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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公司案件多久結束

發布時間: 2022-05-21 07:11:14

區塊鏈傳銷幣多久崩盤

區塊鏈傳銷幣到資金鏈斷裂的那一天就崩盤。作為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就像分布式資料庫賬本。隨著「比特幣」等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價格大幅飆升,普通投資者對區塊鏈、數字貨幣的投資興趣也愈發旺盛。

騰訊安全反詐騙實驗室負責人李旭陽稱,利用區塊鏈概念搞的傳銷平台已超過3000家。記者盤點近期發生的案件發現,「區塊鏈+詐騙」主要有三大「套路」。

(1)區塊鏈公司案件多久結束擴展閱讀

隨著比特幣的大幅漲跌和「區塊鏈」概念的爆火,許多打著「區塊鏈」旗號的傳銷詐騙也頻頻出現。

老套路」穿上區塊鏈的「新馬甲」,立刻化身「中國大媽」們追求「財務自由」的又一個「新捷徑」和一個個價值上億的「大坑」。專家建議,相關部門建立聯合監管和聯動打擊機制,提升風險隱患排查能力,對「區塊鏈」過度炒作亂象進行及時降溫。

❷ 以區塊鏈名義實施非法集資行為有哪些

「以互聯網金融名義實施金融犯罪的情況日趨嚴重。」北京市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主任、檢察官姜淑珍告訴記者,近年來,假借P2P名義搭建自融平台,通過發布虛假的債權轉讓項目為自身融資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來愈大。另外,以虛擬貨幣和區塊鏈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行為也開始出現。

姜淑珍分析說,金融犯罪案件目前還存在調查取證難、法律適用爭議多等問題。如非法集資案件,取證量大、跨地區取證難,罪與非罪、個人犯罪與單位犯罪等爭議。

另外,金融法律規范對金融新業態如互聯網金融等規制相對滯後。姜淑珍舉例,如近期出現諸如「華強幣」、「五行幣」等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違法犯罪活動,央行等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及時提醒公眾警惕代幣發行融資和交易的風險隱患,起到良好效果,但代幣的含義如何,具體以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哪一種違法行為予以規制,尚缺乏執法規范。針對互聯網金融、區塊鏈等新業態中暴露的問題,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

內容來源 紅星新聞

❸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賭場案,多少嫌疑人落網

4月15日,「鹽城建湖公安微警務」微信公號通報,近期建湖警方成功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賭場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25名,查扣涉案虛擬幣130餘萬個,價值人民幣2600餘萬元。

據悉,該涉案賭博平台曾積累大批參賭人員,日均投注金額摺合人民幣1000餘萬元,最高峰時日活躍參賭人員達1萬餘人。此外,深圳和廈門有兩家數字貨幣交易所提供推廣引流和資金結算服務,並從中抽成累計摺合人民幣540餘萬元。

(3)區塊鏈公司案件多久結束擴展閱讀

近年來,關於「區塊鏈」的詐騙案件屢見網端:

公安部網安局一周前也曾通報,2021年1月,四川省宜賓市高縣公安局破獲一起發行虛假數字貨幣實施詐騙的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扣押涉案電腦3台、手機11部,凍結涉案資金1000餘萬元。

因為此類詐騙打的都是「區塊鏈」的旗號,所以包裝十分高大上。比如宜賓案中,犯罪團伙在酒店等地發廣告,打出了「扶貧濟困」「一帶一路」的概念,通過虛假宣傳哄騙投資者相信,這個項目是有國家政策背書的,誘導不明就裡的投資者一頭栽進陷阱。犯罪團伙甚至在成都市某區租用了整整一層來做辦公室,可謂是大手筆了。

大搞門面看似無上限,該犯罪團伙的運營手法卻是毫無下限。他們通過線上APP交易+線下代理兩種模式推廣,其所發行的「虛假數字貨幣」的交易價格和漲跌起伏,完全由組織者自己設定修改,根本沒有落地的項目支撐。

❹ 警方對西安區塊鏈網路傳銷案的處理結果如何

區塊鏈網已經做了明確的報道。相關人員已經處理了。

❺ 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賭場案被破獲,破獲此案廢了多大功夫

警方在這次行動中採取了多地網路布控,收集犯罪證據,統一收網抓捕行動,一舉破獲這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賭場的重大犯罪團伙。

