏魯克貝克創新中心(Mirzo Ulugbek Innovation Center)成立分布式賬本技術和區塊鏈技術中心。同時,米爾濟約耶夫還下令開始積極開發和刺激金融市場上的移動支付,包括使用PayPal,支付寶,Visa和Mastercard等國際支付系統。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曾有烏茲別克中央銀行的工作人員曾表示對數字貨幣持消極態度,並表示他們認為這是資助恐怖主義的手段之一。也正是這些言論推動了烏茲別克在9月份出台監管加密貨幣交易的法律。
㈥ 大家都關注的區塊鏈,法律人如何看
法律作為一種配置社會資源的機制,決定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並直接影響著經濟運行的全部過程。它能夠簡化社會關系的復雜程度、節約交易成本,幫助社會成員安全、規范、有序地進行交易。
區塊鏈技術基於法律框架,通過預設自動執行的智能合約使交易信息更加安全透明、數據更加可追蹤,大大降低了法律的執行成本,呈現出法律和技術的相互補充,法律與經濟融為一體的態勢,使法律的約束與執行逐漸走向智能化。
什麼是區塊鏈?
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在互聯網時代的創新應用模式。
區塊鏈本質上是一個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資料庫。其本身是一串使用密碼學相關聯所產生的數據塊,每一個數據塊中包含了多次比特幣網路交易有效確認的信息,用於驗證其信息的有效性(防偽)和生成下一個區塊。
外國關於區塊鏈的法律規制
由於區塊鏈技術本身尚在探索階段,也未得到大規模的應用,因此,僅有部分國家針對區塊鏈技術出台專門的立法。
美國
佛蒙特州和亞利桑那州通過法案,明確定義和支持用於公共使用的區塊鏈技術,該法案規定了區塊鏈和智能合同的使用規范,同時聲明所有與區塊鏈相關的數據都「被認為是電子格式並成為電子記錄」 這是該州予以認可的。
英國
《分布式賬本技術:超越區塊鏈》提到英國聯邦政府將會投資區塊鏈技術,來分析區塊鏈應用於傳統金融行業的潛力。
新加坡
政府對區塊鏈技術等金融科技企業持支持態度,並推出監管沙箱,為區塊鏈初創企業提供較為寬容的發展環境。
我國關於區塊鏈的法律規制
除上述針對區塊鏈本身的政策外,國際上更多是針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出台一系列監管規定。
而在我們國家,除了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融資等出台的政策以外,針對區塊鏈政府也出台不少政策性規定。
2016年12月27日,區塊鏈技術被列入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的通知》中。同時,國務院也發文《我國區塊鏈產業有望走在世界前列》支持區塊鏈健康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見》中提到,研究利用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興技術,建立基於供應鏈的信用評價機制。推進各類供應鏈平台有機對接,加強對信用評級、信用記錄、風險預警、違法失信行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
律師眼裡區塊鏈技術存在的法律風險
區塊鏈作為一種分布式系統,屬於技術領域的創新應用,就目前的探索成果來看,其技術理念能夠為各個行業發展帶來巨大變革。
但是,由於法律尚未針對區塊鏈出台明確的行業標准及適用規范,因此,其未來仍存在國家監管與法律規制等問題。
以比特幣為典型的數字貨幣為例,首先面臨的就是監管問題。基於區塊鏈技術發展起來的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從邏輯上來說,是去中心化、反對集中監管的。
其次,區塊鏈技術應用也不得不面臨巨大的風險。仍以比特幣為例,遺失、盜竊、攻擊、投機、洗錢以及各種風波、質疑和事件,一直伴隨著比特幣的發展歷程。
區塊鏈技術的廣泛應用,離不開智能合約,所謂的智能合約就是以數字編碼的形式定義承諾。交易的雙方無須彼此信任,一切交易都由代碼強制執行。
但智能合約的形式及其內容的效力,還沒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的正式認可,其作為數字編碼的形式體現出來的合同文本,尚無法確知,是否可以構成生效合同的要件,是否可以符合司法擬採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區塊鏈技術由於其去中心化的天性,其自身規則必然會與社會規則、國家法律規則發生沖突與矛盾,也正是有沖突和矛盾,有風險與問題,才更能激發動力與想像力,包括社會、國家和個人的動力與想像力。
基於區塊鏈技術應用發展起來的虛擬貨幣在其交易過程中,對各國的法定貨幣及金融體系提出了巨大的挑戰,並引發投資風險,甚至社會問題。
