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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凌區塊鏈

發布時間: 2023-05-03 19:41:24

㈠ 四問揭開區塊鏈真容 是怎樣的技術

四問揭開區塊鏈真容:是怎樣的技術? 能改變什麼?
有沒有這樣一種感覺,所有對於區塊鏈的解釋,總讓人覺得雲山霧繞。就連研究區塊鏈多年的中國工商銀行原行長楊凱生都在清華大學區塊鏈應用與投資論壇上直言,區塊鏈越來越讓人聽不懂,越說越玄乎了。
其實,區塊鏈只是一項技術,並沒有傳說中的那麼萬能和神秘。摒除天花亂墜的技術用語和晦澀難懂的專業術語,我們通過這四問試圖揭開藏在面紗背後的區塊鏈真容。
1問
區塊鏈究竟是怎樣的技術?
區塊鏈是互聯網發展歷史上的一塊很重要的補丁
區塊鏈究竟是什麼?
工信部指導發布的《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2016》這樣解釋:廣義來講,區塊鏈技術是利用塊鏈式數據結構來驗證與存儲數據、利用分布式節點共識演算法來生成和更新數據、利用密碼學的方式保證數據傳輸和訪問的安全、利用由自動化腳本代碼組成的智能合約來編程和操作數據的一種全新的分布式基礎架構與計算範式。
而在《鏈接未來》一書中,作者更加簡單明了地寫道,「一言以蔽之,區塊鏈是一種能夠大幅降低商業社會信用成本的技術。區塊鏈作為一個分布式的賬簿,其數據一旦記錄下來,就是永遠保存且不可更改。」
而區塊鏈的弱中心化以及無法篡改的屬性,一直以來都是區塊鏈愛好者們最看重的兩大特點。這在業內人士看來,將很大程度解決信任問題。
「如果說區塊鏈能夠顛覆一切,我覺得太過了。」Top Found創始人劉思宇認為,區塊鏈是互聯網發展歷史上的一塊很重要的補丁。互聯網解決了效率的問題,而區塊鏈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公平的問題。
在他看來,Facebook數據被盜的事件引起了人們對數據安全的重視,而如果把數據、信用資產的上鏈,任何一個未經授權的中心化機構都拿不到這些數據,用戶對於自己的數據就有了支配的權利,而數據安全也就得到應有的保障。
不僅如此,業界人士認為,區塊鏈的公平未來或許還體現在Token上,在此前,這個詞彙被翻譯成為「代幣」,也就是如比特幣等的虛擬貨幣,而如今圈內人士更願意將這個詞翻譯為「激勵機制」。
「當Token不再是炒幣的幣,而是一種針對區塊鏈應用上用戶的一種獎勵機制,那麼它就將成為解決公平性問題的良方。」一位業內人士表示,Token是區塊鏈技術運轉過程中必然生成的,怎麼使用最合理才是未來監管以及應用項目需要考量的問題。
不過,這種分賬式的技術真的可以提高效率嗎?
至少現在仍需要進一步的研究。正如楊凱生所言,比特幣交易結算每秒鍾完成七八筆,太慢了。「坦率來說,在當今銀行的經營管理中,這是銀行難以接受的,更是廣大的客戶和社會公眾無法承受的。」
實際上,目前已經有優於比特幣的區塊鏈處理方式出現,以太坊、EOS等數字貨幣的結算能力以及應用開發等方面,業內普遍認為均優於比特幣。
紙貴科技創始人兼CEO唐凌在「節點·共生GBA全球區塊鏈技術應用大會」上則預測,下一代區塊鏈系統應該是多鏈、多經濟模型的架構,要做跨鏈交互,最終是要做可信資料庫、可信數據源的事兒。
2問
區塊鏈究竟能改變什麼?
至少很多人認為,區塊鏈將重構金融體系
說起區塊鏈,似乎人人都在談論區塊鏈能夠改變世界,是引領世界未來科技發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區塊鏈究竟能改變什麼呢?也許是將重構不少重要業態。
至少很多人認為,區塊鏈將重構當下世界的金融體系。實際上,區塊鏈技術生於金融,它可以解決金融交易過程中的誠信問題。
金融人士喜歡以票據為例。過去的幾年裡,存在銀行里的票據變成了報紙、上億元的票據不翼而飛的消息並不少見。如果利用區塊鏈不可篡改以及可追本溯源的屬性,那麼這樣荒唐的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業內人士認為,區塊鏈金融可以通過技術方法落實契約原則,解決信任問題。通過共識協議和可編程的智能合約形式,可以建立互信、創造信用,可以制定和執行交易各方認同的商業條款,可以引入法律規則和監管控制節點,確保價值交換符合契約原則和法律規范,避免無法預知的交易風險。
