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互聯網法院區塊鏈
❶ 易保全的「區塊鏈+司法+應用」的模式是什麼樣的呢
易保全的「區塊鏈+司法+應用」的模式是基於區塊鏈存證,將公證處、司法鑒定中心、仲裁委、互聯網法院、版權保護中心、CA機構等納入保全鏈開放平台的區塊鏈節點上,讓電子數據從產生、存證到最後的使用都有相關司法機構做司法背書,有效保障區塊鏈存證數據的安全性和司法有效性。
目前有三種模式:1.「區塊鏈+司法+電子簽約」電子簽約領域的君子簽,幫助用戶將傳統的線下紙質合同轉移到線上進行簽署,通過實名認證、身份認證、簽約意願認證、時間戳、衛星授時、在線簽署、實現數據存證、區塊鏈防篡改、簽章管理、賬戶管理、合同管理,數據同步司法機構、達到在線公證、一鍵出證、智能仲裁、風險代理、訴訟保險。
2.「區塊鏈+司法+知識產權」提供作品在線確權、侵權監測、侵權分析、網路取證、代理維權等一站式知識產權保護服務。幫助攝影師、設計師、律師、作家等用戶解決在線出數字版權證書、在線出公證書和司法採信難題。
3.「區塊鏈+互聯網司法服務」互聯網司法領域的仲證寶,主要是為企業和個人用戶提供在線仲裁立案申請、代理執行、證據直通仲裁委等服務,為公證處提供一站式互聯網公證系統搭建、公證智能終端和相應的定製化服務,包括網路賦強公證系統、數據存證公證系統、自助公證系統。實現集產品和司法公正為一體的商務合作無紙化一站式服務。
❷ 互聯網證據是否會被法院認可
1月21日,最高法發布《關於人民法院在線辦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該規定共36條,尤其是在區塊鏈證據方面,更是用4條內容加以重點說明:
第十四條【區塊鏈證據的效力】當事人提交的證據系通過區塊鏈技術存證,並經技術核驗後一致的,推定該證據材料上鏈後未經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確認該證據的真實性,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條【區塊鏈證據審核規則】當事人對區塊鏈存證證據提出異議並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一)存證平台是否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提供區塊鏈存證服務的相關規定;
(二)當事人與存證平台是否存在利害關系,並利用技術手段不當干預取證、存證過程;
(三)存證平台的信息系統是否符合清潔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四)存證技術和過程是否符合《電子數據存證技術規范》關於系統環境、技術安全、加密方式、數據傳輸、信息驗證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條【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當事人提出數據上鏈存證時已不具備真實性,並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或者說明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審查。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要求提供區塊鏈存證證據的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上鏈存證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說明上鏈存證數據的具體來源、生成機制、存儲過程、第三方公證見證、關聯印證數據等情況。當事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或者作出合理說明,該區塊鏈存證證據也無法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人民法院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不予確認。
自2018年起,隨著互聯網法院的成立以及電子證據平台機構緊跟區塊鏈技術發展,隨著聯盟鏈技術的發展完善,部分創新電子證據平台企業率先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電子證據領域
易保全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利用區塊鏈技術保障電子證據在上鏈前、上鏈時到上鏈後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在技術層面,採用區塊鏈、CA、時間戳、加密演算法等技術,對平台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對用戶簽署數據進行區塊鏈存證,從而形成記錄全過程關鍵細節的全證據鏈,生成不可篡改的HASH加密文件,從而保證數據上鏈前的真實可靠和上鏈時的完整不被篡改。
上鏈後,易保全通過保全鏈開放平台,把相關數據同步存儲到公證處、仲裁委、互聯網法院、版權保護中心、司法鑒定所等機構的伺服器上;還可在公證處、仲裁委、司法鑒定所、首都知產協會等官網進行可視化區塊鏈查驗。確保全流程可溯源,全數據可核驗,全鏈路可信舉證。
❸ 區塊鏈的應用實例有哪些呢
1、司法存證
2018年9月18日,杭州互聯網法院正式上鏈,成為全球首家用區塊鏈審判的法院。
據了解,起訴人可以通過線上申訴入口,在線提交合同、維權過程、服務流程明細等電子證據,公證處、司法鑒定中心、CA/RA機構、法院等鏈上節點來共同見證、共同背書,為起訴人提供一站式服務。浙江杭州互聯網法院對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糾紛案進行了公開宣判,首次對採用區塊鏈技術存證的電子數據的法律效力予以確認。
