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維坦與區塊鏈
⑴ 經濟專有名詞的咨詢——「利維坦」
利維坦是啟蒙運動時期英國霍布斯的著作
利維坦是食人怪獸 霍布斯用它暗指國家 國家主權至高無上
利維坦是指擁有絕對主權的統治者統治下的國家。因為主權的絕對至上,個人的自由和權利很有可能受到威脅。因為這樣的絕對主權是基本可以為所欲為的。
霍布斯最有名的觀點在於其對於自然狀態的描述以及由此而導出的結論。霍布斯認為,在自然狀態中,每一個個體追求他個人的保存及個人的快樂,這個事實導致他與別人的競爭與不信任。於是,人們若非生活在共同的權力之下,他們彼此間即會處於戰爭的狀態。於是透過訂定契約的方式,人們把管理自我的權利託付給一個人或一個委員會,並且認可他的一切行動,於是國家就產生了。至於霍布斯對人性的看法,霍布斯認為:好爭好勝是人的自然本性,為了求利,促使人相互競爭,甚至以暴力去奴役他人及其妻兒。為了求平安,為了保全已經獲得的一切,使人們彼此猜忌。為了求榮譽,求名位,使得人敬畏自己,使得人不能容忍他人對自己,乃至於親朋的藐視。
⑵ 失魂的巨獸 ——評電影《利維坦》
「它暢泳於大海之時,波濤亦為之逆流。它口中噴著火焰,鼻子冒出煙霧,擁有銳利的牙齒,身體好像包裹著鎧甲般堅固。性格冷酷無情,暴戾好殺,它在海洋之中尋找獵物,令四周生物聞之色變。」——《約伯記》第四十一章
俄羅斯西北部的巴倫支海,一望無盡的北冰洋與寧靜的港口小鎮,開場長達兩分鍾的空鏡頭將基羅斯托克的冰海暖池展現的淋漓盡致,大理石般深邃的鏡頭語言再配合激昂振奮的交響樂,只需一眼便能看出這是俄羅斯導演的作品。
安德烈.薩金塞夫向來是個擅長用寓言和典故的導演,在這部《利維坦》中我們幾乎隨時都能發現導演藏在高筒靴里的寶藏。
在《利維坦》中這幅巨大的魚骨出現過兩次,第一次是科里亞的兒子羅馬在搬家中發現父親和莉婭在地窖中親熱後憤怒的摔門離去,一個人坐在魚骨邊哭泣。他無法接受那個年輕的女人代替自己的母親在家中的位置,也無法原諒父親對莉婭的一再縱容甚至是沒有底線的原諒。在這一刻,羅馬這個成長中的青年坐在巨大的海獸骨架旁哭泣,這個鏡頭毫無疑問是被賦予了深刻的寓意的,羅馬——向來是俄羅斯民族的驕傲,自公元十五世紀莫斯科大公伊萬三世迎娶拜占庭公主索菲亞後,俄羅斯民族已經將這個輝煌的名字刻在了自己的心中,看見當今俄羅斯的國徽雙頭鷹你就能明白這個名字在俄國人心中的分量有多重。但作為輝煌文明的代表——羅馬卻坐在深海巨獸利維坦的骨架邊哭泣,在這一段只有同期聲的場景中無疑顯得有些妖魔化,這樣的鏡頭似乎在預示著即使無比輝煌的羅馬文明在海洋之主這頭巨獸面前也是脆弱不堪的。
作為《聖經.舊約》中提到的怪獸,利維坦是深海的主人,據說連上帝也無法與之正面抗衡,在神話和寓言中這頭巨獸就是強大、毀滅的代名詞,而在英國哲學家霍布斯的著作《利維坦》中,這個名字又被賦予了新的意義——強勢的國家與政府暴力機關。沒錯,上圖中魚骨在薩金塞夫這部影片中同時被賦予了兩種寓意,它既是象徵俄國政府瓦迪姆的物象又是莉婭所見到北冰洋中鯨魚的神話產物。
這部電影的情節的步步推進,整部電影的氣氛也越來越壓抑。在官與民的問題下,政府官員的腐敗、國家權利分配的不均、階級分化嚴重、家庭關系的緊張、由於偷情科里亞與迪馬的分道揚鑣……在這個俄羅斯西北部的小港,將蘇聯解體後俄羅斯民族所面臨的所有問題全被揭露了出來,從民族層面來說,這些問題已經不僅僅影響到了俄羅斯民族的物質世界更是一場空前的信仰危機。
東正教,在伊萬三世大公迎娶拜占庭索菲亞公主後被定為俄羅斯國教,由於俄羅斯民族的羅馬情節,東正教也自然而然的被他們視作正統。禱告、洗禮、領聖餐這些都是信仰東正教的俄羅斯民族數百年來一直在做的,可在歷史上,這個民族經歷過三次信仰危機,第一次在十九世紀,俄羅斯這個古老的帝國邁著緩慢的腳步開始走向近代化的同時丟棄了這個古老民族的諸多高尚的傳統,一代文學大師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罪與罰》的故事背景就是在俄羅斯民族面對時代大變革的同時信仰的缺失(甚至是需要救贖);第二次危機在二十世紀,蘇聯建立的社會主義政權欲將耶穌的形象從瓦西里大教堂中抹去,可這個倔強的戰斗名族卻用一株株窗前的向日葵將聖子留在心中;而第三次,也就是現在,蘇聯解體後的俄羅斯在重建過程中出現無數新的問題。導演薩金塞夫以巴倫支海偏遠地區的小港作為背景,以小見大將整個俄羅斯的問題揭露出來,個人、家族、政府乃至宗教,與東正教有關的影像在本片中一共出現過四次,第一次在二十三分鍾,瓦迪姆(市長)因為對無法連任市長的不安而去尋求主教的安撫,可主教卻回答道,「你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俗世擔憂,並讓他牢記那個預言。」瓦迪姆還是感到不安,追問主教是否是自己做的還不夠多,主教卻這樣回答他。第二次是在主教家中。
導演將主教的家布置的金碧輝煌,和俄羅斯傳統大家族的富貴相幾乎一樣。第三次則是科里亞在妻子失蹤後在雜貨店偶遇瓦西里神父,神父跟他講了約伯的故事,可很顯然科里亞就是當下喪失了信仰的那類俄國人,他並不理解神父的故事也沒有拿聖餐,只是幫神父將麵包抗回了神父的住處。接下來的一場戲戲劇張力極強,神父開始挨家挨戶的分發麵包,可有位看似虔誠的老婦親手從神父手中拿過了麵包卻隨即將聖餐扔到了豬食槽里。全片前後關乎正統、民族自豪感、國家榮耀的宗教象徵——聖餐,最終卻化作了幾只家養動物的飼料,對於一向以虔誠、善良和高尚的俄羅斯民族,這無疑是巨大的諷刺。而最後一次東正教的出現則是在片尾,此時迪馬早已離開這座偏僻小港,莉婭自殺,羅馬被帕莎夫婦收養,科里亞被抓進監獄,科里亞的小屋最終也如瓦迪姆之願被拆除,此時本片在基礎劇情上的矛盾似乎已經結束,故事也似乎進入尾聲。但俄羅斯、俄羅斯民族以及他們的靈魂究竟該怎樣得到救贖?
主教在教堂中宣揚的俄羅斯民族的進步又究竟要怎樣來填補這個曾經輝煌的民族在信仰上的缺失?