1、警方接到網路報案,發現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進行賭博的犯罪嫌疑人。

在鎖定犯罪團伙後,警方對犯罪嫌疑人的關系網、居住地進行定位摸底,實地附近進行暗中偵查,把分散在各地的犯罪嫌疑人的行蹤進行匯總,在收集了犯罪證據後,警方為了能夠在行動中能夠成功把所有的嫌疑人抓捕歸案,不出現漏網之魚,調集各地的警方確定統一抓捕行動的時間,嚴查有關交通要道的出口,最終把這伙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到案,查獲了用於實施犯罪的電腦、手機、銀行卡等多種工具。

❻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賭場案,涉案金額多少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賭場案,涉案金額80億。

據悉,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胡某因其所經營的廣州共識網路科技公司急需周轉資金,夥同劉某、謝某二人,組織余某、李某等11名技術人員,在其公司集中辦公,通過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網路賭場。

以虛擬幣作為賭博下注媒介,為他人提供非法賭博平台,從中抽頭盈利,交易額達4.2億余個虛擬幣,價值人民幣80億余元,違法犯罪所得達309.5萬個虛擬幣,價值人民幣6000萬余元。

案件突破後,建湖警方通過對後台數據分析還發現,深圳和廈門有兩家數字貨幣交易所在為他們提供推廣引流和資金結算服務,並從中抽成,累計摺合人民幣540餘萬元。

(6)區塊鏈公司案件多久結束擴展閱讀:

網路賭場積累大批參賭人員

柚子幣是由某國外組織發行的一種數字貨幣,允許人們在其公共區塊鏈上構建去中心化的應用程序,英文簡稱DAPP,這一新興領域已經被不法分子盯上了。

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鹽城市公安局網安支隊移交線索稱,在柚子幣的公鏈上有一個款叫「Biggame」的賭博應用風靡幣圈,其交易量長期高居柚子幣公鏈日交易額榜首。

據鹽城公安局網安支隊支晟介紹,網路賭場「Biggame」自2018年8月上線以來,迅速積累了大批參賭人員,日均投注金額摺合人民幣達1000餘萬元,最高峰時日活躍參賭人員達1萬餘人。

❼ 銀行卡被公安凍結了,多長時間自動解凍

銀行卡被公安局凍結多久會自動解凍這個是沒有具體的規定,只要案件沒有結束,那麼就會一直被凍結如果案件結束了的話,一般在結束之後的六個月就會自動的解凍,這都是要看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的。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件中規定免予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十一條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

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綜合上面所說的,銀行卡被凍結的時間就要取決於案件所處理的時間,只要案件一旦結束,那麼到了六個月就會自動的解除,如果案件不結束的話,那麼嚴重者將會對賬戶進行永久性的凍結,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這樣才能讓違法的一方付出該有的代價。

❽ 普洱幣詐騙案具體情況是什麼

這兩年,如果不曉得「區塊鏈」「比特幣」這些流行詞,都不好意思出門。一時間,各種打著「去中心化」「運用區塊鏈技術」旗號的虛擬貨幣大行其道,讓人難辨真假。這不,深圳某公司發行了一種號稱「全球首個本位制數字貨幣」,並有100億藏茶背書的「普銀幣」出了事,3000多位投資者被騙,甚至有投資者數百萬元打了水漂。

昨日,南山警方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這起以發行虛擬貨幣為由行詐騙之實的集資詐騙案,目前已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金額3.07億元。正值「5·15」打擊和預防經濟犯罪宣傳日,警方提醒投資者要增強風險意識,不要被區塊鏈這類華麗的外衣蒙蔽雙眼,作案人員宣揚的高額收益往往背後是巨大風險。

至今在P2P網站「趣銀網」上還掛著「普銀幣」的介紹。記者看到,普銀幣號稱是「全球首個本位制數字貨幣」,是「普銀集團以10億優質藏茶作為原發本位資產,經由三方倉儲、鑒定、評估、確權後,通過數字加密技術將藏茶資產寫入區塊鏈並發行的本位制數字貨幣」。

這兩年,比特幣猛漲,讓不少投資者格外關注區塊鏈,各種虛擬貨幣一夜之間湧出。雖然掛上了區塊鏈、數字加密等高大上的技術名詞,投資者最關心的還是資金安全問題。

普銀幣宣稱其與藏茶實物資產對應,流通價值高,增值前景廣闊。且普銀集團母公司已開始籌備上市,並得到國際認可,2016年9月在韓國平台首發,未來將會在新加坡、日本等平台陸續上線。這些渲染的前景,讓大批投資者蜂擁認購。

在普銀幣貼吧,投資者們相互交流經驗,「為什麼普銀幣今天猛漲」「今天怎麼又狂跌」,形同股市漲漲跌跌的普銀幣,讓投資者們操碎了心。直到2017年12月份,貼吧里討論的熱點開始變為「普銀錢包里的幣能不能找得回來」。

投資者們開始驚慌,他們找到普銀的辦公地,這家公司幕後老闆已經消失,辦公室里只有三三兩兩的工作人員在撐場子,已經形同停業。「普銀跑路」的傳聞開始四起。

普洱幣回報高?假的!

