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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數字貨幣和區塊鏈的論文

發布時間: 2023-06-06 10:15:35

①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② 什麼是數字貨幣、數字金融和區塊鏈數字貨幣為什麼如此重要

從金融視角來說,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其實就是新一代的數字金融體系。數字金融體系,就是建立在區塊鏈數字貨幣的金融基礎設施上的。

站在企業的角度,怎麼來理解數字經濟?

我們知道工業經濟驅動因素是化石燃料,數字經濟驅動因素是數據。那麼數據怎麼去驅動一個商業?我概括為,把數據計算機模型化,用演算法來組織這些數據,同時把企業的業務流程進行計算機程序化,數據變成演算法模型,再把演算法模型串起來,把業務流程變成計算機的程序,或者變成智能合約,這就是數字技術。這個數字經濟並不是經濟學家角度的數字經濟。

如何把這些東西整合在一起,需要依靠一系列的數字化技術。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人工智慧和區塊鏈等這一系列的數字化技術組成了數字經濟,或者是數字商業。

數字化的技術有三個特點,第一是跨時空,因為數據天然具有穿透的本能。比如跨境跨組織,數據流通是沒有國境可以阻止的,所以它是跨時空的,同時數據具有穿透性,它縱向是可以穿透市場的,把中間的中介和階層通通都消融掉,然後讓交易變成點對點,買家和賣家不再需要中介。縱向可以穿透市場,橫向縮短了產業鏈。點對點,交易結算就沒有中間人做擔保了。

數字金融核心就是點對點的支付清算和非擔保的交易交收。現在用銀行卡去商場買東西,不是點對點的交易,商家要收到這筆錢,它需要時間,銀行在擔保這筆交易是完全可以結算的。可是如果這些中介消失之後,交易需要怎麼做到實時清結算?目前來看,區塊鏈和數字貨幣是解決這些問題最好的技術方案,暫時還沒有發現其他更好的方案。

從商業的角度來講,區塊鏈技術有它自身的一個特點,就是足夠數字化,它是跨境的,是跨時空的,是跨組織的。數據的流動是沒有邊界的,所以區塊鏈同時是分布式的,它是自組織的和去中心化的。

所以區塊鏈的由來,任何新的顛覆式技術的應用,歷來就有兩條路線,或者說兩種方法。一種方法,是把它視為一種工具,用它來改善傳統的商業模式,得到一種邊際效益上的提升。另外一種是把它當作一套制度,用來重構商業的底層邏輯。

這兩種應用方法,在過去幾年就有一個很好的案例。當互聯網公司在推廣「互聯網+」的時候,我們也看到很多傳統的商業機構說,不是「互聯網+」,而是「+互聯網」。那麼現在那些喊「+互聯網」的人到哪去了?有人認為,互聯網只是用來改善的一項技術,傳統的東西可以加上一些互聯網技術,好比把互聯網當電子郵件使用,你弄了一套電子郵件系統,就以為是互聯網了。但是有人卻把互聯網當作制度,從底層重構了商業,最後你會發現你失業了。

第二是去中心化的。為什麼要去中心?商業上的區域中心技術帶來了商業的去中心化,這個是 歷史 的必然趨勢。這個趨勢在哪裡?我覺得是兩點,一個是經濟全球化,進入2.0版本。現在通過互聯網,已經不是公司在全球化,不是公司把自己變成跨國公司,而是任何一個個人互聯網都賦能給它,讓它可以在一個中國的小縣城,通過互聯網把它的產品賣給全世界。經濟全球化發展到個人全球化的時候,解決點對點的交易,點對點的服務,成為一個突出的問題。那麼區塊鏈技術所帶來的實時清算結算,點對點交易交收這些特點,正好可以幫助個人商業活動的全球化。

第三是經濟的數字化。當數據集合到一定程度之後,它的流通基本上是跨時空的,商業活動對金融支付的需求,是隨時隨地隨身的,而做不到隨時隨地隨身隨需提供場景化、虛擬化的支付清算服務,終究會被技術和市場所淘汰。

數字貨幣為什麼如此重要?

