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區塊鏈信用評級
❶ 區塊鏈技術能為個人徵信帶來哪些改變
區塊鏈技術可以給全球個人徵信領域帶來一場真正的革命。
首先,區塊鏈是去中心化信用背書的。區塊鏈技術特有的共識機制,可以讓任何交易的記錄和確認都基於一種大家一致認同的共識,無需中心化機構。比如銀行、政府背書的環節,通過推演演算法編程、自動執行需求匹配、履約和違約的處理,實現全流程的高效自動化。
其次,用戶擁有個人信用數據自主權。在區塊鏈架構中,個人用戶信息產生的數據上鏈後,是可以溯源並不可篡改的。任何機構、個人都不能對徵信數據進行篡改。如果發生糾紛,大家通過區塊鏈瀏覽器就能透明的回溯交易。
最後,區塊鏈可以構建一個健康的個人信用與金融關系體系。區塊鏈技術的本質就是解決信任關系,圍繞個人徵信數據,可以把區塊鏈核心的元素可視化出來,比如智能合約、時間戳,使用大數據進行信用評級,並管控信用風險,從而建立一個良好的個人信用生態。
區塊鏈和個人徵信無論是在基因上還是技術上,都是相當吻合的。
而Trust Union信用聯盟鏈正是基於這樣的技術特點,正在努力打造一個個人信用與金融關系聯盟公鏈,希望讓全球真正實現個人信用資產的有效管理。
❷ 區塊鏈對傳統企業能起到什麼作用
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區塊鏈本質上是一個去中心化的資料庫。
區塊鏈的應用領域有數字貨幣、通證、金融、防偽溯源、隱私保護、供應鏈、娛樂等等,區塊鏈、比特幣的火爆,不少相關的top域名都被注冊,對域名行業產生了比較大的影響。
以農業為例,區塊鏈解決農業什麼問題?
1、農產品可溯源
農產品溯源一直是農業的一個痛點問題。而區塊鏈技術是可以對記錄實現不可篡改,因此從農產品的生產端到流通端、消費者都有詳實的數據,可以實現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提高消費者購買的意願。
農產品溯源可以提升農產品安全性以及食品的安全性。
2、信息透明
農業領域除了可溯源之外,生產者與需求方的信息也存在不透明的問題。
一旦區塊鏈技術應用與農業。大家就可以通過大數據分析,建立種植戶、采購商的信用評級參考;利用智能合約在種植戶和采購商之間保證公平交易。同時,區塊鏈技術可以提高農產品買賣雙方的契約精神。
另外,隨著食品供應鏈中區塊鏈的出現,這可以簡化這一過程,因為數據管理系統,將一系列經紀人、農民、加工商、分銷商、監管機構、零售商和消費者納入其雷達范圍的數據管理系統變得更加透明。
3、降低成本
區塊鏈技術運用之後,生產、流通等2大環節的成本會大大降低。比如,區塊鏈技術解決信息自動存貯和資料庫的功能,如此就減少了人工的投入和其他設施的投入。
另外,區塊鏈及應用實現萬物互聯,幫助生產商和渠道商降低各項開支。同時,生產和流通成本的降低,也會降低農產品的價格,最終還是消費者獲利。
當然,除了以上3個原因之外,還有農業補貼、土地登記等方面也可以應用區塊鏈技術,解決貪污、權益等問題。
因此,區塊鏈技術在農業領域的應用等到各級人士的認同。
區塊鏈技術的核心優勢是去中心化,能夠通過運用數據加密、時間戳、分布式共識和經濟激勵等手段,在節點無需互相信任的分布式系統中實現基於去中心化信用的點對點交易、協調與協作,從而為解決中心化機構普遍存在的高成本、低效率和數據存儲不安全等問題提供了解決方案。
區塊鏈的未來發展和應用場景
1.數字身份
很多人開各種證明時會遇到「證明我奶奶是成年人」、「我媽是我媽」的窘境,有了區塊鏈,就再也不用擔心了。原來我們的出生證、房產證、婚姻證等等,需要一個中心節點,大家才能承認。一旦跨國,合同和證書可能就失效了,因為缺少全球性的中心節點。
區塊鏈技術不可篡改的特性從根本上改變了這一情況,我們的出生證、房產證、婚姻證都可以在區塊鏈上公證,變成全球都信任的東西,當然也可以輕松證明 「證明我奶奶是成年人」、「我媽是我媽」。
2.衛生保健
簡單說就是利用區塊鏈建立有時間戳的通用記錄存儲庫,進而達到不同資料庫都可提取數據信息的目的。
3.旅行消費
旅遊時,我們經常會用攜程、美團等app來尋找並下單入住酒店和其他服務,各個平台從中獲得提成。而區塊鏈的應用正是除去中間商,並為服務提供商和客戶創建安全、分散的方式,以達到直接進行連接和交易的目的。
4.更便捷的交易
區塊鏈可以讓支付和交易變得更高效、更便捷。區塊鏈平台允許用戶創建在滿足某些條件時變為活動的智能合約,這意味著當交易雙方同意滿足其條件時,可以釋放自動付款。
5.嚴把產品質量關
假如你買了一個蘋果,在區塊鏈技術下,你可以知道從果農的生產到流通環節的全過程。在這其中有政府的監管信息、有專業的檢測數據、有企業的質量檢驗數據等等。智慧的供應鏈將使我們日常吃到的食物、用到的商品更加安全,讓我們更加放心。
6.產權保護藝術
創作者把自己的作品放在區塊鏈上,一旦有人使用了他的作品,他就能立刻知道。相應的版稅,也會自動支付給創作者。區塊鏈技術既保護了版權,也有助於創作者更好更直接地向消費者售賣自己的作品,而不再需要發行公司的協助。
❸ 瞄準銀行存量客戶激活痛點,星橋數據打造區塊鏈高智能新模式
當前,隨著經濟增速放緩,息差收窄,監管趨嚴,金融科技企業全面跨界滲透,傳統銀行原有發展模式受到巨大挑戰生存環境日益嚴峻,除了面臨「獲客渠道單一、獲客難」等問題,銀行微利時代,「存量客戶」的價值挖掘已成為銀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方面,獲客渠道單一。對於傳統銀行來說,以往大量的物理網點解決了大部分的獲客問題,是最主要最集中的獲客渠道和營銷方式。然而面對席捲而來的互聯網浪潮和銀行業內外競爭加劇的新環境下,銀行依賴線下網點的傳統獲客方式開始出現「乏力」的局面。
而且,銀行線下龐大的網點數量意味著其成本的高昂,人工成本、店面成本、營銷成本等,獲客的高成本將對銀行之後的經營決策產生影響。
另一方面,銀行還是以傳統的存量客戶管理方式為主,這種方式難以適應互聯網+趨勢下的存量客戶管理的需求。
經過幾十年發展,國內銀行積累了大量忠實客戶,大型銀行有億級以上客戶,城商行也有百萬級以上的,為銀行帶來了豐富的客戶基礎數據,包括轉賬、匯款、貸款等資金往來的信息,但難以反映客戶的消費行為和個人消費偏好。
毫無疑問,金融科技是助力銀行轉型與創新的利器。一些新銳銀行已經在金融科技之路上進行了有益的探索與實踐,並取得初步成果。在2017年,中國農業銀行等國有大行與BAT等巨頭「聯姻」,在風險管控、智能顧投等領域進行合作。
行業實踐證明,金融科技的運用可以幫助銀行提升核心業務能力、業務效率、用戶體驗,挖掘存量用戶、降低風險與成本,是中小銀行實現轉型的必備能力。但大多數銀行在開展金融科技探索時往往面臨人才缺乏、技術落後、資金不足、運營無方、機制僵化等諸多困難。
星橋數據CEO丁卓認為:銀行業經久持續的業務模式是以線下網點體系為核心支撐,依託網點獲客、提供金融產品與服務。但隨著用戶行為線上化,互聯網及電商等平台積累了大量的數據,金融科技公司可以通過搭建數據模型、構建360度用戶畫像,從而更精準地幫助銀行機構分析、激活存量客戶的價值,這也是銀行一個新的利潤增長點。
金融科技全面助力銀行智能化轉型
對於銀行存量客戶挖掘、精準推薦等「棘手」業務,星橋可是有著獨門秘訣!作為一家國內領先的科技金融公司,星橋數據專注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全方位的行業技術解決方案和金融運營等定製化服務。
星橋數據能將銀行海量的、多維度的客戶數據信息,進行專業化處理(深度分析,挖掘,建模,聚類等)描繪出360度的客戶畫像,再將行內存量客戶分為不同的客群類型,如市場高感知度型,忠誠保守型等。再進一步通過大數據技術細化出不同客群的屬性特徵,然後再針對不同客群提供差異化、個性化的金融產品服務,徹底「喚醒」存量客戶。
星橋藉助大數據、人工智慧、機器學、區塊鏈、雲平台等先進科技對銀行信貸業務流程進行智能化改造,將全面推動傳統貸款模式在獲客、審核、審批及系統開發等幾個方面的革新。
據了解,星橋獨家打造的NBS智能貸款解決方案主要包含幾大核心產品,分別是壹貳信用、壹貳風控、壹貳運營、壹貳租賃、壹貳錢包、壹貳信用管家。該方案整合了數十項大數據與人工智慧、區塊鏈領域的前沿科技,同時基於千萬級貸款業務的實例檢驗,實現了貸款模式中渠道管理、反欺詐、數字身份(用戶畫像)、去中心化的信用評級、實時授信、機器防禦、數據服務等方面的高度智能化。系列產品全面覆蓋貸款業務的貸前、貸中與貸後的全流程,服務范圍涵蓋了場景式電子錢包、虛擬信用卡、住房租賃分期、汽車供應鏈金融、信貸用戶運營等業內主流信貸業務。
丁卓還介紹:這款產品是由星橋團隊歷時3年自主研發而成,全流程覆蓋,可直接嵌入銀行、電商、跨境電商、消費金融企業他們自身的業務系統里,重塑傳統業務流程,金融機構「拎包入住」即可開展與客戶使用場景結合更緊密的業務,整個流程下來,可全面提升金融機構獲客、風控、產品、運營等能力,快速降低運營成本與風險。
