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證券交易平台的法律責任
⑴ 區塊鏈到底違法不違法
區塊鏈本身不違法,但是違規使用的話就違法。
重慶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副局長李斌說,區塊鏈作為大數據智能化領域一項具有顛覆性的創新前沿技術,重慶市政府高度重視積極布局,市政府和渝中區政府共同打造區塊鏈基地,政府去年下半年出台了《加快區塊鏈產業培育及創新應用的意見》,正式啟動了區塊鏈戰略創新之地的建設。
在積極鼓勵區塊鏈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的要求,堅決禁止區塊鏈技術的違規違法使用。
目前,我國區塊鏈技術及應用持續創新,逐步在供應鏈金融、徵信、產品溯源等領域開展應用,發展空間巨大。作為一項新技術,區塊鏈要想真正實現大規模實際應用,必須加強產學研用等各方面的通力合作,推動技術和應用不斷發展與成熟。
2017年以來,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引發了政府、企業等各界的深度關注,區塊鏈因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點吸引著投資者們紛紛加碼這一全新的技術領域。對於此前區塊鏈技術的熱炒,IT及投資界的認知已日趨理性。
(1)區塊鏈證券交易平台的法律責任擴展閱讀
《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第九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第十三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服務協議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視情採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及時消除違法違規信息內容,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責令暫停服務,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直至轉由相關部門依法關閉服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置。
第十九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的規定,未在其網路平台上標明其備案編號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並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按本規定履行備案手續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區塊鏈信息服務存在信息安全隱患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整改、暫停服務,直至整改後符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和國家強制性標准相關要求方可繼續提供信息服務。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四條第二款、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的,由國家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責令暫停服務,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予以處理。
⑵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上線交易的虛擬幣種涉嫌傳銷是什麼罪
可能會涉及非法集資以及傳銷等相關刑事犯罪。
(1)目前沒有法規對交易平台進行規范,但是交易平台也應盡到審核義務,例如,在上線交易各種網路虛擬貨幣時,應審核該幣是否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網路虛擬貨幣。
(2)如果交易平台明知上線交易的幣種涉嫌傳銷,但為了收取提成,還為該幣種提供交易服務,推動其發展,一旦該幣種被認定構成傳銷,交易平台或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3)同時,虛擬貨幣交易機構的賬戶上存儲了客戶大量資金,但是,各家網路虛擬貨幣交易機構並無獲批吸收公眾資金的資格,這使得交易機構面臨非法集資的潛在風險。
2017 版《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 ( 以下簡稱《指南》 ) ,列舉了虛擬貨幣和傳銷貨幣的幾種區別:
(1)從發行方式上看,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從交易方式上看,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由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從實現方式上看,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其本質跟 Q 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⑶ 區塊鏈交易所合法嗎
目前,我國政府還未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地位,2017年9月,央行、銀監會等多個官方部門發布了文件,禁止數字貨幣(代幣、虛擬貨幣)在中國交易和流通。因此,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所謂「數字貨幣」都是非法的,一定不能去投資。區塊鏈技術只是一種科學手段,如果有人利用區塊鏈進行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那麼必定會受到法律制裁。從現狀來看,打著「區塊鏈」旗號的投資項目,幾乎都處於灰色地帶,往往涉嫌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必須提高警惕,不要被不法公司和人員的花方巧語迷惑。
⑷ 區塊鏈項目做法律合規有哪些方式
隨著區塊鏈的發展,區塊鏈行業ICO項目和交易所也是越來越多,這么多的項目應該如何去合規發展呢?