業內人士普遍相信,區塊鏈是用技術信任加持商業信用,有利於維護金融誠信。並將在支付、徵信、貨幣形態等諸多方面產生影響。
除了金融,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區塊鏈或許還可以在保險、醫療、教育、房地產乃至司法活動、慈善等各方面產生作用,建立更加透明、安全的網路體系。
3問
區塊鏈究竟發展到哪一步了?
仍然處於早期發展水平,但一些企業拿著區塊鏈的幌子自我炒作
「無論從什麼角度看,區塊鏈在未來都能產生很大的價值,這也是為什麼所有人都在積極研究的原因。」網路金融區塊鏈負責人李豐說,但是當下的區塊鏈技術的研究和應用都僅在嘗試階段,目前的區塊鏈技術確實有很大的不足。
據李豐介紹,從行業的技術水平角度說,無論是區塊鏈技術的性能也好,還是與業務結合、底層技術演算法,都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而如今,針對區塊鏈的基建設施仍然沒有搭建完畢,區塊鏈距離應用大量落地仍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實際上,縱觀BAT三個互聯網巨頭在區塊鏈上的布局,已經開始有一些應用逐步落地。但大多仍處於研發階段。
自2016年開始,阿里就已經在公益慈善追蹤、跨境食品供應鏈、醫療等領域嘗試使用區塊鏈技術。並且在去年確立「BASIC」戰略,開放區塊鏈技術。而今年阿里還推出奢侈品平台Luxury Pavilion,商品的原材料生產過程、流通過程、營銷過程均寫入區塊鏈。
而騰訊雲則在今年4月初發布區塊鏈TBaaS白皮書,以騰訊雲為依託建立區塊鏈服務。同時,騰訊還在去年與中國銀行創辦聯合實驗室,雙方將基於區塊鏈、大數據等方面全面開展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區塊鏈技術的研究仍然在持續,業內普遍認為區塊鏈技術仍然處於早期發展水平,但確實有一些企業拿著區塊鏈的幌子在自我炒作。
4問
區塊鏈可以帶來什麼機會?
這場盛宴顯然將不再屬於投機者
今年2月,《人民日報》關於區塊鏈的文章,點燃了全國對區塊鏈技術的熱忱。北大光華金融科技實驗室研究員竇佳麗在《人民日報》上撰文指出,區塊鏈的誕生,將大幅降低價值傳輸成本,又一次極大地解放生產力,應該抓住區塊鏈這個機遇。
在2018博鰲新浪財經之夜·正和島夜話上,迅雷集團CEO陳磊表示,區塊鏈的創新改變了社會組織結構,給了中國一個超越美國和西方國家的機會。「電子產業、通信產業、互聯網產業的發展過程中,中國比美國和西方國家起步晚,區塊鏈真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機會,因為中國幾乎跟西方世界同時起步。」
而中澤嘉盟投資基金董事長吳鷹則認為,區塊鏈帶來的機會是很多人想像不到的,是互聯網初期的若干幾十倍、幾百倍甚至上千倍。
在吳鷹看來,資本更應該支持那些「真正創業者」,在區塊鏈領域,所謂真正創業者不僅是「想長期幹事」的人,更重要的是「技術層的人」。他認為,區塊鏈很適合真正懂互聯網技術的人去創業,他們從做產品開始,從最底層的技術開始,確實能夠搭建新的區塊鏈技術平台。
不過,這場盛宴顯然將不再屬於投機者:對於普通的投資者而言,區塊鏈概念或許不再是個容易賺錢的地方。著名財經評論人士吳曉波預測,散戶化的區塊鏈熱將成為年度最大的投資笑話。他認為,投資機會的金融衍生化,似乎在讓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分享到科技變革的紅利,但在事實上,它更多屬於投機做局者的圈套。
也就是說,回歸技術本身,發展技術而非自欺欺人的手段,才能讓技術真切地應用於世,讓技術發揮最大的價值服務於人,才會給中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帶來切實有效的利好作用。

