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與非法集資
『壹』 區塊鏈投資安全嗎
區塊鏈投資的行為本身合法,但通過區塊鏈投資實施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的不合法。區塊鏈投資在法律上沒有具體規定,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其本身不違法,但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貳』 以區塊鏈名義實施非法集資行為有哪些
「以互聯網金融名義實施金融犯罪的情況日趨嚴重。」北京市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主任、檢察官姜淑珍告訴記者,近年來,假借P2P名義搭建自融平台,通過發布虛假的債權轉讓項目為自身融資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愈來愈大。另外,以虛擬貨幣和區塊鏈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行為也開始出現。
姜淑珍分析說,金融犯罪案件目前還存在調查取證難、法律適用爭議多等問題。如非法集資案件,取證量大、跨地區取證難,罪與非罪、個人犯罪與單位犯罪等爭議。
另外,金融法律規范對金融新業態如互聯網金融等規制相對滯後。姜淑珍舉例,如近期出現諸如「華強幣」、「五行幣」等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違法犯罪活動,央行等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及時提醒公眾警惕代幣發行融資和交易的風險隱患,起到良好效果,但代幣的含義如何,具體以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哪一種違法行為予以規制,尚缺乏執法規范。針對互聯網金融、區塊鏈等新業態中暴露的問題,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
內容來源 紅星新聞
『叄』 無錫區塊鏈梁亮案進展如何
2020年1月21日,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官方微信發布通報稱,“1月10日下午,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依法對涉嫌非法經營罪的犯罪嫌疑人梁某亮實施抓捕,梁某亮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此通報引發業內關注,梁某亮是誰?他的非法經營罪是指什麼?涉及哪些項目?
據悉,梁某亮是江蘇無錫人,曾在德國和瑞士留學,後回國創業。他於2017年成立了無錫市愛鏈科技有限公司,致力於區塊鏈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他還是區塊鏈技術創新聯盟(無錫)的發起人之一,該聯盟由無錫市睜頃虛政府主管,旨在建立無錫區塊鏈產業生態圈。
梁某亮的非法經營罪是指,他在無錫市成立的“愛鏈”項目,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018年底,“愛鏈”宣傳稱,將在全球推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愛鏈”錢包,可用於數字貨幣交易、在線購物等多個領域。梁某亮曾公開表示,“愛鏈”項目在不到2個月的時間內,吸引了20億元的資金入賬,而且還有數千名的代理商在助推項目發展。
但隨著時間推移,“愛鏈”項目的進展並不如梁某亮所言,項目進展緩慢,甚至還涉及到債務糾紛。據悉,截至2019年6月,“愛鏈”項目僅完成了部分開發工作,還沒有上線,梁某亮所稱的20億元資金入賬也未得到證實。而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愛鏈”項目涉嫌非法集資,存在龐大的風險。
不僅如此,“愛鏈”項目並非梁某亮涉足的唯一領域。他還曾參與“愛上易購”“愛上保險”等多個項目,吸引了大量投乎轎資。但這些項目都未能如期完成,而且涉及到的資金糾紛也不斷增多。
面對諸多問題,梁某亮並未採取積極措施解決,反而執意發布不實宣傳,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入局。這也引發了公安機關的關注。目前,梁某亮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總的來說,梁某亮案的進展顯示了中國政府對於非法集資和詐騙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對於區塊鏈技術的推廣和悉燃應用,政府也將加強監管,防範風險,確保國家金融安全。對於區塊鏈行業來說,需要更加規范和合規,避免出現類似“愛鏈”項目的風險和問題。
