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規則制定者
㈠ 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與展望
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與展望
區塊鏈技術起源於2008年由化名為 「中本聰」 (Satoshi Nakamoto)的學者在密碼學郵件組發表的奠基性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電子現金系統》。近兩年來,區塊鏈技術的研究與應用呈現出爆發式增長態勢,被認為是繼大型機、個人電腦、互聯網、移動/社交網路之後計算範式的第五次顛覆式創新,是人類信用進化史上繼血親信用、貴金屬信用、央行紙幣信用之後的第四個里程碑。區塊鏈技術是下一代雲計算的雛形,有望像互聯網一樣徹底重塑人類社會活動形態,並實現從目前的信息互聯網向價值互聯網的轉變。區塊鏈的技術特點
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時序數據、集體維護、可編程和安全可信等特點。 去中心化:區塊鏈數據的驗證、記賬、存儲、維護和傳輸等過程均是基於分布式系統結構,採用純數學方法而不是中心機構來建立分布式節點間的信任關系,從而形成去中心化的可信任的分布式系統; 時序數據:區塊鏈採用帶有時間戳的鏈式區塊結構存儲數據,從而為數據增加了時間維度,具有極強的可驗證性和可追溯性; 集體維護:區塊鏈系統採用特定的經濟激勵機制來保證分布式系統中所有節點均可參與數據區塊的驗證過程(如比特幣的「挖礦」過程),並通過共識演算法來選擇特定的節點將新區塊添加到區塊鏈; 可編程:區塊鏈技術可提供靈活的腳本代碼系統,支持用戶創建高級的智能合約、貨幣或其它去中心化應用; 安全可信:區塊鏈技術採用非對稱密碼學原理對數據進行加密,同時藉助分布式系統各節點的工作量證明等共識演算法形成的強大算力來抵禦外部攻擊、保證區塊鏈數據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因而具有較高的安全性。區塊鏈與比特幣 比特幣是迄今為止最為成功的區塊鏈應用場景,區塊鏈技術為比特幣系統解決了數字加密貨幣領域長期以來所必需面對的雙重支付問題和拜占庭將軍問題。與傳統中心機構(如中央銀行)的信用背書機制不同的是,比特幣區塊鏈形成的是軟體定義的信用,這標志著中心化的國家信用向去中心化的演算法信用的根本性變革。近年來,比特幣憑借其先發優勢,目前已經形成體系完備的涵蓋發行、流通和金融衍生市場的生態圈與產業鏈,這也是其長期占據絕大多數數字加密貨幣市場份額的主要原因。區塊鏈的發展脈絡與趨勢
區塊鏈技術是具有普適性的底層技術框架,可以為金融、經濟、科技甚至政治等各領域帶來深刻變革。按照目前區塊鏈技術的發展脈絡,區塊鏈技術將會經歷以可編程數字加密貨幣體系為主要特徵的區塊鏈1.0模式,以可編程金融系統為主要特徵的區塊鏈2.0模式和以可編程社會為主要特徵的區塊鏈3.0模式。然而,上述模式實際上是平行而非演進式發展的,區塊鏈1.0模式的數字加密貨幣體系仍然遠未成熟,距離其全球貨幣一體化的願景實際上更遠、更困難。目前,區塊鏈領域已經呈現出明顯的技術和產業創新驅動的發展態勢,相關學術研究嚴重滯後、亟待跟進。區塊鏈的基礎模型與關鍵技術
一般說來,區塊鏈系統由數據層、網路層、共識層、激勵層、合約層和應用層組成。其中,數據層封裝了底層數據區塊以及相關的數據加密和時間戳等技術;網路層則包括分布式組網機制、數據傳播機制和數據驗證機制等;共識層主要封裝網路節點的各類共識演算法;激勵層將經濟因素集成到區塊鏈技術體系中來,主要包括經濟激勵的發行機制和分配機制等;合約層主要封裝各類腳本、演算法和智能合約,是區塊鏈可編程特性的基礎;應用層則封裝了區塊鏈的各種應用場景和案例。該模型中,基於時間戳的鏈式區塊結構、分布式節點的共識機制、基於共識算力的經濟激勵和靈活可編程的智能合約是區塊鏈技術最具代表性的創新點。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場景
