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領軍人物澳大利亞
❶ 傳說中的區塊鏈創始人中本聰為什麼一直要匿名
比特幣白皮書首次發表於2008年底,當時創作者將其發送給加密郵件列表中的多個收件人。奇怪的是,它的創造者假裝是Satoshi Nakamoto,一直隱藏在化名後面。
中本匿名的另一個原因可以解釋為,替代貨幣的創造者很容易將自己置於風險之中。
1998年,夏威夷居民伯納德·馮·諾豪斯(Bernard von nohaus)創造了一種稱為自由美元的私人貨幣。它已經流行了一段時間,但它的鑄幣在2007年突然遭到了聯邦調查局和特勤局的突襲。在2009年的刑事訴訟之後,錢被沒收,伯納德·馮·諾豪斯被判「製造與美國官方貨幣競爭的私人硬幣」。
此外,2007年,一種名為e-gold的數字貨幣被指控非法,因為它沒有收集足夠的客戶信息。它的主人被判處軟禁,公司被關閉。政府機構以另類貨幣逮捕企業家可能是中國決定匿名的一個因素。
所有人都可以使用比特幣。這意味著它可以用來支付合法和非法的服務,以及合法的投標。然而,它一直是黑網市場上流行的一種支付方式。臭名昭著的黑暗網路做市商和運營商羅斯·烏爾布利希特(Ross Ulbricht)因便利毒品和其他違禁品交易而入獄。
Ross Ulbricht於2017年12月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但仍在監獄中。如果中本透露自己的真實身份,可以推斷他可能面臨類似的命運。
他會是誰?
2016年,澳大利亞程序員克雷格·賴特(Craig Wright)自稱是中國人。他提供了一些證據,但後來發現,這不是決定性的,因為它可以公開從書籍中獲得。他還被指控偽造公告和博客文章來展示他真實的中文版本。例如,以太坊創始人維塔利克布特林(vitalik buterin)最近稱克雷格懷特是個騙子。
另一個是哈爾·芬尼。他是一個著名的密碼朋克和密碼學家。他也是2009年第一個從中本收到比特幣的人。他也是第一個下載比特幣客戶端的人。然而,2014年去世前,哈爾·菲尼駁斥了他是中國人的說法。
有人認為,尼克薩博,一個著名的密碼學家,可能是中本。在比特幣推出之前,他設計了分布式數字貨幣的體系結構,他稱之為比特幣。盡管該架構從未被移動過,但它與比特幣的設計相似。這導致了廣泛的猜測。但他一再否認。
雖然中本的真實身份可能永遠不會被披露,但重要的是,該技術的操作不會受到影響。
❷ 區塊鏈是什麼有什麼用會成新風口嗎
三問區塊鏈(經濟熱點)
近段時間,有關比特幣的新聞非常吸睛,區塊鏈也跟著火了一把。資本市場上,各種區塊鏈概念股的股價漲跌猶如過山車般驚心動魄。從反應敏銳的資本市場可以看出,區塊鏈正站上風口,受到各方高度關注。
「區塊鏈技術本質上是一種資料庫技術,具體講就是一種賬本技術。賬本記錄一個或多個賬戶資產變動、交易情況,其實是一種結構最為簡單的資料庫,我們平常在小本本上記的流水賬、銀行發過來的對賬單,都是典型的賬本。」騰訊金融科技智庫首席研究員王鈞說,安全是區塊鏈技術的一大特點,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分布式的存儲架構,節點越多,數據存儲的安全性越高;二是其防篡改和去中心化的巧妙設計,任何人都很難不按規則修改數據。
以網購交易為例,傳統模式是買家購買商品,然後將錢打到第三方支付機構這個中介平台,等賣方發貨、買方確認收貨後,再由買方通知支付機構將錢打到賣方賬戶。由區塊鏈技術支撐的交易模式則不同,買家和賣家可直接交易,無需通過任何中介平台。買賣雙方交易後,系統通過廣播的形式發布交易信息,所有收到信息的主機在確認信息無誤後記錄下這筆交易,相當於所有的主機都為這次交易做了數據備份。即使今後某台機器出現問題,也不會影響數據的記錄,因為還有無數台機器作為備份。
提到區塊鏈,很多人就把它與比特幣聯系在一起,不少人甚至把區塊鏈等同為比特幣。何飛說,比特幣是區塊鏈的一種呈現方式,但區塊鏈並不等同於比特幣。區塊鏈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和基礎架構,而比特幣是區塊鏈的成功應用,但並不意味著區塊鏈只能應用到比特幣上。
區塊鏈有什麼用?
