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正式立法
⑴ 如何看待國家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
1)首先,明確了區塊鏈的技術價值和定位,就像我最開始說的,給區塊鏈的定位要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
2)要把區塊鏈和互聯網、人工智慧作為同一高度的技術,區塊鏈要正式進入我們一個硬科技發展的范疇。
3)指明了我們區塊鏈的發展和應用方向,包括這次講話中講到區塊鏈的技術已經延伸到數字金融、物聯網、智能製造、供應鏈管理、數字資產交易等等多個領域,在應用方面,應用過程中肯定不免產生一些監管或者是法律問題,這方面的講話中是怎麼指示的呢?他提到要把依法治網落實到區塊鏈的管理中,推動區塊鏈安全有序的發展。
4)在應用和發展比較重要的點,提到區塊鏈脫虛向實、賦能實體、改善民生、取得產業優勢,更好服務整個產業經濟的發展。其實通過對區塊鏈技術的學習,從一個側面或者是釋放的信號表示對區塊鏈的創新和領跑的態度,希望在區塊鏈這塊發展我們能夠首先擁有自己的核心技術,而且要在國際競爭激烈的今天處於領跑者的地位。
5)就是提升整個區塊鏈行業的市場信心,尤其是對整個在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和發展,有很大的市場信心的提升,勢必在接下來一段時間內會吸引更多的,包括資本市場和比如說更多的人才、研究應用都會進入這個領域。更多的資本、更多的人力、更多其他社會相關方麵包括在法治、立法方面,多方面的關注,才會正向來更好的促進整個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和落地這是我對區塊鏈技術學習的四點觀點或者是總結。
如果大家關注區塊鏈比較久的話,其實從國家層面,包括從「十三五」規劃,其中已經把區塊鏈技術寫入到「十三五」規劃,作為跟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作為一項並列技術去發展的,包括從2018年下半年出台了,網信辦出台對區塊鏈應用服務的備案,從各個方面其實都是對整個區塊鏈的發展都做一個正向的指導或者是保護的作用。
當然,談到區塊鏈可能大家以往的認識裡面可能也會說,區塊鏈是不是都會想到一些炒幣之類的,數字貨幣這一塊其實只是區塊鏈領域比較窄的領域,我們現在包括從現代社會的主流或者是國家層面的支持,更多支持在區塊鏈技術應用在實體行業,賦能實體產業經濟的發展
區塊鏈技術的核心優勢是去中心化,能夠通過運用數據加密、時間戳、分布式共識和經濟激勵等手段,在節點無需互相信任的分布式系統中實現基於去中心化信用的點對點交易、協調與協作,從而為解決中心化機構普遍存在的高成本、低效率和數據存儲不安全等問題提供了解決方案。
區塊鏈的應用領域有數字貨幣、通證、金融、防偽溯源、隱私保護、供應鏈、娛樂等等,區塊鏈、比特幣的火爆,不少相關的top域名都被注冊,對域名行業產生了比較大的影響。
⑵ 區塊鏈到底違法不違法
區塊鏈本身不違法,但是違規使用的話就違法。
重慶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副局長李斌說,區塊鏈作為大數據智能化領域一項具有顛覆性的創新前沿技術,重慶市政府高度重視積極布局,市政府和渝中區政府共同打造區塊鏈基地,政府去年下半年出台了《加快區塊鏈產業培育及創新應用的意見》,正式啟動了區塊鏈戰略創新之地的建設。
在積極鼓勵區塊鏈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的要求,堅決禁止區塊鏈技術的違規違法使用。
目前,我國區塊鏈技術及應用持續創新,逐步在供應鏈金融、徵信、產品溯源等領域開展應用,發展空間巨大。作為一項新技術,區塊鏈要想真正實現大規模實際應用,必須加強產學研用等各方面的通力合作,推動技術和應用不斷發展與成熟。
2017年以來,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引發了政府、企業等各界的深度關注,區塊鏈因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點吸引著投資者們紛紛加碼這一全新的技術領域。對於此前區塊鏈技術的熱炒,IT及投資界的認知已日趨理性。
(2)區塊鏈正式立法擴展閱讀
《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第九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第十三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服務協議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視情採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及時消除違法違規信息內容,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責令暫停服務,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直至轉由相關部門依法關閉服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置。
