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區塊鏈
❶ 江蘇某網路傳銷案中,罪犯能通過區塊鏈技術逃避制裁嗎
肯定是不能的,因為國家現在在加大力度打擊這一塊,互聯網也不是法外之地。
❷ 最高人民法院電子證據有關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為規范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提高刑事案件辦理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司法實際,制定最高人民法院電子證據。
一、一般規定
第一條 電子數據是案件發生過程中形成的,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數據。
電子數據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電子文件:
(一)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路平台發布的信息;
(二)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路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三)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
(四)文檔、圖片、音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以數字化形式記載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證據,不屬於電子數據。確有必要的,對相關證據的收集、提取、移送、審查,可以參照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偵查機關應當遵守法定程序,遵循有關技術標准,全面、客觀、及時地收集、提取電子數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圍繞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審查判斷電子數據。
第三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
第四條 電子數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應當保密。
第五條 對作為證據使用的電子數據,應當採取以下一種或者幾種方法保護電子數據的完整性:
(一)扣押、封存電子數據原始存儲介質;
(二)計算電子數據完整性校驗值;
(三)製作、封存電子數據備份;
(四)凍結電子數據;
(五)對收集、提取電子數據的相關活動進行錄像;
(六)其他保護電子數據完整性的方法。
第六條 初查過程中收集、提取的電子數據,以及通過網路在線提取的電子數據,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❸ 現在大學哪個專業比較吃香
汽車美容的專業知識 1、什麼是專業汽車美容? 汽車美容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它與一般的電腦洗車、普通打蠟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專業汽車美容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它自身的系統性、規范性和專業性。所謂系統性就是著眼於汽車的自身特點,由於表及里進行全面而細致的保養;所謂規范性就是每一道工序都有標准而規范的技術要求;所謂專業性就是嚴格按照工序要求採用專業工具、專業產品和專業手段進行操作。汽車美容應使用專業優質的養護產品,針對汽車各部位材質進行有針對性的保養、美容和翻新。使經過專業美容後的汽車外觀潔亮如新,漆面亮光長時間保持,有效延長汽車壽命。 2、汽車漆面為什麼要打蠟? 汽車上蠟是汽車漆保護的基本手段,上蠟的作用以下兩點: 1、汽車漆表面形成一層保護膜,有效隔離外部環境對車漆的不良影響,如陽光、酸雨、鳥糞、灰塵、工業污染等,為汽車穿上一層隱形車衣。 2、增進車漆表面的光澤,在拋光的基礎上達到最終的鏡面效果。 3、汽車漆面為什麼要拋光? 作用:1、 依靠拋光劑與車漆產生的化學反應,讓車漆顯示出本身的光澤,達到鏡面效果 2、治理(如未經研磨的話)車漆的輕微損傷,包括:酸雨點、鹼性水點、石灰水泥點、蟲體鳥類、工業污染等。 3、為打蠟作好准備。 4、消除研磨造成的細微劃痕(發絲劃痕) 4、汽車漆面為什麼要研磨? 由於陽光(紫外線)、雨水和空氣中的雜質,車漆在使用一段時間後(六個月左右)會逐漸出現氧化層,開始時肉眼看不見,但用手撫摸車體會感覺不平,嚴重時車體會失光,打蠟也無濟於事。 5、汽車為什麼要保養? 任何一輛汽車,其技術革新狀況將隨著行駛里程的增加面逐漸變壞,各部機件的配合必然產生不同程度磨損和松動。車用保護液更換不徹底,發動機、動力轉向系統及自動變速箱內部出現積碳、結垢等問題。對此如不及時進行針對性的保護保養,則會影響汽車的正常工作,還可能造成某些部件的過度磨損,甚至導致嚴重的事故。因此,必須依據科學的保養方法和技術規范定期或里程對車輛進行保養,使汽車各部件始終工作良好,達到全壽命使用。 6、車蠟的作用有哪些? 1、防水作用。 汽車經常暴露在空氣中,免不了受風吹雨淋,當水滴存留在車身表面,在天氣轉晴,強烈陽光照射下,每個小水滴就是一個凸透鏡,在它的聚焦作用下,焦點處溫度達800~1000oC,造成漆面暗斑,極大影響了漆面的質量問題及使用壽命。另外,水滴易使暴露金屬表面產生銹蝕。 高檔車蠟可使水滴附著減少90%以上,這樣,大大降低了車身遭受侵蝕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保護漆面。 2、抗高溫作用。 車蠟的抗高溫作用原理是對來自不同方向的入射光產生有效反射,防止入射光使面漆或底色漆老化變色
❹ 北京檢方通報哪些金融犯罪情況日趨嚴重
7月4日消息,「以互聯網金融名義實施金融犯罪的情況日趨嚴重。」北京市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主任、檢察官姜淑珍說,近年來,假借P2P名義搭建自融平台,通過發布虛假的債權轉讓項目為自身融資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來愈大。另外,以虛擬貨幣和區塊鏈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行為也開始出現。
姜淑珍分析說,金融犯罪案件目前還存在調查取證難、法律適用爭議多等問題。如非法集資案件,取證量大、跨地區取證難,罪與非罪、個人犯罪與單位犯罪等爭議。
另外,金融法律規范對金融新業態如互聯網金融等規制相對滯後。姜淑珍舉例,如近期出現諸如「華強幣」、「五行幣」等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違法犯罪活動,央行等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及時提醒公眾警惕代幣發行融資和交易的風險隱患,起到良好效果,但代幣的含義如何,具體以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哪一種違法行為予以規制,尚缺乏執法規范。針對互聯網金融、區塊鏈等新業態中暴露的問題,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