第一,數字貨幣的發行拓寬了原有貨幣政策的選擇范圍。如果能夠將全部的實體貨幣轉換為數字貨幣,這就使得央行突破零利率下限,將名義利率降至為負成為了可能。

另外,數字貨幣還提供了一種新的量化寬松工具,央行以無償支付的方式向每一位公民發放等量的數字貨幣,可以直接繞過危機期間低效率的金融市場,提高公民消費和償還債務能力,從而更容易實現央行平抑波動的貨幣政策目標。

第二,數字貨幣可以使得貨幣政策更透明。經濟學理論普遍認為,貨幣政策的實施應該具有系統性和透明性,這樣可以增強貨幣傳導機制的有效性,減少內部噪音,加強系統的穩定。

雖然,各國中央銀行通過對通貨膨脹目標值的控制,在這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央行數字貨幣的實施為提高央行貨幣政策框架的透明度提供了一個機會。通過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同通貨膨脹目標制一樣,央行可以建立一個固定的、用具體的價格指數來規定的價格水平目標,從而為經濟系統提供一個持久、可信和透明的名義錨。

第三,數字貨幣的發行可以解決實物現金減少的問題,而且為央行帶來部分鑄幣稅。隨著移動支付手段和手機支付應用的興起,現金在 社會 中的重要性正在逐步降低。

隨著紙幣消亡,經濟中流通的惟一貨幣形式將是居民的銀行存款,央行可能會失去向公眾發行鈔票的權力。另外,在現行體制下,鑄幣稅只能通過發行實物現金獲得。因此,在普通民眾持有現金意願減少的情況下,提供一種方便的、能夠與電子支付系統連接的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讓央行重新獲得一部分鑄幣稅。

第四,數字貨幣可以增加金融系統的穩定性。從技術角度來看,數字貨幣允許居民、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直接以央行數字貨幣結算。這可以分擔商業銀行的部分結算職能,降低支付系統中流動性和信貸風險的集中度。

當然,在具體的政策實踐中,出於政策穩健性的需要,央行數字貨幣也可以依託商業銀行系統發行和運轉。

此外,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能夠為銀行存款提供一種真正無風險的替代品。居民從持有銀行存款向持有數字現金轉變,降低了一部分對存款的政府擔保需求,削弱了金融體系中道德風險的一個來源。

③ 姚前:「央行數字貨幣」 並非簡單的貨幣數字化

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信任、數字貨幣,正在影響經濟和金融發展模式。區塊鏈技術在經歷了十年飛速發展後,央行數字貨幣如今逐漸成為新的關注焦點。

在昨日舉辦的第五屆區塊鏈全球峰會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總經理姚前表示,各國央行都在研究法定數字貨幣,不僅研究現有法定貨幣的數字化,未來還可以修補現有貨幣體系的一些弊端。

中國銀行前行長李禮輝在會上表示,數字貨幣在未來的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居於核心地位,當前有必要研究發行中國主導的全球性數字貨幣的可行路徑和實施方案。

「盡管目前區塊鏈技術的應用范圍並不大,尚未形成規模化效應,但諸如可以增強商業信用的數字信任、可以穿透金融中介的數字鏈接、可以超越主權的數字貨幣等漸漸嶄露頭角的結構性創新正在蘊藏變革的力量。尤其是Libra的出現,掀起廣泛的關於數字貨幣的討論熱潮。」李禮輝表示。

姚前雖然已經離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但一直對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保持關注。在此次峰會上,他表示,中央銀行一向被認為不適合承擔數字貨幣供給這一角色。除了狹義銀行化的顧慮,主要擔憂當數字貨幣向社會公眾發行流通時,中央銀行可能會面臨極大的服務和成本壓力。這是各國在研發法定數字貨幣過程中面臨的難題之一。

「我的理解是,央行數字貨幣不僅僅只是法幣的數字化,就像數字資產不僅僅是資產數字化那麼簡單。未來的數字貨幣需要修補現有貨幣體系的弊端,從而升級換代。」姚前表示。

姚前同時提出了未來「自金融」的概念,他認為「自金融」的典型特徵有三個:一是用戶自主掌控數字身份;二是用戶自主掌控數字資產,承擔交易責任;三是用戶之間點對點交易,可以獨立於第三方中介機構。

需要關注的是,隨著數字資產發展,私人部門和公共部門均在發力數字貨幣。姚前認為,虛擬貨幣正在矯正缺乏價值支撐這一根本性缺陷。從比特幣的缺乏基礎資產支撐,到近期臉書的Libra出現,虛擬貨幣價值不穩定和不合規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表面上,虛擬貨幣的價值錨定央行貨幣,其實是在「去虛擬化」。未來加密貨幣已有可能挑戰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只是在貨幣層次上,它不一定是數字M0,也有可能是更具有想像力的貨幣。

「數字貨幣在未來的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居於核心地位。當前很有必要抓緊研究發行中國主導的全球性數字貨幣的可行路徑和實施方案。同時,中國應該大力促進和規范制度創新,加快數字金融制度建設。立足於保證數字金融的可持續發展,應該抓緊建立數字信任機制,制定法定數字貨幣發行、數字金融市場監管、可信任機構數字貨幣監管等數字金融制度。」李禮輝說。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鄭重聲明:發布此信息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

