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技術保全證據的基本方法
A. 區塊鏈電子證據在網路取證環節有什麼應用
以易保全旗下區塊鏈知識產權保護平台微版權為例,其取證技術擁有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發明專利證書,當用戶通過互聯網進行取證時,會自動獲取當前標准時間,並按所述標准時間計算所述取證文件的哈希摘要值,然後將哈希摘要值和取證文件上傳至保全中心進行區塊鏈存證保全,使維權證據鏈更完整。
同時,區別於其他取證方式,微版權還與公證處聯合開發「取證保V2.0」,並擁有相關軟著證書,保證整個取證過程都是在公證處的監督與操作下進行的,保障取證環境的清潔性和取證證據的客觀性。取證方式包括:網頁取證、截圖取證、錄屏取證和視頻取證,用戶可以按照需要選擇取證方式,最快幾秒就可完成取證,還可在線申請出具公證書和公證保管函。
B. 國內現在有哪些確實影響社會和生活並已經落地的區塊鏈項目值得一提
說起區塊鏈,可以確切的講目前並沒有一個千萬級的落地項目產生,但正因如此,區塊鏈的想像空間就非常大了。目前來講,各國各大公司都有在布局區塊鏈技術,不過大都是小范圍的應用或者試點,不過也是值得一提:
1. 區塊鏈+電子發票
2018年8月10日,全國首張區塊鏈電子發票在深圳實現落地。區塊別與傳統電子發票與簡單的電子發票上鏈,此次落地的區塊鏈電子發票,將「資金流、發票流」二流合一,將發票開具與線上支付相結合,打通了發票申領、開票、報銷、報稅全流程。
數秦核心團隊從2013年就致力於區塊鏈技術研究及應用落地探索,剛開始數秦團隊想把區塊鏈技術與當時的互聯網金融結合。但是,如何保證區塊鏈技術保存的數據被現有的司法體系認可呢?數秦發現整個區塊鏈行業發展都會面臨同樣的問題:司法有效性!為了解決這個行業難題,數秦團隊成立的保全網。
在這項連阿里當時也解決不了的難題。為了跟現有的司法體系建立起連接,數秦團隊找到了當時浙江省唯一一家有數據鑒定資質的鑒定中心千麥,和他們一起成立了千信網。經過多方努力,2016年,千信網出具了第一份基於區塊鏈的電子證據司法鑒定書。
依託保全網這樣一個與社會基本規則連接的平台,數秦科技基於共建新數字經濟生態系統的願景,數秦構建了從區塊鏈數據中心基礎設施,到公鏈及子鏈、聯盟鏈的「技術+數據+行業」 生態,設計了領先的可信賬本、DAPP應用、數據生產資料、有效算力和演算法等多層激勵模型、通過基於共識機制的有效價值數據交換、通證經濟良性循環,賦能實體經濟。
對此,作為數秦科技的孵化團隊——鏈杉資本創始人田大超評價道:數秦科技將是引導區塊鏈未來發展進程中最有潛力的企業之一。據悉,鏈杉資本是全球領先的數字科技投行和數字資產管理公司,提供區塊鏈項目投資、孵化、融資、交易和社區的全流程投行和加密數字資產投資管理服務,致力於為投資者、企業及產業提供創造深遠價值的金融與產業資本整合方案,力圖打造未來區塊鏈領域里的獨角獸。
區塊鏈仍處於起步階段,但發展潛力不可小覷,不久的將來將會有源源不斷的企業,加入區塊鏈行業或者運用區塊鏈技術。在田大超帶領下的鏈杉資本正在做這樣的事,去發掘更多有價值,有理想,有未來的專心做區塊鏈底層技術的企業,為它們插上騰飛的翅膀,以期更快讓區塊鏈落地,為社會創造價值。
C. 如何運用區塊鏈技術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近日,浙江高院召開「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新聞發布會,發布《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著力破解知識產權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等問題,推動法院與相關職能部門合力促進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意見》明確指出:要加大對人工智慧、基因技術、區塊鏈、核心演算法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著力解決「舉證難」問題。充分運用舉證責任分配及轉移、舉證妨礙推定、文書提供命令等規則,合理降低權利人舉證難度。加大證據保全、依職權調查取證力度,積極推行律師調查令制度,依法制裁不予配合調查取證的違法行為。完善第三方電子存證證據等電子證據認定規則,引導當事人廣泛運用區塊鏈等技術手段獲取、固定、提存證據。
互聯網時代,區塊鏈因其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儲存、加密可溯源等特點,天然適用於知識產權,可有效解決知識產權易復制、難固證、難追責等問題,目前已被廣泛應用於知識產權領域,並被司法所認可。在知識產權維權過程中,能夠證明提供證據的真實性,並被法院採信才是最核心、最關鍵的。易保全旗下品牌微版權,是國家網信辦境內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企業,首創「區塊鏈+司法+知識產權保護」模式,提供作品確權、侵權監測、網路取證、驗證舉證等一站式服務。通過SHA-512哈希演算法、時間戳服務、PBFT共識演算法,對原數據進行加密運算,把存證主體、存證時間、存證過程和存證內容等生成唯一對應的數字指紋,加密存儲到區塊鏈上,有效保障存證數據的完整性和原始性。用戶可在線通過公證處、仲裁委、首都知產協會等官網在線進行區塊鏈溯源查驗,還可直接掃描證書上的二維碼,直接當庭向法官展示區塊鏈存證證據,就算侵權方早已刪除侵權內容,也無可抵賴。目前,微版權提供的區塊鏈存取證證據,已被全國多地法院官宣採信,並多次被列入區塊鏈典型案例,
D. 最高法對區塊鏈電子證據的司法應用有哪些結論