來源:澎湃新聞網
❺ 銀行卡被公安凍結了,多長時間可以自動解凍啊
銀行卡被公安機關凍結說明你有違規行為,至於什麼時間解凍這個是沒有日期的,必須要等公安機關結案以後根據涉案金額大小給予解封,如果涉案金額過大不但不會解封,有可能還要追求你的法律責任。
❻ 義務福咖是傳銷嗎
截止2018年11月1日,義烏福咖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尚未被認定為傳銷,但義烏福咖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福幣」為虛擬貨幣,虛擬貨幣風險央行已多次發出警告。深圳羅湖區法院也審理了一起關於福幣的傳銷及非法集資案件。以下為新聞報道:
2018年8月20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發布了《翁濤等人涉嫌集資詐騙案被害人權利義務告知書》。記者從告知書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翁濤等人通過深圳光彩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向社會發行虛擬貨幣「光彩幣」,同時以傳銷的手段在全國范圍內發展光彩幣會員。
後翁濤等人收購發行「福幣」的弗爾斯特控股有限公司,將原「光彩幣」、「福幣」兩種虛擬貨幣及會員合並,向社會推出「凱富K」積分,之後利用募集的資金收購河北攀寶沸石礦部分股權,通過積分兌換沸礦股權等方式繼續非法集資,後無法按時兌付投資者的投資款,給投資人造成巨大損失。
由於該案被害人人數眾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經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聯系,仍有部分被害人無法送達,檢察院決定採取公告方式告知該案被害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及在審查起訴階段享有的權利。
(6)檢察院區塊鏈擴展閱讀: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公眾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原文如下: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❼ 類似比特幣這種區塊鏈的虛擬貨幣有哪些
1、萊特幣
萊特幣 (Litecoin, LTC) 是受比特幣(BitCoin, BTC) 的啟發而推出的改進版數字貨幣,由一名曾任職於谷歌的程序員設計並編程實現 , 2011年11月9日發布運行。萊特幣與比特幣在技術上具有相同的實現原理,但萊特幣的創造和轉讓基於一種開源的加密協議,不受到任何中央機構的管理。
2、陽光幣
陽光幣(SUNSCOIN)簡稱SSC,發起人為浙江省金華市快遞協會副會長,快遞行業實業企業家、慈善家劉春陽,其為法人的浙江省東陽市悅音科技有限公司為正規工商局注冊,注冊資金一千萬元。以此為後盾和支撐,隸屬該公司的陽光精英團隊推出了第一款虛擬幣--陽光幣。
3、維卡幣
維卡幣英文名為Onecoin,一種創造出來的網路虛擬貨幣名詞,被政府認為涉嫌傳銷類詐騙。
2017年央視公布350個資金傳銷組織名單,維卡幣在名單中。
2018年5月,湖南省株洲縣檢察院將公安部督辦的「3·15」維卡幣特大網路傳銷案第三批次的最後4名涉案嫌疑人向法院提起公訴。
4、亞馬遜幣
亞馬遜2013年2月初宣布,預計於2013年5月在美國推出亞馬遜幣Amazon Coins。Amazon Coins是一種新的虛擬貨幣,可以供美國用戶購買Kindle Fire里的應用程序、游戲和應用程序中的道具物品。亞馬遜屆時將提供數千萬美元的亞馬遜幣,免費讓用戶試用消費Kindle Fire上的應用程序、游戲、應用程序中的道具物品。
5、以太幣
以太幣(ETH)是以太坊(Ethereum)的一種數字代幣,被視為「比特幣2.0版」,採用與比特幣不同的區塊鏈技術「以太坊」(Ethereum),一個開源的有智能合約成果的民眾區塊鏈平台,由全球成千上萬的計算機構成的共鳴網路。開發者們需要支付以太幣(ETH)來支撐應用的運行。和其他數字貨幣一樣,以太幣可以在交易平台上進行買賣。
❽ 以區塊鏈名義實施非法集資行為有哪些
「以互聯網金融名義實施金融犯罪的情況日趨嚴重。」北京市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主任、檢察官姜淑珍告訴記者,近年來,假借P2P名義搭建自融平台,通過發布虛假的債權轉讓項目為自身融資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來愈大。另外,以虛擬貨幣和區塊鏈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行為也開始出現。
姜淑珍分析說,金融犯罪案件目前還存在調查取證難、法律適用爭議多等問題。如非法集資案件,取證量大、跨地區取證難,罪與非罪、個人犯罪與單位犯罪等爭議。
另外,金融法律規范對金融新業態如互聯網金融等規制相對滯後。姜淑珍舉例,如近期出現諸如「華強幣」、「五行幣」等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違法犯罪活動,央行等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及時提醒公眾警惕代幣發行融資和交易的風險隱患,起到良好效果,但代幣的含義如何,具體以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哪一種違法行為予以規制,尚缺乏執法規范。針對互聯網金融、區塊鏈等新業態中暴露的問題,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
內容來源 紅星新聞
❾ 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如何提升電子數據存證的法律公信力
電子數據存證是指:採取從用戶身份驗證到數據創建、存儲和傳輸的全過程記錄的方式,應用一系列安全技術保證電子數據的私密安全和不被篡改,全方位確保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安全性,並能申請公證機構公證,使其具備完整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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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升電子簽章法律有效性,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將電子數據存證報告接入人民法院司法鏈,實現永久存證。所有在平台發起簽署的文件,可以直接在「人民法院司法鏈官網」上進行證據核驗,全面提升電子數據存證的法律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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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法院司法鏈證據核驗結果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