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發票國稅局查不到
A. 在國稅網站核驗顯示查詢不到發票信息。
1、根據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是廈門聯通用戶,無法在廈門國稅網站查驗,不排除是由於當地不支持在廈門市國稅網站查驗該電子發票導致。
2、目前福建聯通用戶開具的電子發票,可通過以下2個平台進行校驗:
【1】福建省國稅發票查驗網站:http://www.fj-n-tax.gov.cn/ ;
【2】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
3、如您在以上兩個平台均無法校驗發票,建議您聯系歸屬地聯通人工客服核查,具體情況以當地政策為准。
B. 為什麼我開具的發票在發票查詢裡面顯示查無此票
可能原因如下:
1.輸入的查驗項有誤;
2.查詢的發票開票日期距當前日期超過1年;
3.當天開具的發票,最快第二天才可以查詢到;
4.由於開票方離線開票,發票數據未上傳至國稅局;
5.查驗平台無此發票。
當天開具且數據上傳成功的發票請於次日進行查驗。若次日仍無法查詢,請聯系先開票方確認開票數據是否成功上傳;若確認開票數據已經成功上傳,仍無法查詢到發票信息,請開票方向聯系當地國稅機關進一步排查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是否運行正常。
增值稅發票查驗平台常見問題:
1、總局發票查驗平台的查驗明細中提示「本系統所提供的查驗結果,不作為發票真偽鑒別的法律依據」這句話的理解:
稅務總局發票查驗平台僅能根據您所輸入的信息進行發票票面信息的查驗。按照《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由稅務機關受理並負責鑒別發票的真偽。
2、納稅人在稅務總局發票查驗平台查詢發票時無法獲取驗證碼或提示驗證碼獲取失敗等情況的處理方法:
目前發票查詢系統運行正常,類似現象多因未安裝根證書造成,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提供了「根證書」和「使用說明」下載,請根據指導完成查詢。如您已經成功安裝根證書,請開票方聯系當地國稅機關進一步排查網路、線路等是否正常。
3、可以查驗發票的時間范圍:
當日開具的發票最快可於次日進行查驗;為保證查驗速度,查驗平台目前暫支持1年內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發票。
C. 為什麼在省里能查到的發票,在國家稅務總局的網站卻查不到
因為發票是地方稅務局發放的普通發票,2016年8月31日後就不再發放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
(七)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稅機關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機關印製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況經省國稅局確定,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最遲不超過2016年8月31日。
納稅人在地稅機關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2016年5月1日以後需要補開發票的,可於2016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3)區塊鏈發票國稅局查不到擴展閱讀
普通發票營改增以後,發票的開具要求:
(一)稅務總局編寫了《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試行)》,並在新系統中增加了編碼相關功能。
自2016年5月1日起,納入新系統推行范圍的試點納稅人及新辦增值稅納稅人,應使用新系統選擇相應的編碼開具增值稅發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和廣東省已使用編碼的納稅人,應於5月1日前完成開票軟體升級。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統的納稅人,應於8月1日前完成開票軟體升級。
(二)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
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列印「差額征稅」字樣,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試點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試點納稅人,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三)提供建築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四)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註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五)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註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六)個人出租住房適用優惠政策減按1.5%徵收,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通過新系統中徵收率減按1.5%徵收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七)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銷售方開戶行及賬號」欄填寫稅收完稅憑證字軌及號碼或系統稅票號碼(免稅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不填寫)。系統稅票號碼是指稅收征管系統自動賦予的稅票號碼。
(八)國稅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築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在發票備注欄中自動列印「YD」字樣。
D. 國稅局網站上查不到的發票是不是假的,能不能報銷 大家幫忙查查這張發票是不是真的
成功查詢到您的發票,具體信息如下:
所屬地:廣東 深圳
發票名稱: 通用機打發票(千元)發票代碼: 144031101134發票號碼: 00046829納稅人名稱: 深圳市順鑫千貿易有限公司領購日期: 201102111、適用於深圳國稅局售出的發票以及驗舊記錄的查詢。