目前的區塊鏈項目合規分為兩個版塊:
一,區塊鏈發幣項目合規:基金會+法律合規意見書
常說的ICO,IEO, 等等,首先我們是先搭建海外主體,一般發幣主體選擇新加坡基金會是比較多的。就是XX FOUNDATION LTD.形式的非盈利公司。最後由新加坡律師出具一份法律合規意見書,法律意見書的內容包含了一個白皮書的修改和TOKEN非證券化證明,主要就是讓項目符合新加坡的法律。項目後期對接交易所上幣也需要用到這個法律意見書。
二,區塊鏈交易所項目合規:主體公司+數字貨幣交易牌照:
牌照作為平台重要的合規文件之一。就相當於一個經營許可證,特別是火幣相繼拿下日本牌照、美國牌照以及在申請加拿大牌照之後,牌照更是被推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獲得美國MSB牌照也就意味著火幣可以在美國大多數州合理的開展業務了。這就是目前各大平台紛紛開始申請牌照的原因,要想正規合法的開展業務就要申請牌照。
例如:美國MSB數字貨幣交易所牌照,愛沙尼亞MTR數字貨幣+錢包雙牌照,澳洲AUSTRAC數字貨幣牌照等。
美國MSB牌照的作用:
1.美國MSB牌照名氣大,包裝平台,好宣傳。
2. 平台合規化,規避交易。
3.可以增加客戶的信任度、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也可以讓平台更好更快的合規發展。
MSB牌照的優勢
1.投資者認可--美國的公司法律及金融業監管非常完善,擁有美國牌照,會讓您的數 字貨幣交易平台更受全球投資者的認可。
2.獲得權威批准--獲得美國財政部的權威批准,您可以在美國及全球開展相關業 務,即代表對數字貨幣平台的合規監管。
3.成為一線平台-- MSB 牌照也是全球數字貨幣交易機構標配的牌照。Coinbase, Bitfinex,Poloiex,火幣網,ok,幣安交易所等平台均持有此牌照開展經營。
4.多元化服務-- MSB 牌照準許貨幣兌換及發送服務,使您可以更好地滿足客戶需 求,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服務。
為什麼牌照對於交易平台如此重要, 首先從傳統外滙圈的人都知道外滙平台有監管牌照的重要性,就是這樣傳統的模式也會造就未來的交易平台。所以牌照也必定成為發展的一波趨勢
⑸ 做區塊鏈平台管理,被騙,會被抓嗎
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計算,如果是平台的管理者,在明知犯法的情況下,依然堅持的去做,那麼肯定是屬於欺詐行為的一種,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懂嗎!,當然的刑事責任或許沒那麼嚴重,但是連帶責任是絕對有的。在警察審訊的情況下,一點要鑒定的自己是受害者,自己只是小小的管理者
⑹ 關於區塊鏈,法律怎麼說
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法律。需要找律師出法律意見書。
那麼什麼是法律意見書呢?其實法律意見書是一個統稱,他其實包含有4個方面。
1、白皮書合規
2、token非證券化證明合規
3、私募銷售條款合規
4、公募合規
主要是做這四個
⑺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嗎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
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7)區塊鏈證券交易平台的法律責任擴展閱讀:
央行表示,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貨幣金銀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稱,近日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表示,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央行還提示,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實際上,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就是所謂數字貨幣的代表。而央行在2016年曾表示,正在研究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此前對媒體表示,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方案已完成兩輪修訂,未來有望在票據市場等相對封閉的應用場景先行先試,但推出暫無明確時間表。
⑻ 區塊鏈到底是是什麼,它犯法嗎
區塊鏈是個公開賬本 你不能說你家的天然氣犯法 也不能說你家的筷子犯法 因為他們只是工具
中國麻將:世界最早的區塊鏈項目
甲首先發起一個申請,我要打麻將,組建一個麻將局,這就相當於創建一個區塊,這個區塊就會被廣播給乙、丙、丁、A、B、C、D……
在打麻將的過程中,上述四個人不斷的摸牌、打牌,這個可以理解成挖礦,通過什麼來挖礦?麻將機就可以理解成礦機,這四個人就是所謂的礦工,這四個礦工從144個麻將中碰撞出任一正確的牌就能胡牌,我們可以將這144個麻將理解成一連串的哈希值(數字),胡牌的過程就叫算力,直到胡牌,意味著碰撞出了正確的哈希值,可以獲得獎勵,每人給丙支付相應的籌碼,放在區塊鏈中這個獎勵就是比特幣或者其他虛擬幣。