截止日前,星橋數據除了提供存量用戶挖掘、精準獲客服務外,還對外輸出智能風控等一系列解決方案。星橋核心技術團隊由數位國際資深計算機和金融海歸博士組成,均擁有多年零售銀行千億級業務條線的產品和風險管理實操經驗。在消費金融行業,星橋已積累了豐富的行業經驗,此前已與多家中小銀行、消費金融、金控集團達成戰略合作。
❹ 助力銀行數字化 同盾科技賦能提質增效
在傳統金融業務日益線上化發展、市場競爭加劇、客戶習慣變化的背景下,金融業數字化轉型早已成為行業共識。突如其來的疫情更是一服催化劑,加速了金融業的數字化轉型,越來越多的銀行在「非接觸金融業務」方面發力 探索 。
通過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技術,專業智能分析決策服務商——「同盾 科技 」協助銀行營銷、風控、運營等業務板塊完成數字化轉型升級,對標監管要求和領先實踐,在考量外部市場發展和業務需求、內部資源儲備等因素的前提下,為金融機構分階段、有重點、有序地推進數字化轉型,制定了切合銀行情況的目標藍圖和實施路線規劃。
三駕馬車
助力銀行數字化
對於銀行業而言,數字化轉型已不再是一個可選項,更像是一道必答題。
近年來,大型中心銀行憑借前瞻的戰略預研、雄厚的資本實力、強大的 科技 支撐和卓越的人才團隊,在數字化轉型方面已取得一些積極的成果。但作為我國銀行體系中的重要力量——區域性中小銀行,在過去以線下深耕為主,風控方面仍然偏重抵押擔保物,缺乏新型的風控措施和研發能力,數字化能力方面跟頭部銀行拉開了差距。
在未來,客戶遠程化、服務場景化、交易實時化、決策智能化將成為不可阻擋的趨勢,順應客戶需求變化,與時俱進進行數字化轉型,是所有中小銀行的不二選擇。
不過,中小銀行的數字化轉型,機遇與挑戰並存。從現狀來看,中小銀行實現數字化和智能決策轉型仍面臨三大挑戰。
一是數據標准不統一。中小銀行之間未形成數據歸集共享,導致信息孤島嚴重;同時不同的業務系統數據沒有打通,數據口徑不一致;除此之外,市場上也有不少金融 科技 公司提供各類風控策略、模型等產品,但不同金融 科技 公司輸出的產品在邏輯、標准上存在差異,難有統一標准。
二是業務組織不契合。眾多金融 科技 公司提供的產品和解決方案是從互聯網風控產品的角度設計,與區域性銀行的信貸產品、業務流程契合度較低。
三是技術應用不深入。中小銀行往往存在風控、 科技 人才不足且信息技術系統落後的情況,缺乏構建智能化決策體系規劃,數據的應用僅限於報表/大屏展現,無法結合人工智慧技術用於風控、營銷等場景,對業務價值不大,也缺乏有效提升效率、易用的工具。
同盾 科技 副總裁、分析咨詢部總經理余旭鑫認為,在銀行業數字化轉型道路中,駕馭好大數據、雲計算、智能決策這「三駕馬車」尤為重要。基於大數據分析可以提供更精確的客戶畫像,更可靠的信貸風險評估;雲計算為銀行提高效率,最大化利用資源提供了可靠基礎;智能決策可以幫助銀行將量化分析和經驗相結合,更好地進行全方位決策。
科技 賦能
提升金融服務質效
中小銀行的數字化轉型之路,僅靠銀行自身恐難完成。在業內看來,金融 科技 已成為中小銀行突出重圍的一個「殺手鐧」。
賦能中小銀行,對金融 科技 公司有著不低的要求,需要金融 科技 公司從人員、技術、產品、服務等各方面都深度匹配銀行的需求。人員層面,需要有對中小銀行的區域性業務足夠熟悉的專家可以提供業務咨詢診斷,提供整體的方案設計和規劃,才能避免過去重復建設、信息孤島的情況;技術和產品層面,需要對平台建設和風控能力都有充分的實施經驗,才能避免前期規劃落不了地的情況。
「中小銀行的數字化轉型是一項長期的工程,在這個過程中,更重要的是提升中小區域性銀行對新技術、新手段的掌握,通過咨詢+平台+基礎服務的模式,打通前中後台業務和數據鏈條,通過與專家聯合工作,在實戰中傳授經驗、知識和技能,才能真正構建中小銀行數字化轉型的生態。」余旭鑫表示。
事實上,目前眾多專業的金融 科技 公司已深度介入到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中,以金融 科技 深度賦能中小銀行,幫助中小銀行解決或加強客戶洞察、數據分析與積累、IT建設等方面的核心能力。
作為賦能銀行數字化轉型的一員,同盾 科技 的智能運營、智能反欺詐和智能信貸風控等服務有助於簡化銀行業務流程,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審核效率,提升客戶體驗。
以申請貸款為例,過去客戶需要到銀行網點提交申請,並填寫大量材料,然後等待銀行工作人員將信息錄入系統,再經過後台審批才可以得知最終的結果,整個流程非常冗長。在客戶不斷習慣線上化的便利之後,線上申請、審批有助於銀行留存和拉新,這就必然需要線上的智能反欺詐和智能風控系統。
同盾 科技 通過決策引擎、反欺詐評分、設備指紋等手段有效防範欺詐風險,量化評分、行為模型、知識圖譜等技術識別信用風險,提前全面識別風險,快速採取風險緩釋措施,降低了風險事件發生可能性和風險事件發生後的損失。
此外,隨著客戶和監管對於數據安全和隱私的關注不斷加強,中小銀行在信息化和數字化轉型路上前進的同時,數據安全和隱私問題也越來越受到重視。
同盾 科技 研發出一系列在保護數據隱私的基礎上可以發揮數據挖掘能力的相關演算法和技術,基於聯邦學習技術在行業內提出具備自主知識產權的「知識聯邦」理論框架體系,能夠有效解決傳統數據使用方式中存在的信息泄露、數據泄露、法務合規、駐場建模工作繁重、模型使用時的隱私憂患等五大安全痛點,真正做到「數據可用不可見,知識共創可共享」。近日,同盾人工智慧研究院還提出了數據安全交換(FLEX)協議,該協議約定了聯邦過程中參與方之間數據交換順序,以及在交換前後採用的數據加解密方法。其中包含一系列的約定,只要遵守這些約定,參與方就可以安全地加入到聯邦中,無需擔心數據隱私會有泄露風險,全面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為人工智慧3.0時代奠定重要的基礎。
助力小微
釋放普惠金融新動能
在銀行的數字化轉型中,小微業務往往是突破口。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是世界性難題。
小微企業融資有其天然的劣勢。首先,小微企業融資額較小,融資周期較短,對銀行來說潛在收益有限;其次,由於小微企業財務制度不完善,徵信困難;此外,小微企業本身抵抗風險能力弱,據不完整調查顯示,中國的中小民營企業平均壽命只有不到3年。這些因素導致大型銀行對小微市場積極性不足,而中小銀行又沒有高效的風險管理手段。
在同盾 科技 看來,打破傳統模式的局限,需要集中解決三個問題:一是如何實現自動化、智能化的審批、風控流程,減少人力提高效率;二是如何實現小微企業在沒有資產質押的條件下負債;三是如何建立起廣泛的信用評級體系,為批量化授信提供依據。
針對解決上述問題,同盾 科技 將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等金融技術融入金融服務和管理流程,進一步鞏固銀行線上化經營模式,構建開放式服務平台,能大幅提升獲客能力,優化風險水平,降低融資成本,通過線上的企業信用評估和實力評分能快速對目標企業進行綜合評估信息、全面風險掃描和企業風險量化,並給出決策的輔助建議,協助中小銀行發展普惠金融。
例如同盾 科技 推出的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平台解決方案。這是一個以政府為主體,聯手金融機構與 科技 公司,利用政府共享的數據和 科技 公司的智能工具,建設的一種「政府搭平台、 科技 公司建平台、中小企業上平台」服務生態。
從效果來看,同盾 科技 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平台解決方案可實現多方共贏。對中小微企業而言,能獲得更多融資渠道,更多融資產品,在准備融資材料和融資流程上獲得協助、高效的辦理及反饋流程;對金融機構而言,能獲得更多融資客戶,降低獲客成本,提供精準的信貸服務,節省貸審時間,控制貸款的不良率,提高金融機構的收益;對政府部門而言,能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業務,破解企業發展困局。
數字化浪潮之下,金融 科技 公司依靠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金融 科技 技術,接入到銀行數字化轉型的前中後台全過程中,已成為銀行數字化轉型的核心力量之一。
文/樊夢迪
❺ 貴州省社會信用條例中要求鼓勵和支持信用服務機構利用什麼等技術開發具有自主