第十九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的規定,未在其網路平台上標明其備案編號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並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按本規定履行備案手續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區塊鏈信息服務存在信息安全隱患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整改、暫停服務,直至整改後符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和國家強制性標准相關要求方可繼續提供信息服務。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四條第二款、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的,由國家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責令暫停服務,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予以處理。
⑶ .區塊鏈數字貨幣開始立法了,會對區塊鏈造成什麼影響
如果是真的,我覺得會對區塊鏈行業的發展起到很好的影響,混跡幣圈幾個月,見過很多項目都是打著「區塊鏈」的名義割韭菜,其實本質就是空氣幣,如果區塊鏈立法了,幣圈的風氣就會趨於正規,很多像SEC社交電商鏈這樣努力做事的項目,就可以讓更多的人發現了。
⑷ 能普及些區塊鏈的法律法規嗎
關於區塊鏈目前還沒有制訂法律法規,畢竟這是個新鮮事物而法律法規的制定總是會滯後於經濟,社會,技術的發展的,就像電子商務發展了十多年以後才有立法。
⑸ 區塊鏈發展了哪些階段
區塊鏈發展了五個階段
1. 萌發階段:區塊鏈真正的萌發階段是在2007年到2009年,一個化名為中本聰的日裔美國人在2008年首次以異名形式在密碼學討論組上闡述了一篇關於電子貨幣的新幻想報告,從此比特幣問世。早在2007年中本聰就開始探索一系列新的技術,意在創造一種新的貨幣,2008年10月31日比特幣白皮書發布,2009年1月3日比特幣系統正式開始運作。
支撐比特幣體系的主要技術包括哈希函數,分布式賬本,區塊鏈,非對稱加密;從而可以看出,這些技術構建出區塊鏈的最初版本,也可以說區塊鏈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2007年到2009年這三年時間,比特幣都是極少數人參與的實驗階段,真正的商業活動還未真正開始。
2. 「奇客」小眾階段:這里的「奇客」是指對於互聯網技術狂熱的人,以技術創新為時尚和生命的人。2010年2月6日出現了比特幣的第一個交易所,同年的5月22日有人用10000個比特幣買了2個漢堡,同年的7月17日交易所Mt.Gox成立,這標志著比特幣正式流入市場。盡管如此,能夠真正了解並能進入市場參與比特幣買賣的人還只是對於互聯網技術熱衷的奇客們。他們在論壇上討論比特幣技術,在自己電腦上挖礦獲得比特幣,然後在Mt.Gox上買賣比特幣,現今這些奇客們都成為了億萬富翁。
3. 市場醞釀階段:2013年初比特幣價格是13美金,但是同年3月18日塞普勒斯政府因為金融危機關閉銀行和股市,使得比特幣價格飆漲,4月份最高價格漲到了266美金。同年8月20日德國政府確認了比特幣的貨幣地位,10月14日中國網路宣布開通比特幣支付通道,11月美國參議院聽證會也明確了比特幣的合法性,11月19日比特幣價格上漲到1242美金,形成創新高。盡管如此,區塊鏈進入主流社會經濟的基礎還不具備,比特幣價格飆升也只是來源於過於樂觀的預期。中國銀行體系遏制,Mt.Gox倒閉等事件使得比特幣價格持續下跌,2015年初比特幣價格已經跌到了200美金以下,2013年到2015年初這個階段,使得大眾開始了解比特幣和區塊鏈。
4. 區塊鏈主流期:2016年6月23日英國脫離歐盟,9月朝鮮第五次核試驗,11月特朗普當選等事件,世界主流經濟不確定性使得具有避險功能的比特幣開始復甦,市場需求量大,交易量的增大使得比特幣價格從2016年400美金最高飆升到2017年的20000美金,比特幣的致富效應,以及比特幣網路擁堵導致的交易溢出帶動了其他系列虛擬貨幣爆發,還有各式各樣的區塊鏈應用也隨之爆發,出現了眾多百倍,甚至千倍,萬倍的區塊鏈資產,引發了全球瘋狂追捧,隨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上線比特幣期貨交易標志著比特幣正式進入主流投資產品系列,比特幣和區塊鏈徹底進入全球視線。