2、物流領域
2018年初菜鳥與天貓國際共同宣布,已經啟用區塊鏈技術跟蹤、上傳、查證跨境進口商品的物流全鏈路信息。
物流鏈的所有節點上區塊鏈後,商品從生產商到消費者手裡都有跡可循,形成完整鏈條;商品缺失的環節越多,將暴露出其是偽劣產品概率更大。
3、電子發票
2018年8月10日,深圳國貿旋轉餐廳開出全國首張區塊鏈電子發票,據了解,這張開出的區塊鏈電子發票是由深圳市稅務局主導、騰訊提供底層技術和能力所打造的。
區別於傳統電子發票以及簡單的電子發票上鏈,此張區塊鏈電子發票將「資金流、發票流」二流合一,將發票開具與線上支付相結合,打通了發票申領、開票、報銷、報稅全流程。
關於區塊鏈的實際應用還有很多,你可以多去了解相關資料。
❹ 有誰知道杭州互聯網法院判的那個區塊鏈取證的案子是哪個公司做的
保全網。
在此案中,法院支持了原告採用區塊鏈存證的方式,並認定了對應的侵權事實。
而在昨天,也就是9月18日,杭州互聯網法院正式上鏈,成為全球首家用區塊鏈審判的法院。據悉,杭州互聯網法院司法區塊鏈由螞蟻區塊鏈提供技術支持,法大大成首批接入用戶。
❺ 最高法將推動增設互聯網法院嗎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北京說,將積極推動在電商平台較集中、涉網案件較多的地方增設互聯網法院,積極構建涉互聯網案件審理新模式。
如何進一步加強司法交流合作,更有效地打擊犯罪、化解糾紛,更有效地運用信息技術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同各國發展戰略對接、促進本組織地區融合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是擺在各國面前的共同課題。
來源:中國新聞網(北京)
❻ 區塊鏈存證是怎麼在司法領域中應用的
在互聯網案件中,電子證據因為存證難、取證難、公證難成為互聯網審判中的難題。易保全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地解決電子證據從產生、存證,到公證、舉證等全鏈路可信問題:上鏈時,利用區塊鏈保障存證數據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鏈後,利用保全鏈上的各司法節點保障數據的可信任與安全性;訴訟時,證據直通互聯網法院提高維權效率。
易保全從2014年就一直深耕區塊鏈底層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創新,通過拓展司法服務渠道,成功將公證處、司法鑒定中心、互聯網法院、仲裁委、版權保護中心等權威機構作為保全鏈的重要節點,讓電子數據從產生、存證、到最後的使用都有相關司法機構做同步的監督與公證,增強區塊鏈存證數據的公信力。
❼ 最高法對區塊鏈電子證據的司法應用有哪些結論
2020年隨著在線訴訟機制的推廣以及互聯網法院對區塊鏈電子證據應用的推動,涉區塊鏈電子證據判例數大幅增長。一線互聯網公司和各行業頭部企業因為對新技術的敏感度,在日常法務工作中普遍大量使用區塊鏈電子證據服務。最高人民法院共設立14項重大課題,其中,《互聯網時代電子訴訟規則研究》課題調研組重點圍繞「電子訴訟的基本原則;線上立案、在線庭審、電子送達的條件、范圍和方式;電子化材料的效力以及裁判生效標准」等重大問題,研究形成完整系統的電子訴訟規則草案,為最高法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釋等提供建議。
自2018年起,隨著互聯網法院的成立以及電子證據平台機構緊跟區塊鏈技術發展,隨著聯盟鏈技術的發展完善,部分創新電子證據平台企業率先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電子證據領域,比如易保全等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
易保全被最高法調研組納入「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典型案例」,標志著易保全的區塊鏈技術和存取證證據廣受司法認可。而在此之前,易保全就已被內蒙高院、無錫中院納入「區塊鏈知識產權典型案例」,被法律名家講堂選入「區塊鏈平台典型案例」,被中商情報網選入「2020中國區塊鏈企業投資圖譜」,資質實力備受認可。
區塊鏈電子證據絕不是簡單的「使用了區塊鏈技術就是區塊鏈電子證據」的法律邏輯和理論框架。利用區塊鏈技術保障電子證據在上鏈前、上鏈時到上鏈後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才能保證把普通的電子數據轉換為司法可信的區塊鏈電子證據。
在技術層面,採用區塊鏈、CA、時間戳、加密演算法等技術,對平台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對用戶簽署數據進行區塊鏈存證,從而形成記錄全過程關鍵細節的全證據鏈,生成不可篡改的HASH加密文件,從而保證數據上鏈前的真實可靠和上鏈時的完整不被篡改。
上鏈後,易保全通過保全鏈開放平台,把相關數據同步存儲到公證處、仲裁委、互聯網法院、版權保護中心、司法鑒定所等機構的伺服器上;還可在公證處、仲裁委、司法鑒定所、首都知產協會等官網進行可視化區塊鏈查驗。確保全流程可溯源,全數據可核驗,全鏈路可信舉證。
❽ 區塊鏈電子證據在舉證環節有哪些應用
以微版權為例,微版權的證據直通互聯網法院,當用戶在廣州互聯網法院立案時,可根據證據編號直接提取在微版權存證的文件,並自動進行哈希校驗,確定文件未被篡改,將微版權的舉證證據作為可信證據。
所有通過微版權進行存證的數據都可出具一份相關證書,用戶打開微信掃描證書上的二維碼,即可輕松查看電子證據的相關信息,直接當庭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