市場交易、企業管理、融資信貸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信用監督管理,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社會信用信息徵集與披露、社會信用信息應用、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信用服務行業規范與發展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社會信用,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以下統稱信用主體)在社會和經濟活動中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的狀態。
本條例所稱社會信用信息,是指可用以識別、分析、判斷信用主體信用狀況的客觀數據和資料,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和非公共信用信息。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等(以下統稱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在依法履行職能、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或者獲取的社會信用信息。非公共信用信息,是指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其他企事業單位和組織等(以下統稱非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在生產經營、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或者獲取的社會信用信息,以及信用主體以聲明、自主申報、社會承諾等形式提供的自身信用信息。
第三條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應當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共建、信息共享、保護權益、獎懲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社會信用工作的領導,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保障工作經費,將社會信用工作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是全省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管理規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協調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社會信用信息的徵集、開放和應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政務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共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第六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歸集和管理社會信用信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將社會信用信息歸集到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省人民政府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政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的行業信用信息系統應當與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聯互通,同步更新。
省人民政府社會信用主管部門應當與司法機關、中央駐湘單位等加強溝通協作,推動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等相關信用信息平台開放合作,滿足社會應用需求。
第二章 社會信用環境建設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發揮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社會信用建設中的示範表率作用,誠信施政、誠信作為、誠信執法,增強決策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進行,並依法對市場主體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應當納入政務失信記錄。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為的政府或者部門主要負責人,應當依法追究責任;對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採取限制評優評先等處理措施。
第八條市場主體應當增強法治意識和契約精神,誠信履約、公平競爭,規范商務行為,降低商務運行成本,維護良好商務關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信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食品葯品、商貿流通、金融、稅務等領域的信用管理和服務;創新事前環節信用監管,按照國家規定在行政許可等事項中推行信用承諾制度,並將信用承諾履行情況作為事中事後監管的依據。
第九條社會公眾、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當提高誠信意識,守信自律,維護自身良好信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教育科研、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知識產權、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領域社會誠信建設,促進社會文明進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第十條司法機關應當加強司法公信建設,推進司法公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維護公平正義,提高司法公信力。
第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誠信文化宣傳教育,普及社會信用知識,將誠信建設貫穿於公民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宣傳誠信典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學校、家庭和社會應當開展誠信教育。
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宣傳誠實守信的典型人物事跡,在公益廣告中增加誠實守信的內容。
第三章 社會信用信息徵集與披露
第十二條公共信用信息實行目錄制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包括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
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納入范圍的特別規定,應當由地方性法規設定。
地方性法規對公共信用信息納入范圍有特別規定的,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可以在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以及國家編制的有關條目基礎上,編制適用於本行政區域的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納入目錄的公共信用信息應當逐條明確其對應的具體行為、公開屬性、共享范圍、歸集來源和渠道、更新頻次等內容。
編制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應當廣泛徵求有關地方、部門和相關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法律服務機構、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意見,按照規定報送上級部門並向社會公開。