能解決金融、公益、監管、打假等很多領域的痛點難點,但有不少適用條件
金融服務是區塊鏈技術的第一個應用領域。運用區塊鏈技術能解決支付、資產管理、證券等多個領域存在的痛點。
以支付領域為例,金融機構特別是跨境金融機構間的對賬、清算、結算的成本較高,涉及很多手工流程,不僅導致用戶端和金融機構後台業務端等產生高昂的費用,也使得小額支付業務難以開展。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有助於降低金融機構間的對賬成本及爭議解決的成本,顯著提高支付業務的處理效率。另外,區塊鏈技術為支付領域帶來的成本和效率優勢,使金融機構能更好處理以往因成本過高而被視為不現實的小額跨境支付,有助於實現普惠金融。
比如,為解決金融機構間對賬成本高的問題,2016年8月,微眾銀行聯合上海華瑞銀行推出微粒貸機構間對賬平台,這也是國內首個在生產環境中運行的銀行業聯盟鏈應用場景。微眾銀行區塊鏈首席架構師張開翔認為,傳統「批量文件對賬」模式長久以來未能解決的成本高問題,正是區塊鏈技術的用武之地。隨後,洛陽銀行、長沙銀行也相繼接入機構間對賬平台,通過區塊鏈技術,優化微粒貸業務中的機構間對賬流程,實現了准實時對賬、提高運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等目標。截至目前,平台穩定運行1年多,保持零故障,記錄的真實交易筆數已達千萬量級。
在公益領域,區塊鏈技術也大有可為。螞蟻金服涉及區塊鏈的首個應用場景就是公益,幫助一群聽障兒童獲得一筆善款,然後運用區塊鏈技術促進公益更加開放透明。螞蟻金服技術實驗室高級產品專家胡丹青說:「區塊鏈公益平台就像是我們在互聯網上構建了一個專門用於郵寄資金的郵局。用戶捐的每一筆錢,我們都會打包成一個包裹,這個包裹通過區塊鏈平台傳遞,每經過一個節點,我們都會蓋上一個郵戳,最後送到受捐人手上。這樣可以保證用戶捐的每一筆錢都是透明、可追溯、難以篡改的。」
在商品打假方面,區塊鏈技術可以大顯身手。胡丹青介紹,螞蟻金服將區塊鏈技術用在了正品溯源上。目前,已有部分來自澳大利亞、紐西蘭的海淘商品比如奶粉,用支付寶掃一掃,就能知道是不是正品。「跟此前商家自錄入商品信息不同的是,區塊鏈是讓多位『記賬師』公正、獨立、不可抵賴地完成記賬。」
對於金融監管,區塊鏈技術也能發揮一技之長。2017年金融區塊鏈合作聯盟(深圳)發布的《金融區塊鏈底層平台FISCO BCOS白皮書》認為,區塊鏈為金融監管機構提供了一致且易於審計的數據,通過對機構間區塊鏈的數據分析,能夠比傳統審計流程更快更精確地監管金融業務。例如,在反洗錢場景中,每個賬號的余額和交易記錄都是可追蹤的,任意一筆交易的任何一個環節都不會脫離監管視線,這將極大提高反洗錢的力度。
有業內人士認為,區塊鏈1.0主要針對數字貨幣;區塊鏈2.0針對智能合約,可以應用在金融市場中;區塊鏈3.0適用的場景將會更多,甚至會開創一個「區塊鏈時代」。
何飛認為,區塊鏈確實能解決很多領域的痛點難點,但區塊鏈不是萬能的,也有很多適用條件。
比如,區塊鏈技術去中心化的特點適合多方參與的場景,如果只是單邊或雙邊參與價值就不大。由於需要每個節點都去核對,區塊鏈技術也不適用那些高頻交易的活動。
再如,區塊鏈強調的是公開透明,並不適合對數據隱私要求特別高的場景。
區塊鏈會成新風口嗎?
技術目前還不太成熟,要警惕概念炒作,特別要區分是技術創新還是集資創新,不能為了區塊鏈而區塊鏈
區塊鏈概念這么火,未來會成為又一個「互聯網+」嗎?