記者了解到,2017年11月,深圳市市場稽查局曾對普銀區塊鏈作出行政處罰,對當事人利用宣傳資料發布含有虛假內容廣告以及在網站上發布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普洱幣)廣告,通過回購對普洱幣的未來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行為,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合計120萬元。

事實上,警方早已經介入調查。2017年6月15日,南山警方接群眾舉報,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銀公司)存在非法集資的情況。經查,普銀公司通過「趣錢網」P2P平台,非法吸收公眾資金,騙取被害人約3.07億元人民幣,並有集資詐騙嫌疑。南山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案件偵查工作。

今年3月28日,南山警方對普銀公司涉嫌集資詐騙案開展收網,成功抓獲潘某東、熊某龍等犯罪嫌疑人6名。目前正在追逃其他犯罪嫌疑人,追繳贓款,為受害人最大程度挽回損失。警方督促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盡快投案自首,主動退贓,爭取從寬處理。

「區塊鏈」+茶詐騙四部曲

第一步:穿上「馬甲」

第一步是將虛擬貨幣包裝上新鮮元素,披上「區塊鏈」的外衣,普銀公司聲稱其發布的「普洱幣」(後更名為普銀幣),是一種自稱以百億藏茶作為抵押的虛擬貨幣,投資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銀幣都有對等實物藏茶作為抵押。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聚幣網(虛擬交易平台)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第二步:粉墨登場

第二步是在前期進行瘋狂宣傳,吸引大量熱錢進盤。這家公司在互聯網、社交平台、投資論壇上設立公號大肆宣傳,甚至在星級酒店做路演,並承諾短時期內的高額回報。

第三步:引君入瓮

第三步,犯罪嫌疑人在前期拉漲幣價,讓「投資者」吃到一些甜頭。但根據警方偵查結果,價格的變動系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操作,一度將普洱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該公司承諾將投資人持有的普銀幣通過兩次拆分(一拆十),使投資人持有的普銀幣擴大100倍,並宣稱補充100億元的藏茶作為支撐,實際上只有少量的庫存藏茶。

第四步:收割「韭菜」

最後就是「割韭菜」了。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導致投資人手中普銀幣毫無價值,損失慘重。該公司在發幣時稱資金將用於茶葉的投資,但在偵查中發現,投資人的錢被該公司以其他目的揮霍。

警方:虛擬貨幣兼具多種違法犯罪特徵

深圳南山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王飛表示,我國禁止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交易,「虛擬貨幣本身毫無價值,作案分子構造虛擬貨幣,涉眾詐騙特徵明顯」。今年,相關部門審計抽查的60家平台發現,實際全部不具備其宣稱的技術和任何貨幣功能。除非法集資之外,虛擬貨幣甚至是被人做傳銷之用。

寶安警方昨日通報了一起借虛擬貨幣名義的新型傳銷案,嫌疑人唐某猛認識了一自稱是「LPA全球普惠金融投資平台」中國區負責人的王某軍,該公司的運作模式是在平台上發行200萬個LPA幣,每個價值0.2美分,投資者每交易10萬個LPA幣,LPA幣的價格就漲0.01美元,當LPA幣的價格漲到0.4美元就達到拆分標准,拆分後可以申請提現。而唐某猛只要發展會員,就能拿到會員投資額的5%-6%的傭金。

去年2月至7月間,唐某猛通過利誘、勸說等方式不斷拉人頭入會,發展下線,並組建微信群進行教學。至案發之時,其團隊層級超過三層,下轄人員100多人,團隊投資金額500多萬元。唐某猛因此非法獲利50多萬元,其中傭金就達30萬元。

律師:虛擬貨幣存在「龐氏騙局」風險

深圳知名法律評論員張興彬表示,虛擬貨幣存在著「龐氏騙局」的風險,並存在巨大泡沫,一旦泡沫破滅,它們都會回歸其原本價值——零。

張興彬認為,從本質上說,虛擬貨幣炒作的重頭就在於讓散戶接盤。借著區塊鏈等精美包裝,進入金融市場,散戶不明就裡往裡面大量砸錢,而站在金字塔頂端的人則成了巨富。

提醒:

投資者應提高風險意識

面對虛擬貨幣,警方提醒投資者:一是選擇銀行、保險、證券等合法金融機構進行投資;二是投資要理性。投資過程中,要了解企業或個人吸收資金行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規定,考察企業或個人真實的資產、運營狀況,分析其承諾的收益是否合理,不要被「耀眼的招牌、誘人的項目、高額的收益」等表象所迷惑而盲目投資;三是增強風險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非法金融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的風險。投資者首要考慮資金安全,不要受高息的誘惑而動心,避免「賺了利息、丟了本金」。

張興彬表示,投資者只有遠離打著區塊鏈技術包裝的虛擬貨幣投資,放棄急功近利的暴富幻想才是最好的「投資之道」。

❾ 區塊鏈是變相傳銷嗎

區塊鏈是新技術並不是變相傳銷,只是由許多傳銷組織聲稱為「區塊鏈」,實際上並未有任何技術,只是打著「區塊鏈」的名頭行傳銷之實罷了,國家已經多次發布公告打擊此種傳銷行為。以下為新華網報道區塊鏈傳銷:

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亦存在安全性風險,火爆背後有「別有用心」的誇大造勢。只有去除華而不實,區塊鏈才能回歸真正的應用價值。

投資8萬元,三個月後變80萬元?深圳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在區塊鏈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騙下,數千名投資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額高達3.07億元。在區塊鏈的「神秘面紗」下,不法分子借機動起了歪腦筋,區塊鏈淪為詐騙、傳銷等經濟犯罪的「招牌」。

為何區塊鏈屢屢被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歪用」?除了「不明就裡」,區塊鏈技術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來,隨著監管力度加大,炒幣風氣的降溫給區塊鏈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今區塊鏈商業「應用」落地情況如何?《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交易平台承諾的三個月「資金釋放期」屆滿而工作人員卻開始在QQ群「踢人」的時候,家住深圳市寶安區的唐海燕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學的介紹下,投資8萬元買了一種名為「普銀幣」的虛擬貨幣。「對方說這個貨幣是當下最先進的區塊鏈技術,有藏茶作為抵押物,還給我看了『技術白皮書』,我也不懂區塊鏈,就沒仔細看。」

雖然對於區塊鏈、虛擬貨幣都不了解,但高額的投資收益令唐海燕充滿了期待。她告訴記者,發行「普銀幣」的公司會定期對該虛擬貨幣按1比10的比例進行拆分,這意味著,每次拆分就會使投資者手中「普銀幣」的價值擴大10倍。只要經過一次拆分,她投資的8萬元,就相當於買到了價值80萬元的「普銀幣」,在交易平台上賣出即可獲得巨額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則,剛購買的「普銀幣」不能馬上交易,必須在平台上凍結三個月之後才能迎來「釋放期」。然而,當三個月時間過去之後,唐海燕不僅沒有等到翻倍的資產,凍結在平台上的8萬元也無法用於交易了。

「其他投資者開始在QQ群里質疑這項投資的真實性,結果公司工作人員竟然把這些投資者一個一個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說。

事實也證明了唐海燕的直覺。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詐騙資金高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唐海燕是數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宣稱,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實際上,其買賣價格的變動是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讓投資者嘗到一些甜頭。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最終導致投資人手中的「普銀幣」毫無價值。

2018年以來,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從事詐騙、傳銷,已經成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濟南警方端掉了一個打著「西部開發」「國家扶貧」「原始股」「區塊鏈」「電子商務」為幌子的傳銷團伙,抓獲主要嫌疑人十餘人,凍結涉案賬戶百餘個,查獲涉案資金3億余元。

濟南警方介紹,惠樂益電子商務公司以國家正在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為由,在網路上設計了假的虛擬盤,並發布所謂的「寶幣」「貴幣」等多種虛擬貨幣。

他們先是以贈送為幌子,向新加入的傳銷人員贈送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每枚價格在幾十元,然後通過人為操縱將虛擬幣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幾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員加入,最後再通過所謂虛擬幣「貶值」的周期波動進行「割韭菜」,周而復始,最終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當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旗號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鄭某出高薪組織網路平台管理員張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操縱升值幅度;

同時在國內外多個城市召開推介會,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設置28級分管代理,僅僅18天,該團伙就共發展注冊會員13000餘人,目前已經查明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資金高達8600餘萬元。