二十一世紀的俄羅斯民族,在貝爾加湖畔的煙波繚繞和伏爾加河船夫粗獷的嚎叫中,升天大教堂旁克里姆林宮內,那隻名叫利維坦的巨獸,將在新的世界體制下帶領他的人民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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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利維坦》內容簡介
《利維坦》內容簡介
《利維坦》是由英國哲學家霍布斯所創作的一本書,下面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這本書的主要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作品簡介: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的政治思想家托馬斯·霍布斯於1651年出版了他以怪獸Leviathan命名的著作----《利維坦》,意在用以比喻一個強大的國家,藉此論證君權至上,反對「君權神授」。傳說,在上帝造人之後,人請求上帝:「上帝啊,我們太弱小了。請你再創造一個英雄吧,讓他保護我們」。上帝說:「英雄在保護你們的同時,也會欺壓你們,吃你們」。後來人們為了抵禦各種外來的風險,自己創造了一個利維坦,創造了一個能讓他們有歸屬感的龐然大物----政府,但政府這個利維坦(Leviathan)有雙面的性格。它由人組成,也由人來運作,因此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種半神半獸的品質,它在保護人的同時,又在吃人。所以,就有了人類社會的最高理想就是把利維坦關進籠子里一說。
內容簡介:
論人
霍布斯以討論人性作為本書的首部分。他將一個人類描述為一種不斷變動的事物,他試圖通過實例來指出人類的一切都可以用唯物的方式呈現,也就是說,無需訴諸一外在於人類心靈、非物質的靈魂或是能力。 霍布斯接著將這種術語定義清楚。 善和惡不過是用來形容一個人的喜好和慾望的術語,而這些喜好和慾望也只是喜好接近或遠離某對象的心中傾向。 他指出當時最有影響力的政治神學,經院哲學,之所以興盛發展是建立將許多日常用語混淆在一塊,像是「無形的物質」一詞,這對於霍布斯而言就是一種詞語上的矛盾。
霍布斯在描述人類心理時,完全沒有提及「至善」(Summum Bonum),這是過去的權威主張。不僅是在概念的「至善」是多餘的,並且從人類慾望的多變性來看,也不可能有這樣的事物。因此,任何政治共同體若希望提供其成員最大的利益,將會被這種目標所分裂,因為沒有人可以決定什麼是最大的利益。 其結果將是內戰。
然而,霍布斯指出有「至惡」(summum malum),即最大邪惡的存在。此即對暴力死亡的恐懼。 一個政治共同體可以建立在此種恐懼上。
既然沒有「至善」,自然狀態下的人就不會組成一個最尋求最大公共利益的政治團體。但在一個政治共同體之外,則是一個無政府的狀態。 有鑒於人類本性與慾望的多變性,以及對稀缺資源的需要以滿足這些慾望,自然狀態,如霍布斯所稱這個無政府主義的情況,必然是一切人對一切人的戰爭(bellum omnium contra omnes),亦即所有人之間的戰爭。即使兩個人不爭斗,也不能保證一人不會因為其財產或是某種受屈的榮譽感試圖殺死另一人,所以他們必須不斷地對彼此抱持戒心。甚至搶先攻擊自己的鄰居,也是非常合理的。
" 因此,在人人相互為敵的戰爭時期所產生的一切,也會在人們只能依靠自己的體力與創造能力來保障生活的時期中產生。在這種狀況下,產業是無法存在的,因為其成果不穩定。這樣一來,舉凡土地的栽培、航海、外洋進口商品的運用、舒適的建築、移動與卸除須費巨大力量的物體的工具、地貌的知識、時間的記載、文藝、文學、社會等等都將不存在。"
最糟糕的是人們不斷處於暴力死亡的恐懼和危險中,人的生活孤獨、貧困、卑污、殘忍而短壽。 因此,如何避免自然狀態變成了政治思考的核心。這種思考往往與自然法思想密切相關,但霍布斯認為這不應該稱作「法」,因為沒有人可以有能力加以實行。人類理性最關注的便是尋求和平,但當和平無法達成時便會思考如何以戰爭取得最大利益。 霍布斯明白指出在自然狀態中沒有正義的存在,每個人對於任何事物都能夠聲稱自己具有所有權。 自然法的第二守則即是,任何人都應該放棄主張擁有一切事物,當其他人也願意如此做的時候,藉此遠離自然狀態,並且建立一個有權統治這些事務的共和國。霍布斯總結第一部分,指出能夠落實上述兩條的另外17條自然法原則,並且回答一個主權國家當人民不同意其存在時,這個主權代表了什麼意義。
論國家
第二部的開頭便論述一個國家存在的目的:"我們看見天生愛好自由和統治他人的人類生活在國家之中,使自己受到束縛,他們的終極動機、目的或企圖是預想要通過這樣的方式保全自己並因此而得到更為滿意的生活;也就是說,要使自己脫離戰爭的悲慘狀況。正像第八章中所說明的,沒有有形的力量使人們畏服、並以刑法之威約束他們履行信約和遵守第十四、十五章兩章中所列舉的自然法時,這種戰爭狀況便是人類自然激情的必然結果。"國家是在所有人都同意以下方式所成立的:「人人都向每一個其他的人說:我承認這個人或這個集體,並放棄我管理自己的權利,把它授與這人或這個集體,但條件是你也把自己的權利拿出來授與他,並以同樣的方式承認他的一切行為。」 主權有12個主要權利:
由於他們訂立了信約,這便意味著他們不再受任何與此相反的舊信約的約束了。這樣說來,已經按約建立一個國家的人,由於因此而受信約束縛必須承認某一個人的行為與裁斷,按照法律說來,不得到這人的允許便不能在自己之間訂立新信約,在任何事物方面服從任何另一個人。
因為被他們推為主權者的那個人承當大家的人格的權利只是由於他們彼此間的信約所授與的,而不是由他對他們之中任何人的信約所授予的,於是在主權者方面便不會違反信約;這樣一來,他的臣民便不能以取消主權作借口解除對他的服從。
由於多數人以彼此同意的意見宣布了一個主權者,原先持異議的人這時便必需同意其餘人的意見;也就是說,他必須心甘情願地聲明承認這個主權者所作的一切行為,否則其他的人就有正當的理由殺掉他。
由於按約建立國家之後,每一個臣民便都是按約建立的主權者一切行為與裁斷的授權者,所以就可以得出一個推論說:主權者所做的任何事情對任何臣民都不可能構成侵害,而臣民中任何人也沒有理由控告他不義,因為一個人根據另一個人的授權做出任何事情時,在這一樁事情上不可能對授權者構成侵害。
根據以上所說的道理看來,處死一個主權者,或臣民以任何方式對主權者加以其他懲罰都是不義的。
決定哪些學說和意見有害於和平,哪些有利於和平,決定對人民大眾講話時什麼人在什麼情況下和什麼程度內應受到信任、以及決定在一切書籍出版前,其中的學說應當由誰來審查等都屬於主權范圍。因之,主權者便有權審定意見和學說,或任命全體審定人,把這事當成和平所必需的事,像這樣來防止糾紛和內戰。
主權還包括以下的全部權力,即訂立規章,使每一個人都知道哪些財物是他所能享有的,哪些行為是他所能做的,其他臣民任何人不得妨害。
司法權也屬於主權的范圍。這就是聽審並裁決一切有關世俗法與自然法以及有關事實的爭執的權利。
與其他國家和民族宣戰媾和的權利也是主權范圍內的權利。
平時和戰時一切參議人員、大臣、地方長官和官吏的甄選權也屬於主權范圍。
交付給主權者的權力中還有根據他事先制定的法律對每一臣民頒賜榮銜爵祿之權以及施行體刑、罰金與名譽刑之權。
必須有榮銜法規,並且還要有一個公開的尺度來衡量對國家有功或者有才能為國立功的人的身價;此外還必須有某一些握有武力來執行這些法律的人。
霍布斯明確反對的權力分離的想法,像是以後美國憲法的[三權分立]。第6部分可能是過去比較沒有重視的部份,他主張媒體審查並且反對言論自由,只要這對於主權的統治有所危害。「管轄權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根據世代生育的方式,另一種是由征服而取得的。」162 前者叫做宗法的管轄權,後者叫做專制管轄權。
國家的類型
國家的類型有三個形式(君主制,貴族制和民主)。
國家的區別在於主權者的不同,也就是在於代表全體群眾和其中每一個人的人有差別。統治權不操在一人手中便操在多人組成的會議手中。而會議則要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權進入,便是並非每一個人、而只有不同於其他人的某些人才有權進入,因此我們便顯然可以看出,國家只有三種。因為代表者必然不是一個人便是許多人。如果是許多人,便不是全體組成的會議,就是一部分人組成的會議。當代表者只是一個人的時候,國家就是君主國,如果是集在一起的全部人的會議時便是民主國家或平民國家,如果只是一部分人組成的會議便稱為貴族國家。
而且就只有這三種:
此外就不可能有其他的國家了。因為主權必然是不歸一個人握有,就要由許多人握有,或全體握有的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這一點我在前面已經說明了。在歷史和政治書籍中還有其他的政體名稱,如僭主政體和寡頭政體等。但這些並不是另外的政府形式的名稱,而只是同一類政府形式遭人憎惡時的名稱。因為在君主政體之下感到不滿的人就稱之為僭主政體,而不高興貴族政體的人就稱之為寡頭政體。同樣的道理,在民主政體之下感到不滿的人就稱之為無政府狀態,意思就是沒有政府的狀態。但我認為任何人都不會相信,沒有政府也算是一種新的政府。根據這同一理由,人們也不應當在他們喜歡某種政府時便認為它是某種政府,而在不喜歡或受到統治者壓迫的時候又認為它是另一種政府。