㈦ 區塊鏈是什麼:這樣解釋區塊鏈更加通俗易懂
區塊鏈是比特幣的一個重要概念,它本質上是一個去中介化的資料庫,同時作為比特幣的底層技術,是一串使用密碼學方法相關聯產生的數據塊,每一個數據塊中包含了一次比特幣網路交易的信息,用於驗證其信息的有效性(防偽)和生成下一個區塊。
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
狹義來講,區塊鏈是一種按照時間順序將數據區塊以順序相連的方式組合成的一種鏈式數據結構, 並以密碼學方式保證的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分布式賬本。
廣義來講,區塊鏈技術是利用塊鏈式數據結構來驗證與存儲數據、利用分布式節點共識演算法來生成和更新數據、利用密碼學的方式保證數據傳輸和訪問的安全、利用由自動化腳本代碼組成的智能合約來編程和操作數據的一種全新的分布式基礎架構與計算方式 。
(7)區塊鏈的法制約束擴展閱讀:
區塊鏈的進化方式是:
▪ 區塊鏈1.0——數字貨幣;
▪ 區塊鏈2.0——數字資產與智能合約;
▪ 區塊鏈3.0——各種行業分布式應用落地。
區塊鏈特徵:
1.去中介化。由於使用分布式核算和存儲,體系不存在中心化的硬體或管理機構,任意節點的權利和義務都是均等的,系統中的數據塊由整個系統中具有維護功能的節點來共同維護。
2.開放性。系統是開放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區塊鏈的數據對所有人公開,任何人都可以通過公開的介面查詢區塊鏈數據和開發相關應用,因此整個系統信息高度透明。
3.自治性。區塊鏈採用基於協商一致的規范和協議(比如一套公開透明的演算法)使得整個系統中的所有節點能夠在去信任的環境自由安全的交換數據,使得對「人」的信任改成了對機器的信任,任何人為的干預不起作用。
4.信息不可篡改。一旦信息經過驗證並添加至區塊鏈,就會永久的存儲起來,除非能夠同時控制住系統中超過51%的節點,否則單個節點上對資料庫的修改是無效的,因此區塊鏈的數據穩定性和可靠性極高。
5.匿名性。由於節點之間的交換遵循固定的演算法,其數據交互是無需信任的(區塊鏈中的程序規則會自行判斷活動是否有效),因此交易對手無須通過公開身份的方式讓對方對自己產生信任,對信用的累積非常有幫助。
㈧ 區塊鏈有哪些看不到的痛點
始於2017年,火遍全社會、全世界的區塊鏈概念還在升溫,吸引人和社會資金蜂擁而入;助推比特幣,以及類似網路「加密數字貨幣」(如以太幣、萊特幣等)價格的大幅上升,創造了諸多「一夜暴富」的神話。有關數字幣、區塊鏈將顛覆傳統,深刻變革世界的說法不斷拔高。區塊鏈創業和發展看似如海嘯般撲面而來,但卻越來越集中到造幣和炒幣之中,越來越陷入挖礦造幣的「比特幣區塊鏈」思維和範式不能自拔。
實際上,也確實有中央銀行認為比特幣、以太幣等網路數字貨幣可能代表了網路世界的發展方向,必須緊跟潮流,搶占數字貨幣先機,在網路世界中形成影響力、爭奪話語權,並且模仿比特幣、以太幣開始投入資源設計自己的數字貨幣。但由於比特幣、以太幣等網路數字貨幣最大的特點是「去中心」,這與一個國家中央銀行主導的「中心化」的數字貨幣本身就存在根本性的沖突,很難協調。而且,即使央行能夠模仿比特幣、以太幣等設計出一套不同於法定貨幣的全新貨幣體系,這一貨幣體系也難以在一夜之間甚至短時間內完全替代現有法定貨幣體系,那就意味著一個國家將要在很長時間內並行兩套貨幣體系,這將使貨幣當局面臨巨大挑戰和風險,稍不小心就可能造成貨幣體系的混亂,引發金融運行的劇烈動盪,是非常危險的。因此,經過幾年的論證和嘗試,有的央行宣布停止數字貨幣的研究。中國央行也逐步明確,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不是比特幣、以太幣那種全新的網路加密數字貨幣,總體上仍是在現有法定貨幣及其運行體系(包括商業銀行在內)下,充分運用包括區塊鏈在內的各種技術,進一步提升法定貨幣的數字化,主要是取代貨幣現金(M0),不需要「挖礦」產生。
可見,完全拘泥於「比特幣區塊鏈」範式,並無多大價值和發展空間,區塊鏈的發展需跳出「比特幣區塊鏈」的思維和範式!貌似完美的挖礦造幣式區塊鏈並不完美,別再自欺欺人了。
㈨ 如何看待區塊鏈結算中監管這把雙刃劍
監管在某種程度上給區塊鏈提供了保護,不過也可能毀掉區塊鏈。
為了使區塊鏈業務整合以得到更為廣泛的應用,區塊鏈上進行的交易需要在現行合規要求內被看作是具有法律約束力和可接受的。
這要包含回顧記錄規則,或者至少要保證新的監管規則不會有礙於組織在區塊鏈上進行交易。
至少,規則條例要允許他們用該項技術進行試驗和展示新功能——了解它們在哪些領域能夠處於領先地位。
在許多不同的領域你都可以看到這種為革新所創造的「沙盒」例子。(轉自今日頭條)
比如,國外一個利用區塊鏈技術開發的內容發布平台DECENT,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發布信息而不會受到任何的限制。但是在國內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國內是有審核機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