2、若您對查詢的發票有疑問,請鏈接至[深圳國稅]官網進一步查證。
E. 國稅發票顯示發票是真的但是查不到開票信息
網路知道
為什麼我開具的發票在發票查詢裡面顯示查無此票
我來答
喻陌落
來自網路知道認證團隊 2018-04-05
可能原因如下:
1.輸入的查驗項有誤;
2.查詢的發票開票日期距當前日期超過1年;
3.當天開具的發票,最快第二天才可以查詢到;
4.由於開票方離線開票,發票數據未上傳至國稅局;
5.查驗平台無此發票。
當天開具且數據上傳成功的發票請於次日進行查驗。若次日仍無法查詢,請聯系先開票方確認開票數據是否成功上傳;若確認開票數據已經成功上傳,仍無法查詢到發票信息,請開票方向聯系當地國稅機關進一步排查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是否運行正常。
增值稅發票查驗平台常見問題:
1、總局發票查驗平台的查驗明細中提示「本系統所提供的查驗結果,不作為發票真偽鑒別的法律依據」這句話的理解:
稅務總局發票查驗平台僅能根據您所輸入的信息進行發票票面信息的查驗。按照《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由稅務機關受理並負責鑒別發票的真偽。
2、納稅人在稅務總局發票查驗平台查詢發票時無法獲取驗證碼或提示驗證碼獲取失敗等情況的處理方法:
目前發票查詢系統運行正常,類似現象多因未安裝根證書造成,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提供了「根證書」和「使用說明」下載,請根據指導完成查詢。如您已經成功安裝根證書,請開票方聯系當地國稅機關進一步排查網路、線路等是否正常。
3、可以查驗發票的時間范圍:
當日開具的發票最快可於次日進行查驗;為保證查驗速度,查驗平台目前暫支持1年內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發票。
F. 地方發票能查到,在國家稅務總局查不到,為什麼
應該是地方的發票數據沒有傳到稅務總局。
廣東稅務局能查到就可以了。
G. 國稅官網上查不到發票信息,微信卻能掃出來這樣的票票是真的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5
H. 開的發票從國家稅務局官網查不到怎麼辦
答:可能原因如下:
(1)輸入的查驗項有誤;
(2)查詢的發票開票日期距當前日期超過1年;
(3)當天開具的發票,最快第二天才可以查詢到;
(4)由於開票方離線開票,發票數據未上傳至國稅局;
(5)查驗平台無此發票。
I. 地方國稅局的增值稅發票在國家稅務總局查不到,怎麼辦
可能是數據傳輸得的問題,還沒有傳過去。只要省里能查到,就可以了。
1、在國稅網卻查不到發票信息可能是時間太短,信息尚未上傳至國稅局資料庫。
2、可能是網站系統升級所導致的,一般在一天之內就可以搞定的,改天再試試,如果還是不行,建議你去稅務局查看。
3、稅務局網路數據傳遞速度慢(可能性較小),開具該發票企業還未進行抄報稅處理。
4、開具該發票企業對該發票進行作廢處理,發票是真的只能說明該發票是稅務局印製的,是否正常開具只能在抄報稅後,通過網路查實(包括已認證通過的發票事後比對,一旦發現比對不上,認證通過的發票還是不能抵扣的)。
(9)區塊鏈發票國稅局查不到擴展閱讀:
一般情況下,企業剛開始領用的發票數量是25張,若不夠用,可申請增量或增版。
增量:適用於金額不高,但是開票量大的公司,如:小商鋪。
增版:適用於客單價高的企業,這類企業的特點是金額大,但開票量相對較小。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領購使用專用發票。
(一)會計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准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者。
(二)不能向稅務機關准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者。上述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確定。
(三)有以下行為,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製專用發票;
2.向個人或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買取專用發票;
3.借用他人專用發票;
4.向他人提供虛開的專用發票;
5.未按本規定第五條的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6.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
7.未按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申報專用發票的購、用、存情況;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四)銷售的貨物全部屬於免稅項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納稅人如已領購使用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應收繳其結存的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應稅項目),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下列情形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J. 為什麼發票在稅務局能查到網上查不到
在稅務局能查詢到,在網上查不到,應該是稅局發票管理系統在後台對所輸入的信息進行核對,還未返回查詢結果。建議等待網上的信息同步更新,或者可以到當地稅務局說明。
如何查詢發票真偽?
1.
發票查詢是指通過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等zd必要的發票信息確定發票是否存在以及發票真偽的方法。
2.
發票查詢可通過所在地的國回稅局或者地稅局網站查詢,也可以撥打當地的12366(稅務服務熱線電話)查詢。
3.
查詢需要的參數通常包括發票代碼、發票號碼、信息碼、密碼等。
4.
查詢者登陸發票所屬稅局的網上查詢平台,按要求輸入發票代碼、發票號碼等信息,由稅局發答票管理系統在後台對所輸入的信息進行核對,並返回查詢結果。一般來講,通過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可以確定發票是否存在,而開票日期、開票金額等詳細信息則可以檢驗發票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