㈡ 唐凌是ibox老闆嗎

唐凌不是ibox的老闆。

IBox所屬公司為海南鏈盒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鏈盒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21年5月20日,法定代表人為李威,注冊資本為500萬元人民幣,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60000MA5U0Q59XU,企業地址位於海南省澄邁縣老城鎮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海南生態軟體園孵化樓三樓1001,所屬行業為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海南鏈盒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態為存續(在營、開業、在冊)。

唐凌簡歷:

一個和V神同齡的94年創業者,目前擔任紙貴科技CEO,同時也是Ink墨鏈的CEO,紙貴科技是一家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版權服務提供商。公司可為喜馬拉雅、知乎等 B 端內容平台提供版權確權、全網追蹤侵權信息、智能版稅結算服務。同時,平台建立IP資料庫供客戶免費查詢版權信息,目前已積累500萬IP數據。

在2018年3月27日,作為紙貴科技的領頭人,23歲的唐凌作為區塊鏈行業代表人物入選《福布斯》網站發布了2018年度亞洲30歲以下傑出青年榜單。唐凌是西安交通大學保送生,同時也是西安交通大學區塊鏈技術與法律創新研究實驗室發起人、APEC未來學院顧問委員會委員、絲綢之路創新設計聯盟專家組成員等。

㈢ ICO將被納入監管是什麼情況

8月28日,一位證監會內部人士向記者確認,近期火熱的ICO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目前在准備各種材料。「目前ICO風險很大,從長期來看,肯定要被納入監管。」

4問ICO

1、ICO該不該納入監管?

紙貴科技CEO、墨鏈總發起人唐凌告訴記者,ICO應該納入監管。在財富效應示範之下,目前「傳銷幣」、「空氣幣」太多了,很多項目還未確定便能融資,投資者炒幣很瘋狂,風險很大。

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ICO也應該納入監管。金融創新,只有依法合規規范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適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於目前ICO融資後在資金的使用上沒有監管,融資之後的資金去向成謎。他建議,監管應該注意投資者適當性。

2、ICO應當如何監管?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認為,ICO的監管,首先是明確法理定性。對ICO的企業進行登記式管理、對ICO募集的代幣進行公開透明的託管管理,項目發起方、代幣流通平台、第三方宣傳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需要加強考察,增加投資者風險教育,有效控制風險。這些監管辦法都可以在定性後執行。也有很多法學專家建議參考英國、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監管系統,將創新和風險間的矛盾最小化。

對於如何監管,唐凌建議設置項目審核和盡調。目前ICO項目是「自審自過會」,雖然代投平台也會審核,但是沒有備案。同時,應設立資金託管。前期有媒體曝出個別平台拿資金沉澱去購買理財產品,這就是沒有資金託管導致的,容易出現平台捲款跑路。此外,規范化管理,資金撥付不要一次性給完。很多創業者沒見過這么多錢,不知道怎麼花,容易出問題。

肖颯認為具體監管抓手為:產品登記、信息披露、資產託管、項目真實、合格投資。

「進行產品備案登記是監管機構了解和監控高風險金融業務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規方案,能夠讓項目更透明;資產託管,防止涉眾案件;項目真實,是對ICO發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資,將風險和投資者分級匹配,約束投機資金。」肖颯說。

3、ICO監管難點在哪兒?