在實際的考量之下,君主制是最好的:
這三種國家的差別不在於權力的不同,而在於取得和平與人民安全(按約建立國家的目的)的方法上互有差別。如果把君主政體和另外兩種政體加以比較,我們就可以看出:第一,不論任何人承當人民的人格、或是成為承當人民人格的會議中的成員時,也具有其本身的自然人身份。他在政治身份方面雖然留意謀求公共福利,但他會同樣或更多地留意謀求他自己以及他的家屬和親友的私人利益。在大多數情形下,當公私利益沖突的時候,他就會先顧個人的利益,因為人們的感情的力量一般說來比理智更為強大。從這一點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說:公私利益結合得最緊密的地方,公共利益所得到的推進也最大。在君主國家中,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同一回事。君主的財富、權力和尊榮只可能來自人民的財富、權力和榮譽。因為臣民如果窮困,鄙賤或由於貧乏、四分五裂而積弱,以致不能作戰御敵時,君主也就不可能富裕、光榮與安全。然而在民主政體或貴族政體中,公眾的繁榮對於貪污腐化或具有野心者的私人幸運說來,所能給予的東西往往不如奸詐的建議、欺騙的行為或內戰所給予的那樣多。[2]
繼承
繼承權永遠與主權密切相關。民主和貴族的繼承製較為簡單,君主制則相對困難:
關於繼承權的問題,最大的困難發生在君主政府之中,這種困難所以產生是因為初看起來誰將指定繼位者不明確,有許多時候他所指定的繼位者是誰也不明確。因為在這兩種情況下需要運用的推理都比每一個人一般慣於運用的更嚴格。
因為在一般人都沒有仔細思考。 然而,繼承絕對是君主的天賦權力:
關於具有主權的君主的繼承者由誰指定的問題,寫的真的很爛,(因為選任的國王和王侯並不具有主權的所有權,而只具有使用權),我們要考慮的情形是:要不是在位的國王有權規定繼承問題,便是這種權利又重新歸於散亂無紀的群眾之中。因為在這種情形下:具有主權所有權的人死去之後根本沒有給群眾留下任何主權者,也就是沒有給他們留下任何大家應統一在他身上,因而能做出任何統一行動的代表者,於是他們便不能選舉任何新君主;這樣一來每一個人便都有平等的權利臣服於他認為最能保護他的人;如果可能的話,他還會用自己的武器來保衛自己,那樣就是回到混亂狀態當中去,回到每一個人對每一個人的戰爭狀態當中去,和當初建立君主國的目的背道而馳。因此我們就可以顯然看出,君主國一旦按約建立,就永遠將繼承者的問題交給在位的國王根據其判斷與意志處理了。
但是由誰任命君王則不總是確定的:答案是:
有時還會發生在位之王指定繼承其權力的人是誰的問題。這一問題可以根據他明確的語言和遺囑決定,也可以根據其他充分的默認表示來決定。
這意味著:
當他在世時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通過明確的話語或遺囑來宣布,如羅馬最初的幾位皇帝宣布其繼承人的情形就是這樣。
要注意的是,這並沒有任何血緣關系:
因為繼承人一詞本身並不意味著傳位者的子女或近親,而只是指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宣布的應繼承他的地位的任何人。因此,如果一個國王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明確地宣布某某人將成為其繼承人,那麼這人在前任國王死後馬上就具有當國王的權利。
然而,實際上這代表了:
但在沒有遺囑或明確的話語的地方,就要遵從代表意志的其他自然表示,其中有一種就是習慣。因此,在習慣規定絕對應由最近的親屬繼位的地方,最近的親屬便有繼位的權利。因為在位之王不願如此的話,他在世時是很容易宣布這一點的。
所以在現實中我們首先會挑選長子。
宗教
在「利維坦」,霍布斯明確指出,主權有權干預宗教信仰與教條,而且如果不這樣做的話,他是自起爭端。霍布斯提出了他自己的宗教理論,但指出他會順從主權的意志(當主權被重新建立,再次提醒讀者:「利維坦」是在內戰期間所寫),無論主權的理論是否合理。塔克認為,它標志著霍布斯是宗教戰爭後共和國的宗教政策的支持者。
稅制
霍布斯也探究了主權征稅的問題,不過他的經濟理論並不如政治理論受到重視。 霍布斯相信正確的平等也包括了征稅的平等。稅制的平等並不基於財富的平等,而是根據他對於國家法律的維護與維持所盡的心力。 霍布斯也支持國家應該要幫助那些無法自力更生的人,這便從國家的稅收里支出。
作者簡介:
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英國人,他是西方最重要的`政治哲學家之一,他對國家和法律的根本問題進行了精深的思考。主要著作有《利維坦》、《論公民》等。他的《利維坦》具有非凡的邏輯性和想像力,使政治哲學得到了一種邏輯嚴密的系統發揮,成為經世名著。
作品思想
「利維坦」指一種威力無比的海獸,霍布斯以此比喻君主專制政體的國家。該書主要論述作者的國家起源學說和社會政治思想。他認為自我保存和追求幸福是人的本性,但在人人為敵的「自然狀態」中不能夠實現。人們為了擺脫這種狀態,便訂立契約,國家由此產生。他主張君主專制制度,強調王權高於教權。此外,還闡述了他的唯物主義認識論學說,揭露了經院哲學和宗教迷信的危害。
霍布斯認為人是生而平等自由的,因此人類的自然狀態就叫做享有充分的自然權利的狀態。「自然使人在身心兩方面的能力都十分相等」,世界再沒有比這現象更足以表達才智的平等分配。由於人們能力的平等,彼此就會成為仇敵,為了實現自己的願望,人們就設法控制或征服他人,相互疑懼,彼此爭斗其次.人天生是惡的,不斷發生爭執。霍布斯說:「在人類的天性中我們發現有三種造成爭斗的主要原因存在,第一是競爭,第二是猜疑,第三是榮譽」。由於這些爭執。便引起相互間漫無止境的掠奪,乃至於血腥屠殺,所謂「人對人像狼一樣」的名言就是這樣引申出來的。他的結論是:人的自然狀態就是處於「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爭狀態」。在這種人人互相為敵的戰爭中,沒有什麼是不公道的。因為當時沒有公共的權力,沒有法律就沒有公道。雖然自然狀態下的人是平等的、絕對自由的,但這無疑是一個苦難的自然狀態。當然,霍布斯並不相信這種自然狀態曾經真的普遍存在過,他只是作為一種理論上的推導。
霍布斯強調,為使人類不致在互相殘殺中被消滅,「必須尋找和平和遵守和平」。能使人類竭力走出自然狀態的,就是建立在理性之上的普遍法則——自然法,它用來限制每個人基於本性與本能的自然權利,以便維護和平與秩序。霍布斯說:「自然律是理性所發現的誡條或一般法則,這種誡條或一般法則禁止人們去做損毀自己生命或剝奪保全自己生命的手段的事情」,其自然法的中心點是「自我保存」的個人主義。霍布斯的主要目的是論述人類如何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和政治狀態的,也就是如何由戰爭狀態進入和平狀態的,為此,他提出了十四條自然法原則,概括起來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他斷定,自然法的原則和內容是能夠被人遵守的,而且永恆不變。因為自然法的根本原則和目的是「尋求和平」,而和平則是人們滿足自己慾望所必需的,是不可改變的。
在自然狀態下雖有自然法起調整作用,但人類要擺脫人與人的敵對狀況,必須尋求能使大家畏懼並指導其行動以謀求共同利益的公共權力,社會契約是人類走出自然狀態的必經之路。人們通過訂立契約,把大家所有的權力和力量託付給某一個人或多人組成的集體,這個集體能通過多數的意見把大家的意志轉化為一個意志。於是,人們就把自己的自然權利轉讓給一個統治者來支配和管理,在他們之間建立起一種公共的權力,避免無窮的爭斗,根據這種契約便從自然狀態過渡到社會狀態,於是就形成了國家。
;⑷ 霍布斯《利維坦》(第四章)
印刷術雖然是很具天才的發明,但和文字的發明比起來則相形見拙。究竟是誰最先發現了文字的用法已經無從得知了。據說首先將文字傳入希臘的人是腓尼基王阿基諾爾的兒子卡德謨斯。這是一項為利至溥的發明,可以延續有關過去時代的記憶,可以使散處於全球為數眾多而相距遙遠的地區中的人類互相勾通。同時,文字的發明也是很困難的,因為這是細心觀察舌頭、軟顎、嘴唇等等語言器官的各種動作,並根據這種觀察造出同樣多的字形差異來加以記憶才產生的。
但最高貴和最有益處的發明卻是語言,它是由名詞或名稱以及其連接所構成的。人類運用語言把自己的思想記錄下來,當思想已成過去時便用語言來加以回憶;並用語言來互相宣布自己的思想,以便互相為用並互相交談。沒有語言,人類之中就不會有國家、社會、契約或和平存在,就象獅子、熊和狼之中沒有這一切一樣。第一個創造語言的就是上帝本身,他曾教導亞當怎樣為他給亞當看的生物取名,聖經在這一問題上只說了這么多。但這就足以指導他在實地和這些生物廝混及使用他們中,遇有必要時起出更多的名稱,同時還逐步以一種方式把它們連起來,使自己的意思能被理解,象這樣連續經過若干時候以後,他就會獲得自己所要用的那麼多語言,只是沒有講演家或哲學家需要的那樣豐富。因為我在聖經里還找不出任何根據可以直接或間接地推論出,亞當曾被授以一切圖形、數字、度量、顏色、聲音、幻想和關系的名稱,更沒有被授諸如普遍、特殊、肯定、否定、疑問、祈求、無限等很有用的詞或語言的名稱。實有、意向性、本質以及經院學派所用的其他無意義之詞就更談不到了。