④ 數字人民幣與區塊鏈的關系是什麼

數字人民幣經常會被使用區塊鏈技術對的加密貨幣比特幣、以太坊等相比較。

數字人民幣借鑒了區塊鏈技術,但作為法定貨幣,數字人民幣具有中心化的特徵。歐洲主要中央銀行的高管表示,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其實並不需要使用區塊鏈技術。數字人民幣系統框架的核心要素為一幣,兩庫,三中心,在使用過程所採用的技術有NFC與分布式賬本技術。

數字人民幣具有可追溯性、不可篡改性這些與區塊鏈技術相同的特徵,但數字人民幣僅是借鑒了區塊鏈技術。作為法定貨幣,數字人民幣的主要特徵之一為中心化的管理模式,而區塊鏈的核心特徵之一為去中心化。發行依託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國家有伊朗、厄瓜多、烏拉圭、塞內加爾、等,但這些數字貨幣沒有流行起來。

2020年9月,歐洲主要中央銀行的高管表示,全球范圍內的中央銀行如果想要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其實並不需要使用區塊鏈技術,在央行數字貨幣情況下,中央銀行提供了「信任」。因此當中央銀行介入之後就沒有使用區塊鏈技術的必要了。在金融領域,區塊鏈技術在數字貨幣、支付清算、數字票據、銀行徵信管理等方面得到了實驗性或小范圍應用。數字人民幣系統框架的核心要素為「一幣,兩庫,三中心」,根據《中國法定數字貨幣原型構想》的闡述,數字人民幣系統框架的核心要素為一幣,兩庫,三中心。

其中,一幣指央行數字貨幣;「兩庫」指的是數字貨幣發行庫(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基金的資料庫)和數字貨幣銀行庫(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三中心」指的是認證中心(負責身份信息管理)、登記中心(負責數字貨幣權屬登記)與大數據發行中心(負責對反洗錢、支付行為等分析)

⑤ 央行數字貨幣的意義-2

本文由陳智罡博士撰寫。


上一部分我們以4G的發展作為參照,得出4G時代的關鍵要素是:移動互聯網,移動支付。然後我們以此邏輯分析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兩點關鍵要素:一是法幣的電子化,二是區塊鏈。下面說說央行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


為什麼央行要發行數字貨幣


這要從兩個方面來說,國內和國際。


央行發行人民幣是通過商業銀行開展的。央行將發行的人民幣借給商業銀行,形成債權關系。商業銀行拿到央行借的人民幣後形成儲備金。央行借給商業銀行多少人民幣與商業銀行的儲蓄量有緊密關系。


然而異軍崛起的第三方支付市場攪亂了這種傳統模式。市場上大量的現金流入第三方支付的金融公司。盡管用戶感覺和存到銀行沒有啥區別,但這直接影響了央行通過商業銀行宏觀調控的貨幣政策。


國家的金融調控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讓公司掌握大量的貨幣流通渠道,金融數據落入第三方支付的公司手裡,那就無法准確統計分析錢花在哪裡,用在哪裡,對於國家來說會導致宏觀調控不利。


信息流不透明,金融流就無法注入流通。


另外,紙幣的使用成本和防偽的代價都很高。法幣的電子化是勢不可擋的趨勢。


從國際上來說,人民幣的國際化結算一直是我們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尤其是Libra數字貨幣的推出,對各國推行自有的央行數字貨幣打了一劑強心針。



那麼央行數字貨幣在國際化方面有什麼用呢?


如果你去過歐洲(除了英國),你會發現非常方便,歐元通行,一個國家到另外一個國家不存在貨幣兌換,就像我們國家一個省到另外一個省,對於 旅遊 和貿易來說簡直是無障礙。近些年微信和支付寶在東南亞國家也很普及,給老百姓出行和貿易提供了不少方便。


這就引出一個問題,是否存在一個全世界的通用電子貨幣呢?


回答是不可能的。貨幣象徵著國家主權,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會把貨幣主權交出去。因此退而求其次,這個問題變成國家貨幣之間是否能夠自動化結算呢。


答案是有可能。如果有了各國的央行數字貨幣就可能做到自動化結算。


為什麼呢?因為有了區塊鏈。


如果法幣的電子化不是基於區塊鏈,就不可能實現各國之間自動化的貨幣結算。因為貨幣之間結算需要一個中介,就像SWFIT就是一個中介,中介的使用成本很高而且效率不好。如果這個中介是一個可信的機器,成本會立即下來,而且多方之間能夠在不信任的環境下達成結算共識。


顯然這樣的中介非區塊鏈莫屬。這就是為什麼法幣需要跑在區塊鏈上的主要原因。


法幣電子化是酒,區塊鏈是瓶。新瓶裝舊酒,將產生深遠的意義。


另外,一定要把法幣的電子化與區塊鏈當成兩件事情來看待。法幣電子化完全可以不依賴於區塊鏈,但是這樣做沒有更大的意義。就像現在銀行搞個App,裡面跑的是法幣,無非是央行的管控力度加大了,但是對整個數字經濟形態並沒有根本的觸動。央行的格局不會是這么小。


當把法幣的電子化與區塊鏈分開來看後,事情就不一樣了,就能夠看清楚央行數字貨幣所導致的貨幣在網路世界中的終極形態。


央行數字貨幣的終極形態啥樣?待續……..