唐凌表示,監管難點在於:現在很多平台通過智能合約就能ICO,尤其是通過以太坊的項目,不需要經過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為比較多,風險大。

田穎認為,認定ICO的性質是推進監管的一個難點。ICO有點類似眾籌,但又跟眾籌不完全相同。美國SEC在前一陣公布了對THE DAO代幣的調查結果中,認為該代幣具有有價證券范疇,歸證監法監管范圍。這次判定,也是美國監管層花了大量的時間研究和分析的結果。有一些非證券類代幣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產品的使用權,那就不屬於有價證券這個范疇了。

她認為,ICO是互聯網產物,有些ICO項目是全球化運營的,在管理過程中,需要增強國際間協調。還有就是,監管的力度應該到什麼地步。

肖颯表示,對於ICO的本質,業內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質定性為「以物換物」,用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換取另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尚可解釋。

如果ICO項目直接募集「法幣」,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則可理解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要件,則可能構成犯罪。

肖颯認為,如果ICO項目有分紅條款,則有股權標志,如果項目有回購條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類似理財產品,沒有牌照而發理財產品,這實際上是一種非法經營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非法經營較難界定,那麼上述行為很可能認定為傳銷。很多ICO項目在推廣過程中,有推廣獎勵行為,比如「拉一個投資者返代幣」。

4、監管對ICO的影響?

維優元界CEO初夏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應該規范ICO的發展,尤其是設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因為很多普通投資者並沒有高風險承擔能力,不應該參與這么高風險的項目。如果沒有合格投資者制度,容易造成社會問題。

對於監管的影響,田穎表示,短期來看對目前市場是沖擊,長期看是利於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真正做到讓市場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監管也會使優質的項目能夠呈現其價值。

華創證券一份研報認為,ICO的創新趨勢值得關注,長期來看,隨著其影響力越來越大,接受監管才能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而具備較強實力的ICO平台或項目有望率先擁抱監管,平衡創新屬性與潛在風險,成為ICO未來發展的受益者。

㈣ 紙貴科技唐凌進去了嗎

沒有。
唐凌作為紙貴科技的纖旦CEO,至今活躍在各大商圈裡面,沒有進去,而且他的業務還在逐漸豎爛擴大,也是非常有潛力的創業者。
西安紙貴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公司地址位於中國陝西省西安市,是一家以數據治理、區塊鏈技術為特色,專注於服務政務、金融以及司余豎漏法等場景的監管科技企業。

㈤ 【項目測評】ENT:韓國第一個娛樂產業的區塊鏈項目

市場:23/26

測評標准:是否解決了市場痛點;是否合理引入了區塊鏈技術;市場競爭優勢;

分數說明 :粉絲經濟是娛樂行業的主要構成部分。目前的問題是粉絲和偶像間的互動之間存在大量各種的中間環節,這大大提高了粉絲經濟運作的成本。同時明星經常需要參加一些跨國跨行業的活動,這牽扯到各個參與方的合作,而如何快速建立信任就是能否順利合作的關鍵。而區塊鏈技術在解決信任問題上有天然的優勢,同時點對點的加密技術可以有效的降低粉絲和偶像間的中間成本。

團隊:17/24

測評標准:團隊成員的履歷是否真實;經驗是否足夠支撐此項目;顧問的實力、相關性及真實性;

分數說明 :開發團隊為中韓組合隊,由AIMHIGH娛樂集團和陌陌開發團隊組成。顧問團隊也依然是中韓搭配,其中我們看到了火星人的身影。

技術:15/20

測評標准:業務邏輯與技術架構是否清晰合理;是否有區塊鏈底層創新;產品開發進度;Github更新情況;