但亞當和他的後裔所獲得和擴充的這種語言在巴比塔又全部失去了;那時由於他的背叛,上帝使每一個人都忽然間忘了自己原先的語言。他們因此而被迫流散到世界各地去,所以現存語言的差異必然是在需要(一切發明之母)教給他們的方式下逐步從他們身上產生的,而且經過一段長時期後在各地愈來愈豐富。
語言的一般用處是將心理討論轉化為口頭討論,或把思維序列轉化為語言序列。象這樣做有兩種用處,一種是記錄我們的思維序列。這種序列由於容易遺忘,使我們必須從頭進行構思,但通過作為標記的語詞就可以重新回憶起來。所以名詞的第一個用處就是作為記憶的標記。另一個用處是:當許多人運用同一些語詞時,他們可以通過這些語詞之間的連系與順序互相表達自己對每一件事物所想像或想到的是什麼,同時也可以表示他們所想望、懼怕或具有其他激情的東西。在這種用處方面,語言被稱為符號。至於語言的特殊作用則是:第一,表示我們通過思考所發現的任何現存或過去事物的原因以及我們所發現的現存或過去事物可能產生的結果。總起來說,這就是獲得學術知識。第二是:向他人說明我們所獲得的知識,也就是商討和互教。第三是:使別人知道我們的意願和目的,以便互助。第四是:無害地為了娛樂和炫耀而玩弄語詞以自娛和娛悅他人。
相應於這幾種用處,語言也有四種濫用。第一是用詞意義不準,表達思想錯誤。他們用這些語詞把他們從未構想過的東西表達為自己的概念,因而欺騙了自己。第二是在隱喻的意義下運用語詞——也就是不按規定的意義運用,因而欺騙了別人。第三是用語詞把並非自己意願的事物宣稱為自己的意願。第四是用語言來互相傷害。自然既使某些生物具有利齒、另一些具有角、還有一些具有手來傷害敵人,所以除開有義務加以統治的人以外,用舌頭來傷害對方便是一種語言的濫用、在有義務加以統治的情形下便不是傷害,而是糾正和改造。
為了記憶原因與結果的序列而應用語言時,其方式在於給這些序列加上名稱並把它們連接起來。
名詞中有些是專有的,只為某一對象所特有,如彼特、約翰、這個人、這棵樹等。
還有一些則是許多東西所共有的,如人、馬、樹等;其中每一個雖然都只是一個名詞,但卻是許多不同的具體對象的名稱。這一切的總和便是普遍。世界上除了名詞以外便沒有普遍,因為被命名的對象每一個都是一個個體和單一體。
對許多東西加上一個普遍名詞是由於它們在某種性質或其他偶性方面類似。專有名詞只能使我們心中想起一個對象,普遍名詞則使我們想起那許多對象中的任一個。
普遍名詞中有些范圍大、有些范圍小。較大的包含較小的;還有一些則范圍相等、互相包容,比方說,身體一詞的意義便比人這個詞的意義廣泛,並包括後者。人和理性兩詞則范圍相等,互相包容。在這兒我們必須指出的是,所謂名詞並不能總是象語法裡面那樣理解為一個詞,有時由於曲折的表達方式而指許多詞的結合,因為「行為上遵守祖國法律的人」便只是一個名詞。相當於公正這一個詞。
加上這些意義范圍或大或小的名詞之後,我們就把心中構想的事物序列的計算變成了名詞序列的計算。舉個例來說:一個人如果生來完全聾啞並一直保持這種狀況,完全不能運用語言,那麼當他把一個三角形擺在眼前,旁邊再擺兩個直角(如一個正方形的兩個角)時,他就可能通過默想加以比較,發現這三角形的三個角等於旁邊的兩個直角。但如果拿另外一個形狀不同的三角形給他看時,他要是不從頭想過一次,就不可能知道這個三角形的三個角是不是也等於這兩個直角。但一個能運用語詞的人,當他觀察到這種相等關系不是由於邊的長度或他那三角形中的任何其他特殊條件造成的,而只是由於邊是直的、角是三個——這正是他把這圖形稱為三角形的全部條件;這時他就會大膽地作出一個普遍的結論,說這種角的相等關系在所有的三角形中都存在,並且會用以下的普遍詞句來表示他的發現:「三角形三角之和等於兩直角」。於是從一個特殊中所發現的結論便會作為一個普遍法則而被記錄和記憶下來,使我們不必在心中計算時間和地點,並且除開第一次以外,也可以使我們免除一切的心理勞動,使我們在當時當地發現為真確的事物對一切時間和地點說來都真確。
但運用語詞表達思想最明顯的地方是在數數上。一個天生的傻瓜如果從來就記不住一、二、三等數字的次序的話,那麼他在敲鍾時便會一下一下數,並且一邊點著頭說:一下、一下、一下,而決不可能知道鍾到底是敲幾點了。看來以往曾經有一個時期這些數字的名稱還沒有通用,人們想計數就不得不用一隻手或兩只手的手指頭來數。因此,現在任何民族的數字名稱便都只有十個,有些民族中還只有五個,數完就得從頭起。一個能數到十的人,如果不按著順序背,就會變得糊塗,不知道什麼時候數完了這十個數,更不能進行加、減以及其他一切算術運算。所以沒有語詞是不可能計數的,更不能計算量值、速度、力等等!這類的計算對人類的生存或福利說來卻是必需的。
如果把兩個名詞結合成一個序列或斷語(如「人是一種生物」,成「如果他是一個人、他就是一個生物」等等),而後一名詞——生物所指的意義又包括了前一名詞——人所包括的一切意義,那麼這一斷語或序列便是真實的,否則就是虛假的。因為真實和虛假只是語言屬性,而不是事物的屬性。
沒有語言的地方,便不可能有真實或虛假存在;錯誤倒是可能有的,比方我們預計某種事情不會發生、或懷疑某種事情不曾發生過時便是這樣。但在任一種情形下,我們都不可能說這人不真實。
既然真實在於斷言中名詞的正確排列,所以尋求嚴格真實性的人就必須記住他所用的每一個名詞所代表的是什麼,並根據這一點來加以排列。否則他便會發現自己象一隻鳥在上了粘鳥膠的樹枝上一樣,糾纏在語詞里,愈掙扎就粘得愈緊。從古到今,幾何學是上帝眷顧而賜給人類的唯一科學。人類在幾何學中便是從確定語詞的定義開始的。這種確定意義的過程被稱為定義,是人類進行計算的開端。
根據這一點我們顯然可以看出,對於任何一心追求真實知識的人說來,檢查以前作者的定義是怎樣有必要了;如定義是隨隨便便定的,就要加以修正或自己重定。因為定義的錯誤在計算進行時會自行增殖,並且會引導著人們得出荒謬的結論;這些他們最後會看出來,但要是不從荒謬結論的根源所在的開始之處起重新算過,他們就不能免於荒謬。於是迷信書本的人就會象有些人一樣,只把許多筆小數目加成大數,不考慮這些小數目到底算得對不對;最後發現錯誤顯著了時,還滿心相信原先的基礎,不知道怎樣才能搞得清楚,而只是浪費許多時間在賬簿上來回翻找。其情形就好象是一些鳥,從煙筒進來後,發現自己被關在一間屋子裡一樣,由於沒有那樣聰明,認不出是從哪條路進來的,於是便對著玻璃窗上那種非真實的光線亂撲。所以語言的首要用處便在於名詞的正確定義;這是科學上的一大收獲。語言的首要濫用則在於錯誤的定義或沒有定義。一切虛假或無意義的信條都是從這里來的。這也使那些從書本的權威中接受教育,而不運用自己的思考的人趕不上無知無識的人,其程度正與具有真知的人優於無知者是一樣的,因為無知是真正學識與謬誤學說之間的中點。自然的感覺和映象是不致於荒謬的。自然本身不會發生錯誤。人們的語言愈豐富,他們就愈加比普通人聰明或癲狂。沒有文化的人不可能傑出地聰明;同時他們要不是由於疾病或器官結構發生病態使記憶受了傷害,便也不可能突出地愚笨。因為語詞是聰明人的籌碼,他們只用來計算;但卻是愚笨者的金錢,他們根據亞里士多德、西塞祿、托馬斯或任何其他學者——只要是個人就行——的權威來估價這些金錢。
舉凡可以列入或進行計算,並可以相加而成為和、或相減而留下差的一切都是名詞的主體。拉丁人把金錢帳目稱為理由,把金錢的計算稱為推理,我們在票據或賬簿中稱為項目的,他們都稱為名目,也就是名詞。看來他們把理知一詞推廣到其他一切事物的計算能力上去,就是從這兒來的。希臘人對於語言和推理只有一個名詞——邏各斯。他們並不認為沒有任何語言不具有推理,而是認為沒有任何推理不具有語言。他們把推理的活動稱為三段論法,其意義就是言語之間的序列的總結。由於同一種事物可能因不同的偶性而進入計算,為了表示這種差異,其名詞便有各種不同的偏離原意的解釋和變異。
這種名詞的變異可以歸為四大類。
首先,一種事物可能由於物質或物體而加以考慮;如有生命的、有知覺的、有理性的、熱的、冷的、被移動的、靜止的等等便屬於這一類。物質或物體一詞便是通過他們被理解的。所有這類的名詞都是物質的名詞。
第二,事物也可能由於我們認為存在於它本身之中的某種偶性或性質而被考慮,好比由於「被移動」、「如此之長」、「是熱的」等偶性而被考慮時便是這樣。在這種情形下,事物本身的名稱只要稍加改變或使之稍微偏離原意,就可以成為我們所考慮的偶性的一個名詞。比方對於「有生命的」,將「生命」列入考慮;對於「被移動的」,將「運動」;對於「熱的」,將「熱」;對於「長的」將「長度」列入考慮之中等等。
所有這些名詞都是使一種物體或物質與另一種物質或物體相區別的偶性和特性的名詞,人們稱之為抽象名詞;因為它們不是從物質中抽繹出來的,而是從物質的計算中抽繹出來的。
第三,我們也將自己身體上據以作出上述區別的性質考慮進去;例如當我們看見任何東西時,我們所考慮的不是這東西本身,而是它在幻象中的視見、顏色或觀念。當任何東西的聲音被我們聽見時,我們所考慮的也不是它本身,而只是聽聞或聲音,這些都只是我們通過耳朵對它所產生的幻象或概念,於是這一類便是幻象名詞。