陳智罡博士團隊一直致力於全同態加密與區塊鏈技術的研發。


⑥ 金融主權的確立,看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區塊鏈幣的區別

最近幾個月,央行數字貨幣測試進行的如火如荼,特別是29號建行App數字錢包的忽然爆發,更是把央行數字貨幣推向了前所未有的熱度。

很多人會想到,既然央行的數字貨幣很快就會推出了,那麼基於區塊鏈的貨幣,比如比特幣、以太坊等是不是也到了實用的階段?會不會在國內也會承認?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央行的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數字幣有本質區別,甚至說,沒有任何關系,而且很多原則都是相反的,主要區別有如下幾個方面:

1.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心化的,而區塊鏈幣是去中心化的。

這一點可以說是根本區別,區塊鏈幣發展出來的本質就是去中心化,也就是沒有一個人或者組織可以控制區塊鏈網路,所有參與方共同維護了整個區塊鏈;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央行組織的,央行就是中心,負責管理所有的相關技術和業務。

2.央行數字貨幣是實名的,而區塊鏈幣是匿名的。

這是第二個最大的區別,區塊鏈幣因為它的匿名性,成為了有組織犯罪的溫床,各種勒索、威脅也是要求以區塊鏈幣支付贖金,因為是匿名的,無法追蹤真正的使用者。央行數字貨幣要求實名認證,所有使用者都是可以找到的,不用怕被用來做壞事。

3.央行數字貨幣是有法定支付保證的,而區塊鏈幣是無任何保證的。

這也是區塊鏈幣最大的風險所在,你可以說一個比特幣價值一萬元,也可以說一分錢不值,而且就兌付剛性來說,就是一堆數字,沒任何價值。央行數字貨幣和紙幣是一一對應的,需要的話,可以兌換成紙幣。

4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離線支付,而區塊鏈幣必須聯網使用。

央行數字錢包支持聯網和離線支付,即使沒有網路也可以直接使用,大大擴展了適用范圍;區塊鏈幣使用比較麻煩,不但要在線使用,大部分還需要安裝專用的客戶端,增加了使用的難度。

5. 央行數字貨幣支持高並發,而區塊鏈幣有交易速度限制。

區塊鏈幣的本質決定了它的交易是低效的,如果要達到較高的交易速度,成本和安全性就很難保證。而央行數字貨幣不是基於區塊鏈的,也許會在部分場景使用,但是本質不需要區塊鏈來保證,所以可以達到傳統電子交易的速度,即使全國人民都使用電子貨幣,也能滿足交易要求。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央行數字貨幣不但和區塊鏈幣無關,甚至我們可以說,央行數字貨幣是區塊鏈幣的反面,不但不會為區塊鏈幣背書,甚至基本宣告在中國不可能使用任何區塊鏈幣了。

⑦ 許可區塊鏈是許多金融應用未來的關鍵特性

本期主題為「通向未來的融合技術」——區塊鏈技術與AI、大數據、隱私計算技術結合起來,就可以對於開放金融、數字醫療、可依賴的AI應用等經濟利基領域進行迅速地填補,從而為下一輪經濟升級奠定基礎。

熊偉:相比公共區塊鏈,許可區塊鏈是一種更實用、更有用的許可數據共享系統的設計方法,是許多金融應用未來的關鍵特性或關鍵因素。對數字經濟的探討中,雖然去中心化是一個極為重要和有用的特徵,但可能不是未來最有前景的領域。我認為目前更緊迫的問題是數據共享。如何設計數據共享系統,使不同參與者、公司等更廣泛的人群使用數據。這一工作十分重要。我認為許可區塊鏈或許可分布式賬本提供的方式更具前景,更有可能實現向大量用戶提供許可的數據共享系統。

主持人:我們知道區塊鏈架構的最初目的是實現比特幣。約11年前比特幣誕生,具有金融功能。但現在,比特幣受到爭議。目前,區塊鏈金融應用有CBDC、JPM Coin、Libra等多種應用。請問您對區塊鏈在金融領域的應用有何看法,在理論和應用方面有何潛力和挑戰?

