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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電子存證行業規范

發布時間: 2023-04-05 13:43:24

1. 區塊鏈電子存證如何實現

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時間戳證明等特性,就特點上來說天然符合電子數據的存證需求。區塊鏈與電子數據存證的結合,可以降低電子數據存證成本,方便電子數據的證據認定,提高司法存證領域的訴訟效率。區塊鏈存證可以讓數據一致存儲、防篡改、防抵賴,藉助密碼學確保數據傳輸與訪問的安全。密碼財經 mimacaijing 專注區塊鏈信息。

2. 知識產權保護的區塊鏈存證技術是怎麼回事

一、區塊鏈存證技術在知識產權保護上的運用:

區塊鏈,因其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記賬、全程留痕、可溯源等特點,為知識產權區塊鏈存證奠定了基礎。

當作品完成以後,用戶把數據上傳到區塊鏈,作品數據會以Hash值的形式存儲到區塊鏈上,進行區塊鏈存證保全,實現證據固化和區塊鏈保存,有效保證電子數據的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

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中指出,各級人民法院在貫徹執行過程中,要准確把握電子數據規則的適用,認真研究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對證據的調查、認定和採信的影響。


區塊鏈存證,打通知識產權數據信任的「最後一公里」。

3. 是否有法律明確區塊鏈存證的效力范圍

6月17日,最高法出台《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以下簡稱「《規則》」)並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區塊鏈證據如何審核等問題作出了詳細規定,為今後的維權案件提供可量化的規則指引,《規則》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最高法在深入研究區塊鏈技術特點,全面總結相關司法實踐規則基礎上,確認了區塊鏈存儲數據上鏈後推定未經篡改的效力,明確了區塊鏈存證的真實性審查標准,以及上鏈前數據的審查規則。
《規則》的出台,系統地解決了區塊鏈存證的真實性認定問題,明確了對數據在上鏈前、上鏈後的真實性審查標准,解決了當今區塊鏈知識產權案件中頗具爭議的問題,為今後的維權案件提供可量化的規則指引。
同時,本次《規則》既充分肯定區塊鏈的技術優勢,鼓勵採取區塊鏈技術解決「存證難」「認證難」的問題,又有序規范區塊鏈存證行業,有利於區塊鏈存證行業的健康發展。

4. 如何區塊鏈技術,讓電子數據轉變為合法有效的電子證據

隨著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訴訟中大量證據逐漸以電子數據存證的形式呈現,藉助區塊鏈技術,在司法實踐中,如何克服電子數據「取證難、易丟失、易偽造」的天然缺陷,確保其能作為呈堂證供呢?
區塊鏈基於多方共識、不可篡改、透明可追溯等技術特徵,可以有效解決電子證據「數量大、證據分散、取證難、易被篡改、難以認定」等問題,實現「電子數據「向「合法有效的電子證據」轉變,方便電子數據的證據認定,提高司法存證領域的訴訟效率。
01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首次認定鏈上數據可以作為司法採信的依據。
2021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並於8月1日起施行,首次規定了區塊鏈存證的效力范圍,明確了區塊鏈存儲的數據上鏈後推定未經篡改的效力。同時,確立了區塊鏈存儲數據上鏈後以及上鏈前的真實性審核規則。
這不僅推動了區塊鏈技術與訴訟規則的融合,更開啟了區塊鏈司法模式的發展道路。
易保全是第一批通過國家網信辦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的企業,利用自研保全鏈技術搭建了聯盟鏈,並將區塊鏈與司法相結合,搭建了數據存證公證系統,可以很好地解決電子數據從產生、存證,到公證、舉證等全鏈路可信問題:
上鏈時,利用區塊鏈技術將數據在事前已進行多方存證,保障存證數據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鏈後,數據同步聯盟鏈上的各個節點進行備份、留存,保障數據的可信性與安全性;訴訟時,證據可在多個司法節點驗證、提取,還可在線出具相關司法文書,有效提高維權效率。

5. 優化營商環境 解密區塊鏈證據存證、核驗的技術原理



區塊鏈證據

存證、核驗


電子數據的存證技術原理,簡而言之就是把某一電子數據予以保存,用以證明該電子數據在某一時間點的存在。區塊鏈存證方式就是通過對原始數據進行哈希值運算後,將所形成的哈希值摘要上傳區塊鏈加密保存,而不上傳原始數據本身。



原始數據仍存儲在本地具有被修改的可能,法官如何確認當事人提交的證據與原始數據一致未被篡改呢?鏈上數據又有沒有可能被篡改呢?