第四,我們還會把名詞本身和語言加以考慮並給上名稱,因為一般的、普遍的、特殊的、歧義的等等都是名詞的名詞。
而肯定、疑問、命令、敘述、三段論法、說教、講演等等以及許多其他這類的名詞則是語言的名詞。
以上所說的便是各種肯定名詞的全部。它們被用來表示,(1)自然界中存在的東西,(2)可以由人類心理假想為存在的;或想像出是存在的物體,(3)對物體而言,存在或假想為存在的固有性質,(4)語詞與語言。
還有另外一些名詞稱為否定名詞,是表示某一語詞不是所說事物的名稱的符號,如無物、無人、無限、不可教的、不可能的等等。它們雖然不是任何事物的名詞,但由於使我們能否定運用得不正確的名詞,所以在計算、糾正計算或回憶以往的思維時仍然有用處。
所有其他的名詞都是無意義的聲音。共分為兩類:一類是新出的名詞,意義還沒有由定義加以解釋。經院學者和陷入迷津的哲學家造出了大量這類名詞。
另一類是把兩個意義矛盾而不相一致的名詞放在一起造成的名詞,如無形體的物體或無形體的實體(其實是同一回事)等等以及許多其他這類的名詞都是。因為不論何時當任何斷言虛假時,構成斷言的兩個名詞放在一起形成一個名詞後根本不可能表示任何事物。比方說,如果「四角形是圓的」這一斷言是虛假的,那麼「圓四角形」這一語詞便不可能指任何事物,而只是一個聲音。同樣的道理,如果說美德可以傾注或吹上吹下這句話是虛假的,那麼「倒入的美德」、「吹入的美德」等語詞便和「圓四角形」同樣荒謬而無意義。
因此,我們所見到的無意義的語詞便很少不是由某些拉丁或希臘名片語成的。一個法國人很少會聽到人家把救世主稱為Parole,但卻常常聽到人家稱之為Verbe.但Verbe和Parole根本沒有區別,不過一個是拉丁文,另一個是法文而已。
當一個人聽到任何一句話而具有這句話的語詞以及其連接結構所規定表達的思想時,就謂之理解了這句話。理解只是語言所造成的概念。這樣說來,如果語言是人類所特有的(據我所知是這樣),那麼理解便也是人類所特有的。這樣說來,荒謬和虛假的斷言如果是普遍的,便不可能有人理解。雖然有許多人自以為能理解,其實他們只是在愚笨地學舌或默默地記誦而已。
關於說明人類心理的慾望、反感、激情等語詞以及其用法與濫用等,等到討論完激情時再談。
影響感情的事物的名詞,也就是使我們感到愉快或不快的事物的名詞,由於同一事物不可能使所有的人發生相同的感情、也不可能在所有的時候使同一個人發生同一種感情,所以在人們一般的討論中,意義便是不固定的。由於所有的名詞都是用來表示概念的,而所有情感又都是概念,所以當我們對同一類事物的感受不同時,就很難避免名詞方面的分歧。
因為我們所感受的事物的本質雖然相同,但由於體質結構的不同和意見的偏執使我們在接受時發生差異,所以便使每一種事物都具有我們自己的不同激情的色彩。因此,一個人在推理時便必須注意語詞;它在我們關於事物本質所構想的意義以外還會具有說話的人的本質、傾向與興趣所賦與的意義,比如德與惡等名詞便是這樣。因為一個人所謂的懼怕、另一個人會稱之為智慧,一個人所謂的公正、另一個人會稱之為殘酷,一個人所謂的大方、另一個人會稱之為糜費,一個人所謂的愚笨,另一個人會稱之為莊重等等;所以這類的名詞從來就不能用為任何推理的真實基礎,比喻或隱喻也是這樣;但後者的危險性較小,因為它們已經公開表明本身的意義是不固定的,而前者則不是這樣。
⑸ 數字貨幣:星辰大海還是終極霸權
邵宇
以Libra為代表的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是非商品、非主權的超級貨幣形態。如果數據是未來最大的資產,那麼數字貨幣一定是未來的終極貨幣形式。數字貨幣必將最終成為新一輪的技術革命產生的新經濟和新(數據)資產的價值量度、支付手段、財富儲備和世界貨幣。
如果由其任意發展,它的發展趨勢或許是先幹掉小國貨幣,再幹掉小數字貨幣,再幹掉(跨境銀行端)支付系統,然後幹掉霸權貨幣,而屠龍的勇士或許變為最終的巨龍。
數字貨幣的理論基礎是什麼
我們對數字貨幣誕生之前的各種貨幣形態都很熟悉,要麼是商品貨幣,例如黃金、白銀,要麼是信用貨幣,如法幣(紙幣)。新的數字貨幣如果只是比特幣,它的總量有限,影響可控。但如果像Libra或者央行主權貨幣大規模發行的話,故事就很不一樣了。
這些數字貨幣是真正全新的基於演算法而形成的信任和共識的產物,還是基於有形的傳統的積累,不過是它的一個數字升級,這是完全不同的路徑。未來貨幣的主流一定是數字貨幣,只是不確定它究竟是央行的主權延伸,還是Libra這種商業的,或者全部開源或者全部去中心的,更像最初的私人貨幣。
區塊鏈也就十年的 歷史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幣有很多的問題。其局限性與金銀類似,金銀也是非主權的,其實也是。Libra與其有相似之處,但是它們的派生體系不一樣。Libra是一種妥協和折衷,它必須要徵得現有利益主體的同意才能往更高的層次發展,但總有一天會脫離它的母體,數字貨幣大概率是這樣的發展趨勢。
每一種貨幣都要有理論基礎,才能支撐整個金融邏輯的進化。比如說金銀時代,邏輯很簡單,一個簡單的貨幣數量論,再 加上 所謂的黃金運輸點,我們既能搞定匯率,又能搞定利率。但問題是,從信用貨幣或者主權貨幣開始,世界就完全不一樣了。這種變異所帶來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人類現在沒有辦法控制它,或者說完全失去控制(對應的微觀的定價理論又應該如何進化也是個巨大挑戰)。
信用貨幣是雙重構架,理論上高能的貨幣是由央行來控制的,但廣義貨幣是基於動物精神,怎麼樣創造它?M2實際上是內生的。一旦出現危機,央行肯定會挺身而出,因為那個時候整個市場的動物精神全部被嚇沒了,你只能走凱恩斯道路,其實現在還是這樣子。大部分貨幣政策都是控制信用總量(杠桿的)。
現代貨幣理論下,債務與貨幣同源,往下走,在全世界主權信用貨幣情況下,我們看到更多的是什麼呢?是貨幣幻覺,資產的泡沫,最終進入到龐氏騙局,要麼是通貨膨脹(產能不足),泡沫破滅(一再出現),甚至是國家破產(除非大而不倒)。只不過這個龐氏可能是由主權經濟體來主導。
當前債務積累的狀態,以及過去十年為了拯救危機的方法,很荒謬的,過去的危機是因為在2008年之前放了太多的貨幣,而拯救危機的方式是釋放更多的貨幣,大家知道到了現在整個經濟要進入到新一輪衰退,大家所做的唯一動作是什麼?就是繼續放水。什麼叫瘋狂?就是你不斷重復做一件事情,但又期望不同的結果,全球正在往這個方向繼續努力。
理論也作出了新的迎合,成為權力的奴僕,發明了所謂現代貨幣理論(MMT),有了MMT,最終的底線就全沒有了,只要沒有通脹,印鈔是沒有極限的。就是因為我們現在整個信用理論的基礎,債務跟貨幣是同源的,是信用創造了債務,所以它產生的結果要麼是通脹,這是德國在1923年遇到的情況,因為產能不足。
二是泡沫的破滅,或國家的破產,當然這個在不斷地出現,除非你是全球貨幣,也就是全球儲備的主權貨幣像美元,美國現在的債務大家都知道巨大,為什麼沒問題呢?因為沒有選擇,你不能選宇宙幣吧,美國是最大的最後的全球「貸款人」。
經典的謬誤
我們現在的問題,坦率地說,是基於一個非常錯誤的著名恆等式,在信用經濟體里,廣義貨幣M2=GDP+CPI+資產CPI,這是經典的謬誤。
很簡單的道理,我們覺得似乎大部分M2都應該為我們的GDP+CPI,就是名義的產出消化掉,而剩下來部分進入到資產泡沫領域,看過去 30 年的樣本,藍色線代表創造財富的能力(名義GDP),紅色線代表M2,也就是創造貨幣的能力。
M2與名義GDP增速的差,人們大致認為它可能會進入泡沫領域,其實並不是。因為這樣看,每年只有額外5%的貨幣供應會進入泡沫領域。有證據顯示,在M2里頭10%是進入GDP的創生,10%進入到CPI,80%進入到的資產價格,一般的認知其實是一個重大的謬誤。
可以想見,當上個季度的名義GDP增長是8.5%,M2卻變成8%的時候,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金融亂象,包括跑路違約和資產價格縮水。跑路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央行還發出數字貨幣,而是在於流動性快速的縮緊。你看到第一個反應是金融市場的反應和泡沫的去化,實體經濟當然是連帶傷害。
所以我們被困在這樣一個錯誤的信用經濟模型或者公式里頭,而更重要的是,我們可能生活在一個巨大的貨幣幻覺,而這些貨幣幻覺來自於信用系統或者自身膨脹的速度,在過去40年裡,經濟體膨脹了240倍,很了不起的奇跡。大家穿的用的,這些物資財富我們創造了200多倍,同時投放出來的貨幣高達1000多倍,這就是經典的信用貨幣帶來的困境。發達經濟體也是如此。
為什麼所謂貨幣中性理論一開始就錯了,它絕對不可能是中性的,從短期來看,從長期來看都不是中性的,如果貨幣真的就只是交易的媒介,那時候談貨幣中性是合適的,但貨幣怎麼可能只是交易的媒介呢?如果貨幣不是中性的,那宏觀經濟學的基礎在哪裡?就沒有了,而且沒有公允的法則去判斷誰能夠得到最大的財富,一定會引起分化,但是技術的精英或者新的 科技 會帶來更好的世界嗎?在回答這個的時候要特別地小心。如果各國貨幣當局不太靠譜的話,那麼類似Facebook這樣的互聯網巨頭企業就會更靠譜一點嗎?