區塊鏈技術不僅可以成功應用於數字加密貨幣領域,同時在經濟、金融和社會系統中也存在廣泛的應用場景。根據區塊鏈技術應用的現狀,本文將區塊鏈目前的主要應用籠統地歸納為數字貨幣、數據存儲、數據鑒證、金融交易、資產管理和選舉投票共六個場景:數字貨幣:以比特幣為代表,本質上是由分布式網路系統生成的數字貨幣,其發行過程不依賴特定的中心化機構。數據存儲:區塊鏈的高冗餘存儲、去中心化、高安全性和隱私保護等特點使其特別適合存儲和保護重要隱私數據,以避免因中心化機構遭受攻擊或許可權管理不當而造成的大規模數據丟失或泄露。數據鑒證:區塊鏈數據帶有時間戳、由共識節點共同驗證和記錄、不可篡改和偽造,這些特點使得區塊鏈可廣泛應用於各類數據公證和審計場景。例如,區塊鏈可以永久地安全存儲由政府機構核發的各類許可證、登記表、執照、證明、認證和記錄等。金融交易:區塊鏈技術與金融市場應用有非常高的契合度。區塊鏈可以在去中心化系統中自發地產生信用,能夠建立無中心機構信用背書的金融市場,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金融脫媒」;同時利用區塊鏈自動化智能合約和可編程的特點,能夠極大地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資產管理:區塊鏈能夠實現有形和無形資產的確權、授權和實時監控。無形資產管理方面已經廣泛應用於知識產權保護、域名管理、積分管理等領域;有形資產管理方面則可結合物聯網技術形成「數字智能資產」,實現基於區塊鏈的分布式授權與控制。選舉投票:區塊鏈可以低成本高效地實現政治選舉、企業股東投票等應用,同時基於投票可廣泛應用於博彩、預測市場和社會製造等領域。區塊鏈技術的現存問題
安全性威脅是區塊鏈迄今為止所面臨的最重要的問題。其中,基於PoW共識過程的區塊鏈主要面臨的是51%攻擊問題,即節點通過掌握全網超過51%的算力就有能力成功篡改和偽造區塊鏈數據。其他問題包括新興計算技術破解非對稱加密機制的潛在威脅和隱私保護問題等。 區塊鏈效率也是制約其應用的重要因素。區塊鏈要求系統內每個節點保存一份數據備份,這對於日益增長的海量數據存儲來說是極為困難的。雖然輕量級節點可部分解決此問題,但適用於更大規模的工業級解決方案仍有待研發。比特幣區塊鏈目前每秒僅能處理7筆交易,且交易確認時間一般為10分鍾,這極大地限制了區塊鏈在大多數金融系統高頻交易場景中的應用。 PoW共識過程高度依賴區塊鏈網路節點貢獻的算力,這些算力主要用於解決SHA256哈希和隨機數搜索,除此之外並不產生任何實際社會價值,因而一般意義上認為這些算力資源是被「浪費」掉了,同時被浪費掉的還有大量的電力資源。如何能有效匯集分布式節點的網路算力來解決實際問題,是區塊鏈技術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區塊鏈網路作為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系統,其各節點在交互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存在相互競爭與合作的博弈關系,例如比特幣礦池的區塊截留攻擊博弈等。區塊鏈共識過程本質上是眾包過程,如何設計激勵相容的共識機制,使得去中心化系統中的自利節點能夠自發地實施區塊數據的驗證和記賬工作,並提高系統內非理性行為的成本以抑制安全性攻擊和威脅,是區塊鏈有待解決的重要科學問題。智能合約與區塊鏈技術
智能合約是一組情景-應對型的程序化規則和邏輯,是部署在區塊鏈上的去中心化、可信共享的程序代碼。通常情況下,智能合約經各方簽署後,以程序代碼的形式附著在區塊鏈數據(例如一筆比特幣交易)上,經P2P網路傳播和節點驗證後記入區塊鏈的特定區塊中。智能合約封裝了預定義的若干狀態及轉換規則、觸發合約執行的情景(如到達特定時間或發生特定事件等)、特定情景下的應對行動等。區塊鏈可實時監控智能合約的狀態,並通過核查外部數據源、確認滿足特定觸發條件後激活並執行合約。 智能合約對於區塊鏈技術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方面,智能合約是區塊鏈的激活器,為靜態的底層區塊鏈數據賦予了靈活可編程的機制和演算法,並為構建區塊鏈2.0和3.0時代的可編程金融系統與社會系統奠定了基礎;另一方面,智能合約的自動化和可編程特性使其可封裝分布式區塊鏈系統中各節點的復雜行為,成為區塊鏈構成的虛擬世界中的軟體代理機器人,這有助於促進區塊鏈技術在各類分布式人工智慧系統中的應用,使得基於區塊鏈技術構建各類去中心化應用(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 Dapp)、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DAO)、去中心化自治公司(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Corporation, DAC)甚至去中心化自治社會(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Society, DAS)成為可能。 