『肆』 借區塊鏈之名行騙,區塊鏈成了傳銷詐騙「招牌」
近期,打著區塊鏈技術相關名義的招搖撞騙顯現抬頭之勢。一些幣圈自媒體及非法發幣公司再度活躍,利用社交軟體推銷代幣,企圖渾水摸魚。投資100元能賺100萬,這種盈利回報您見過嗎?天方夜談的東西,卻因為加上「區塊鏈」這個高大上概念之後被包裝成了「下金蛋的母雞」,在現實生活中被不法分子利用且屢屢得手。
區塊鏈成了傳銷詐騙「招牌」
區塊鏈技術的火熱,也讓一些假借區塊鏈之名、行傳銷詐騙之實的惡行死灰復燃。中國區塊鏈應用研究中心理事長郭宇航告訴記者,最近他在中部某省調研時,該省金融部門官員透露,當地已累計查處40多起打著區塊鏈旗號的非法集資案件,最嚴重的一起涉案金額高達20多億元。
不久前,一款自稱「基於區塊鏈技術開發」的運動APP被湖南長沙市有關部門立案調查。該軟體被指為「典型的金字塔傳銷模型」,是傳統傳銷手段結合「區塊鏈」「大健康」等新概念的結果。
類似案件今年以來呈多發態勢。江蘇省蘇州市、鹽城市等多地破獲以區塊鏈名義實施的詐騙案。湖南省衡陽市警方今年5月破獲一起詐騙案,作案團伙以區塊鏈為噱頭,發行沒有價值的「空氣幣」,募集到價值近3.5億元的以太坊。
在曝光的假借區塊鏈傳銷、集資詐騙的案例中,「拉人頭」的特徵十分明顯。他們往往利用大眾不熟悉區塊鏈但聽說過比特幣「造富神話」的心理,為非法行為披上「時髦」外衣,承諾低投入、高收益,發展下線回報更高,不明真相者就很容易上當受騙。
行業專家稱,「空氣幣」盡管可能真的用了區塊鏈技術,但發行目的卻描繪得過於宏大,如「人類健康」「重構商業模式」,幾乎不可能實現。一旦投資者入套,資金積累到可觀數量,項目發行方就有很大概率跑路,投資者血本無歸。風靡2019年幣圈的共振模式,就是其中的典型, 目前我國多地已出現CXC、VDS這種共振模式的典型項目,而且很多用戶投入的資金還沒有收回自己的成本。 接下來隨著監管,這些項目被清算也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下,我們要透過表象看本質
「區塊鏈與比特幣之間不能畫等號,顯然也不等同於『暴富』。」多位業內人士向記者強調,區塊鏈是一種底層技術,依託於這種技術誕生了比特幣等一眾數字貨幣,但不能因此就混淆在一起。發現真相需要穿透重重迷霧。除了加大區塊鏈知識的普及,讓大眾了解並能識別披著「區塊鏈」外衣的傳銷詐騙之外,更關鍵的是監管也要與時俱進。盡管這幾年針對數字貨幣炒作、濫發幣、傳銷詐騙的監管從未放鬆,但由於區塊鏈概念的復雜性以及在法律上仍處於空白狀態,傳統監管方式目前看存在不小困難。
專家指出,要加強監管科技的應用。多數以區塊鏈為名的傳銷項目,都會在網路上頻繁傳播、留痕,藉助現有金融科技監管手段,就有可能及時發現、查處。
當然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我們還要學會如何區別區塊鏈項目的優劣
區塊鏈是良莠不齊,有莠就有良,所以我們也要善於發現優質項目,PASS劣質項目。如何發現垃圾項目?
垃圾項目的顯著特徵: 比如CXC和VDS、以及被查的趣步包賺不賠,拉人頭發展線下雖然很多正常的加密貨幣也需要做營銷推廣,也需要宣傳項目優勢,並希望被更多的人知道與使用,但宣傳歸宣傳,絕對不會許諾包賺不賠,更不會用拉人頭發展下線的方式推廣。但是對於空殼的傳銷幣,目的就是圈錢,所以必須給你描繪一幅美好的賺錢情景,然後直接或變相的用拉人頭發展下線的方式聚集資金。
當然對於優質項目,我們也要去維護,因為處在一個行業的初期,優質項目很容易被成本更低以及不明覺厲的用戶無意踐踏,所以我們要維護優質項目,比如2019新秀SBO。SBO通過星躍計劃,打造一個穩定的生態體系,建設完善閉環的底層設施,為發展數字經濟、助力經濟社會搬磚添瓦,採用獨創的SBO生態體系已經開始兼容鏈上所有DAPP,同時方便開發者移植其他鏈上的DPAA。另外一個投資層面,SBO開放內置交易功能,雖然現在SBO沒有徹底上線,但是基於這個功能用戶可以提前投資SBO,共同享受區塊鏈紅利,與SBO一起探索未來的區塊鏈應用模式。目前已經有很多的用戶通過SBO盈利,因此SBO凝聚了非常強大的社區力量,這些力量來為SBO的發展保駕護航。
而為了用戶考慮,現階段SBO也將延遲上所,目前隨著國家政策收緊,項目目前上交易所存在很多問題,一個是「拋壓問題」,大量用戶砸盤會導致項目崩盤,另外一個是「交易所攜款潛逃」,目前很多交易所都存在問題,國家重拳出擊下,很多交易所已經開始吞掉用戶資產,轉移到海外了,所以目前SBO不上交易所是曲線救國,通常長遠的角度,維護了項目價值和用戶收益。
行業初始,保持初心
在區塊鏈應用的商業模式尚未成熟時,我們要睜大雙眼,理智投資創新有潛力的項目,拒絕垃圾項目,同時緊跟國策,共同支持區塊鏈技術的發展與生活應用場景的結合,共同迎接新時代!
