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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舉證區塊鏈

發布時間: 2022-05-18 17:33:53

㈠ 如何運用區塊鏈技術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近日,浙江高院召開「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新聞發布會,發布《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著力破解知識產權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等問題,推動法院與相關職能部門合力促進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意見》明確指出:要加大對人工智慧、基因技術、區塊鏈、核心演算法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著力解決「舉證難」問題。充分運用舉證責任分配及轉移、舉證妨礙推定、文書提供命令等規則,合理降低權利人舉證難度。加大證據保全、依職權調查取證力度,積極推行律師調查令制度,依法制裁不予配合調查取證的違法行為。完善第三方電子存證證據等電子證據認定規則,引導當事人廣泛運用區塊鏈等技術手段獲取、固定、提存證據。
互聯網時代,區塊鏈因其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儲存、加密可溯源等特點,天然適用於知識產權,可有效解決知識產權易復制、難固證、難追責等問題,目前已被廣泛應用於知識產權領域,並被司法所認可。在知識產權維權過程中,能夠證明提供證據的真實性,並被法院採信才是最核心、最關鍵的。易保全旗下品牌微版權,是國家網信辦境內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企業,首創「區塊鏈+司法+知識產權保護」模式,提供作品確權、侵權監測、網路取證、驗證舉證等一站式服務。通過SHA-512哈希演算法、時間戳服務、PBFT共識演算法,對原數據進行加密運算,把存證主體、存證時間、存證過程和存證內容等生成唯一對應的數字指紋,加密存儲到區塊鏈上,有效保障存證數據的完整性和原始性。用戶可在線通過公證處、仲裁委、首都知產協會等官網在線進行區塊鏈溯源查驗,還可直接掃描證書上的二維碼,直接當庭向法官展示區塊鏈存證證據,就算侵權方早已刪除侵權內容,也無可抵賴。目前,微版權提供的區塊鏈存取證證據,已被全國多地法院官宣採信,並多次被列入區塊鏈典型案例,

㈡ 區塊鏈技術是如何和電子證據聯系起來的

區塊鏈技術特有的不可篡改、不可抵賴、多方參與等特性,與電子數據存證的需求天然契合。電子數據存證是潛在區塊鏈技術重要應用落地領域。

傳統的存證方式面對日益增長電子數據存證需求,逐漸顯露出成本高、效率低、採信困難等不足。此外,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普遍欠缺舉證能力,向法院提交的電子證據質量較差,存在大量取證程序不當、證據不完整、對案件事實指向性差等問題,直接影響到電子證據在訴訟中的採信比例。

區塊鏈與電子數據存證的結合,可以降低電子數據存證成本,方便電子數據的證據認定,提高司法存證領域訴的訴訟效率。

因此,我們一直致力於將區塊鏈技術融入產品,為用戶提供金融級別的安全保障:如通過聯合多方(包括司法鑒定中心)共同建立司法存證鏈,實現去中心化的證據永久固化保存,同時簡化傳統取證出證流程。即以分布式區塊鏈存證技術,確保合同證據無篡改。

㈢ 區塊鏈等新技術給審判帶來的哪些新情況新問題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並施行《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規定: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台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
1月10日,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在北京召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加強數據權利和個人信息保護,認真研究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給審判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服務產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和數字經濟健康發展。在互聯網案件中,電子證據因為存證難、取證難、公證難成為互聯網審判中的難題。
平台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地解決電子證據從產生、存證,到公證、舉證等全鏈路可信問題:上鏈時,利用區塊鏈保障存證數據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鏈後,利用保全鏈上的各司法節點保障數據的可信性與安全性;訴訟時,證據直通互聯網法院提高維權效率。區塊鏈的核心優勢是去中心化,通過運用加密演算法、樹形結構和共識機制,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網路中建立信任關系,實現數據分布式多節點的加密存儲,創造一種公開透明、不可篡改、可驗證溯源的技術體系,讓每個節點都能同步存證、共同監督,有效解決中心化模式下存在的可靠性差、安全性低等問題。
平台利用自身的區塊鏈技術和司法服務能力,推出了區塊鏈存證、電子簽約、知識產權保護、互聯網司法等應用場景,幫助用戶隨時隨地在線出具易證據書、公證書、公證保管函、數字版權證書,還提供區塊鏈溯源查詢和驗證保全等服務,讓用戶直接通過公證處、仲裁委等官網實時查詢區塊鏈存證的相關信息,這些都將為存證證明和維權訴訟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支撐。