Libra會靠譜點嗎
Libra會偽裝得更靠譜一點,基於的理論是什麼呢?基於的是SDR,也就是所謂的ESDR,用不用分布式技術?它會用,它強調五年以後就會交出來使用,現在其實是基於自己的網路、自己的用戶,再 加上 100個大玩家(現在是24個),構成了實際上是一個聯盟鏈,但它跟現實的妥協在於拿了現實資產作為抵押1:1發行。
我個人的理解,它就是定義了Move的語言,把一些資產包不斷地移動,但這個移動可能會在演算法上帶來優勢,也就是它很難出現很多的漏洞,比如說憑空消失或者被攻擊,當然這個取決於那個26歲程序員寫的計算機語言有多麼美妙,現在看來未必見得比現有的區塊鏈技術進展更優異。
但是100家企業所發行的基於多種幣種的ESDR就比幾個大國一起發行的SDR更加靠譜嗎?大家知道SDR基本上完蛋了,除了用於最頂級的國家之間的小部分清算,後來發現也沒啥用處。因為到了危機的時候大家索性就拋棄SDR,直接上強力幣種的互換就完了,美元做了互換,人民幣也在做。
如果Libra成功,這就是一個分水嶺,它將創造一個終極的企業帝國,它做到的就是去掉主權的政治中心化,但是強化了商業中心,它會成為Libra最優貨幣區(類似歐元)。我們認為一開始它一定小心翼翼的聽從監管的安排,但1比1的復制僅僅是開始,創造貨幣早晚會來臨,品格再良好的私人中央銀行也會試圖獲取鑄幣稅。
理想主義會讓位於現實利益。如果由其任意發展,它未來趨勢一定是先幹掉小國貨幣,再幹掉小數字貨幣,再幹掉(跨境銀行端)支付系統,最終幹掉霸權貨幣,成為全球的私人央行。
但是它不穩定,不穩定不僅是來自於其架構的不穩定,也就是它採用哪幾種來構成SDR的籃子,更重要的是如果臉書發了,估計谷歌也會發,騰訊、阿里也會發。而且估計當局也會支持他們發,這樣又變成了多種貨幣區在網路空間中不斷地競爭,就像已經看到幾千種區塊鏈貨幣在不斷地競爭,最終取決於聯盟鏈究竟有多大,底層的應用場景究竟有多麼的廣泛,以及最後的貸款人究竟是誰。
如同不同經濟體之間實力差異變化所帶來的匯率波動,哪怕都常用一樣的數字貨幣基礎技術。這個場景,好像跟哈耶克在《貨幣的非國家化》中描述的情形有些相似。
現在看Facebook擁有5000億美元市值大而不倒,但我們也看到過原來市值很大的公司,最後消失變零的情況,那時候找誰去兌現呢?如果說數字貨幣最終會取代實體貨幣黃金白銀,也取代主權貨幣,總之挑戰的是現有貨幣當局和背後重大的利益分布。
當然我們認為也許演算法(數學)是代表一種更高層級的,大家都能共用的語言,網路也是這樣,它更多是一種信任機制,信任機制恐怕也是一種演算法和凝聚共識的敘事。
原來我們基於真金白銀的原始狀態,後來基於主權利維坦發行的信任,現在明顯都已經辜負了我們,難道數字貨幣就能不辜負我們了?實際上所有技術精英的都會有自己的盤算,不管它們偽裝出來是多麼的普世或者具有人本精神。
Libra也可能會屈服於資本的訴求和精英內心黑暗的部分。這都需要保持警覺。
關鍵的變化會出現在哪裡?假設未來Libra能夠通過各種各樣的監管並開始慢慢的運營,開始用戶的轉化,我們覺得第五年才是真正的關鍵,因為它承諾在第五年的時候將放棄中心化,變成非許可鏈,交出了控制權,變成了真正意義上的比特幣或者演算法貨幣,這個時候可能是一個巨大的分水嶺的開始。
如果它真正交出控制權,它的權力並不足以讓大家擔心,因為它都已經公開了,反正沒有私利,但是在這樣一個轉換的關頭會出現什麼樣的問題?如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會引發什麼樣的重大的變化,我們要小心的觀察。
我們的應對
我們應該如何應對?首先,就像SDR一樣,中國可以要求更多的份額,因為有100個節點,那你願不願意放中國重要的節點在這里頭。因為1000萬一個嘛,可以進入先佔個坑。不是說普世、開放、最後奔向分布式網路,那能不能夠開放給中國人?這就測試它的理想純度非常好的試金石。
第二個,當然BATJ可以創造自己的Libra,為什麼這次引起了全球央行比較激烈的反應呢?包括中國現在變得非常開放,其實中國一定會把中國互聯網巨頭 加上 央行,來發行中國全社交、全部應用場景的一個數字貨幣。Libra找的那24個節點企業,基本上都是在關鍵領域內的非傳統金融巨頭,比如說打車場景、信用卡場景、匯款場景。當然我們也有強有力的電商場景、社交場景、匯兌場景,這些就是形成了數字貨幣所需要的更多應用的良好的生態結構。
另一方面,我自己在上海在長三角,因為這個區域有比較充分的金融基礎設施和實體產業,因此有非常多的應用場景,可以學習創造Libra。選擇非互聯網巨頭,來自於實業產業的企業發起的數字貨幣聯盟,或者產業與金融的聯盟區塊鏈。因為它有更實在的應用場景,比如說在供應鏈里、在票據、在徵信、在證券化、在土地確權等方面,提供出充分的應用場景,讓這樣一個數字貨幣能夠運營起來,先按照聯盟鏈2B的方式運營起來。再假定十年以後開放給其他關鍵的玩家或者變成完全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系統。
最後就是央行數字貨幣,其實它就是主權Libra,它實際上主要應該是M0,為什麼主要控制M0取代現金呢?很簡單,M2還是讓市場決定,交給經濟體內生的動物精神,交給商業銀行自己管。
M0已經有很多東西可以做了,比如說點對點的交易、有合規的問題,反洗錢的問題,甚至負利率的問題都可以試驗解決。如果立即就插手到更高的貨幣派生層次,可能會引發央行對所有經濟體進行計劃經濟式的全面的點對點的控制,這個難以想像且沒有必要,而且其實它也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
所以,我們要用更開放的眼光看待數字貨幣問題。中國往往技術干不過別人,以前可能是堅船利炮,現在是數字貨幣,其本質都是關於 科技 與產業革命的力量的競爭,所有必須在技術上做更多的投入和創新。即便是在全球貨幣競爭方面,例如人民幣做國際化,不光是做人民幣向海外的應用,還要做到它的數字化應用。
也可以考慮SDR或者ESDR方案,不僅僅只走人民幣這條線,多儲備幣種接受度可能會更高些。這樣才能人民幣既國際化也人民幣數字化、 科技 化、網路化。從最新消息來看,Libra籃子里的五種貨幣,包括美元(50%)、歐元(18%)、日元(14%)、英鎊(11%)和新加坡元(7%),就是沒有人民幣,據稱是考慮到了中美關系,這樣更容易獲得美國當局的「通行證」。
顯然Libra的發行超越了主權,這一穩定幣和現有的貨幣體系相補充,它支持美元或者以美元為主要掛鉤貨幣,就會強化現有貨幣市場格局,也就是說美國是在用 科技 的力量來加強其主權貨幣的能力,因為Libra隱含的最後貸款人仍然是美聯儲,貨幣天然就是權力的象徵。
如果只是空談數字貨幣,並不能創造更多的價值,還是要讓金融回歸實體,特別是對產業的支持。在中國過去70年經驗裡面,最大的成功應該說是完成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業革命,那麼中國是否能夠繼續成功取決於如何引發新一輪的技術和產業革命,在此過程中完成中國經濟的轉型和升級,在新一輪工業革命中究竟誰會成為它必備的金融基礎設施?
我相信演算法也好、存儲也好、算力也好、帶寬也好,在5G、量子計算等技術進步之下都可以解決,數字貨幣將最終成為新一輪的技術革命產生的新經濟和新(數據)資產的價值量度、支付手段、財富儲備和世界貨幣,未來一定屬於數字貨幣的新世界。
(作者邵宇為東方證券首席經濟學家)
本期編輯 周玉華
⑹ 如果ZOOBASE跑路資產怎麼
zoobase由一位匿名人士發起,該匿名人士以「小丑」自比,但拒絕透露自己的身份;此外,zoobase也將不會公布任何核心開發與管理人員名單。zoobase希望以此種方式打造一個「中本聰」式的運營團隊,以從根本上杜絕任何資本、機構乃至國家干擾zoobase運營的風險。
8、參與zoobase會導致資金風險嗎?