5. 產業落地階段:隨著2017年的市場狂亂之後,2018年虛擬貨幣和區塊鏈在市場,監管,認知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回歸了理性。2017年效仿區塊鏈技術的眾多區塊鏈項目會隨之市場降溫而漸漸消亡,真正具有實際區塊鏈應用的項目會初步落地。2018年不僅僅是區塊鏈元年,而且還是一個區塊鏈淘金期,大浪淘沙沖走沙子後,留下來的都是比較好的黃金。
從區塊鏈發展史看,區塊鏈技術尚未成熟,目前處於成長期,具體的區塊鏈實際應用只是用在金融領域,要想從其他行業應用到區塊鏈還需要有一段路程要走,但是區塊鏈趨勢應去把握,積極學習區塊鏈這個新生的領域有利無弊。
⑹ 如何用區塊鏈治國理政政治生活知識回答
區塊鏈技術是現代信息技術,利用該技術進行治理理政,必須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思想。
政府必須堅持依法行政,審慎用權,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國家權力機關,要依法立法,提供法制保障,加強監督。
其他國家機關,依法各司其職、注重信息安全。
⑺ 國家對區塊鏈的態度是什麼
15個國家的區塊鏈專家討論了未來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的網路協議。
而俄羅斯之所以態度轉變,和近幾年經濟低迷以及受到西方制裁有很大關系。
俄羅斯的經濟結構不合理,過度依賴石油資源,已經成為國內外各界的共識。2013年底,俄羅斯與烏克蘭沖突,烏克蘭危機爆發,西方國家對俄羅斯進行了經濟制裁,全球原油價格暴跌。
俄羅斯在2014年11月國內生產總值開始負增長,2015與2016年期間分別下降3.7%和0.2%
⑻ 是否有法律明確區塊鏈存證的效力范圍
6月17日,最高法出台《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以下簡稱「《規則》」)並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區塊鏈證據如何審核等問題作出了詳細規定,為今後的維權案件提供可量化的規則指引,《規則》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最高法在深入研究區塊鏈技術特點,全面總結相關司法實踐規則基礎上,確認了區塊鏈存儲數據上鏈後推定未經篡改的效力,明確了區塊鏈存證的真實性審查標准,以及上鏈前數據的審查規則。
《規則》的出台,系統地解決了區塊鏈存證的真實性認定問題,明確了對數據在上鏈前、上鏈後的真實性審查標准,解決了當今區塊鏈知識產權案件中頗具爭議的問題,為今後的維權案件提供可量化的規則指引。
同時,本次《規則》既充分肯定區塊鏈的技術優勢,鼓勵採取區塊鏈技術解決「存證難」「認證難」的問題,又有序規范區塊鏈存證行業,有利於區塊鏈存證行業的健康發展。
⑼ 區塊鏈技術國家標准什麼時候完成
我國已著手建立區塊鏈國家標准,以從頂層設計推動區塊鏈標准體系建設,預計最快將於2019年底完成。
對此,北京華順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趙武也表示,區塊鏈雖然具備顛覆性的技術潛力,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區塊鏈仍處於初期,遠遠沒有達到可以顛覆世界的階段。
俞克群強調,自主可控的區塊鏈網路,意在技術上不能受制於人,同時也可以促進區塊鏈健康發展。安全是區塊鏈未來的生命,只有本身的安全才能使得區塊鏈技術落地。這就要求我們在區塊鏈技術發展的同時,必須並重發展其安全屬性,甚至是超前發展。
對此,李鳴也表示,標准中重要一塊是信息安全的標准,也可以看出安全對於區塊鏈技術的重要性。他同時指出,區塊鏈標準的制定不意味著會快速推進行業發展,而是給行業一定指引。此前,中國在國際知識產權和標准等方面吃過很多虧,在區塊鏈方面,中國目前已經形成了國際化區塊鏈方面的200多項專利,甚至已站在世界技術前列。因此,我們也需要牢牢把握住自己的話語權。
內容來源新華網
⑽ 大家都關注的區塊鏈,法律人如何看
法律作為一種配置社會資源的機制,決定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並直接影響著經濟運行的全部過程。它能夠簡化社會關系的復雜程度、節約交易成本,幫助社會成員安全、規范、有序地進行交易。
區塊鏈技術基於法律框架,通過預設自動執行的智能合約使交易信息更加安全透明、數據更加可追蹤,大大降低了法律的執行成本,呈現出法律和技術的相互補充,法律與經濟融為一體的態勢,使法律的約束與執行逐漸走向智能化。
什麼是區塊鏈?