㈣ 區塊鏈電子證據效力,微版權如何用區塊鏈賦能知識產權保護

國知局認可區塊鏈電子證據效力,微版權可以提供區塊鏈確權存證、侵權監測、網路取證等服務,全面賦能知識產權保護。
易保全旗下區塊鏈知識產權保護平台——微版權,微版權能將攝影用戶主體信息、存證時間、存證過程和存證內容等信息生成唯一對應的數字指紋,加密存儲到區塊鏈上,並生成全局監督摘要,同步到公證處、仲裁委等機構官網,接受公眾監督查詢,數字指紋和全局監督摘要會記錄在區塊鏈確權證書上。
同時,微版權可提供在線版權登記服務,用戶通過微版權官網可在線申請由版權局出具的版權證書,包括紙質版權證書和數字版權證書,最快1天即可出證。幫助用戶節約申請成本,提高版權登記效率,第一時間快速獲得作品權屬證據。
在侵權監測方面,微版權通過指紋特徵提取與比對技術,結合網路爬蟲、雲計算、大數據分析等技術為圖片、文字、視頻等作品進行全網7*24小時侵權監測,對海量數據進行抽取、清洗、存儲及管理,按一定演算法自動識別和判斷哪些內容涉及抄襲,爬取范圍更廣、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對於監測到的內容,微版權會按侵權對象、侵權作品和侵權結果進行分析和排序,輸出侵權對象的聯系方式、域名等數據,並自動進行分析整理,快速定位侵權主體。企業和律所可根據分析內容分配給相關律師進行維權跟進,提升維權效率。

㈤ 最高法對區塊鏈電子證據的司法應用有哪些結論

2020年隨著在線訴訟機制的推廣以及互聯網法院對區塊鏈電子證據應用的推動,涉區塊鏈電子證據判例數大幅增長。一線互聯網公司和各行業頭部企業因為對新技術的敏感度,在日常法務工作中普遍大量使用區塊鏈電子證據服務。最高人民法院共設立14項重大課題,其中,《互聯網時代電子訴訟規則研究》課題調研組重點圍繞「電子訴訟的基本原則;線上立案、在線庭審、電子送達的條件、范圍和方式;電子化材料的效力以及裁判生效標准」等重大問題,研究形成完整系統的電子訴訟規則草案,為最高法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釋等提供建議。
自2018年起,隨著互聯網法院的成立以及電子證據平台機構緊跟區塊鏈技術發展,隨著聯盟鏈技術的發展完善,部分創新電子證據平台企業率先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電子證據領域,比如易保全等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
易保全被最高法調研組納入「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典型案例」,標志著易保全的區塊鏈技術和存取證證據廣受司法認可。而在此之前,易保全就已被內蒙高院、無錫中院納入「區塊鏈知識產權典型案例」,被法律名家講堂選入「區塊鏈平台典型案例」,被中商情報網選入「2020中國區塊鏈企業投資圖譜」,資質實力備受認可。
區塊鏈電子證據絕不是簡單的「使用了區塊鏈技術就是區塊鏈電子證據」的法律邏輯和理論框架。利用區塊鏈技術保障電子證據在上鏈前、上鏈時到上鏈後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才能保證把普通的電子數據轉換為司法可信的區塊鏈電子證據。
在技術層面,採用區塊鏈、CA、時間戳、加密演算法等技術,對平台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對用戶簽署數據進行區塊鏈存證,從而形成記錄全過程關鍵細節的全證據鏈,生成不可篡改的HASH加密文件,從而保證數據上鏈前的真實可靠和上鏈時的完整不被篡改。
上鏈後,易保全通過保全鏈開放平台,把相關數據同步存儲到公證處、仲裁委、互聯網法院、版權保護中心、司法鑒定所等機構的伺服器上;還可在公證處、仲裁委、司法鑒定所、首都知產協會等官網進行可視化區塊鏈查驗。確保全流程可溯源,全數據可核驗,全鏈路可信舉證。

㈥ 為何最高法要明確區塊鏈存證效力范圍完善證據真實性審查標准

6月17日,最高法出台《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並召開新聞發布會,在深入研究區塊鏈技術特點,全面總結相關司法實踐規則基礎上,確認了區塊鏈存儲數據上鏈後推定未經篡改的效力,明確了區塊鏈存證的真實性審查標准,以及上鏈前數據的審查規則,為今後的維權案件提供可量化的規則指引,《規則》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記賬、加密可溯源等顯著優勢,可以很好地保證上鏈數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一旦被篡改或偽造即可被發現,同時,由於區塊鏈具有分布式記賬的特點,即使刪除個別節點上的數據,其他節點仍然能完整地保存數據,保證整個區塊鏈存證系統的正常運轉。 基於以上優勢,區塊鏈天然適用於電子數據數據存證。引入區塊鏈存證,可以有效解決電子證據真實性、合法性問題,使電子數據存證過程具有更高的可信賴性。未來的行業趨勢將會基於「區塊鏈+」的模式發展。易保全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地解決電子數據從產生、存證,到公證、舉證等全鏈路可信問題:上鏈時,利用區塊鏈保障存證數據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鏈後,利用保全鏈上的各司法節點保障數據的可信性與安全性;訴訟時,證據直通互聯網法院提高維權效率。