這就要從 區塊鏈存證的技術原理 說起。



加密存儲

區塊鏈存證證據並不是存儲電子數據本身,而是將 電子數據對應的哈希值 存儲於區塊鏈,又稱哈希值上鏈。哈希演算法是單向加密函數,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很難被破譯,任何一個原始數據(及其完全等同的復製件) 有且只對應一個哈希值 ,哈希值也因此被稱為「數據指紋」。對原始數據的任何修改都會導致其哈希值的變動,從而無法通過後續的核驗比對。


多節點分布式存儲

區塊鏈採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即在一個分布有多個節點的系統中, 每個節點都獨立保存和更新數據 ,沒有維護各節點的中央機構,各節點通過共識機制對數據更新進行確認,由此保證鏈上數據不被篡改。


舉個例子:

有個村子原來由村會計記賬,村長保管賬本(中心化記賬),但會計和村長為私利串通做假賬,村民無可奈何。採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去中心化)後,改為公共賬本,全村人手一份賬本,村中每發生一筆賬目,都要廣播給全村人知道,村民再將該筆賬目計入自己的賬本中。

若51%以上的村民確認這筆賬目有效,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達成共識,該筆賬目就會被計入公共賬本中,同時全村人都會將該筆賬目添加到自己保管的那份賬本中。

若該筆賬目有假,則無法通過全村的共識確認,將會被作廢。公共賬本以多數村民手中一致的版本為准。


鏈式數據結構

區塊鏈上的數據單元是「區塊」,後一個區塊除了記載一般數據,還包裹了上一個區塊的哈希值,如此傳遞、環環相扣成「鏈」,而且電子數據存儲於區塊鏈附有時間記錄,具有時序性,這使得 任何一個區塊無法被單獨修改 ,且隨著時間經過,修改鏈上數據的難度和成本也直線提升。



聚焦案例

該技術被應用到我院首例「區塊鏈證據核驗」案件中。

銀行與貸款人簽訂電子合同後,銀行業務系統 使用區塊鏈存證平台提供的哈希計算程序對電子合同文件等相關電子數據自動進行哈希運算,形成相應哈希值後將哈希值上傳至區塊鏈電子存證平台存證 。雙方發生糾紛後線上立案時,銀行 在線提交 了經區塊鏈存證的電子證據。

此後在庭審舉證、質證環節,法院當場對銀行所提交的 電子證據再次進行哈希值運算後,將所得出哈希值與區塊鏈存證平台上的哈希值進行比對 ,得出「該證據自上鏈之日起未被篡改」的核驗結果,由此輔助法官快速判斷該證據自上鏈後是否被篡改,進而對其真實性做進一步認證。

區塊鏈存證及其核驗技術的運用,有效解決了 在線訴訟 電子證據真實性認定 的難題,有效降低了當事人的存證、舉證和質證成本,減輕當事人訴累,同時大幅提高了法院的認證效率,審判質效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



法條速遞

《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

第十六條 【區塊鏈技術存儲數據的效力】 當事人作為證據提交的電子數據系通過區塊鏈技術存儲,並經技術核驗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該電子數據上鏈後未經篡改,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七條 【區塊鏈技術存儲數據的審核規則】 當事人對區塊鏈技術存儲的電子數據上鏈後的真實性提出異議,並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下列因素作出判斷:

(一)存證平台是否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提供區塊鏈存證服務的相關規定;

(二)當事人與存證平台是否存在利害關系,並利用技術手段不當干預取證、存證過程;

(三)存證平台的信息系統是否符合清潔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四)存證平台的信息系統是否符合相關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中關於系統環境、技術安全、加密方式、數據傳輸、信息驗證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條 【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 當事人提出電子數據上鏈存儲前已不具備真實性,並提供證據證明或者說明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審查。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要求提交區塊鏈技術存儲電子數據的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上鏈存儲前數據的真實性,並結合上鏈存儲前數據的具體來源、生成機制、存儲過程、公證機構公證、第三方見證、關聯印證數據等情況作出綜合判斷。當事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或者作出合理說明,該電子數據也無法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人民法院不予確認其真實性。

第十九條 【區塊鏈存儲數據真實性補強認定】 當事人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區塊鏈技術存儲電子數據相關技術問題提出意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委託鑒定區塊鏈技術存儲電子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調取其他相關證據進行核對。




致謝:在此特別感謝騰訊集團法務綜合部法律創新中心產品總監蔣鴻銘先生對本文撰寫的指導和支持。

6. 有相關法律認可區塊鏈證據的真實性嗎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人民法院在線辦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對區塊鏈證據的效力、區塊鏈證據審核規則、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區塊鏈證據補強認定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說明。