沒有。
用戶主要通過契約錨定機制參與zoobase。契約錨定機制中用戶不需要將所持動物幣轉賬給zoobase或者將資金支配權交給zoobase,而僅僅需要保證所錨定的動物幣不會轉出、並允許zoobase監控這一狀況即可。換言之,參加契約錨定後用戶依然對資金有絕對的掌控權與隨時退出的權力,zoobase沒有能力偷取或者挪用用戶資金,因此不存在任何風險問題。
⑺ 理性與恐懼——《利維坦》的誕生
近日參加一讀書會,收獲頗豐,這樣也督促我重新拾起早已沒看的書籍。這不,我又開始讀了西方學術經典,這次讀的是霍布斯的《利維坦》,這篇文章就是讀這本書時所查的一些資料和書籍內容的讀書筆記。
這本書是霍布斯一生中思想的集大成者(雖然他老人家的其他作品我也沒怎麼讀過),然而一般介紹一個人的思想必然離不開他的時代和個人經歷,那就先從霍布斯那個時代開始講起吧。
第一部分:
一、動盪歲月——恐懼的誕生
霍布斯生於1588年,死於1679年,這里我就先列出那時歐洲和英國發生的大事吧。
1588年,西班牙的無敵艦隊入侵英國,而霍布斯的媽媽那時的肚子里懷著小霍布斯,因為聽到要有戰爭的消息,受到驚嚇,因而早產生下了霍布斯,可以說霍布斯打從娘胎里就被一種『恐懼』感深深籠罩。
1618——1648年歐洲大陸爆發三十年戰爭,由於戰爭雙方分成為新教和天主教兩排,因而又被稱為『宗教戰爭』。
1642年,英國爆發內戰。
接下來的英國內亂不斷,1649年查理一世被克倫威爾送上斷頭台。1660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最終到1688年的光榮革命,英國政局才穩定下來。
可惜的是霍布斯沒能活到那個時候。
二、與最優秀人為伍——霍布斯的個人經歷
1602年,霍布斯到牛津學習,1608年畢業,受聘為卡文迪許男爵的家庭教師,而這位男爵以及後代在英國很有影響力,是著名的德文郡公爵家族。
由於卡文迪許的緣故,霍布斯因此可以見到英國上層的許多人物,並且有機會游學歐洲的其他國家。
1610年,他去了義大利和法國,並在義大利見到了伽利略,深深為伽利略的科學哲學所吸引。
伽利略的方法論,總的來說是為相信常規社會科學的當代社會科學家所接受的,也就是伽利略所稱的綜合法的那一套方法論。
它的基本含義是:人們首先進行演繹推理,建立假說,然後進行觀察,感性的觀察,再對感性觀察所得的認識進行歸納,歸納的過程也是你對假設進行檢驗的過程,這種方法對現在影響深遠。
同時霍布斯還與英國哲學家培根私交甚篤,雖然後來他接受了伽利略的那一套研究方法,而不是培根的經驗主義哲學和歸納法。
培根說:每一個科學研究都應該從歸納法出發,應來自於感性觀察,而你觀察不到的,就不應該想當然認為它存在。因此他提倡一套與亞里士多德的演繹推理方法論完全背道而馳的方法論——歸納法。
由於卡文迪什的緣故,霍布斯與保皇黨過從甚密,因此英國爆發內戰時,他逃亡法國,在巴黎完成了《利維坦》的創作。
1660年斯圖亞特王朝成功復辟,霍布斯得以重返英國。然而1666年倫敦發生大火,有人認為這場大火之所以發生,完全是因為瀆神,而此時有對霍布斯不滿的人借題發揮,就指責霍布斯,因為霍布斯被認為是一位唯物主義者。
霍布斯因此聲名掃地,但是他的學說在歐洲大陸備受尊敬,這可能是與他對開明專制的擁護有關吧。
第二部分:
了解了霍布斯的時代背景、個人經歷和思想來源,接下來就比較好理解《利維坦》這本書了。
三、《利維坦》的主要結構
《利維坦》這本書分為四大部分,這里順便說一句,由於霍布斯對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推崇備至,因此他的學說邏輯性和推理性很強,很清晰。
霍布斯認為,人能看見一個物體的運動,那麼這個物體一定是真實存在的,因此霍布斯試圖從生物學開始,從生物過程開始發展出一套理論,建立從個體再到社會的認識的一套理論。
因而,《利維坦》的第一部分:論人類。前幾章是關於物理現象的一些說明,後幾章講述了特定人群之間的關系。
第二部分:論國家。有關政府和臣民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四部分是霍布斯的神學思想。
四、《利維坦》的關鍵詞
1、人性
人是受慾望去世的,但是人同時又有恐懼,因此人就不可能得到所有自己想要的東西,那麼人只有在慾望和恐懼之中衡量了。
這樣一衡量,理性就產生了。
2、自然
霍布斯筆下的自然是殘酷的,資源是稀缺的。而人為了自我保存,就會相互爭奪資源,時刻處在緊張之中。
3、生而平等
一般認為人人平等是件好事,然而在霍布斯看來這卻是壞事。因為人人平等,這里霍布斯指的平等是人的體力和智力的差別並不太大,一個很弱小的人也有機會殺死一個很強壯的人。
因為大家都有能力把對方置於死地,人類陷入一種無休止的斗爭狀態之中。
如果這樣下去,人類就別存在了,人人相互威脅,這就違背了人人都想自我保存、理性的本能。因此就產生了兩條自然法。
4、自然法
第一條自然法:你不會去做對自己不利的事情。
第二條自然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因此人類出於理性,會讓讀出自己的某些權力,給一個人或一群人,以獲取和平,利於自己的繁衍。
這一個人或一群人就是主權者。而其他人就是他的臣民。
利維坦就是主權者,就是國家。
偉大的利維坦誕生了。
五、霍布斯對後世社會科學的影響
理性選擇與衡量——亞當斯密
如果人人都在自然狀態,就沒有文明。文明是來自對慾望的壓制。——弗洛伊德
⑻ 《利維坦》感想
《利維坦》的全稱為《利維坦,或教會國家和市民國家的實質、形式和權力》。利維坦是《聖經》中提到的一種巨大海獸名稱的音譯,藉以表示國傢具有威懾一切的權力,代表國家或者國民的整體。其實從這里就可以看出霍布斯對主權者的權利規定的比較大。英國當時政治形勢的發展,為《利維坦》的寫作提供了更為比較充實的材料。這部著作奠定了霍布斯政治思想家的地位。
這本書分了四部分來寫。第一部分,主要是論人類。霍布斯用一個「人造的人」來表示利維坦,雖然它遠比自然人身高力大,而且是以保護自然人為其目的;在「利維坦」中「主權」是使整體得到生命和活動的「人造的靈魂」;官員和其他司法、行政人員是人造的「關節」等。可以看出霍布斯用人的一些相關的器官和部分來表示國家的相關事物,看起來內容的可讀性較強。
他聲稱宇宙是由一些看不見的微粒組成,物體是看不見的客觀實在,物質是永恆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一切物質都是處在不停的運動之中。接著霍布斯又提出,決定人的行為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種是無意識的運動,一種是有意識的活動。後者的產生是出於人們的想像,當它是向著人所希望的目標發展時被稱為慾望,而離開人所不希望的目標時被稱作反感。霍布斯認為,世界本不存在所謂好與壞,只不過是人們對於他所希望或者厭惡的事物的一種稱謂。
他把人性分解成為一系列的基本情感,如喜悅、痛苦、恐懼、期望、憤怒和野心。他相信,通過對這些情感進行不同的組合,完全可以確定和揭示人類的所有行為。他認為「人的權勢普遍來講就是一個人取得某種未來具體利益的現有手段」,人們會不斷地追求權勢。「因此,我首先作為全人類共有的普遍傾向提出來的便是,得其一思其二、死而後己、永無休止的權勢欲。造成這種情形的原因,並不永遠是人們得隴望蜀,希望獲得比現己取得的快樂更大的快樂,也不是他不滿足一般的權勢,因為他不事多求就會連現有的權勢以及取得美好生活的手段也保不住。」其實也相當於人性中貪婪的一部分。
他認為彼此斗爭已經成為人的天性:「所以在人類的天性中我們發現:有三種造成爭斗的主要原因存在。第一是競爭,第二是猜疑,第三是榮譽。」「第一種原因是人為了求利、第二種原因是人為了求安全,第三種則是人為了求名譽而進行侵犯。」其中論述了思想是對象的某種性質、表象、現象。感覺是這些現象的根本來源。感覺的產生是外界壓迫造成的,霍布斯認為感覺方式有直接和間接的,我認為他說觸覺是直接的,但是觸覺還是通過中介才被感覺。可感知存在於對象中,外部的壓力的方式有時也是不同的。我們用自身的標准去衡量一切事物,想像和記憶是逐漸衰退的,記憶還能懂一些,但為什麼說想像也是衰退的,就不是那麼清楚。但對於想像是建立在經驗的基礎上我比較認同,如果沒有任何基礎的想像是不可能的。霍布斯把夢稱為睡夢中的想像,夢的產生是建立在過往的生活經驗上的。思維的序列和系列是為了與語言區分。想像一個事物,我們不能肯定接下來的想像是什麼,但是他們之間存在關系。想像的序列分為兩種,一種是有目的的,還有一種是沒有目的的。還提到定向思維,和我們平時所說的定向思維不同,霍布斯進行了一番定義,是為找事物的原因或者產生的結果。對於過去的回憶是對過去的偵查,經驗豐富的人對未來把握比較謹慎。霍布斯說明了言語的重要性,語言是把思維序列轉化成為言語序列。言語是一種符號,名詞來標記一些事物。語言有積極意義也有消極意義,比如好的勸告或者言語攻擊。數數的運用是思維序列轉化為言語序列的最重要的運用。語言的真實在於名詞的正確排列,對於名詞的正確定義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沒有正確定義,可能會導致一連串的錯誤。錯誤定義便是對於語言的濫用比如無意義的教條。如果一個只看書本而不加思考的人是比不上無知的人,因為無知處於真理和謬誤之間。任何推理具有言語,推理的過程是將名詞序列的總結。名詞分為肯定名詞和否定名詞,還有其他的名詞,其他名詞一是新出來的還不具有意義和兩個名詞相連而構成矛盾的片語。霍布斯把推理運用到語言中,認為推理運用在語言中是語言序列的總和,比如法律,把各方面相結合成集體在由人來遵守其中的法則。