㈦ 區塊鏈存證是怎麼在司法領域中應用的

在互聯網案件中,電子證據因為存證難、取證難、公證難成為互聯網審判中的難題。易保全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地解決電子證據從產生、存證,到公證、舉證等全鏈路可信問題:上鏈時,利用區塊鏈保障存證數據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鏈後,利用保全鏈上的各司法節點保障數據的可信任與安全性;訴訟時,證據直通互聯網法院提高維權效率。

易保全從2014年就一直深耕區塊鏈底層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創新,通過拓展司法服務渠道,成功將公證處、司法鑒定中心、互聯網法院、仲裁委、版權保護中心等權威機構作為保全鏈的重要節點,讓電子數據從產生、存證、到最後的使用都有相關司法機構做同步的監督與公證,增強區塊鏈存證數據的公信力。

㈧ 當區塊鏈延伸到版權保護有哪些問題值得深思

3月20日報道,近日,由格萊美大獎獲得者與音樂製作人組成的全明星團隊,正式推出了區塊鏈音樂版權項目TUNE,用以解決困擾整個音樂產業的版權保護與利潤分配問題。

目前國內區塊鏈發展應用仍處於較早期階段,區塊鏈基礎設施還不夠完善,行業應用也在探索階段。業內人士建議,應當抓住區塊鏈技術發展機會,同時理性看待區塊鏈技術的落地進度和應用場景,避免過度炒作帶來的投資風險。

㈨ 有相關法律認可區塊鏈證據的真實性嗎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人民法院在線辦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對區塊鏈證據的效力、區塊鏈證據審核規則、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區塊鏈證據補強認定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說明。

該規定共36條,明確指出當事人作為證據提交的電子化材料和電子數據,經當事人舉證質證後,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依法認定其內容的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條【區塊鏈證據的效力】當事人提交的證據系通過區塊鏈技術存證,並經技術核驗後一致的,推定該證據材料上鏈後未經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確認該證據的真實性,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條【區塊鏈證據審核規則】當事人對區塊鏈存證證據提出異議並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一)存證平台是否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提供區塊鏈存證服務的相關規定;

(二)當事人與存證平台是否存在利害關系,並利用技術手段不當干預取證、存證過程;

(三)存證平台的信息系統是否符合清潔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四)存證技術和過程是否符合《電子數據存證技術規范》關於系統環境、技術安全、加密方式、數據傳輸、信息驗證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條【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當事人提出數據上鏈存證時已不具備真實性,並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或者說明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審查。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要求提供區塊鏈存證證據的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上鏈存證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說明上鏈存證數據的具體來源、生成機制、存儲過程、第三方公證見證、關聯印證數據等情況。當事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或者作出合理說明,該區塊鏈存證證據也無法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人民法院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不予確認。

第十七條【區塊鏈證據補強認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區塊鏈平台存證相關技術問題提出意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委託鑒定區塊鏈存證證據的真實性或者調取其他相關證據進行核對。

易保全從2014年起就一直深耕區塊鏈技術的底層研發與應用創新,並通過整合司法渠道,推出了保全鏈、君子簽、微版權、仲證寶等應用場景。並憑借專業、合法、合規、安全的一站式服務,斬獲了不少國家級榮譽。數字化浪潮下,數據安全或將成為核心競爭力,而在國家大力發展區塊鏈的勢頭下,區塊鏈存證保障數據安全將成為大勢所趨。易保全區塊鏈存證保全中心將在區塊鏈存證、電子合同、互聯網司法、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幫助更多企業及機構通過區塊鏈存證有效保障數據安全,徹底顛覆傳統模式,引領數字化辦公全面升級。

㈩ 區塊鏈電子證據在舉證環節有哪些應用

以微版權為例,微版權的證據直通互聯網法院,當用戶在廣州互聯網法院立案時,可根據證據編號直接提取在微版權存證的文件,並自動進行哈希校驗,確定文件未被篡改,將微版權的舉證證據作為可信證據。

所有通過微版權進行存證的數據都可出具一份相關證書,用戶打開微信掃描證書上的二維碼,即可輕松查看電子證據的相關信息,直接當庭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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