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技術對法律法規的影響
⑴ 區塊鏈版權保護是否有法律效力
根據國家版權局官方定義,版權也叫著作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字、藝術和科學技術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可以通過對作品進行布局開發,進而轉化為對應的財富,這就是所謂的「無形資產」。
在互聯網快速發展的今天,數字作品成了著作權侵權的重災區。隨著國家將區塊鏈技術作為核心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以及被納入新基建范圍,區塊鏈在版權保護領域也越來越受到司法層面的重視。
2020年,最高法明確指出:允許當事人通過區塊鏈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證據,有效解決知識產權權利人舉證難問題。從司法層面肯定區塊鏈技術在知識產權案件中的重要地位,對後續的知識產權案件具有借鑒作用。
對於版權保護而言,區塊鏈不僅受國家認可,更是一種技術革新,它讓數字作品的區塊鏈上鏈確權和在線版權登記等方式變得更加簡單便捷。
微版權首創「區塊鏈+司法+知識產權保護」模式,為攝影、設計、動漫、游戲、律所、報社等行業提供作品確權、全網監測、侵權分析、網路取證、公證舉證、在線申請版權證書等一站式服務。
在作品確權方面,微版權通過SHA-512哈希演算法、時間戳服務、PBFT共識演算法,對原數據進行加密運算,把存證主體、存證時間、存證過程和存證內容等生成唯一對應的數字指紋,加密存儲到區塊鏈上,有效保障存證數據的完整性和原始性。
對於需要監測侵權的作品,微版權可提供全網7*24小時侵權監測,並自動進行分析整理,快速定位侵權主體,輸出多達40項內容。通過「圖片縮略圖對比」「文字調色盤對比」,讓侵權結果一目瞭然。
⑵ 區塊鏈是怎樣應用於法律領域的
用區塊鏈技術做電子證據的存證和出證,這是區塊鏈技術在法律領域應用的基礎。
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在電子數據的生成、收集、傳輸、存儲的全生命周期中,對電子數據進行安全防護、防止篡改、並進行數據操作的留痕。
利用區塊鏈技術進行電子證據的保全,將需要存證的電子數據以交易的形式記錄下來,打上時間戳,記錄在區塊中,從而完成數據保全及存證的過程。在數據的存儲過程中,多個參與方節點共同見證,共同維護一個分布式的賬本,從而極大降低了數據丟失、被篡改、被攻擊的可能性。
區塊鏈與電子數據存證的結合,可以降低電子數據存證成本,方便電子數據的取證及證據認定,提高訴訟效率。
⑶ 區塊鏈技術可以應用在司法方面嗎
可以的,太多落地案例了,因為區塊鏈技術安全可靠,應用邏輯與案件管理等需求十分吻合。比如,趣鏈科技的區塊鏈存取證服務平台飛洛印在破產辦案和網購維權等方面都有應用,飛洛印可以提供會議存證等流程的存證公證服務,提升辦案過程中的透明度與可信度,形成可追溯可追責的記錄。
⑷ 區塊鏈等新技術給審判帶來的哪些新情況新問題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並施行《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規定: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台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
1月10日,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在北京召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加強數據權利和個人信息保護,認真研究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給審判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服務產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和數字經濟健康發展。在互聯網案件中,電子證據因為存證難、取證難、公證難成為互聯網審判中的難題。
平台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地解決電子證據從產生、存證,到公證、舉證等全鏈路可信問題:上鏈時,利用區塊鏈保障存證數據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鏈後,利用保全鏈上的各司法節點保障數據的可信性與安全性;訴訟時,證據直通互聯網法院提高維權效率。區塊鏈的核心優勢是去中心化,通過運用加密演算法、樹形結構和共識機制,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網路中建立信任關系,實現數據分布式多節點的加密存儲,創造一種公開透明、不可篡改、可驗證溯源的技術體系,讓每個節點都能同步存證、共同監督,有效解決中心化模式下存在的可靠性差、安全性低等問題。
平台利用自身的區塊鏈技術和司法服務能力,推出了區塊鏈存證、電子簽約、知識產權保護、互聯網司法等應用場景,幫助用戶隨時隨地在線出具易證據書、公證書、公證保管函、數字版權證書,還提供區塊鏈溯源查詢和驗證保全等服務,讓用戶直接通過公證處、仲裁委等官網實時查詢區塊鏈存證的相關信息,這些都將為存證證明和維權訴訟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支撐。