近年來,區塊鏈的發展生態逐漸得到改善與豐富。業內人士認為,擁有國家政策扶持,得到廣泛關注和資金支持,區塊鏈技術能實現逐步穩定進步。區塊鏈技術上行前景雖廣闊,但對此也要保持一顆平常心。
「盡管眼下區塊鏈大熱,但我們仍然認為,它還處於一個非常早期的階段。」胡丹青說,區塊鏈概念目前存在虛熱,不是熱在拿技術解決現實問題,而是熱在集資圈錢、炒作估值,尤其是熱炒的絕大部分所謂ICO(首次代幣發行)都是集資工具創新,跟技術創新無關。
區塊鏈技術確實能創造很大的價值,但一些風險也不容忽視。
「區塊鏈技術還不太成熟,可應用場景比較有限,更應警惕資本市場炒作概念。」何飛說,區塊鏈熱潮的背後免不了會有一些搞噱頭想投機的公司,他們並沒有真正開展業務,只是企圖到資本市場撈一筆就走,要謹防由此出現「劣幣驅逐良幣」,導致真正想開展業務的機構退出市場,影響區塊鏈技術的應用。
胡丹青建議,對於目前的區塊鏈熱,監管部門應更主動地介入,區分是技術創新還是集資創新,鼓勵政府組織、有公信力的專家、行業參與者共同幫助公眾辨識,全面遏制區塊鏈名義下的集資創新,讓ICO實際控制人必須為集資行為承擔責任。「判斷是技術創新還是集資創新的依據其實很清楚,即是否以信任為始,是否通過解決信任問題創造了實際價值。」
今後更好地推廣和使用區塊鏈技術,還需繼續完善基礎設施、加強相關法律政策制定等。
王鈞認為,共識演算法等區塊鏈的核心技術尚存在優化和完善的空間;另一方面,區塊鏈的處理效率還難以達到現實中一些高頻度應用環境的要求。目前主流的區塊鏈技術平台均發源於國外,國內的區塊鏈技術服務商要耐心地從底層開發做起,做到技術自主可控,爭取引領全球區塊鏈技術發展。擁有區塊鏈應用場景的企業,要積極擁抱新事物,同時科學評估上鏈需求,不能為了區塊鏈而區塊鏈。
何飛認為,政府可以出台相關政策,指導有志於投身區塊鏈技術研發應用的企業,同時明確一些區塊鏈適合應用的場景及國家鼓勵的領域等。
《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2016》建議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先進做法,結合我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情況,及時出台區塊鏈技術和產業發展扶持政策,重點支持關鍵技術攻關、重大示範工程、「雙創」平台建設、系統解決方案研發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同時,建議國內重點企業、科研、高校和用戶單位加強聯合,加快共識機制、可編程合約、分布式存儲、數字簽名等核心關鍵技術攻關。
能給企業帶來錢就會成為風口。
❸ 為什麼澳大利亞需要支持一個開放的區塊鏈系統
我也想了解下你的這個問題 ,感興趣
❹ 世界上區塊鏈專利申請最多是哪個國家
中國在區塊鏈產品的專利申請數量也領先世界其他各國。據金融時報報道,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在2017年收到的區塊鏈技術專利申請中,中國申請量最多,數量上遠高於排名第二三位的美國(91項)和澳大利亞(12項)
❺ 澳大利亞AUSTRAC牌照在區塊鏈交易牌照中含金量如何與美國MSB 日本FSA的區別是什麼
澳大利亞AUSTRAC牌照與美國MSB 日本FSA的區別是什麼:
費用方面由低到高是,美國MSB ,澳大利亞AUSTRAC牌照,日本FSA
2.三個牌照監管的范圍不一樣
AUSTRAC是澳大利亞的金融管理機構,負責預防和檢測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聯邦政府通過擴大澳大集團首席執行官的權力和職能來提高報告實體與AML/CTF法案和規則的合規性。
AUSTRAC 監管牌照條件:
1、 在澳洲的數字貨幣交易商必須辦理 AUSTRAC,並提供所以的業務詳情。如提供數字貨幣交易的公司沒有辦理 AUSTRAC 的牌照,可能會導致監禁兩年或 AUD105,000 罰款,或兩者兼而有之。
2、 建立和維護 AML/CTF 計劃,以確定、減輕和管理他們可能遇到的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最少任命兩名負責人員,其中至少一名負責人員必須是公司董事,另外至少一人名負責人作為合規專員。
3、 識別並驗證客戶身份。
4、報告可疑的活動和涉及法幣交易,超過AUD10,000 或更多(或等值)到 AUSTRAC。