第十三條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應當按照信息目錄要求,及時、准確、完整地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並歸集到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十四條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其他企事業單位和組織等應當按照真實、客觀、全面的原則,依法採集自身生產經營、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非公共信用信息。
鼓勵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其他企事業單位和組織等非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按照約定向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採集的非公共信用信息。非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應當對提供的信用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准確性負責。
第十五條 鼓勵信用主體以聲明、自主申報、社會承諾等形式,向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提供自身社會信用信息,並對提供的社會信用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准確性負責。
第十六條公共信用信息通過公示公開、政務共享和授權查詢等方式披露,具體披露方式由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予以明確。
非公共信用信息可以通過信用主體主動公開、授權查詢等方式披露。
第十七條 省人民政府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並公布社會信用信息查詢服務規范,通過平台網站、移動終端、服務窗口等途徑向社會提供便捷的查詢服務。
第十八條在社會信用信息徵集、提供、披露、應用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虛構、篡改、違規刪除社會信用信息;
(二)泄露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社會信用信息;
(三)非法獲取、出售社會信用信息;
(四)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社會信用信息應用
第十九條國家機關在行政許可、行政檢查、社會保障等工作中,可以根據履行職責需要查詢公共信用信息,依法購買信用服務和產品。
國家機關應當對參與公共資源交易、財政資金支持等活動的市場主體的信用狀況依法進行查詢和利用。
省人民政府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公共信用信息查詢應用目錄。
第二十條國家機關應當建立本單位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制度,設定本單位查詢人員的許可權和查詢程序,並建立查詢日誌,記載查詢人員姓名、查詢時間、內容以及用途。查詢日誌應當長期保存。
第二十一條對遵守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義務的信用主體,經審查後,由國家機關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採取下列激勵措施:
(一)在實施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中給予優先辦理、信用承諾、容缺辦理等便利措施;
(二)在財政資金支持和表彰獎勵中,在同等條件下列為優先選擇對象;
(三)在公共資源交易中,給予信用加分、提升信用等次;
(四)在日常監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
(五)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激勵措施。
第二十二條省人民政府社會信用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守信聯合激勵政策,將誠信典型名錄及時推送至省級相關部門和機構,由其負責相關聯合激勵政策在本系統、本領域的落實。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義務的信用主體,經審查後,由國家機關在法定許可權范圍內就相關聯的事項採取下列監管措施:
(一)在實施行政許可等工作中,列為重點審查對象;
(二)在財政性資金和項目支持中,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限制;
(三)在行政管理中,限制享受行政便利措施;
(四)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加強現場檢查;
(五)法律、法規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監管措施。
第二十四條依據法律、法規或者國家規定,對違反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義務的信用主體需要採取失信懲戒措施的,失信懲戒措施實行清單制管理。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包括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和地方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
地方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納入范圍的特別規定,應當由地方性法規設定。
地方性法規對失信懲戒措施有特別規定的,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可以在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外,編制適用於本行政區域的地方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
編制地方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應當廣泛徵求有關地方、部門和相關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法律服務機構、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意見,按照規定報送上級部門並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五條信用主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將其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一)嚴重損害自然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二)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
(三)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公信力的;
(四)拒不履行國防義務,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的;
(五)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
第二十六條國家機關作出認定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決定前,應當書面告知信用主體作出決定的事由、依據和依法享有的權利;信用主體提出異議的,應當予以核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