⑸ 區塊鏈到底違法不違法
區塊鏈本身不違法,但是違規使用的話就違法。
重慶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副局長李斌說,區塊鏈作為大數據智能化領域一項具有顛覆性的創新前沿技術,重慶市政府高度重視積極布局,市政府和渝中區政府共同打造區塊鏈基地,政府去年下半年出台了《加快區塊鏈產業培育及創新應用的意見》,正式啟動了區塊鏈戰略創新之地的建設。
在積極鼓勵區塊鏈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的要求,堅決禁止區塊鏈技術的違規違法使用。
目前,我國區塊鏈技術及應用持續創新,逐步在供應鏈金融、徵信、產品溯源等領域開展應用,發展空間巨大。作為一項新技術,區塊鏈要想真正實現大規模實際應用,必須加強產學研用等各方面的通力合作,推動技術和應用不斷發展與成熟。
2017年以來,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引發了政府、企業等各界的深度關注,區塊鏈因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點吸引著投資者們紛紛加碼這一全新的技術領域。對於此前區塊鏈技術的熱炒,IT及投資界的認知已日趨理性。
(5)區塊鏈技術對法律法規的影響擴展閱讀
《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第九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第十三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服務協議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視情採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及時消除違法違規信息內容,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責令暫停服務,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直至轉由相關部門依法關閉服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置。
第十九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的規定,未在其網路平台上標明其備案編號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並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按本規定履行備案手續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區塊鏈信息服務存在信息安全隱患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整改、暫停服務,直至整改後符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和國家強制性標准相關要求方可繼續提供信息服務。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四條第二款、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的,由國家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責令暫停服務,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予以處理。
⑹ 大家都關注的區塊鏈,法律人如何看
法律作為一種配置社會資源的機制,決定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並直接影響著經濟運行的全部過程。它能夠簡化社會關系的復雜程度、節約交易成本,幫助社會成員安全、規范、有序地進行交易。
區塊鏈技術基於法律框架,通過預設自動執行的智能合約使交易信息更加安全透明、數據更加可追蹤,大大降低了法律的執行成本,呈現出法律和技術的相互補充,法律與經濟融為一體的態勢,使法律的約束與執行逐漸走向智能化。
什麼是區塊鏈?
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在互聯網時代的創新應用模式。
區塊鏈本質上是一個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資料庫。其本身是一串使用密碼學相關聯所產生的數據塊,每一個數據塊中包含了多次比特幣網路交易有效確認的信息,用於驗證其信息的有效性(防偽)和生成下一個區塊。
外國關於區塊鏈的法律規制
由於區塊鏈技術本身尚在探索階段,也未得到大規模的應用,因此,僅有部分國家針對區塊鏈技術出台專門的立法。
美國
佛蒙特州和亞利桑那州通過法案,明確定義和支持用於公共使用的區塊鏈技術,該法案規定了區塊鏈和智能合同的使用規范,同時聲明所有與區塊鏈相關的數據都「被認為是電子格式並成為電子記錄」 這是該州予以認可的。
英國
《分布式賬本技術:超越區塊鏈》提到英國聯邦政府將會投資區塊鏈技術,來分析區塊鏈應用於傳統金融行業的潛力。
新加坡
政府對區塊鏈技術等金融科技企業持支持態度,並推出監管沙箱,為區塊鏈初創企業提供較為寬容的發展環境。