2020年隨著在線訴訟機制的推廣以及互聯網法院對區塊鏈電子證據應用的推動,涉區塊鏈電子證據判例數大幅增長。一線互聯網公司和各行業頭部企業因為對新技術的敏感度,在日常法務工作中普遍大量使用區塊鏈電子證據服務。最高人民法院共設立14項重大課題,其中,《互聯網時代電子訴訟規則研究》課題調研組重點圍繞「電子訴訟的基本原則;線上立案、在線庭審、電子送達的條件、范圍和方式;電子化材料的效力以及裁判生效標准」等重大問題,研究形成完整系統的電子訴訟規則草案,為最高法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釋等提供建議。
自2018年起,隨著互聯網法院的成立以及電子證據平台機構緊跟區塊鏈技術發展,隨著聯盟鏈技術的發展完善,部分創新電子證據平台企業率先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電子證據領域,比如易保全等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
易保全被最高法調研組納入「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典型案例」,標志著易保全的區塊鏈技術和存取證證據廣受司法認可。而在此之前,易保全就已被內蒙高院、無錫中院納入「區塊鏈知識產權典型案例」,被法律名家講堂選入「區塊鏈平台典型案例」,被中商情報網選入「2020中國區塊鏈企業投資圖譜」,資質實力備受認可。
區塊鏈電子證據絕不是簡單的「使用了區塊鏈技術就是區塊鏈電子證據」的法律邏輯和理論框架。利用區塊鏈技術保障電子證據在上鏈前、上鏈時到上鏈後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才能保證把普通的電子數據轉換為司法可信的區塊鏈電子證據。
在技術層面,採用區塊鏈、CA、時間戳、加密演算法等技術,對平台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對用戶簽署數據進行區塊鏈存證,從而形成記錄全過程關鍵細節的全證據鏈,生成不可篡改的HASH加密文件,從而保證數據上鏈前的真實可靠和上鏈時的完整不被篡改。
上鏈後,易保全通過保全鏈開放平台,把相關數據同步存儲到公證處、仲裁委、互聯網法院、版權保護中心、司法鑒定所等機構的伺服器上;還可在公證處、仲裁委、司法鑒定所、首都知產協會等官網進行可視化區塊鏈查驗。確保全流程可溯源,全數據可核驗,全鏈路可信舉證。
E. 用論述的方式,從區塊鏈的特點與解決信任的角庋,淺淡區塊鏈的重要性
摘要 區塊鏈作為一種底層協議或技術方案可以有效地解決信任問題,實現價值的自由傳遞,在數字貨幣、金融資產的交易結算、數字政務、存證防偽數據服務等領域具有廣闊前景。
F. 有相關法律認可區塊鏈證據的真實性嗎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人民法院在線辦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對區塊鏈證據的效力、區塊鏈證據審核規則、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區塊鏈證據補強認定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說明。
該規定共36條,明確指出當事人作為證據提交的電子化材料和電子數據,經當事人舉證質證後,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依法認定其內容的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條【區塊鏈證據的效力】當事人提交的證據系通過區塊鏈技術存證,並經技術核驗後一致的,推定該證據材料上鏈後未經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確認該證據的真實性,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條【區塊鏈證據審核規則】當事人對區塊鏈存證證據提出異議並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一)存證平台是否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提供區塊鏈存證服務的相關規定;
(二)當事人與存證平台是否存在利害關系,並利用技術手段不當干預取證、存證過程;
(三)存證平台的信息系統是否符合清潔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四)存證技術和過程是否符合《電子數據存證技術規范》關於系統環境、技術安全、加密方式、數據傳輸、信息驗證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條【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當事人提出數據上鏈存證時已不具備真實性,並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或者說明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審查。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要求提供區塊鏈存證證據的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上鏈存證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說明上鏈存證數據的具體來源、生成機制、存儲過程、第三方公證見證、關聯印證數據等情況。當事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或者作出合理說明,該區塊鏈存證證據也無法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人民法院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不予確認。