國家機關將信用主體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應當出具認定的決定文書,載明事由、依據、失信懲戒措施提示、移出條件和程序以及救濟措施,依法送達信用主體,並將認定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及時通過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七條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應當依法在嚴重失信名單中標明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信息,並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實施懲戒。
第二十八條國家機關在實施監管措施或者懲戒措施前,應當書面告知信用主體採取相關措施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以及公共信用信息的內容和提供單位。
第二十九條對信用主體實施失信懲戒措施,應當與信用主體失信行為的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不得超越法定條件、種類和幅度。
信用主體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者被採取懲戒措施的,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第三十條鼓勵市場主體在社會和經濟活動中根據信用主體的信用狀況,對守信主體採取給予優惠便利、增加交易機會等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的措施;對失信主體採取取消優惠、提高保證金等增加市場交易成本的措施。
鼓勵金融機構對守信主體在融資授信、利率費率、還款方式等方面給予優惠或便利,對失信主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
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行業信用建設,依據行業自律公約、行業協會商會章程對守信主體採取重點推薦、提升會員級別等措施;對失信主體採取業內警告、通報批評、降低會員級別、取消會員資格等措施。
第五章 信用主體權益保護
第三十一條信用主體享有查詢和復制自身社會信用信息的權利,有權知曉與其相關的社會信用信息的徵集、使用等情況,以及其信用報告載明的信息來源和變動理由。
第三十二條信用主體認為其社會信用信息的內容存在錯誤、遺漏,或者信息徵集、披露、使用過程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社會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或者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提出異議申請。
社會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或者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收到異議申請後,屬於本單位處理范圍的,應當自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處理;需要其他單位協助核查信息的,應當自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並處理。處理結果應當書面通知異議申請人。
異議申請處理期間,應當對異議信息進行標注。
第三十三條社會信用信息提供單位發現其向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的信用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應當及時更改,並將更改後的信息在三個工作日內報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三十四條信用主體的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後,認定信用主體信用狀態的判決書、裁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生效法律文書被依法撤銷或者變更的,原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應當及時書面告知同級人民政府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相應修改。
第三十五條 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對外提供信用主體失信信息查詢服務的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失信主體在查詢期限屆滿時尚處於懲戒期限內的,查詢期限延長至失信懲戒結束之日。
查詢期限屆滿的,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得提供查詢服務,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六條在查詢期限內,信用主體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利影響的,可以向社會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提出書面修復申請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社會信用信息提供單位受理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書面告知申請人。符合信用修復規定的,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再對外提供失信信息查詢。法律、法規或者國家規定不予修復的除外。
第六章 信用服務行業規范與發展
第三十七條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信用服務機構的培育和監督管理,制定規范信用服務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信用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第三十八條信用服務機構收集、處理社會信用信息和提供信用服務和產品,應當遵循客觀、公正和審慎的原則,依法接受監督管理。
信用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履行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義務,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損害信用主體的合法權益。
信用服務機構向信用主體提供相關服務,不得將該服務與社會信用信息採集相捆綁,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信用主體接受。
第三十九條信用服務機構不得通過虛假宣傳、承諾評價等級等方式承攬業務。
信用服務機構進行信用評級時應當客觀真實,不得對信用主體進行惡意評級。
第四十條鼓勵信用服務機構通過信用評級、信用擔保、信用管理咨詢以及培訓等,為社會提供信用服務和產品。
鼓勵信用服務機構利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用產品,拓展信用應用服務領域。
鼓勵市場主體在市場交易、企業管理、融資信貸等活動中查詢社會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服務和產品。
第四十一條信用服務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制定行業標准、技術規范和管理規范,開展宣傳培訓和行業信息發布等活動,提升行業服務能力和公信力。
第四十二條鼓勵高等院校、中等職業院校開設信用管理相關專業,培養信用服務專業人才。