熊偉:由比特幣引發的區塊鏈金融應用。比特幣確實引發了一輪數字支付系統、數字貨幣、各種數字平台融資方案和運營模式的創新設計浪潮。我先講我的主要觀點。我認為,盡管業界專家在這些非常重要的領域取得了眾多進展,盡管人們對這些技術充滿熱忱,但是,我認為在近期最有發展潛力的模式不是比特幣模式,我認為一些其他的改進版模式更有可能在金融以及其他相關領域發展出更多應用。

其中,我要特別強調許可區塊鏈。相比公共區塊鏈,許可區塊鏈是一種更實用、更有用的許可數據共享系統的設計方法,是許多金融應用未來的關鍵特性或關鍵因素。你已經提到了區塊鏈的各種新興金融應用,比如Facebook的Libra、摩根大通的摩根大通幣,我們還看到一種新的加密平台。其實,近幾年已經有成千上萬的加密點數和代幣上市。這些都與比特幣熱有一定關系。

特別是,比特幣的去中心化、不變性等特徵非常受歡迎。人們對這些特性興奮不已,這些特徵也引發了許多新平台和數字支付系統設計的通證化。但在實際應用中也產生了很多問題。Markus將這些問題巧妙地總結為「三元困境」。比特幣的設計應面對這一根本問題,即可擴展性、安全性和去中心化問題。這是三個問題,互相之間存在一定內部沖突。我認為,目前我們還沒有找到能解決該三元困境的方法。該問題還未得到解決,因此該設計投入廣泛應用時面臨許多問題。

我看到了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最近的一次演講,講述了中國人民銀行在設計數字貨幣方面所做的工作。中國人民銀行被稱為全球最先進央行,正在考慮未來發行數字貨幣。周小川認為,正是由於我們提到的這些原因,中國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不太可能建立在公共區塊鏈上。他也對這些問題表示擔憂。去中心化意味著要需要進行大量計算,可能導致大量浪費,正如Markus所述。這也導致了速度問題,一種貨幣要在大國廣泛使用,速度是關鍵。

他還提到,在實際情況下,不變性可能無法實現。人們會犯錯誤。想一想金融市場的」胖手指」問題,在中國已經出現多次。當這些問題發生時,確實需要一個有能力在錯誤發生時糾正交易信息錯誤。但目前這種基於去中心化的區塊鏈將使糾正錯誤(即使是簡單錯誤)成本極高。強調一項我個人的研究工作,最近我和Michael Sockin合著了一篇關於加密貨幣模型的論文。論文強調了去中心化帶來的另一個潛在問題,即,去中心化意味著數字平台的所有權沒有股東或「所有者」。

沒有所有者,意味著沒有人會為公共利益出資。我們知道,數字平台依賴大型網路才能蓬勃發展,因此需要吸引大量用戶使用支付系統或使用數字平台。要實現大型網路,就需要有人出資鼓勵參與。沒有所有者,就沒有人為這些公共利益出資。這可能會導致數字平台和支付系統在實際應用中的另一潛在沖突,阻礙其未來發展。我們特別強調,「基於令牌計劃」的去中心化帶來了這種權衡。

通過去中心化,基於令牌的平台可以承諾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損害用戶。我們知道,對於由股東持有的以股權為基礎的逐利平台,如果經營不善、利潤不佳,平台可能會採取過激措施,比如過激的廣告策略、銷售策略,甚至向第三方銷售用戶數據。這些情況已發生多次。我們見過這些情況。去中心化移除了股東,因此移除了平台剝削用戶的動機。所有用戶共同控制這一通證化平台,而用戶不會損害自己的權利。這是通證化平台的優點。

缺點是我提到的公共利益問題。一個平台或支付系統需要建立一個龐大的用戶群,才能發展壯大。去中心化的用戶面臨這一巨大問題,即沒有人願意貢獻公共利益、出資吸引用戶,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網路效應。對於盈利能力相對較弱的平台而言,這種對濫用用戶信息的擔憂尤其強烈。我們的分析將表明,實際上通證化對於基礎較薄弱的平台更有吸引力。比特幣或其他加密代幣的狂熱粉一般不會說這些。但我認為事實可能就是如此。

另外,我想強調股票價格和代幣價格的差異,代幣價格往往非常不穩定,我們看到已經有成千上萬的代幣或加密貨幣在世界各地交易,其中很多極不穩定。我們常把這種高波動性歸因於某種瘋狂的投機行為或某種價格泡沫,但兩者在概念上有重要區別。股票價格是由股票平台從平均用戶那裡獲得的利潤驅動的,對於大型網路,有些用戶是重度用戶,有些用戶是較輕的用戶,利潤由平均用戶驅動,這將最終決定股票價格。

