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集資詐騙罪中法務的責任
❶ 公司非法集資,作為公司法務人員是否有責任
你都是學法律的,自然知道,不用我說,去翻下刑法,別什麼都網路
❷ 集資詐騙擔保人法律責任債務應由擔保人承擔嗎
擔保人應承擔民事責任,如果沒有約定是一般保證責任,就應該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如果債務人即涉嫌集資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刑事拘留,擔保人可以根據先刑後民的法律原則,申請中止對債權人訴擔保人的民事案件的審理。
❸ 區塊鏈貨幣不買了之後會追究刑事責任嗎
你好
不是的,區塊鏈是底層技術,虛擬貨幣大多是依靠這個底層技術開發出來,或者衍生出來的。
幣先生汪從事數字資產區塊鏈系統開發,有需要開發可以網路搜索「幣先生汪」查找詳細溝通。
❹ 單位犯集資詐騙罪後其法律顧問承擔什麼職責
您好,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
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來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如果非法集資案件到了法院,法院會組織清退,清退階段會把剩餘的全部錢款返還給集資人,餘下的被集資組織者花費完的不予補償,由集資人自行承擔。
❺ 集資詐騙罪不知情的業務員的刑責
以下答復由閆建業律師(大連)提供:
如果業務員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是在履行職務,確實不能認識到其是在為單位集資詐騙提供幫助,那麼該業務員不構成犯罪。該類證據主要指單位的主體情況證據、工作流程證據、職務職責證據等,比如該業務員僅僅負責收費和開具發票,而根據單位的工作流程及職務職責,該員工並不知道收取的是何種費用及收費依據,在這種情況下,該員工僅僅是被利用的犯罪工具,由於沒有共同故意,所以該員工不構成犯罪,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❻ 集資詐騙案中,追回被詐騙的資金,是公安部門的法定責任嗎
問:集資詐騙案中,追回被詐騙的資金,是公安部門的法定責任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根據現有的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釋,集資詐騙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行為,達到騙取集資款的目的。其「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
1、具體表現編輯
(1)攜帶集資款逃跑;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2、集資詐騙數額編輯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數額較大:一萬元以上
數額巨大:二十萬元以上;
數額特別巨大:一百萬元以上
單位犯罪:
數額較大:十萬元以上;
數額巨大:五十萬元以上;
數額特別巨大:二百五十萬元以上;
其它嚴重情節:造成惡劣影響的;引起被害人自殺、集體上訪的;給被害人造成十萬元以上損失的等。
依據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個人或單位集資詐騙數額的新規定,現階段應按照以下標准對集資詐騙數額進行認定[1]: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
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
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
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
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❼ 集資詐騙罪可以追究什麼刑事責任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❽ 區塊鏈平台工作被騙,是否要負刑事責任
具體咨詢律師,這種情況只要是核心骨幹都會被抓,因為屬於協助他們騙錢,自己也應該了解清楚工作性質
❾ 集資詐騙中的中間人怎麼定罪
您好,
中間人在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的刑事責任
非法集資有多種形式,其中一種較為常見的形式,是通過中間人去發布信息,宣傳動員親友等人參與集資,中間人從中牟取提成或中介費。張印富律師認為,中間人在非法集資活動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其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構成共同犯罪,但往往涉及人數眾多,情況復雜,在中間人的共同犯罪處理應注意把握以下三個方面的情形:
一、中間人和上線共同構成犯罪的情形
如中間人乙明知甲非法集資,受甲委託幫助甲向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或者主動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交予甲。不論其是以自己的名義,還是以甲的名義,也不論其是否從中牟利,因為其主觀上和甲有共同非法集資的故意,客觀上幫助甲實施了非法集資的行為,都和甲共同構成犯罪。根據在非法集資過程中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的變化,又可分為四種情況;
(1)乙和甲都只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故意,則兩者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同犯罪
(2)乙和甲都具有集資詐騙的故意,則兩者構成集資詐騙共同犯罪
(3)甲開始時只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故意,後來犯意轉變為集資詐騙,而乙對此並不明知,此時甲構成集資詐騙罪,乙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4)甲沒有集資詐騙的故意,在讓乙退錢給下線時,該乙私自截留資金占為已有,而甲並不明知,則乙構成集資詐騙罪,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二、中間人單獨構成犯罪的情形
如乙以自己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資金,而以更高利息放貸予甲,以賺取利息差,則中間人乙獨立於甲之外單獨構成犯罪,此種情形有三:
(1)乙只是吸金轉貸,並無揮霍、截留行為,按承諾支付下線本息,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乙在吸金過程中,將部分吸收的資金用於揮霍或者截留隱匿、占為已有,最終造成下線資金虧空,此時其主觀故意具有了非法佔有的目的,對其應定集資詐騙罪
(3)在甲將資金返還給中間人乙時,乙私自截留、占為已有,不再返還給自己的下線,此時其主觀故意亦具有了非法佔有的目的,對其應定集資詐騙罪。
三、中間人不構成犯罪的情形
例如乙與甲熟識,若借錢給甲,甲樂於接受並給付高息,丙、丁等和甲不熟識,若借錢給甲,甲不樂於接受或雖接受但只給付低息。於是,丙、丁等委託乙以乙的名義將自己的資金放貸予甲,丙、丁等與乙約定乙不擔風險,不打借條,甲只知乙,並不知丙、丁等。如果乙自始至終沒有從中牟利,由於其和甲沒有共同非法集資的故意,而乙本身亦沒有單獨非法集資的故意,丙、丁等也明確指定錢是放貸給甲的,對乙的行為不應定罪處罰。當然,如果乙雖答應丙、丁等不賺利息差,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從中賺取了利息差,或者將資金截留、隱匿,那麼此時,就變成了前文分析的相關情形,應根據乙的具體行為對其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詐騙罪分個人詐騙和團隊集資詐騙,詐騙標準是不同的,詐騙罪是屬於我國刑法的一條,根據詐騙的標准來量刑,對於詐騙方面,國家正在大力的整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