『伍』 如何防範以"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陸』 炒作區塊鏈概念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有哪些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
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
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柒』 普銀區塊鏈是非法集資嗎
警方偵查發現,所謂買賣價格的變動系該公司使用投羨蘆資人的投茄穗資款操作實現的,一度將普洱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公司為吸引更多投資人,
在發布會上承諾將投資人持有的普銀幣通過兩次拆分,使投資人持有的普銀幣價值擴大100倍,並宣稱補充更多藏茶作為支撐。
但實際上,該公司只有少量的庫顫派卜存藏茶。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導致投資人手中普銀幣毫無價值,損失慘重。
『捌』 區塊鏈非法集資罪的認定
參考刑法非法集資罪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玖』 區塊鏈到底是不是傳銷區塊鏈是變相傳銷嗎
區塊鏈是新技術並不是變相傳銷,只是由許多傳銷組織聲稱為「區塊鏈」,實際上並未有任何技術,只是打著「區塊鏈」的名頭行傳銷之實罷了,國家已經多次發布公告打擊此種傳銷行為。以下為新華網報道區塊鏈傳銷:
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亦存在安全性風險,火爆背後有「別有用心」的誇大造勢。只有去除華而不實,區塊鏈才能回歸真正的應用價值。
投資8萬元,三個月後變80萬元?深圳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在區塊鏈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騙下,數千名投資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額高達3.07億元。在區塊鏈的「神秘面紗」下,不法分子借機動起了歪腦筋,區塊鏈淪為詐騙、傳銷等經濟犯罪的「招牌」。
為何區塊鏈屢屢被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歪用」?除了「不明就裡」,區塊鏈技術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來,隨著監管力度加大,炒幣風氣的降溫給區塊鏈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今區塊鏈商業「應用」落地情況如何?《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交易平台承諾的三個月「資金釋放期」屆滿而工作人員卻開始在QQ群「踢人」的時候,家住深圳市寶安區的唐海燕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學的介紹下,投資8萬元買了一種名為「普銀幣」的虛擬貨幣。「對方說這個貨幣是當下最先進的區塊鏈技術,有藏茶作為抵押物,還給我看了『技術白皮書』,我也不懂區塊鏈,就沒仔細看。」
雖然對於區塊鏈、虛擬貨幣都不了解,但高額的投資收益令唐海燕充滿了期待。她告訴記者,發行「普銀幣」的公司會定期對該虛擬貨幣按1比10的比例進行拆分,這意味著,每次拆分就會使投資者手中「普銀幣」的價值擴大10倍。只要經過一次拆分,她投資的8萬元,就相當於買到了價值80萬元的「普銀幣」,在交易平台上賣出即可獲得巨額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則,剛購買的「普銀幣」不能馬上交易,必須在平台上凍結三個月之後才能迎來「釋放期」。然而,當三個月時間過去之後,唐海燕不僅沒有等到翻倍的資產,凍結在平台上的8萬元也無法用於交易了。
「其他投資者開始在QQ群里質疑這項投資的真實性,結果公司工作人員竟然把這些投資者一個一個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說。
事實也證明了唐海燕的直覺。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詐騙資金高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唐海燕是數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宣稱,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實際上,其買賣價格的變動是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讓投資者嘗到一些甜頭。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最終導致投資人手中的「普銀幣」毫無價值。
2018年以來,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從事詐騙、傳銷,已經成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濟南警方端掉了一個打著「西部開發」「國家扶貧」「原始股」「區塊鏈」「電子商務」為幌子的傳銷團伙,抓獲主要嫌疑人十餘人,凍結涉案賬戶百餘個,查獲涉案資金3億余元。
濟南警方介紹,惠樂益電子商務公司以國家正在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為由,在網路上設計了假的虛擬盤,並發布所謂的「寶幣」「貴幣」等多種虛擬貨幣。
他們先是以贈送為幌子,向新加入的傳銷人員贈送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每枚價格在幾十元,然後通過人為操縱將虛擬幣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幾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員加入,最後再通過所謂虛擬幣「貶值」的周期波動進行「割韭菜」,周而復始,最終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當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旗號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鄭某出高薪組織網路平台管理員張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操縱升值幅度;