但是對於通證化平台來說,代幣價格是由邊際用戶決定的,這些用戶並不關心是否使用代幣。從這個意義上講,代幣價格由邊際用戶驅動,而不是平均用戶。在網路效應下,我們知道平均用戶和邊際用戶實際上是有很大差別的。邊際用戶非常敏感。當情況發生變化時,他們很容易退出。基於這一原因,代幣價格波動非常大,比通常的股票價格波動更大。我認為這是一個值得探討和思考的重要問題。這些數字代幣或加密代幣在世界各地交易。

我講了與通證化和去中心化相關的概念性問題。基於以上原因,我要強調的是,對數字經濟的探討中,雖然去中心化是一個極為重要和有用的特徵,但可能不是未來最有前景的領域。我認為目前更緊迫的問題是數據共享。如何設計數據共享系統,使不同參與者、公司等更廣泛的人群使用數據。這一工作十分重要。我認為許可區塊鏈或許可分布式賬本提供的方式更具前景,更有可能實現向大量用戶提供許可的數據共享系統。

該系統可以是一個設有特定許可權的數據共享系統,對許可對象、獲取內容設立許可權,從而保證數據在系統內的分布和知情交易,合同基於許可的數據共享系統。

⑧ 鏈上叨 | 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新思考

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副總裁張濤


編者按:

近期,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新聞層出不窮,顯示中國人民銀行預期發行的DC/EP相關工作正在加速推進。

8月6日有媒體報道,國有大行多位人士表示,四大行正在深圳等地大規模測試數字錢包應用,為數字貨幣正式落地進行測試准備。目前,部分大行內部員工已經開始使用,用於轉賬、繳費等場景。

本文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副總裁張濤2020年3月19日在倫敦經濟學院發表的主題演講及刊發於《清華金融評論》6月刊的內容整理而來。

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CBDC),是「可以廣泛使用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國際清算銀行對中央銀行的最新調查顯示,有80%的銀行正在 探索 CBDC。

CBDC的有益之處

第一,更有效的支付系統。在某些國家/地區,由於地理位置的原因,管理現金的成本可能非常高,並且在那些沒有銀行服務地區的農村人口或貧困人口可能無法使用支付系統。CBDC可以降低成本並提高效率。

第二,加強金融包容性。CBDC可以提供公共的數字付款方式,而無須個人持有銀行賬戶。

第三,支付系統的穩定性更高,新公司進入門檻更低。在某些國家(如瑞典和中國),有越來越多的支付系統集中在一些非常大的公司手中。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中央銀行將擁有自己的數字貨幣視為增強支付系統彈性和增強該行業競爭的一種手段。

第四,加強貨幣政策。一些學者認為,CBDC通過促進金融包容性也可以增強貨幣政策的傳導。此外,在現金使用成本高昂的程度上,CBDC可以用來收取負利率,從而有助於減輕「有效下限」對貨幣政策傳導的限制。

第五,一種對抗新數字貨幣的手段。由受信任的政府支持的國內發行的數字貨幣以本國賬戶為單位,可能有助於限制私人發行的貨幣(如穩定幣)的使用。這些穩定幣可能難以監管,並可能對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傳導造成風險。


CBDC的風險

盡管有潛在的好處,但來自CBDC的風險還是會出現,需要採取措施,通過正確設計CBDC來降低風險。

一是銀行業部門間的去中介化風險。個人可以將錢從商業銀行的存款轉移到CBDC持有的賬戶內;反過來,銀行可能會感到壓力而增加存款利率或者獲得更昂貴(且波動較大)的批發資金,這對銀行的獲利能力造成壓力,並可能導致向實體經濟提供更高成本或更少的信貸。可以通過不付息的CBDC(至少在正存款利率的環境中)以及對CBDC持有量的限制來緩解這種脫中介風險。

央行DECP模式下相關資產負債變化示意

二是所謂的「擠兌風險」。在危機時期,銀行客戶可能會從持有存款轉而持有CBDC,這可能被視為更安全的方法,流動性更強。但是,可靠的存款保險可發揮繼續阻止擠兌的作用。另外,如果發生擠兌,中央銀行將更容易通過CBDC來應對銀行的流動性需求。此外,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銀行擠兌通常與貨幣擠兌一致。因此,與本地貨幣CBDC的存在無關,儲戶可能會尋求外幣避難。

三是CBDC會對央行資產負債表和信貸分配有影響。如果對CBDC的需求很高,那麼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可能會大幅增長。另外,中央銀行可能需要向經歷快速大量資金流出的銀行提供流動性。結果,中央銀行將承擔信用風險,並且必須決定如何在各銀行之間分配資金,從而為政治干預打開了大門。