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在互聯網時代的創新應用模式。
區塊鏈本質上是一個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資料庫。其本身是一串使用密碼學相關聯所產生的數據塊,每一個數據塊中包含了多次比特幣網路交易有效確認的信息,用於驗證其信息的有效性(防偽)和生成下一個區塊。
外國關於區塊鏈的法律規制
由於區塊鏈技術本身尚在探索階段,也未得到大規模的應用,因此,僅有部分國家針對區塊鏈技術出台專門的立法。
美國
佛蒙特州和亞利桑那州通過法案,明確定義和支持用於公共使用的區塊鏈技術,該法案規定了區塊鏈和智能合同的使用規范,同時聲明所有與區塊鏈相關的數據都「被認為是電子格式並成為電子記錄」 這是該州予以認可的。
英國
《分布式賬本技術:超越區塊鏈》提到英國聯邦政府將會投資區塊鏈技術,來分析區塊鏈應用於傳統金融行業的潛力。
新加坡
政府對區塊鏈技術等金融科技企業持支持態度,並推出監管沙箱,為區塊鏈初創企業提供較為寬容的發展環境。
我國關於區塊鏈的法律規制
除上述針對區塊鏈本身的政策外,國際上更多是針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出台一系列監管規定。
而在我們國家,除了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融資等出台的政策以外,針對區塊鏈政府也出台不少政策性規定。
2016年12月27日,區塊鏈技術被列入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的通知》中。同時,國務院也發文《我國區塊鏈產業有望走在世界前列》支持區塊鏈健康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見》中提到,研究利用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興技術,建立基於供應鏈的信用評價機制。推進各類供應鏈平台有機對接,加強對信用評級、信用記錄、風險預警、違法失信行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
律師眼裡區塊鏈技術存在的法律風險
區塊鏈作為一種分布式系統,屬於技術領域的創新應用,就目前的探索成果來看,其技術理念能夠為各個行業發展帶來巨大變革。
但是,由於法律尚未針對區塊鏈出台明確的行業標准及適用規范,因此,其未來仍存在國家監管與法律規制等問題。
以比特幣為典型的數字貨幣為例,首先面臨的就是監管問題。基於區塊鏈技術發展起來的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從邏輯上來說,是去中心化、反對集中監管的。
其次,區塊鏈技術應用也不得不面臨巨大的風險。仍以比特幣為例,遺失、盜竊、攻擊、投機、洗錢以及各種風波、質疑和事件,一直伴隨著比特幣的發展歷程。
區塊鏈技術的廣泛應用,離不開智能合約,所謂的智能合約就是以數字編碼的形式定義承諾。交易的雙方無須彼此信任,一切交易都由代碼強制執行。
但智能合約的形式及其內容的效力,還沒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的正式認可,其作為數字編碼的形式體現出來的合同文本,尚無法確知,是否可以構成生效合同的要件,是否可以符合司法擬採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區塊鏈技術由於其去中心化的天性,其自身規則必然會與社會規則、國家法律規則發生沖突與矛盾,也正是有沖突和矛盾,有風險與問題,才更能激發動力與想像力,包括社會、國家和個人的動力與想像力。
基於區塊鏈技術應用發展起來的虛擬貨幣在其交易過程中,對各國的法定貨幣及金融體系提出了巨大的挑戰,並引發投資風險,甚至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