騰訊安全聯合實驗室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稱,近段時間以來,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ICO(區塊鏈項目首次公開發行代幣融資)項目層出不窮,其中隱藏了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造成大量資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盤、跑路或者失聯,投資者往往投訴無門,損失難以追回。比如百川幣、馬克幣、貝塔幣、暗黑幣等。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廣東、山東、上海等地采訪了解到,大多數人知道區塊鏈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裡」,對於區塊鏈的具體功能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用來「投資理財」「買賣貨幣」的,也有人認為是「和蒸汽機同等量級的重大發明」,一些創業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這「千載難逢的致富機會」。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由於人們對區塊鏈的認識存在諸多誤區,才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渾水摸魚誤導廣大投資者。

其一,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截至去年底,國內ICO參與人數和交易總量已實現翻倍增長,大量數字貨幣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將更多普通百姓捲入高風險投資。

許多行業自媒體、名嘴大咖與發行方、數字交易所等結成利益同盟,為「空氣幣」項目站台背書、製造輿論。去年12月,人民銀行等九部門將ICO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采訪中,不少人對本刊記者表示,代幣的存在為區塊鏈技術發展構建了一套權益機制,這套機制對激勵區塊鏈應用繁榮是不可或缺的。「過去5年的市場實踐證明,沒有權益機制的區塊鏈應用,就像沒有連上互聯網的電腦、沒有貨幣的市場經濟,應用場景和發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資人說。

實際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代幣僅僅是最早驗證區塊鏈技術的一種產品,兩者之間並不能劃等號,而且代幣的存在已對區塊鏈的發展產生顯而易見的負面作用。

網路區塊鏈總工程師肖偉對本刊記者說,ICO暴富神話動搖區塊鏈技術人才研發定力,動輒幾百倍回報的炒幣暴富神話考驗著區塊鏈技術研發人才的耐心。「圈內曾經一起做區塊鏈技術研發的『戰友』很多轉去發幣了,現在還能堅持做技術研發和應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黨委書記許澤瑋說,在中國禁止ICO的背景下,國內很多宣傳做區塊鏈應用的初創公司都是「掛羊頭賣狗肉」,將原本毫無價值的代幣經過概念包裝圈錢融資。「ICO污染了創新創業良好氛圍,創造了一種可投機的產品,不少年輕人不好好琢磨創業,都在琢磨發幣,這讓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開始思考,區塊鏈的發展是否一定要依靠發行代幣來實現激勵。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告訴本刊記者,所謂激勵機制僅僅是項目方為自己發代幣找的理論依據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也認為,區塊鏈如果不擺脫發幣困境,就永遠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機制。

其二,區塊鏈並非萬能,安全性存在風險。區塊鏈通常被認為可以實現三個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區塊鏈上的數據不可篡改、不可偽造,數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過程可溯源,可實現責任精準追蹤;第三,區塊鏈內嵌的智能合約可以基於契約自動執行,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違約風險。業內普遍認為,區塊鏈在金融、物流、貿易等領域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事實上,區塊鏈並非萬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認為,根據其密碼學的特性,在區塊鏈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論上需要掌控超過51%的節點才能實現。當區塊鏈中的節點足夠多時,這種大眾廣泛參與的信任創設機制就難於篡改。

然而在現實中,數字貨幣交易所頻頻被攻擊甚至失竊。2018年6月20日,韓國Bithumb交易所在官網發布公告稱,交易所遭受黑客攻擊,被盜走價值350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

被稱為中國第一代「黑客」的季昕華說,區塊鏈會不斷面對攻擊,數據上傳到鏈的過程容易發生信息泄露。也有業內人士擔心,量子計算的超強運算能力一旦實現,也將對區塊鏈產生直接沖擊。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約研究員趙鷂對本刊記者說,學術界早在2013年就證實了區塊鏈並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只要有足夠的經濟激勵,控制超過51%節點的攻擊不只存在於理論上。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曾光說,區塊鏈技術本身並不具備不可替代性或顛覆性。「一些不法分子誇大區塊鏈的作用,以此來說明區塊鏈具有巨大的投資價值,這是值得廣大投資者警惕的。」

其三,區塊鏈火爆程度並不完全真實。數據顯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過300家主要關注ICO項目的自媒體出現,成為一個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現象。

「這些自媒體大多數獲得交易所負責人、幣圈投資人的資金支持,其報道的客觀獨立性很難保證,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幣,過度拔高數字貨幣前景,為問題項目的非法集資創造了輿論傳播的便利。」許澤瑋說,一些區塊鏈自媒體投資人本身就是ICO項目投資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軟文費用和項目推廣費用,成為代幣發行的輿論幫手,還有個別媒體發展成代投機構,從中牟利。


(9)區塊鏈公司案件多久結束擴展閱讀: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公眾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原文如下: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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