區塊鏈和智能合約技術的主要發展趨勢是由自動化向智能化方向演化。現存的各類智能合約及其應用的本質邏輯大多仍是根據預定義場景的「 IF-THEN」類型的條件響應規則,能夠滿足目前自動化交易和數據處理的需求。未來的智能合約應具備根據未知場景的「 WHAT-IF」推演、計算實驗和一定程度上的自主決策功能,從而實現由目前「自動化」合約向真正的「智能」合約的飛躍。區塊鏈驅動的平行社會
近年來,基於CPSS(Cyber-Physical-SocialSystems)的平行社會已現端倪,其核心和本質特徵是虛實互動與平行演化。區塊鏈是實現CPSS平行社會的基礎架構之一,其主要貢獻是為分布式社會系統和分布式人工智慧研究提供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去中心化的數據結構、交互機制和計算模式,並為實現平行社會奠定了堅實的數據基礎和信用基礎。 就數據基礎而言,管理學家愛德華戴明曾說過:除了上帝,所有人必須以數據說話。然而在中心化社會系統中,數據通常掌握在政府和大型企業等「少數人」手中,為少數人「說話」,其公正性、權威性甚至安全性可能都無法保證。區塊鏈數據則通過高度冗餘的分布式節點存儲,掌握在「所有人」手中,能夠做到真正的「數據民主」。就信用基礎而言,中心化社會系統因其高度工程復雜性和社會復雜性而不可避免地會存在「默頓系統」的特性,即不確定性、多樣性和復雜性,社會系統中的中心機構和規則制定者可能會因個體利益而出現失信行為;區塊鏈技術有助於實現軟體定義的社會系統,其基本理念就是剔除中心化機構、將不可預測的行為以智能合約的程序化代碼形式提前部署和固化在區塊鏈數據中,事後不可偽造和篡改並自動化執行,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將「默頓」社會系統轉化為可全面觀察、可主動控制、可精確預測的「牛頓」社會系統。 ACP(人工社會Artificial Societies、計算實驗Computational Experiments和平行執行ParallelExecution)方法是迄今為止平行社會管理領域唯一成體系化的、完整的研究框架,是復雜性科學在新時代平行社會環境下的邏輯延展和創新。 ACP方法可以自然地與區塊鏈技術相結合,實現區塊鏈驅動的平行社會管理。首先,區塊鏈的P2P 組網、分布式共識協作和基於貢獻的經濟激勵等機制本身就是分布式社會系統的自然建模,其中每個節點都將作為分布式系統中的一個自主和自治的智能體(agent)。隨著區塊鏈生態體系的完善,區塊鏈各共識節點和日益復雜與自治的智能合約將通過參與各種形式的Dapp,形成特定組織形式的DAC和DAO,最終形成DAS,即ACP中的人工社會。其次,智能合約的可編程特性使得區塊鏈可進行各種「 WHAT-IF」 類型的虛擬實驗設計、場景推演和結果評估,通過這種計算實驗過程獲得並自動或半自動地執行最優決策。最後,區塊鏈與物聯網等相結合形成的智能資產使得聯通現實物理世界和虛擬網路空間成為可能,並可通過真實和人工社會系統的虛實互動和平行調諧實現社會管理和決策的協同優化。不難預見,未來現實物理世界的實體資產都登記為鏈上智能資產的時候,就是區塊鏈驅動的平行社會到來之時。
㈡ 去中心化只是一種營銷嗎
為什麼說去中心化是區塊鏈最根本的特徵?
從區塊鏈誕生以來,去中心化一直被業界作為區塊鏈的核心屬性之一。但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國內一些業界大佬紛紛開始否認這一點,
甚至有人聲稱去中心化這個詞是區塊鏈行業翻譯產生的重大誤導,呼籲翻譯成「點對點」,任何區塊鏈應用的規則制定者就是根本的中心。這是一種極其錯誤的傾向,可能會誤導很多區塊鏈創業者,使其在探索區塊鏈應用落地的過程中走彎路。
什麼是「去中心化」?