分數說明 :ENT的業務架構主要由:數據層、邏輯層、監管層、業務層和應用層組成。它的技術架構遵循Ink的設計規范和標准,針對娛樂產業典型應用場景進行了一系列自製改造和開發。支持多協議特性,兼容BIP協議和POS智能合約平台。同時ENT支持可延展性、跨鏈協議和閃電網路。

代幣經濟模式:12/15

測評標准:代幣是否與項目深度耦合;是否有必要用途;代幣升值邏輯是否合理;眾籌方式是否合理,包括融資額度、公開募集佔比、資金用途等;

分數說明 :ENT的經濟模式很特別。ENT會作為整個生態的基礎貨幣,而明星可以抵押ENT按一定比例發行自己的偶像代幣,這些偶像代幣的價值會隨著該明星的成長而增值。ENT的基金會ENTF會負責指導和監督ENT Cash的開發和維護,促進ENT區塊鏈生態系統的健康成長。

項目落地及業務拓展:12/15

測評標准:業務拓展線是否合理;市場口碑;參與者數量及活躍;

分數說明 :該業務的背後是韓國的AIMHIGH Global,及其代表的韓國娛樂產業。ENT的主要股東除了韓國AIMHIGH之外還有愷英網路(002517)和文投控股(600715)。目前該項目剛剛啟動,未來可期。

ENT是韓國第一個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娛樂產業平台,它為全球分布式試了社區提供了一站式解決方案。具體來說:

ENT基於量子平台,利用智能合約、閃電網路等技術,為娛樂產業的數字支付和偶像代幣分發提供平台支持,同時還能提供智能合約配置和調用、自動分類賬目等功能。

ENT的代幣(ENT Cash)將作為Dapp以及ENT系統中的一般等價物和燃料,用作支付、清算,以及支付系統功能的手續費等。除此這位ENT代幣還有一個很特別的功能,它可以充當抵押物,以此來發行固定兌換比例的偶像專屬代幣。

偶像代幣的創建需要定義一系列參數,包括名稱、符號、精度、兌換比例等。其中需要重點關注的參數是偶像代幣和ENT代幣的固定兌換比例,它關繫到偶像代幣的發行數量和銷毀數量。

王雪,原陌陌商務總監,現任AIMHIGH娛樂集團懂事長。負責商務、市場、評測、項目管理等工作,有多年的游戲、娛樂和商務獲得運營管理經驗。AIMHIGH集團是致力於全球娛樂事業的公司,目前已在海外上市,業務內容涵蓋游戲、影視、動漫等。

李龍翼,陌陌技術總監,陌陌7號員工,畢業於天津理工大學。有多年的程序開發和系統架構經驗,是國內知名的區塊鏈行業資深專家。

文仁植,AIMHIGH娛樂集團副社長。負責游戲、電影、電視劇、虛擬貨幣,以及中日韓的國際IP交易業務。曾在韓國網路技術院等知名韓國企業內擔任管理職位。

徐琛,互聯網行業資深從業者,長期從事和研究搜索、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領域的產品和技術發展。曾任職於阿凡題商業產品技術副總裁,智能硬體初創公司聯合創始人,BAT資深研發和管理等。

具泰彥,ENT項目法律顧問,TEK&LAW法律事務所代表律師、代表辯理事。TEK&LAW律師事務所出身於ICT領域,是韓國最知名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許子敬,外號火星人。澳大利亞科銀資本創始人,區塊鏈行業著名投資人,Hcash(超級現金)的項目負責人。

唐凌,Ink labs基金會主席,Jenga Blockchain Capital管理合夥人。西安交通大學區塊鏈技術和法律創新研究實驗室發起人。APEC未來學院顧問委員會要員,世界經濟論壇傑出青年社區成員,絲綢之路創新設計聯盟專家組成員。

王曉寅,南京大學數學系畢業,翼太源科技聯合創始人,比特股1.0核心開發者,EEA China代表,現在主要從事以太坊狀態通道和跨鏈相關研究。曾在過個區塊鏈科技公司擔任技術負責人。