四是CBDC也暗示了中央銀行的成本和風險。中央銀行提供CBDC的成本可能很高,並且可能對其聲譽造成風險。要提供完全的CBDC,要求中央銀行在支付價值鏈的多個步驟中保持活躍,這可能包括與客戶進行交互、構建前端錢包、選擇和維護技術、監控交易以及應對反洗錢(Anti-Money Laundering,簡稱AML)和反恐融資(Counter Financing of Terrorism,簡稱CFT)問題。由於技術故障、網路攻擊或僅僅是人為錯誤而無法滿足這些功能中的任何一項,可能會損害中央銀行的聲譽。

一種綜合版本的CBDC

考慮到各國自身的情況,世界各地的決策者都在積極考慮解決這些問題的最佳方法。在所有選擇中,中央銀行在提供安全替代現金的同時減輕某些成本和風險的一種潛在方法是與私營部門建立夥伴關系,以提供綜合版本的CBDC(或Synthetic Version of CBDC,簡稱sCBDC)。私人部門將在中央銀行的監督下發行完全由中央銀行儲備金支持的數字貨幣。

相對於完全的CBDC而言,sCBDC的優勢包括保留私營部門和公共部門的比較優勢,私營部門可以進行創新並與客戶互動,公共部門可以進行監管並提供結算服務和信任。這將是一個兩層系統,與當前的安排不同,即銀行向客戶提供支付服務,但以中央銀行的貨幣結算。

此外,sCBDC對於中央銀行而言可能成本更低、風險更低。考慮到中央銀行不必進行客戶盡職調查,也不必直接負責AML / CFT合規性。而且,中央銀行將不負責技術故障、設計用戶界面或回答客戶問題的服務。

但是,sCBDC將需要中央銀行方面的額外監督,並建立明確的標准以獲得sCBDC許可證並訪問中央銀行的儲備金。

相對於私人發行的穩定幣(包括全球穩定幣),sCBDC也具有優勢。穩定幣尋求通過以資產(包括全球使用的法定貨幣)作為儲備支持,或通過使用演算法管理其在市場上的供應來使價格波動最小化。全球穩定幣是那些可以通過利用現有的客戶網路來提供其他服務或商品而迅速擴展的幣種。受到中央銀行的儲備支持並由中央銀行直接監督,sCBDC可能比穩定幣更安全。

CBDC及國際影響

以上都與CBDC 的國內影響有關,但也有重要的國際影響,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此也非常感興趣。一方面,將CBDC用作國際交換手段可以提高跨境支付的效率,而跨境支付目前是昂貴、緩慢且不透明的。另一方面,跨境的CBDC可能會在通貨膨脹率高和匯率波動大的國家/地區提高貨幣替代(美元化)的可能性,從而降低中央銀行實施獨立貨幣政策的能力。此外,跨境使用的CBDC也可能對資本流動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國際貨幣體系產生影響。

CBDC的 探索

縱觀各國在 探索 數字貨幣的程度及發行此類貨幣的距離上有很大不同。

一些國家最近啟動了試驗,以 探索 CBDC的經驗。一些國家已經運行或正在准備試點項目,以探討CBDC的可行性和影響。為此,它們增加了在中央銀行分配給CBDC和金融 科技 研究的資源,有時與私營部門顧問合作。還有幾個國家正在審查和修訂立法,為發布CBDC提供支持。它們正在積極研究競爭性CBDC設計的潛在影響。一些主管部門也在與公眾及其立法機關合作,討論發行CBDC的可能性。最後,還有部分國家沒有立即發布CBDC的需要。相反,它們專注於改善現有的支付設計和加強監管。一些人正在 探索 合成的CBDC,而另一些人則在考慮完全不發行CBDC的其他方式來改善支付系統(例如快速支付)。

小結

CBDC已經形成趨勢,由中美為代表的國家正在積極推進CBDC的落地, 探索 其可能對未來全球金融系統造成的影響。與此同時,國內部分私營企業、組織也正在積極參與央行數字貨幣落地相關試點工作。杭州近期發布「六新」發展十大示範場景,鼓勵杭州企業積極爭取和率先開展央行數字貨幣的結算試點,這對於在杭區塊鏈企業未來參與央行數字貨幣相關的衍生場景提供了支持。

關於復雜美

復雜美成立於2008年,擁有撮合交易系統低延時、高並發的核心技術。2013 年啟動區塊鏈、智能合約的研發與創新,2014 年申請第一個區塊鏈發明專利:錢包找回功能,並在2017 年 12 月獲得授權。5年來,復雜美始終重視技術的自我研發與創新,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系統顯示,復雜美目前已累計申請了400多項區塊鏈技術的發明專利,13項已經獲得授權,另據國際權威知識產權機構——德溫特專利家族數統計,復雜美與阿里巴巴、IBM同列全球前五。

⑨ 技經觀察 | 美國布魯金斯學會: 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中的政策和技術考慮