我國關於區塊鏈的法律規制
除上述針對區塊鏈本身的政策外,國際上更多是針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出台一系列監管規定。
而在我們國家,除了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融資等出台的政策以外,針對區塊鏈政府也出台不少政策性規定。
2016年12月27日,區塊鏈技術被列入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的通知》中。同時,國務院也發文《我國區塊鏈產業有望走在世界前列》支持區塊鏈健康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見》中提到,研究利用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興技術,建立基於供應鏈的信用評價機制。推進各類供應鏈平台有機對接,加強對信用評級、信用記錄、風險預警、違法失信行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
律師眼裡區塊鏈技術存在的法律風險
區塊鏈作為一種分布式系統,屬於技術領域的創新應用,就目前的探索成果來看,其技術理念能夠為各個行業發展帶來巨大變革。
但是,由於法律尚未針對區塊鏈出台明確的行業標准及適用規范,因此,其未來仍存在國家監管與法律規制等問題。
以比特幣為典型的數字貨幣為例,首先面臨的就是監管問題。基於區塊鏈技術發展起來的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從邏輯上來說,是去中心化、反對集中監管的。
其次,區塊鏈技術應用也不得不面臨巨大的風險。仍以比特幣為例,遺失、盜竊、攻擊、投機、洗錢以及各種風波、質疑和事件,一直伴隨著比特幣的發展歷程。
區塊鏈技術的廣泛應用,離不開智能合約,所謂的智能合約就是以數字編碼的形式定義承諾。交易的雙方無須彼此信任,一切交易都由代碼強制執行。
但智能合約的形式及其內容的效力,還沒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的正式認可,其作為數字編碼的形式體現出來的合同文本,尚無法確知,是否可以構成生效合同的要件,是否可以符合司法擬採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區塊鏈技術由於其去中心化的天性,其自身規則必然會與社會規則、國家法律規則發生沖突與矛盾,也正是有沖突和矛盾,有風險與問題,才更能激發動力與想像力,包括社會、國家和個人的動力與想像力。
基於區塊鏈技術應用發展起來的虛擬貨幣在其交易過程中,對各國的法定貨幣及金融體系提出了巨大的挑戰,並引發投資風險,甚至社會問題。
⑺ 區塊鏈技術在司法公證領域都能做哪些事情
區塊鏈技術擁有去中心化、高度安全、公開透明等特點,這一技術很有可能會改變我們未來的生活方式。
傳統的公證模式已經不能滿足當前的發展,當前公證業務雖然逐步從單一的線下業務向線上線下業務共同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證機構的辦事效率,但是公證機構的一些業務仍然存在手續繁瑣、程序復雜、時間冗長、證據易篡改、難以保全等等問題。隨著區塊鏈技術知識的傳播及應用發展,可以發現如果區塊鏈技術得以應用很有可能會給公證機構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與挑戰。
諸如證書業務以及文件證明業務會隨著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和應用逐漸消失,而對於知識產權證據保全業務及公證機構互聯網之外的線下業務帶來公證模式上的創新和改變。如果運用得當區塊鏈技術,其可以完美的與公證機構配合解決業務上的難點、痛點。區塊鏈技術基於其自身的特點以及時代的發展需要,似乎已經在逐步地取代公證機構的作用。
⑻ 區塊鏈是怎樣革新司法存證的
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體維護、公開透明等特點。這些特點保證了區塊鏈的「誠實」與「透明」,為區塊鏈創造信任奠定基礎。而區塊鏈豐富的應用場景,基本上都基於區塊鏈能夠解決
區塊鏈技術可以在電子數據的生成、收集、傳輸、存儲的全生命周期中,對電子數據進行安全防護、防止篡改、並進行數據操作的留痕,從而為相關機構審查提供有效手段。用區塊鏈技術做電子證據的存證和出證,這是區塊鏈技術在法律領域應用的基礎。
我們早期就以業內率先之勢組建了區塊鏈團隊,投入對密碼學、分布式賬本存儲結構、共識機制等區塊鏈核心底層技術的研究,探索區塊鏈技術在法律科技行業的應用場景,目前我們主要將區塊鏈技術應用於電子數據分布式存證領域,包括合同存證、郵件存證、文件存證、結構化數據存證等。
未來,我們還將利用區塊鏈技術更好地服務已經非常成熟的電子合同業務以及正在迅猛發展的網路仲裁業務,並針對法律科技做更多區塊鏈的嘗試,做到在保護各方系統安全和保密性的前提下推動區塊鏈技術在司法或法律服務領域的應用。
⑼ 區塊鏈在法律方面有什麼應用
作為早在2015年便關注到區塊鏈技術的電子合同平台,我們在早期就以業內率先之勢組建了區塊鏈團隊,投入對密碼學、分布式賬本存儲結構、共識機制等區塊鏈核心底層技術的研究,探索區塊鏈技術在法律科技行業的應用場景,並聯合國內多家權威司法鑒定機構、公證處搭建了存證聯盟鏈,目前法大大主要將區塊鏈技術應用於電子數據分布式存證領域,包括合同存證、郵件存證、文件存證、結構化數據存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