該規定共36條,明確指出當事人作為證據提交的電子化材料和電子數據,經當事人舉證質證後,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依法認定其內容的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條【區塊鏈證據的效力】當事人提交的證據系通過區塊鏈技術存證,並經技術核驗後一致的,推定該證據材料上鏈後未經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確認該證據的真實性,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條【區塊鏈證據審核規則】當事人對區塊鏈存證證據提出異議並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一)存證平台是否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提供區塊鏈存證服務的相關規定;

(二)當事人與存證平台是否存在利害關系,並利用技術手段不當干預取證、存證過程;

(三)存證平台的信息系統是否符合清潔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四)存證技術和過程是否符合《電子數據存證技術規范》關於系統環境、技術安全、加密方式、數據傳輸、信息驗證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條【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當事人提出數據上鏈存證時已不具備真實性,並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或者說明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審查。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要求提供區塊鏈存證證據的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上鏈存證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說明上鏈存證數據的具體來源、生成機制、存儲過程、第三方公證見證、關聯印證數據等情況。當事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或者作出合理說明,該區塊鏈存證證據也無法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人民法院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不予確認。

第十七條【區塊鏈證據補強認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區塊鏈平台存證相關技術問題提出意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委託鑒定區塊鏈存證證據的真實性或者調取其他相關證據進行核對。

易保全從2014年起就一直深耕區塊鏈技術的底層研發與應用創新,並通過整合司法渠道,推出了保全鏈、君子簽、微版權、仲證寶等應用場景。並憑借專業、合法、合規、安全的一站式服務,斬獲了不少國家級榮譽。數字化浪潮下,數據安全或將成為核心競爭力,而在國家大力發展區塊鏈的勢頭下,區塊鏈存證保障數據安全將成為大勢所趨。易保全區塊鏈存證保全中心將在區塊鏈存證、電子合同、互聯網司法、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幫助更多企業及機構通過區塊鏈存證有效保障數據安全,徹底顛覆傳統模式,引領數字化辦公全面升級。

7. 最高人民法院電子證據有關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為規范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提高刑事案件辦理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司法實際,制定最高人民法院電子證據。
一、一般規定

第一條 電子數據是案件發生過程中形成的,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數據。
電子數據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電子文件:
(一)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路平台發布的信息;
(二)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路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三)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
(四)文檔、圖片、音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以數字化形式記載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證據,不屬於電子數據。確有必要的,對相關證據的收集、提取、移送、審查,可以參照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偵查機關應當遵守法定程序,遵循有關技術標准,全面、客觀、及時地收集、提取電子數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圍繞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審查判斷電子數據。

第三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

第四條 電子數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應當保密。

第五條 對作為證據使用的電子數據,應當採取以下一種或者幾種方法保護電子數據的完整性:
(一)扣押、封存電子數據原始存儲介質;
(二)計算電子數據完整性校驗值;
(三)製作、封存電子數據備份;
(四)凍結電子數據;
(五)對收集、提取電子數據的相關活動進行錄像;
(六)其他保護電子數據完整性的方法。

第六條 初查過程中收集、提取的電子數據,以及通過網路在線提取的電子數據,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8. 區塊鏈存證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 區塊鏈數據存證,就是把數據存到區塊鏈上,達到防篡改、可追溯、數據來源可信任的目的。 數據可以是文字、視頻、音頻圖片等任何文件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數據處理活動,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利用,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制定本法。

9. 為何最高法要明確區塊鏈存證效力范圍完善證據真實性審查標准

6月17日,最高法出台《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並召開新聞發布會,在深入研究區塊鏈技術特點,全面總結相關司法實踐規則基礎上,確認了區塊鏈存儲數據上鏈後推定未經篡改的效力,明確了區塊鏈存證的真實性審查標准,以及上鏈前數據的審查規則,為今後的維權案件提供可量化的規則指引,《規則》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記賬、加密可溯源等顯著優勢,可以很好地保證上鏈數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一旦被篡改或偽造即可被發現,同時,由於區塊鏈具有分布式記賬的特點,即使刪除個別節點上的數據,其他節點仍然能完整地保存數據,保證整個區塊鏈存證系統的正常運轉。 基於以上優勢,區塊鏈天然適用於電子數據數據存證。引入區塊鏈存證,可以有效解決電子證據真實性、合法性問題,使電子數據存證過程具有更高的可信賴性。未來的行業趨勢將會基於「區塊鏈+」的模式發展。易保全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地解決電子數據從產生、存證,到公證、舉證等全鏈路可信問題:上鏈時,利用區塊鏈保障存證數據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鏈後,利用保全鏈上的各司法節點保障數據的可信性與安全性;訴訟時,證據直通互聯網法院提高維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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