鼓勵開展信用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引進信用服務人才。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保守國家秘密和未成年人保護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侵犯他人隱私權等民事權利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權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虛構、篡改、違規刪除公共信用信息的;
(二)泄露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公共信用信息的;
(三)未按要求提供、徵集和披露公共信用信息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社會信用信息的;
(五)未依法履行異議信息處理、信用修復等職責的;
(六)違法實施激勵、監管與懲戒措施的;
(七)其他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非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虛構、篡改、違規刪除非公共信用信息的;
(二)泄露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非公共信用信息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社會信用信息的;
(四)通過虛假宣傳、承諾評價等級等方式承攬業務的;
(五)對信用主體進行惡意評級的;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侵害信用主體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八章附 則
第四十六條本條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❻ 2018年全國兩會互聯網金融提案解讀
2018年全國兩會互聯網金融提案解讀
李東榮認為,在看到互聯網金融行業成績的同時,要保持一個「清醒的頭腦」。金融業是充滿誘惑的行業,強調防範風險和化解風險,互聯網金融行業也不例外。在新的互聯網表現形式下,風險的擴散更加隱蔽,同時混業經營的業態也帶來很多挑戰。監管要不斷去適應。
他認為,互聯網金融在金融改革發展中,必然有其地位和作用。「大多數企業是真心實意想辦好的,從一開始就要認識和遵循金融的基本規律,自律極其重要。」李東榮提到,作為行業自律組織,正在組建中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要求每一位成員要對風險有所敬畏,要愛護行業聲譽,尊重行業規律。
劉明康提到,現在出現的問題大多在於平台自身想參與資金往來。而一些平台做大資管業務,將平台作為通道,違背了互聯網金融本身的發展規則。「只有做小、做分散、做簡單產品才能活下來。否則就離死不遠」。
他表示,正因為移動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能顛覆現有的金融業務,所以監管才鼓勵,但絕不支持行業「發瘋」。
劉明康表示,監管只能起到提醒的作用,關鍵還是靠自律。希望互聯網金融行業真正利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發揮創新的作用。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保監會原副主席李克穆的會上提出「注重防範系統性風險,注重銀證保的監管差異性,注重監管創新」等幾點建議。
他認為,互聯網金融對於監管是一個新的挑戰,政策層正在以監管創新應對互聯網金融的技術創新。如果缺乏防風險的預案,風險就是不可逆的,反之,風險就是可控的。
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劉世錦認為,供給側改革的核心是提高全要素的生產率。互聯網金融最重要的是解決信息不對稱,如果能夠在速度、精準、信息不對稱等方面實現價值,才能在熱潮之後留下有意義的東西。
而此前的一些惡意案例,反映出的是信息的進一步不對稱,是「古老的騙術穿上了互聯網金融的外衣」。如何對真假創新進行識別、校正,對於監管來說是一個挑戰。
劉世錦表示,互聯網金融行業看起來雖然「涼了一點」,但也很正常。在未來如果結合產業,實現產業互聯網,將會有很大的空間,也才能真正推動供給側改革。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子學會秘書長徐曉蘭提議,要加快監管細則的出台,統籌多維一體的互聯網金融行業監管評估數據體系,同時還要加強對行業不切實際的宣傳的管控。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特區政府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方方認為,要大力加強對於投資者教育,同時要對互聯網金融採取開放的態度,允許有發展的空間。另外要把底線劃清楚,保證行業的健康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府參事趙宇梓認為,互聯網金融能夠發揮很大作用,但創新與監管的平衡需要重視,「有段時間過於強調創新,帶來了一定的副作用」。互聯網金融正是因為寬松的環境才得以快速發展,但風險也在隨之隱藏。因此監管要有前瞻性、預見性。
他提到,目前監管傾向於將職責下放,但地方金融辦無論是編制、人員能力等方面,承接這一任務存在困難。
互金兩會提案互聯網金融處於監管關鍵期
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即將開幕,互聯網金融預計將成為兩會代表關注的焦點。「互聯網金融」議題較早被引入全國「兩會」是在2013年,在該年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提交了《關於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幾點建議的提案》。而在次年於深圳召開的「兩會」上,則首次出現了代表、委員給P2P網貸的專門提案。
在2015年的全國「兩會」上,互聯網金融即曾成為各方相互爭鳴的熱門議題,或因其普惠而主張對其寬容,或因其亂象叢生而主張對其嚴格監管。不過,與2016年稍有不同的'是,2016年地方「兩會」對互聯網金融的關注重點轉向P2P網貸。當然如何規范互聯網金融,或許我們可以聽到不少政協委員的聲音。
近日,由華夏時報、中國互聯網金融研究院聯合主辦了互聯網金融專題研討會。會議邀請到了政協委員、監管代表和行業領袖等參加。愛錢幫CEO王吉濤也受邀參加了此次盛會。全國政協委員徐曉蘭,基於過去對傳統商業銀行與互聯網金融企業的調研,徐曉蘭提出了以下主要爭議和問題:
非對稱的監管問題。互聯網金融沒有形成體系,金融主體的法律地位和業務邊界尚未明確。如果用傳統的方式監管,是否有利於互聯網金融新興業態的發育。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在很多行業領域都出現,但金融更加敏感,這是我國經濟的基礎,如果出現問題會撼動我國的經濟基礎,破壞力更加顯現。
愛錢幫CEO王吉濤在華夏時報「兩會」話題研討會上感慨地說,去年7月出台的指導意見是利好,現在整個行業有些風聲鶴唳的感覺,e租寶出事之後,我們現在憂慮監管細則能否如期落地,規則應該盡快明晰,哪怕這個意見不那麼完善,有一個總比沒有好。「但現在這么猛烈地到來,我很擔心這個行業,而朋友總是擔心我的人身安全。」
資金安全問題。在沒有第三方託管的條件下,基於大數據的信用評級的管控措施能否替代傳統金融的信用評級體系。互聯網金融會說我們基於大數據的評估體系為何還出現問題,這給我們提出一個問題:如何保證我們的信用評級體系。
金融的消費權益保護行為。互聯網金融基於網路數據,取證需要專業的團隊,是否會造成消費者維權的現實困境。當然,傳統的商業銀行,來自互聯網金融的意見,站在自己的角度提出自己的問題。
為此,徐曉蘭在發言中建議:第一,鼓勵扶植互聯網金融進入既有傳統金融機構覆蓋的領域和薄弱環節。第二,不同業態的監管,將互聯網金融納入到監管業態和框架中,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主體自治三者有機的結合。第三,制定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技術標准,進行行業主動管理和分級管理。第四,建立互聯網金融消費保護和協調機制,實施消費者專門的保護機構。「當然,從長期發展來看,還要從國家戰略層面大力推動發展,統籌多維的立體大數據體系,建立全面的信用體系,創新監管方式,改善金融的生態。」