「去中心化」翻譯自英語單詞Decentralization,是由前綴de-、詞干central、後綴-ization組成。其中,詞干central意為「中心」,後綴-ization意為「……化」,而前綴de-則有離開、除去、取消、相反等含義。因此,將其翻譯為去中心化是非常准確的。
那麼,去中心化具體而言是什麼含義呢?
以太坊創始人Vitalik Buterin於2017年2月發表的《The meaning of decentralization》一文中,詳細闡述了去中心化的含義。他認為應該從三個角度來區分計算機軟體的中心化和去中心化:架構、治理和邏輯。
㈢ 目前的區塊鏈聯盟盤點有哪些代表呢
近兩年,區塊鏈聯盟涌現,都有哪些代表呢?
在區塊鏈行業發展早期階段,很多企業、機構等組成區塊鏈聯盟,共享區塊鏈技術研究成果,尋求區塊鏈技術更廣泛的應用。
近兩年,區塊鏈聯盟涌現,截止2017年7月,目前已有由約40多家國際銀行組成的R3、由Linux基金會發起的超級賬本(hyperledger)、位於中國互聯網核心腹地的中關村區塊鏈產業聯盟、由11家機構共同發起的China Ledger聯盟、由25家金融機構聯合成立的金鏈盟、被稱為「俄羅斯版R3」的俄羅斯區塊鏈聯盟、尋求與微金融結合點的區塊鏈微金融產業聯盟、由深圳前海管理局主導的前海國際區塊鏈生態圈聯盟、位於陸家嘴的陸家嘴區塊鏈金融發展聯盟。
眾人拾柴火焰高,眾多機構和人才加入推動區塊鏈的蓬勃發展。
㈣ 區塊鏈加服務業,能給生活帶來怎樣的改變
盡管今年作為區塊鏈的代表比特幣表現了大幅的市值縮減,但這不代表區塊鏈失去了未來,可能從長遠看,這只是開始。
曾經翻譯過一篇講解區塊鏈的文章,我覺得通俗易懂,引用部分譯文作為借鑒。
如果有人在1992年來找你,說:「嘿,這東西叫做互聯網。讓我解釋一下如何在全新的商業模式中創造出幾十億和幾十億美元的價值,「你是如何反應的 ?」 嗯,也許你會覺得你有遠見看得到互聯網的未來,但是大多數人? 區塊鏈(真正去中心化的) 工業處於同樣的萌芽階段,機遇是巨大的。
文中出現了一張有關區塊鏈的架構圖,因為是英文的,我做了一個中文的翻譯與轉換。
很多人說,區塊鏈 「只是一個資料庫」,這倒是真的。 它是一個分布式資料庫 ( 而不是中心化的 ),其中分類帳中的每個條目都是時間戳和密碼安全的,並鏈接到事務的 「塊」 中的上一個和下一組條目。
這種聯系形成了一連串的交易。 因此,「區塊鏈」不像中心化機構自己宣稱稱 「這里是分類帳的狀態」 ,而是區塊鏈網路的參與者保持了共識,拒絕了任何不適合的事情。
擁有一個分布式資料庫本身是很好的,但你並不總是需要一個,而且沒有真正的機會創造價值(並貨幣化)它。
區塊鏈不僅僅是數字貨幣的基礎,事實上這是一個未來區別於互聯網的又一個體系,它有自己的哲學,有自己的理念,有自己的結構,有自己的經濟表現方式。如果與服務業結合,可能會展現出新的經濟表現形式。以Uber打車(優步打車,國內有類似的滴滴打車)為例,Uber的經濟模型是這樣的:
在 Uber 模型中,您加入網路,隨著更多的用戶/司機加入,網路的效用就會上升。 隨著網路的效用增加,Uber 的價值增加,因為它們實際上是協議 (規則制定者),連接買賣雙方。 在這種情況下,Uber對「協議」 的所有者表示價值升值。
如果我們定義一個區塊鏈的打車模型,把他叫做La'Zooz,它的經濟模型是這樣的:
La』Zooz 創建了一個令牌 ( 他們擁有的系統代幣,它被稱為 zooz ),並將其提供給網路成員。
把營銷問題擱置一邊 ,下面是發生了什麼:
為了支付乘車費用,車手需要Zoozs幣。 駕駛員接受Zoozs作為駕駛的回報。 由於對基於協議規則的貨幣具有有限的數量 ( 或針對現金有定義下的可預測的通貨膨脹 ) — ( 盡管它們是數字的,因此它們可以被成本有效地劃分為多個小數 ),每一個 zooz 的值隨著對它們的需求的增加而增加。
讓我們這樣簡單思考:
區塊鏈中有100個Zoozs幣。
每個Zooz都值1美元。
有100個網路參與者。 50名駕駛員和50名乘客。
每次乘坐的費用都是1 Zoozs。
假設La』Zooz的價格要比優步便宜,更多的人想要Zoozs。 因此,他們將美元或比特幣兌換成Zoozs,這會將Zoozs的價格提高到2美元。 所以現在每個人都有價值2美元的價值,而不是1美元。
購買力翻了一番,因此你可以使用1個Zoozs而乘坐2次。 所以你把一半的Zoozs賣給需要它人,讓另一個人也去乘坐。
獲得了1個Zoozs的司機現在看到他們在過去所提供的駕駛服務的價值從1美元到2美元,更傾向於接受Zoozs,因為他們希望更多的人加入網路。 實際上,通過獲取這些令牌,您今天獲得了價值,並在未來獲得了價值。
這個模型中並不是Uber 獲得了利潤,而是網路的所有者 (令牌持有者)獲得了利潤!