IN, Hoh Peter,現任ENT項目首席顧問,是韓國區塊鏈行業的代表性人物。高麗大學區塊鏈專家,計算機科學工程部教授,韓國區塊鏈協會主席。

我們都知道韓國娛樂產業的強大,而此次區塊鏈技術的應用也許是一次很好的嘗試,它不僅僅是針對娛樂產業的痛點提高解決方案,更能促進區塊鏈進入大眾的視野,一旦項目成功,可以說是兩個領域的合作和雙贏。

項目的核心團隊具有多年的娛樂產業經驗和區塊鏈開發能力。而背後跨國全明星級別的顧問團更是為項目的順利進行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同時從官網上我們可以獲悉,很多世界級明星如Running-Man、G-Dragon、Ozawa Maria等已經加入了ENT的平台。

ENT發行總量為16億,其中挖礦產生20%。分配方案如下:

ENT的募集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團隊將在代幣銷售眾籌完成後2周左右核算兌換比例,根據參與者所在的階段情況分配對應數量的ENT,分配完成後預計將會2周左右支持錢包提幣到第三方交易所進行交易,具體時間以ENT團隊披露為准。

官網: http://entcash.com/

㈥ 數字貨幣中獎了要去銀行嗎

不用去銀行,領取查看方式(紅包將直接發送至中簽者報名所選銀行的數字人民幣錢包中)需要注意的是,中簽者開立個人錢包手機號需與報名時所填的手機號保持一致。)

㈦ ICO遭遇監管有什麼影響

8月28日,一位證監會內部人士向記者確認,近期火熱的ICO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目前在准備各種材料。「目前ICO風險很大,從長期來看,肯定要被納入監管。」

根據財新報道,有關監管部門將對ICO採取行動。是否取締的方案正在研討之中,央行、證監會均參與其中。這一行動的法律依據來自1998年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記者從一位業內人士處獲悉,包括央行金融市場司在內的多部門都對ICO加緊進行了研究,不過仍然存在一些相關問題有待解決。
多位業內人士透露,8月18日央行、證監會、銀監會組織ICO專門座談會,而這件事在業內解讀為「標志性事件」,納入監管只是時間問題。

誰來監管未確定
今年7月2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表了針對The DAO的報告,判定其代幣為證券(securities),同時強調,任何在美國買賣證券的行為,無論是真實貨幣購買還是用區塊鏈技術分發的代幣,都必須符合美國證券法。
而根據央行官網對金融市場司的定義,其主要職責包括擬訂金融市場發展規劃,協調金融市場發展,推動金融產品創新等工作;此外,另有貨幣金銀局負責擬訂有關貨幣發行和黃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民幣管理和反假貨幣等工作。
另一位證監會人士透露,根據美國證監會的監管做法,ICO是定性為證券發行的。因此,如果中國借鑒的話,也應該由證監會來監管。但是,在中國數字貨幣又是由央行來監管,所以,目前是央行和證監會聯手研究,最終由誰來監管尚未確定。

上半年ICO募資26億
今年上半年以來,國內以虛擬貨幣籌集資金的ICO項目爆炸性增長,針對ICO是否非法集資惹爭議。
根據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發布的報告,2017年以來,通過各類平台完成的ICO項目累計融資規模達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幣與其他虛擬貨幣。以2017年7月19日零點價格換算,摺合人民幣總計26.16億元。累計參與人次達10.5萬。
8月24日,銀監會首次針對虛擬貨幣籌資做出規定。銀監會起草了《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指出:未經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虛擬貨幣等名義籌集資金的行為,應當進行非法集資行政調查。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
據報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曾在一場閉門會上指出,凡是「管別人錢的活動」都應該納入監管。
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理事長兼院長吳曉靈日前也公開指出,從國際上看,目前美國已經將ICO作為證券品種來進行監管。中國央行也已經對比特幣做過相應表態(指出比特幣不具備貨幣屬性),預計還會有進一步的監管措施出台。
一位區塊鏈從業人士說,「堵不如疏」,監管是意料之中的,但若是全盤否定,不免有一些企業把ICO搬到國外。