王吉濤還表示,政策的一致性不足。國家執政政策的穩定性。希望監管規則盡快落地,穩定的執行。尺度如何把握的問題,制度層面上,適度的輿論引導。現在整體上是運動式的,整風式的管理方式。
2016全國「兩會」:互金提案或是一個熱點
2016年的全國「兩會」將會於3月3日和3月5日在北京開幕,而在這之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區的地方「兩會」已經如火如荼地召開。在那些已經召開的地方「兩會」上,與互聯網金融(包括P2P網貸等)相關的提案頻繁出現。
在銀客網總裁林恩民看來,因為今年全國「兩會」最主要的議程是討論並審《議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而就在2015年11月公布的《建議》中,「互聯網金融」第一次被寫進了國家的「五年規劃」中,由此,相信會有不少政協委員,提有與互聯網金融有關的提案。而互聯網金融監管、改革等或許又是政協委員們關注的重點。
地方兩會互金話題引政協委員熱議
近日,在浙江省省政協第十九次「浙江政協·民生論壇」上,浙江省省政協委員、交通銀行浙江省分行高級督察俞炯玲指出,當P2P進入中國後,推出了保底、保證金、抵押等多種形式,呈現出傳統金融的「信用中介」特質。「盡管我們仍然將其稱為P2P,但實際上更類似於『網路銀行』。」當一批P2P平台盲目追求業務擴張,忽略金融業務風險控制和信息安全管理,最終出現違法經營、債務違約。俞炯玲等與會的委員和界別群眾代表認為,應該還原P2P的「信息中介」身份。俞炯玲特別建議出台規定,P2P平台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構造資金池,不能自身做擔保、自融、發放貸款和分拆融資項目期限,貸款人和投資人的資金要由資質明確的第三方託管,從而將P2P平台真正構建成以信息無礙交流為核心的資金融通平台。
上海市政協委員屠海鳴認為,在國家有關辦法生效之前,地方政府應該本著對百姓負責的精神,先行一步,主動作為。比如,針對本地區注冊、從事P2P經營的企業,對其交易額、投資者數量、實際控制人等進行摸底調查,避免出了事情再去「救火」。對排摸過程中發現的經營異常企業,應提早介入,防止其捲款跑路。
安徽省九三學社集體提案提出,要規范安徽P2P平台,嚴把准入,加強數據分析,設立預警系統。「還要實施網路借貸平台制度。」巡查一些「可疑」平台,將P2P行業中最令人擔心的「跑路」等違規現象扼殺在萌芽狀態。同時,九三學社還提出,在普及金融知識、提高民眾理財意識的同時,要嚴守准入門檻,對未經核准非法經營線下金融業務的公司,通過舉報熱線、定期執法巡查等多種方式,依法調查,必要時採取責令停業整改等多種措施控制風險。
權威報告把脈2016年的互金行業走向
從有限的資料來看,「互聯網金融」議題較早被引入全國「兩會」是在2013年,在該年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交銀施羅德基金公司副總經理謝衛提交了《關於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幾點建議的提案》。而在次年於深圳召開的「兩會」上,則首次出現了代表、委員給P2P網貸的專門提案。
在2015年的全國「兩會」上,互聯網金融即曾成為各方相互爭鳴的熱門議題,或因其普惠而主張對其寬容,或因其亂象叢生而主張對其嚴格監管。不過,與2016年稍有不同的是,2016年地方「兩會」對互聯網金融的關注重點轉向P2P網貸。當然如何規范互聯網金融,或許我們可以聽到不少政協委員的聲音。
在林恩民看來,這10大趨勢,頗為全面和詳細,既是業內外人士關注熱議的焦點,或許也是那些研究互聯網金融、或者關注互聯網金融生態的全國政協委員們所關心的話題。除此之外,綠色金融消費金融互金的創新和監管走向等話題也是政協委員們關注的方向。
❼ 金融新基建賦能實體經濟
文|葉望春
2020年是新基建大年,除了被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各地的相關布局也緊鑼密鼓展開。新基建即「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是國家統籌安排的新經濟運行必需的基本建設,著眼於高新 科技 在經濟新發展階段的戰略性布局。
4月20日,國家發改委明確了新基建的范圍,包括信息基礎設施、融合基礎設施和創新基礎設施三個方面。
新基建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加速器,其根本在「新 科技 」。在新基建所含的七大類別建設中,大數據和人工智慧尤為引人關注,再加上被國家發改委新近納入新基建范疇的區塊鏈,這三大技術構成了新一代信息技術體系的基石,同時也是被重點應用在金融領域的技術。
只有將 科技 與金融業務融合,解決長期制約金融發展的痼疾,推動普惠金融,精準支持實體經濟,才能將金融新基建的能量持續釋放,本文將通過實踐案例,解答金融新基建的價值。
解決金融行業幾大難題
在人工智慧、區塊鏈、大數據等金融 科技 的加碼下,金融服務向線上化、實時化、便捷化、智能化升級,逐步融入實體經濟場景的各個角落。這意味著藉助新基建有望解決傳統金融的諸多難題,更全面、更豐富、更高效、更精準地服務實體經濟。
金融新基建助力金融資源無縫融入實體經濟場景,解決部分脫離實體經濟的難題。
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為實體經濟服務是金融的天職。然而近年來,隨著製造業成本持續上升,投資回報率下降,金融資源沒有充分流向實體領域,成為高質量發展的掣肘。如何才能將金融資源精準注入實體經濟中?這在傳統金融業中,由於金融和實體兩張皮的情況,較難解決,而金融新基建的出現打破了這一困局。
藉助金融 科技 可以搭建面向供應鏈、貿易、電商等各類實體場景平台,鏈接金融機構、生產製造企業、商貿物流網路等實體經濟各交易環節,讓金融服務與實體交易無縫融合對接,將傳統的供應鏈金融、貿易融資置於新型的智慧金融平台,從而確保金融資源可以更好地深入實體經濟的業務場景,精準把控資金走向,確保資金真正支持產業上下游中小企業的發展,助力實體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
區塊鏈破解信息不對稱難題,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的信任難。
區塊鏈因其不可篡改性、可追溯性、數據安全性、可信任性,能將相互之間不信任的節點連接在一起,實現信任機制的傳遞。 因此,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可保證鏈上企業信息的真實性;通過區塊鏈進行多方信息共享,可以打破由於傳統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中小企業信用自證難問題,讓政府、金融機構、合作夥伴更好認清中小企業信用。通過信用體系的建設,更多誠信經營的優質企業可以脫穎而出,獲得更好的金融服務。
通過整合多方大數據,打破政府、企業、金融機構的數據孤島,構建智能生態圈。
金融機構對中小微企業貸款意願低,關鍵還是因為缺乏足夠的數據,難以對其進行全面的風險識別和評判。 而金融新基建通過大數據技術搭建 社會 信用體系,整合政府、企業、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數據,進行海量非結構化數據的儲存和分析,拓寬數據來源和分析基礎,覆蓋更多數據維度。 經過清洗、挖掘和分析治理之後的數據可以更全面地反映企業的信用水平,不僅來源廣、治理好,還可以對各方數據進行交叉比對,這是傳統金融手段無法做到的,這大幅度降低了徵信成本,最終可構建低成本 社會 徵信體系。
通過運用人工智慧、雲計算解決線下操作效率低,降低金融運營成本,更好的推進普惠金融服務。
人工智慧是在大數據的基礎上,通過大量的機器學習過程,實現在多領域優化或代替人為操作的功能。長期以來,金融機構由於服務長尾客戶的成本壓力大,投入產出比不高,流程長、效率低,難以為中小企提供定製產品和服務。而藉助人工智慧、雲計算等技術,可以實現遠程開戶、無接觸信貸、智能審批、智能客服等,越來越多的金融服務可以實現機器人智能服務,減少客戶等待的時間,減少金融機構的人工成本,提升 社會 平均效率,從而服務更多的長尾客戶。
多場景賦能實體經濟
在國家密集布局新基建的背景下,金融 科技 需要與 社會 實體經濟的多領域、多場景深度結合,解決 社會 經濟長期以來存在的信用體系建設缺乏、中小企業融資難、貿易融資難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諸多難題,才能推動實體經濟的高質量發展。下面,通過幾個不同區域的新基建項目,解讀金融新基建如何助力實體經濟。
搭建智慧信用平台,助力 社會 信用體系建設。