這就是在所有類型的網路中會發生的事情:身份網路、信用網路、社交網路
消費者不僅僅是消費者,也是生產者的一部分,區塊鏈將價值使用權和服務收益權進行了統一。每個消費者成為了商業體系中的生產者。將利益編程為一個自動的分配機制,這就成了一個自治的經濟系統。
對於科技的發展,我們還是要保持敬畏的態度,對於資本的狂熱,我們又要保持頭腦的冷靜。未來,相信會有更多的科技來改變我們的生活。
㈤ 隱私計算標準的制定者ARPA,為何能受到幣安青睞
Felix Xu,ARPA聯合創始人&CEO,紐約大學信息技術與金融雙學位,擁有六年投資與創業經驗,曾於復星集團旗下的早期基金復星銳正資本覆蓋金融科技、AI大數據等行業,並獨立負責區塊鏈領域的研究與早期投資,擁有豐富的行業資源和廣泛的科技與投資領域人脈,並具有管理運營項目的經驗。此前曾任職於紐約Sackler Family Office,Vertical Research Partners等機構。ARPA也參與了中國信通院牽頭制定的安全多方計算國家級標准。
我認為隱私計算在未來會變得非常僵化。原因如下。首先,隨著監管的收緊,國內外金融數據已經無法攀升和交易,導致金融機構對隱私計算的需求增加。第二,各國將數據定義為資產,並將受到保護。最後,人們對數據隱私的意識正在增強,他們意識到「免費」是最昂貴的。
㈥ 為什麼去中心化了還能升級
什麼是「去中心化」?
「去中心化」翻譯自英語單詞Decentralization,是由前綴de-、詞干central、後綴-ization組成。其中,詞干central意為「中心」,後綴-ization意為「……化」,而前綴de-則有離開、除去、取消、相反等含義。因此,將其翻譯為去中心化是非常准確的。
那麼,去中心化具體而言是什麼含義呢?
以太坊創始人Vitalik Buterin於2017年2月發表的《The meaning of decentralization》一文中,詳細闡述了去中心化的含義。他認為應該從三個角度來區分計算機軟體的中心化和去中心化:架構、治理和邏輯。
架構中心化是指系統能容忍多少節點的崩潰而可以繼續運行;治理中心化是指需要多少的個人和組織能最終控制這個系統;邏輯中心化是指系統呈現的介面和數據是否像是一個單一的整體。
區塊鏈是全網統一的賬本,因此從邏輯上看是中心化的,這一點無可置疑。從架構上看,區塊鏈是基於對等網路的,因此是架構去中心化的。從治理上看,區塊鏈通過共識演算法使得少數人很難控制整個系統,因此是治理去中心化的。架構和治理上的去中心化為區塊鏈帶來三個好處:容錯性、抗攻擊力和防合謀。
區塊鏈與傳統分布式系統的5點區別
作為一種全新種類的分布式系統,區塊鏈往往被錯誤地當作是一個分布式的資料庫或日誌系統,實際上區塊鏈與傳統的分布式系統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去中心化。現在我們來審視一下區塊鏈與傳統分布式系統的主要區別:
(1)一致性演算法:區塊鏈需要解決的是拜占庭將軍問題,即網路中存在一個或多個欺詐節點,可能會故意違反協議或傳輸錯誤的數據,因此區塊鏈往往採用拜占庭容錯的一致性演算法(通常稱為共識演算法),如BFT、PoW、PoS等;而傳統分布式系統只需考慮節點失效和通訊錯誤的情況,往往採用paxos、raft之類的一致性演算法,這類演算法不能對抗欺詐節點。
(2)中央控制方:在區塊鏈網路中是不存在中央控制方的,沒有一個節點可以控制或協調賬本數據的生成,各節點通過共識演算法進行協調,生成一致的賬本。而傳統發布式系統則往往是由一個機構進行控制,統一調度各節點參與運算。
(3)規則制定:區塊鏈的規則就是共識協議,又稱共識機制,共識演算法是其中的一部分。共識機制一般是由一個人或一個團隊設計制定,並開發出相應的程序,提供給社區使用。這一點似乎與傳統的分布式系統一樣,但區塊鏈的共識機制的改變、升級是需要社區對此有一致的共識,如果不能達成共識,則任何人都可以實施硬分叉,另建一個社區、一條鏈。這就是共識機制的去中心化過程。
㈦ 區塊鏈思想是誰提出來的
中本聰(英語:Satoshi Nakamoto),自稱日裔美國人,日本媒體常譯為中本哲史,此人是比特幣協議及其相關軟體Bitcoin-Qt的創造者,但真實身份未知。中本聰於2008年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式的電子現金系統》(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的論文,描述了一種被他稱為「比特幣」的電子貨幣及其演算法。2009年,他發布了首個比特幣軟體,並正式啟動了比特幣金融系統。2010年,他逐漸淡出並將項目移交給比特幣社區的其他成員。中本聰據信持有約一百萬個比特幣。
㈧ 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歷史是怎樣的呢
先有比特幣還是先有區塊鏈?
比特幣剛誕生的時候,並沒有「區塊鏈」這個概念,人們用bitcoin(小寫b)表示比特幣,用Bitcoin(大寫B)表示其底層技術,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區塊鏈技術。
2015年,經濟學人發布了封面文章《重塑世界的區塊鏈技術》後,區塊鏈技術在全球掀起一股金融科技狂潮,世界各大金融機構、銀行爭相研究區塊鏈技術,僅2016年就有數十億美元投資到區塊鏈相關企業當中。
2017年9月,中國政府網(www.gov.cn)發表文章《我國區塊鏈產業有望走在世界前列》,公開支持區塊鏈技術發展,並向13億中國人民普及了區塊鏈技術。區塊鏈在金融、保險、零售、公證等實體經濟領域的應用開始加速落地。
㈨ 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區塊鏈信息服務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區塊鏈技術及相關服務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區塊鏈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遵照其規定。
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是指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為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持的機構或者組織;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是指使用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第三條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全國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第四條鼓勵區塊鏈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和行業准則,指導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務規范,推動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督促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務、接受社會監督,提高區塊鏈信息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第五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第六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技術條件,對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應當具備對其發布、記錄、存儲、傳播的即時和應急處置能力,技術方案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規范。