5、 對交易、客戶識別和 AML/CTF 項目保持 7 年的特殊記錄。
辦理澳洲AUSTRAC牌照首先需要注冊一家歐洲公司然後再去申請牌照,一般都是會選擇一家靠譜的代理公司辦理,提供董事資料,和澳洲公司名稱即可。
區塊鏈交易所項目合規:主體公司+數字貨幣交易牌照:
1. 目前交易所的合規方式,我們可以單獨申請牌照,申請牌照的時候一般都會注冊當地的普通公司作為監管條件去申請牌照的,這個普通公司就可以用來作為交易所的主體公司。目前交易所合規牌照辦理的話像美國MSB牌照,愛沙尼亞MTR加錢包雙牌照,加拿大的MSB牌照,新加坡MAS牌照,澳洲牌照都是很不錯的,也是交易所常做的幾個牌照。性價比高,像火幣,Bittrer, Poloniex ,Coinbase,和OKEX這些交易所都拿了美國MSB牌照
2.交易所合規,先做一個新加坡基金會作為主體公司,再申請數字貨幣牌照。
交易所後期發行平台幣也可以用這個新加坡基金會主體公司。
目前區塊鏈項目合規總體來說就是非盈利性質的基金會,和法律意見書,交易所牌照,具體還是要看項目本身的一個發展方向。
❻ 哪個國家的區塊鏈發展得最好國內相較而言有什麼可比性嗎
澳大利亞、日本、加拿大這幾個國家都算是發展得還不錯的。像日本是連政府都開始應用了區塊鏈技術了,他們的一些政務工作比如說政府招投標就是在區塊鏈平台上完成的。國內的優質的區塊鏈政務平台也有比如河北雄安新區的區塊鏈租房平台、重慶的區塊鏈政務平台、湖南長沙的中芯區塊鏈公共服務平台這樣的優質應用平台等的,也算是做得不錯有落地效果的。
❼ STO澳大利亞區塊鏈基金會是什麼
STO是指證券型通證發行,全稱是Security Token Offer,與之前我們熟悉的1CO(首次代幣發行)IFO(首次分叉發行)不同,這是一種在合法合規監管的前提下,進行的通證發行。
先做名詞解釋再講故事,代幣和通證,其實是一個東西的兩種譯法,就是Token,一種基於某種公鏈或是其他什麼機構發行出來的積分(token的另一種便於理解的個人譯法)。之前,圈裡的大家都隨便發,買點以太坊,復制一套代碼,白皮書糊弄一下,找幾個或者造幾個看不懂的新名詞,就可以去圈錢了,成本大概幾十塊錢不到,對外管這個叫代幣。代幣代幣,總有一天,我可以代替比特幣,就這個意思。
但是由於發代幣的門檻太低,導致大量代幣的評價十分負面,後來又引發了強監管,國內的發幣和參與活動都被叫停。所以為了撇清關系,一種更為通行的譯法出來了,這就是通證。通證通證,就是可以流通的權證。
而STO則是實現了監管的通證,通過現實中某種金融資產或者權益的背書,如股債,金銀,房產,權益等,投資即代表擁有其背後代表的資產,在發行之初就具備內在價值,同時也力求符合監管框架,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認可。
❽ 中國與世界相比,在區塊鏈領域有哪些成就
專利在加密貨幣和區塊鏈領域一直存在爭議,因為大多數項目都是在分權和開放源代碼的前提下建立的。正是由於這個原因,知識產權(IP)的概念極具爭議。
為此,使用以下搜索詞收集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網站數據:區塊鏈、區塊鏈、比特幣、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數字貨幣、數字貨幣、數字令牌和智能契約。
分析發現,盡管比特幣價格暴跌,但2018年是專利獲批最多的一年,有記錄顯示,在此期間至少有1060項專利被公布。
2017年批準的971項。在那一年,比特幣開始以998美元的價格交易,並在12月達到19,666美元的歷史高點。
數據顯示,2012年專利批准開始起飛,直到2015年,這個數字一直保持在相同的水平。今年迄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已授予242項加密貨幣或區塊鏈相關專利。
中國排名第一,獲得790項專利。
緊隨其後的是美國,共批准了762項專利申請。韓國和澳大利亞緊隨其後,分別為161人和132人。英國是唯一進入前10名的歐洲國家,獲得了36項批准。
上榜公司主要是科技巨頭和金融服務公司,如IBM(119項)、Mastercard萬事達(111項)、Coinplug(84項)和阿里巴巴(60項)。
其中就個人而言,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謙獲得92項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