運動分為兩種,生命運動和生物運動或自覺運動。自覺運動的產生需要意向,而意向又是有慾望,建立在過去的基礎上,慾望無實體的,慾望如果得到共同認可就變為希望。而意向的表面有分為善與惡。不同的慾望用不同的詞表示,這正是區別人與動物的一方面。就比如斟酌,是意志前的思考。對於一個事物我們不從定義出發,可能是自己的意見或者相信某人的話。然後霍布斯衍伸到信教方面,相信一般是相信某人極其他所說的話,比如我們想像基督教的教條就是因為耶穌的權威,教會代表耶穌。美德存在於比較中,如果沒有和美德相背的事物,無法凸顯美德。創作時想像和明辨很重要,霍布斯認為經院哲學說一些無意義的話,對於沒有知識的農夫有時候說的話有時更加有意義。
第二部分,是論國家。國家是由愛好統治他人的人組成的,但是這個人需要一些權威,但是用自然法是不可以對人進行約束的。權威使人們遵從,可能會和偏私、自傲、復仇等的自然激情互相沖突。但是如果沒有權威和武力,信約即自然法便只是一紙空文,完全沒有力量使人們得到安全保障。霍布斯說:「國家的本質就存在於他身上。用一個定義來說,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訂立信約、每人都對它的行為授權,以便使它能按其認為有利於大家的和平與共同防衛的方式運用全體的力量和手段的一個人格。」這里反映了霍布斯契約論的思想。這種通過契約的方式比通過自然之力也就是說世世代代的服從更好。大多數人簽訂了契約就要服從契約,霍布斯說:「處死一個主權者,或臣民以任何方式對主權者加以其他懲罰都是不義的」說明他對統治一個國家的人用比較寬容的手段來對待。霍布斯認為按契約約建立國家是有許多好處的,可以有一個安定的環境。霍布斯認為是主權者導致國家的不同,國家一般分三種,由主權者的數量來決定。如果是許多人,便不是全體組成的會議,就是一部分人組成的會議。當代表者只是一個人的時候,國家就是君主國,如果是集在一起的全部人的會議時便是民主國家或平民國家,如果只是一部分人組成的會議便稱為貴族國家。他認為這三種國家的差別不在於權力的不同,而在於取得和平與人民安全的方法上有差別。
霍布斯認為在沒有簽訂契約的時候,有宗法的管轄權與專制的管轄權,霍布斯認為宗法和專制的管轄權的權利與必然結果和按約建立的主權者的這一切完全相同,我不認同這種觀點,是因為我認為宗法有一定的血緣關系在裡面和專制管轄權在裡面,但是我認為契約有一定的民主性。
雖然在這本書里,對主權者的權利比臣民的權利大,但是在霍布斯還是論述了關於臣民的自由,自由是沒有障礙的,而且他也說這種自由只是相對於這些鎖鏈而言的自由,在簽訂契約後讓出一些權利,那臣民有那些自由。如權利不能轉讓;被問到他自己所犯的罪行在沒有獲得寬恕的保證的情況下,就沒有義務要承認;不因語詞本身的原因而有義務要殺死自己或任何其他人等,可以看出這一些的自由都是十分利於主權者的,雖說是臣民的自由,還不如說是為了更好的統治。承認臣民的政治團體和私人團體,認為正規團體有些是絕對的和獨立,但在政治團體中,代表者的權力永遠是有限的,其限度由主權當局規定。因為一方面是受主權者發與的命令或證書限制,另一方面是國家的法律的限制。認為政務大臣,他們有權教導或使他人教導人民認識其對主權者的義務,教導他們有關什麼是正義和什麼是不義的知識,因而使他們彼此之間能更加虔誠地、和平地生活並抵禦共同敵人的人。這樣看來政務大臣有一定的權利來限制主權者,這里的政務大臣指司法機關,有一定司法和行政分離的傾向在裡面。一個國家的運行,如果只是每一個人對一分土地或少數商品享有私有財產權、或是對某些有用的技藝享有所有權是不夠的,所以霍布斯提出,人們必需通過交換和共同訂立的契約將自己所能拿出來的東西分給別人,並互相讓渡其所有權。因此,臣民之間的買賣、交換、借貸、租賃、僱傭等等一切契約應按什麼方式訂立,以及根據什麼文字和形式可以認為有效等事項,便應當由國家加以規定,也就是應當由主權者加以規定。這是對主權者權利的又一擴大。但又立馬說主權者需要聽取建議。其實我覺得霍布斯的這一部分寫的有點矛盾,主權者的權利在他的筆下是比較大的,但是有時候他又來限制主權者的權利,他們之間具體的關系我認為霍布斯沒有理清楚,比較混亂。
第三部分,論基督教體系的國家。在歐洲,不得不說基督教對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霍布斯首先對比猶太教和基督教,他認為基督教雖然信教徒比較多,但大部分可能是被迫的,而猶太教有一定的規約性,你只有達到一定的標准才可以入教,大多數人是自願的。而根據《聖經》充分地說明,在猶太國中,上帝本身由於與百姓立約而成了主權者。這些百姓於是便被稱為特屬的民,以示區別於世界上其他的民族;對於其餘的民族,上帝不是根據他們的同意,而是根據他本身的權力進行統治的。同時,他也說明了在這個王國中,摩西是上帝在地上的代治者;上帝指定用什麼法律來治理他們,不管他們是否願意但都必須接受。其中對基督教的傳播進行了描寫,當上帝對人傳諭時,要不是直接傳示,便是通過另一個曾經直接聽過他諭旨的人轉達。上帝怎樣直接對人傳諭,聽到過傳示的人是完全能理解的;但另一人能怎樣理解這一點則縱使不是不可能知道,也是很難知道的。如果一個人向世人稱上帝以超自然的方式直接向他傳了諭,而別人又感到懷疑,就很難看出他能提出什麼論據來讓人們不得不相信。可以看出有一定的隨意行和個人主觀臆斷。
第四部分,論黑暗的王國。霍布斯說教士自認為是聖徒,但那是教徒自己對自己的看法,而把其他人作為「俗人」是沒有依據的。聖徒加劇了對人們的迫害,人們不僅要交國家規定的稅還要交教會打著各種旗號收的稅。在教會享有比較高的地位的時候,有宗教法和世俗法,但宗教法在一定的時期是完全高於世俗法的。對有一些曲解了的經文進行了批判。而且基督教有這樣的規定,不管你是什麼人只要信羅馬教會都可以,但是如果你是一個信教的人,但是你卻不遵守教規,這是不被允許的。霍布斯說教士把《聖經》從一種神聖的地位變成了巫術。而且在婚禮、臨終塗油式、探病、教堂與墓地的聖禮等儀式中,都免不了要用符咒。用一些巫術用的東西和語言來達到神奇的效果。還有就是教會對永生、永死和第二次的死的錯誤使用。這三者本身就有矛盾之處,如果有永生之說,何來第二次死。然後有人這樣解釋永生,「說靈魂離開軀體可以永遠存在,選民的靈魂由於特殊的神恩恢復亞當因罪而失去的永生後可以如此,信者由於我們的救主犧牲自己而恢復永生後也可以如此;就是那些被神遺棄的人的靈魂,由於人類本質中自然產生的一種性質,只需普遍賜與全人類的神恩,而無需其他神恩,也同樣可以離開軀體而永遠存在。」可能有一些牽強附會的成分在裡面。當一種思想在牽強附會也解釋不通時,會被新的思想所取代。新的思想可能會批判舊思想的不合理性。這可能也是每次思想運動產生的其中的一個原因。在論證的時候,霍布斯使用了《聖經》中的許多原文,對原文進行了有理有據的分析,我認為這一點比較好。當你對一個事物了解的清楚的時候,你才會透過現象去認識到事物的本質。可能在基督教的誕生之處,只是為了讓人們有心靈的依託,並不想成為控制別人的思想武器。但是隨著後來的發展,不斷添加新的東西和被人利用,讓原本的含義有所偏差。可能最後被人所改進或者被人所遺棄。其中霍布斯認為造成黑暗王國的是空虛的哲學和神怪的傳說。批判了亞里士多德,是由於理解的盲目性,虛空的哲學是傳入大學,又從大學傳入教會。經院哲學關於形而上學和秩序良好的國家應該由法律來治理而不是人,這些是造成的空虛的重要原因。對於鬼怪的傳說是因為對未知的事物的態度而產生的。造成這種黑暗,那麼必然就有人獲得了利益,而獲利最多的是教會和長老會的教士。但是對於誰獲利有四種不同的說法,關於黑暗的方面霍布斯也列舉了一些例子。
霍布斯的這本書在當時有重大的影響,對啟蒙運動的影響比較大,總體來說書中的內容豐富了啟蒙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