同時在國內外多個城市召開推介會,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設置28級分管代理,僅僅18天,該團伙就共發展注冊會員13000餘人,目前已經查明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資金高達8600餘萬元。
騰訊安全聯合實驗室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稱,近段時間以來,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ICO(區塊鏈項目首次公開發行代幣融資)項目層出不窮,其中隱藏了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造成大量資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盤、跑路或者失聯,投資者往往投訴無門,損失難以追回。比如百川幣、馬克幣、貝塔幣、暗黑幣等。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廣東、山東、上海等地采訪了解到,大多數人知道區塊鏈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裡」,對於區塊鏈的具體功能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用來「投資理財」「買賣貨幣」的,也有人認為是「和蒸汽機同等量級的重大發明」,一些創業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這「千載難逢的致富機會」。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由於人們對區塊鏈的認識存在諸多誤區,才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渾水摸魚誤導廣大投資者。
其一,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截至去年底,國內ICO參與人數和交易總量已實現翻倍增長,大量數字貨幣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將更多普通百姓捲入高風險投資。
許多行業自媒體、名嘴大咖與發行方、數字交易所等結成利益同盟,為「空氣幣」項目站台背書、製造輿論。去年12月,人民銀行等九部門將ICO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采訪中,不少人對本刊記者表示,代幣的存在為區塊鏈技術發展構建了一套權益機制,這套機制對激勵區塊鏈應用繁榮是不可或缺的。「過去5年的市場實踐證明,沒有權益機制的區塊鏈應用,就像沒有連上互聯網的電腦、沒有貨幣的市場經濟,應用場景和發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資人說。
實際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代幣僅僅是最早驗證區塊鏈技術的一種產品,兩者之間並不能劃等號,而且代幣的存在已對區塊鏈的發展產生顯而易見的負面作用。
目前,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開始思考,區塊鏈的發展是否一定要依靠發行代幣來實現激勵。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告訴本刊記者,所謂激勵機制僅僅是項目方為自己發代幣找的理論依據而已。
其二,區塊鏈並非萬能,安全性存在風險。區塊鏈通常被認為可以實現三個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區塊鏈上的數據不可篡改、不可偽造,數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過程可溯源,可實現責任精準追蹤;第三,區塊鏈內嵌的智能合約可以基於契約自動執行,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違約風險。業內普遍認為,區塊鏈在金融、物流、貿易等領域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事實上,區塊鏈並非萬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認為,根據其密碼學的特性,在區塊鏈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論上需要掌控超過51%的節點才能實現。當區塊鏈中的節點足夠多時,這種大眾廣泛參與的信任創設機制就難於篡改。
然而在現實中,數字貨幣交易所頻頻被攻擊甚至失竊。2018年6月20日,韓國Bithumb交易所在官網發布公告稱,交易所遭受黑客攻擊,被盜走價值350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
被稱為中國第一代「黑客」的季昕華說,區塊鏈會不斷面對攻擊,數據上傳到鏈的過程容易發生信息泄露。也有業內人士擔心,量子計算的超強運算能力一旦實現,也將對區塊鏈產生直接沖擊。
其三,區塊鏈火爆程度並不完全真實。數據顯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過300家主要關注ICO項目的自媒體出現,成為一個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現象。
(9)區塊鏈與非法集資擴展閱讀: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公眾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原文如下: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拾』 普銀幣非法集資手段是怎樣的
2009年,中本聰提出了比特幣的概念。隨後,各種虛擬貨幣大量產生。而在2012年後,國內開始大量出現打遲沖著虛擬貨幣的幌子進行非法集資的案例。2017年6月15日,深圳南山警方接舉報,稱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以虛擬貨幣「普銀幣」為幌子,存在非法集資犯罪問題。
經查,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其官網和收購的「趣錢網」P2P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眾資金,遲旦脊並有集資詐騙嫌疑。
2018年3月28日,南山警方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查封茶葉約10萬餅。南山警方昨日通報,據統計,當前受害人超3000人,涉案金額約3。07億元,最高單個損失約300萬元。目前正碼滲在追逃其他犯罪嫌疑人,追繳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