為什麼其他三個人都會主動給丙獎勵,那是因為這些人都自動達成了共識,丙確實贏了,大家都記錄了這筆賬,包括坐在旁邊買馬的家屬們,想抵賴是不行的,不然以後傳出去這人品不行,就沒人再和他一起玩兒了,畢竟圈子很重要。
細究一下,在大家達成共識時,我們看不到任何中介或者第三方出來評判丙贏了,大家給丙的獎勵也不需要通過第三方轉交給丙,都是直接點對點交易,這一過程就是去中心化,牌友們(礦工)各自記錄了第一局的戰績,丙大胡自摸十三幺,乙杠了甲東風,記錄完成後就生成了一個完整的區塊,但要記住,這才只是第一局,在整個區塊鏈上,這才僅僅是一個節點,開頭說的8局打完,也就是8個節點(區塊),8個區塊連接在一起就形成了一個完整賬本,這就是區塊鏈。因為這個賬本每人都有一個,所以就是分布式賬本,目的就是為了防止有人篡改記錄,打到最後,誰輸誰贏一目瞭然。
⑼ 四大虛擬貨幣違法嗎
私發虛擬貨幣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另外《《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緊急通知》對類似問題也嚴令禁止。
(9)區塊鏈證券交易平台的法律責任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市場形成
互聯網引致了一個新的市場的出現,這個市場就是基於網路空間的虛擬市場。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溝通場所,同時也給企業提供了經營市場,企業從以產品為核心,到以服務為核心,必須轉變為以客戶為核心。隨著計算機人工智慧技術、資料庫技術的發展,企業可以便利地搜集顧客的信息,做到及時了解客戶需求,改變企業經營策略,實時掌握經濟動脈。
電子金融
隨著計算機和網路通信技術的迅猛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應用逐漸向人類的各種活動領域滲透,其中所蘊藏的無限商機使得商家紛紛把目光投向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正在以人們難以想像的速度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滲透。
傳統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視到這股勢不可擋的全球經濟一體化、網路化的潮流。於是,增值服務是以美術為賣點,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戲里的寶劍則不一種全新的金融服務經營理念——電子金融便應運而生。
從歷史發展的進程來看,要理解電子金融必須從金融電子化和電子商務談起。所謂電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業採用除互聯網技術以外的現代通信、計算機和網路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傳統金融服務業務的工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實現金融業務處理自動化、金融企業管理信息化和決策科學化,為客戶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務,進而提升金融企業是市場競爭優勢的行為。
電子金融是對金融電子化的一個超越。與金融電子化有所不同,電子金融運行的主要技術基礎是日益完善的互聯網技術。由於互聯網技術的全球連通性、開放性、快捷性和邊際成本低廉的特徵,電子金融更加強調整個金融服務業務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重組和創新,使客戶不受營業時間和營業地點的限制,隨時隨地享受金融企業提供的各種高質量、低成本的服務。
隨著Internet的發展,貨幣存在的形式更加虛擬化,出現了擺脫任何事物形態,只以電子信號形式存在的電子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⑽ 區塊鏈項目怎麼做法律合規呢
國內對於做區塊鏈項目還是比較保守的,區塊鏈項目總是涉及一個衍生行業那就是數字貨幣交易,想做項目國內又不允許,那怎麼辦呢?可以在新加坡注冊非盈利基金會,額外再加上相關法律意見書,來證明所做的項目是不違背新加坡現行法律法規的,像比原鏈、萊特幣等都是這種操作。
注冊好基金會主體之後還需要做後期的法律合規,目的主要是需要和違法犯罪劃清界限,但是自己又說了不算。因為做區塊鏈的一定少不了數字代幣,說白了,國內還是數字貨幣帶動區塊鏈普及的,可事實呢?數字貨幣只是區塊鏈技術的一個小小的應用。
由於行業的特殊性,目前還沒有正式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其發展涉及的違規面比較廣:
傳銷
非法集資
洗錢
吸收公眾存款
非法經營
跨國外匯犯罪
為恐怖主義資助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所以世界上各個國家對待區塊鏈的態度也不同,中國是明令禁止的,所以大家都去海外發展項目,比如新加坡、泰國等。首先需要遵守的就是當地的法律法規,那項目是否合法誰說了算呢?兩種途徑:申請正式的數字交易牌照或靠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那目前後者居多,容易操作,成本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