4問ICO
1、ICO該不該納入監管?
紙貴科技CEO、墨鏈總發起人唐凌告訴記者,ICO應該納入監管。在財富效應示範之下,目前「傳銷幣」、「空氣幣」太多了,很多項目還未確定便能融資,投資者炒幣很瘋狂,風險很大。
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ICO也應該納入監管。金融創新,只有依法合規規范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適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於目前ICO融資後在資金的使用上沒有監管,融資之後的資金去向成謎。他建議,監管應該注意投資者適當性。
2、ICO應當如何監管?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認為,ICO的監管,首先是明確法理定性。對ICO的企業進行登記式管理、對ICO募集的代幣進行公開透明的託管管理,項目發起方、代幣流通平台、第三方宣傳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需要加強考察,增加投資者風險教育,有效控制風險。這些監管辦法都可以在定性後執行。也有很多法學專家建議參考英國、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監管系統,將創新和風險間的矛盾最小化。
對於如何監管,唐凌建議設置項目審核和盡調。目前ICO項目是「自審自過會」,雖然代投平台也會審核,但是沒有備案。同時,應設立資金託管。前期有媒體曝出個別平台拿資金沉澱去購買理財產品,這就是沒有資金託管導致的,容易出現平台捲款跑路。此外,規范化管理,資金撥付不要一次性給完。很多創業者沒見過這么多錢,不知道怎麼花,容易出問題。
肖颯認為具體監管抓手為:產品登記、信息披露、資產託管、項目真實、合格投資。
「進行產品備案登記是監管機構了解和監控高風險金融業務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規方案,能夠讓項目更透明;資產託管,防止涉眾案件;項目真實,是對ICO發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資,將風險和投資者分級匹配,約束投機資金。」肖颯說。
3、ICO監管難點在哪兒?
唐凌表示,監管難點在於:現在很多平台通過智能合約就能ICO,尤其是通過以太坊的項目,不需要經過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為比較多,風險大。
田穎認為,認定ICO的性質是推進監管的一個難點。ICO有點類似眾籌,但又跟眾籌不完全相同。美國SEC在前一陣公布了對THE DAO代幣的調查結果中,認為該代幣具有有價證券范疇,歸證監法監管范圍。這次判定,也是美國監管層花了大量的時間研究和分析的結果。有一些非證券類代幣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產品的使用權,那就不屬於有價證券這個范疇了。
她認為,ICO是互聯網產物,有些ICO項目是全球化運營的,在管理過程中,需要增強國際間協調。還有就是,監管的力度應該到什麼地步。
肖颯表示,對於ICO的本質,業內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質定性為「以物換物」,用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換取另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尚可解釋。
如果ICO項目直接募集「法幣」,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則可理解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要件,則可能構成犯罪。
肖颯認為,如果ICO項目有分紅條款,則有股權標志,如果項目有回購條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類似理財產品,沒有牌照而發理財產品,這實際上是一種非法經營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非法經營較難界定,那麼上述行為很可能認定為傳銷。很多ICO項目在推廣過程中,有推廣獎勵行為,比如「拉一個投資者返代幣」。
4、監管對ICO的影響?
維優元界CEO初夏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應該規范ICO的發展,尤其是設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因為很多普通投資者並沒有高風險承擔能力,不應該參與這么高風險的項目。如果沒有合格投資者制度,容易造成社會問題。
對於監管的影響,田穎表示,短期來看對目前市場是沖擊,長期看是利於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真正做到讓市場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監管也會使優質的項目能夠呈現其價值。
華創證券一份研報認為,ICO的創新趨勢值得關注,長期來看,隨著其影響力越來越大,接受監管才能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而具備較強實力的ICO平台或項目有望率先擁抱監管,平衡創新屬性與潛在風險,成為ICO未來發展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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