第十七條【區塊鏈證據補強認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區塊鏈平台存證相關技術問題提出意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委託鑒定區塊鏈存證證據的真實性或者調取其他相關證據進行核對。
易保全從2014年起就一直深耕區塊鏈技術的底層研發與應用創新,並通過整合司法渠道,推出了保全鏈、君子簽、微版權、仲證寶等應用場景。並憑借專業、合法、合規、安全的一站式服務,斬獲了不少國家級榮譽。數字化浪潮下,數據安全或將成為核心競爭力,而在國家大力發展區塊鏈的勢頭下,區塊鏈存證保障數據安全將成為大勢所趨。易保全區塊鏈存證保全中心將在區塊鏈存證、電子合同、互聯網司法、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幫助更多企業及機構通過區塊鏈存證有效保障數據安全,徹底顛覆傳統模式,引領數字化辦公全面升級。
G. 區塊鏈等新技術給審判帶來的哪些新情況新問題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並施行《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規定: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台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
1月10日,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在北京召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加強數據權利和個人信息保護,認真研究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給審判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服務產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和數字經濟健康發展。在互聯網案件中,電子證據因為存證難、取證難、公證難成為互聯網審判中的難題。
平台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地解決電子證據從產生、存證,到公證、舉證等全鏈路可信問題:上鏈時,利用區塊鏈保障存證數據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鏈後,利用保全鏈上的各司法節點保障數據的可信性與安全性;訴訟時,證據直通互聯網法院提高維權效率。區塊鏈的核心優勢是去中心化,通過運用加密演算法、樹形結構和共識機制,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網路中建立信任關系,實現數據分布式多節點的加密存儲,創造一種公開透明、不可篡改、可驗證溯源的技術體系,讓每個節點都能同步存證、共同監督,有效解決中心化模式下存在的可靠性差、安全性低等問題。
平台利用自身的區塊鏈技術和司法服務能力,推出了區塊鏈存證、電子簽約、知識產權保護、互聯網司法等應用場景,幫助用戶隨時隨地在線出具易證據書、公證書、公證保管函、數字版權證書,還提供區塊鏈溯源查詢和驗證保全等服務,讓用戶直接通過公證處、仲裁委等官網實時查詢區塊鏈存證的相關信息,這些都將為存證證明和維權訴訟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支撐。
H. 區塊鏈技術是怎樣保證電子證據的真實性的
我們主要將區塊鏈技術應用於電子數據分布式存證領域,包括合同存證、郵件存證、文件存證、結構化數據存證等。
電子證據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表現形式日益多樣化,電子數據存證的使用頻次和數據量都顯著增長。不同類型電子證據的形成方式不同,但是普遍具有易消亡、易篡改、技術依賴性強等特點,與傳統實物證據相比,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的司法審查認定難度更大。
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在電子數據的生成、收集、傳輸、存儲的全生命周期中,對電子數據進行安全防護、防止篡改、並進行數據操作的留痕,從而為相關機構審查提供有效手段。利用區塊鏈技術進行電子證據的保全,將需要存證的電子數據以交易的形式記錄下來,打上時間戳,記錄在區塊中,從而完成數據保全及存證的過程。在數據的存儲過程中,多個參與方節點共同見證,共同維護一個分布式的賬本,從而極大降低了數據丟失、被篡改、被攻擊的可能性。區塊鏈與電子數據存證的結合,可以降低電子數據存證成本,方便電子數據的取證及證據認定,提高司法存證領域的訴訟效率。
I. 易保全的區塊鏈存證證據是如何防篡改的
一、易保全區塊鏈技術
易保全的區塊鏈是基於BCOS開源平台搭建,通過SHA-512哈希演算法、時間戳服務、PBFT共識演算法,對元數據進行運算,能靈活擴展聯盟鏈機構以及節點。通過易保全進行區塊鏈存證保全的數據都會以Hash值的形式存儲在區塊鏈上,通過區塊鏈去中心化、分布式存儲等特點,能有效保障數據的真實性與客觀性,有效防篡改。
二、易保全區塊鏈存證
易保全通過區塊鏈技術,聯合公證處、司法鑒定中心、仲裁委、互聯網法院、版權保護中心、CA機構等發起,並對外開放的保全鏈開放平台。讓電子數據從產生、存證、到最後的使用都能同步到保全鏈開放平台的各個節點上,做同步的監督與公證,並可出具相關證書,和進行區塊鏈查詢,有效保障數據的司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