當前,有地方政府開始搭建「信用+大數據」監管綜合評價模型,藉助金融 科技 ,完成智慧信用模型構建、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計算及可視化展示等目標,並利用人工智慧技術優化校驗評價結果,推送至其他政府部門業務系統,支撐各部門運用評價結果,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搭建智慧融資平台,整合多方政務數據,運用智能技術構建中小企業畫像,秒級匹配融資。
目前,運用金融 科技 手段後的某些中小企業融資平台可做到分秒放貸。在技術流程上,首先利用大數據技術,整合稅務、工商、水電煤等政務數據資源,同時運用區塊鏈3D零知識技術,既可對交易參與方的數據隱私進行加密保護,又可在不暴露數據隱私的情況下實現數據共享,成功地將企業運營蹤跡數據化,讓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可以通過多方數據交叉驗證,變信用自證為他證,增強融資交易中的公平性和真實性,提高了對風險的精準判斷。
再運用人工智慧,對公共數據及倉儲物流、財務業績、產品結構等經營數據進行挖掘分析,對中小企業進行多維度畫像,梳理關系網路、搭建標簽體系、量化信用評級。以此為基礎,構建起智能匹配引擎,形成「千企千面」的產品體驗。
在整個貸款流程上,此類平台綜合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通過貸前智能進件、貸中智能審批、貸後智能管理將信貸的全流程都線上化。在貸前進行智能初篩,同時通過OCR、圖像識別技術實現豐富數據留痕;在貸中通過智能插件技術及豐富的數據介面實現一鍵授權數據採集;在貸後通過關聯圖譜、多源信息比對及數字水印等技術核驗信息真實性,實現風控預篩。全部智能化、線上化運營後,欺詐風險得到緩釋,貸款時效甚至可以達到分秒級放貸。
搭建智慧貿易平台,助力貿易流程線上化和無感監管。
在以往的貿易流程中,企業由於信用缺失而面臨通關慢、貸款難,同時監管機構也面臨監管成本高的困擾。目前,有的地區口岸將區塊鏈跨境貿易網路和核心企業、監管機構的核心系統對接,通過源頭數據上鏈的方式來保證數據的真實性,通過區塊鏈內在的技術屬性保證可追溯性和互鏈,從而實現了審單前的數據上鏈以及交叉驗證,審單中的風險識別,並在審單後繼續開展事後稽查與企業信用評分。
這不僅將企業的物流通關信息及時傳遞給金融機構,形成它們的風控抓手,同時還幫助海關監管實現無感監管,提升效率,降低成本。藉助它,企業可以實現通關材料線上化、通關流程一體化,實時掌握通關信息和審核進度,更好地匹配資金和生產,優化周轉。
搭建智慧區域經濟平台,貫通貿易全流程,助力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
區域經濟一體化建設正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發展新的戰略舉措,如何打破區域在政策、信息、物流、資金等方面的各自為政,成為各方關注的問題。粵港澳大灣區正在推進的港口物流及貿易便利化區塊鏈平台從三個方面充分利用了金融 科技 :首先,基於區塊鏈技術,搭建連接海關、港口、承運人、貨主、貨代、金融機構等相關各方的智慧港口物流平台。其次,平台整合「信息流、物流、資金流」,實現數字化集成共享。未來,該平台將逐步實現「監管精準化、物流集約化、運行智能化、流程可視化、金融普惠化」的長期願景,大幅提升大灣區貿易通關整體效率與營商環境。
開啟廣闊市場藍海
新基建布局主要蘊含三大方面的機遇:
一是由政府推動的公共智慧平台的建設。 2020年以來,已有25個省市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及新基建,其中8個地區明確規劃了年內計劃新建5G基站數量,合計超過30萬個。四川、重慶、山西、河北等省市已發布了年度重點項目清單,總投資接近40萬億元。深圳市出台的《關於加快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2020-2025年)》中提到,將超前部署信息基礎設施,主要建設五張通信網路、四類算力設施、三大數字技術設施。
二是新基建將帶動 科技 行業的高速增長。 在新基建帶動下,企業爭相投入巨資進行 科技 研發,這不僅為新基建帶來充沛的資金和技術,同樣會帶動 科技 產業的高速發展。
以5G、人工智慧為代表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不僅能在中短期內創造大量投資機會、提升發展動能,而且能加速智能經濟的落地和智能 社會 的到來。根據中研普華《2020-2025年中國人工智慧行業全景調研與投資戰略研究咨詢報告》顯示,2025年人工智慧市場規模預測將達到2385億元。中國作為區塊鏈新興市場,預計2023年市場支出規模將達到20億美元,2018年我國區塊鏈總支出為1.6億美元。
三是新基建對傳統產業的改造升級蘊藏著巨大的市場。 科技 的重要價值是與傳統產業結合,帶動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以金融 科技 為例,2019年報顯示六家國有大行 科技 投入總和超700億元,其中,中行、農行、工行、建行四家大行投入資金已超100億元。而據奧維咨詢估計,中國金融機構2018年總計投入1522億元人民幣用於 科技 開支,這一數字將以21.4%的年復合增長率增長,2023年將達到4008億元人民幣。
在不同的階段,需要不同的抓手來推動經濟發展。在當前經濟新舊動能轉換的當口,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等「六穩」不能再通過簡單粗放的經濟發展模式,而是需要發揮 科技 的力量,以政府新基建帶動 科技 行業的跨越式發展,帶動傳統產業的改造升級,從而推動中國實體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其中金融 科技 可以發揮非常重要的支撐作用。
❽ 金融科技師CGFT在金融上有什麼作用呢金融科技的核心是什麼CGFT在人才培養上有含金量么
近幾年金融科技行業發展迅速,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逐漸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許多行業對金融科技人才的需求非常迫切。但是現行高等教育體系,雖然在積極布局金融科技人才培養,但受限於培養周期長,故短時間內難以滿足行業對金融科技人才的需求。在此背景下,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借鑒 CFA、FRM 等國際認證考試體系的成功實踐經驗,邀請金融科技領域(包括金融、人工智慧、大數據、區塊鏈、雲計算等)的資深教授和權威專家,共同打造推出了特許全球金融科技師CGFT認證項目。該項目致力於培養創新型、實用性和專業化的復合型金融科技人才,同時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金融科技專業技能評估認證體系。
金融科技並不神秘,也沒有那麼全能,不是神話化。其本質是依靠技術的力量輔助人工提高決策(信貸風險、投資等)或服務的精準性與效率,打破信息不對稱,將重復性、低附加值的環節用機器替代,提高用戶服務體驗和便利性。技術發展與成熟是需要一定時間和過程的,只有發展到一定高度,才能出現大規模應用場景,產生一定的影響力。科技金融最後落腳點還是金融,目前整體還在初級發展階段。
金融科技價值在於數據挖掘、通過技術演算法支持,識別人工無法精細化實時化判斷的風險及彌補人力服務效率不足的環節,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雲計算技術賦能金融本質上就是在解決數據安全、數據共享、數據挖掘、數據分析等問題,在此基礎上對金融業務流程進行優化升級改造,最終實現成本的降低、效率提高、風險的降低,服務覆蓋廣度及深度的提高。不管怎樣,技術本身還是工具,只是人們做出精細化的決策和服務便利性上起到一定參考作用,但真正能發揮多大價值還是結合宏觀經濟發展規律和人的因素。
因此,筆者認為金融科技更需要在能產生長遠發展價值的領域(如網路安全、數據共享與融合、信用評級、監管科技、賦能產業等)角度發揮其價值和作用,為金融健康發展提供更大保障。比如金融科技可以在解決金融基礎設施、金融網路安全、金融監管、實體經濟與金融匹配性不足的痛點與需求,完善基礎風險保障的基礎上,為實體經濟和金融兩者架起扎實的通道和橋梁,為金融精準化服務實體經濟提供輔助決策與支持,雖然實踐起來較難,較慢,但從長遠發展來看一定是會產生更大社會價值和商業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