第七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並公開管理規則和平台公約,與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要求其承諾遵守法律規定和平台公約。第八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對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進行基於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件號碼或者行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用戶不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的,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第九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開發上線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安全評估。第十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第十一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伺服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服務項目、平台網址等事項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終止服務的,應當在終止服務三十個工作日前辦理注銷手續,並作出妥善安排。第十二條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收到備案人提交的備案材料後,材料齊全的,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發放備案編號,並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向社會公布備案信息;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通知備案人並說明理由。第十三條完成備案的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對外提供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的顯著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第十四條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信息實行定期查驗,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提供相關信息。第十五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區塊鏈信息服務存在信息安全隱患的,應當進行整改,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和國家相關標准規范後方可繼續提供信息服務。第十六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服務協議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依法依約採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對違法信息內容及時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㈩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規定包括哪些
對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一是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責任。二是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技術條件。三是制定並公開管理規則和平台公約。四是落實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制度。五是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或者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六是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服務協議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應當依法依約採取處置措施。
區塊鏈作為一項新興技術,具有不可篡改、匿名性等特性,在給國家發展帶來機遇、給社會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風險。通過與傳播領域的結合,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傳播違法有害信息,實施網路違法犯罪活動,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部分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的安全責任意識不強,管理措施和技術保障能力不健全,對互聯網信息安全提出新的挑戰。
《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十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第二十一條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改正前應當暫停相關業務;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並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