如今,各種新的支付手段正在興起,現金使用量急劇下降、私人發行貨幣泛濫。為了維護金融穩定、提高支付系統效率、擴大金融普惠性,世界各國央行積極 探索 、評估甚至試行CDBC。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涉及公眾、商業銀行、央行等多元主體,需滿足隱私性、安全性、合規性等多重目標,其設計是一項極其復雜的工程,需要謹慎研究及評估。CDBC對經濟、 社會 和國際關系有哪些潛在影響,存在哪些安全風險;CDBC系統設計中有哪些技術挑戰,與新技術又有哪些結合機會;以及如何制定合適的法律政策緩釋新技術和金融系統變革的潛在風險,平衡創新和監管要求是各國央行普遍關心的問題。美國布魯金斯學會發布的報告《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中的政策和技術考慮》為上述問題提供啟示。

一、央行發行CBDC的潛在收益與風險

CBDC目前尚無統一定義,通常指由中央銀行以電子形式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各國央行發行CBDC的動機主要包括提高支付效率、維持貨幣體系穩定、擴大金融普惠性,以及規避洗錢等非法活動。央行發行CBDC的潛在收益和風險包括:

1. 潛在收益

央行發行CBDC的潛在收益包括:降低貨幣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穩定性,如實現即時付款;將更多經濟活動納入稅收區間從而擴大稅收基數,限制逃稅行為;利用數字交易的可追溯性減少洗錢、恐怖主義融資等非法行為;可推出諸如名義負利率等新型貨幣政策工具;發展金融普惠,擴大金融服務人群范圍等。

2. 潛在風險

央行發行CBDC的潛在風險包括:加速銀行體系去中介化;若政府不當介入將阻礙私營部門創新,但缺少央行統籌,可能出現系統性風險和不兼容的問題;若缺少配套的監管措施,金融創新可能帶來財務風險;存在新數據形式的隱私泄露隱患;系統可能存在技術漏洞影響信息安全;交易匯率波動風險和跨境資本流動風險可能增加等。

二、 CBDC設計 的主要內容 面臨的技術挑

報告從分類賬基礎結構、賬戶和身份管理、數字錢包、隱私和透明度、智能合約、安全硬體六個方面介紹了CBDC設計的主要內容,以及面臨的技術挑戰和機會。

1. 分類賬基礎結構

CBDC的設計重點是保證信息安全性,通常包括機密性(不泄露信息)、完整性(正確存儲並計算)和可用性(迅速響應)。保證信息安全性依賴於分布式和去中心化的系統設計。其中,分布式系統主要包括分布式分類賬,及使用狀態機復制或共識演算法來協作維護交易 歷史 的一組設備。去中心化系統指不受單個中央機構的控制的復合設備組成的系統,通常包括角色分離(不同角色負責不同流程)、信任分散(一個角色由多個機構擔任,每個機構只服務一部分用戶)和閾值信任(需多個授權機構集體授權)。基於分布式分類賬的中心化程度可將其分為集中分類賬、集中但可驗證分類賬、半集中分類賬以及去中心化分類賬等幾種類型。集中式或半集中式分類賬有利於央行管控和故障修復,但可能存在私人篡改和信息泄露,不利於公眾信任。報告指出,基於信息安全性及隱私的綜合考慮,中央銀行應保持控制、改變或重置交易的能力,因此集中但可驗證的分類賬是一種可行方案。

2. 賬戶和身份管理

誰負責管理賬戶和驗證身份是CBDC設計中的首要問題。潛在管理方式包括使用加密貨幣賬戶的形式避免統一管理,通過加密貨幣交易所託管和央行將管理任務委派給商業銀行。數字身份驗證方法包括在線視頻驗證、驗證身份代理信息、生物特徵識別、通過 社會 信任網路以及自主選擇身份證明等。報告比較分析不同的管理者和身份驗證方法,指出採用兩層體系結構、由中央銀行授權商業銀行進行賬戶管理較為合理,但需要提供合適的激勵措施以推動管理者在保護賬戶隱私和安全方面的創新;已有的通過在線視頻、生物特徵識別、 社會 信任網路以及自主提供證明等進行身份驗證的方式在安全性上仍有較大不足,無法應用於CBDC等金融場景。

3. 數字錢包

數字錢包是用戶與CBDC交互的軟體應用程序,需重點考慮用戶認證、交易認證和用戶界面三方面的設計內容。目前在克服單點故障、密鑰存儲管理和保護交易隱私等方面存在較大的技術挑戰。

4. 隱私和透明度

隱私和透明度之間存在天然對立。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不承擔保障金融穩定及預防犯罪活動等職能,但CBDC需要在為用戶提供適當的隱私保護的同時,還為審計和執法部門提供必要信息,使其能追蹤資金流向、打擊犯罪。報告指出,中央銀行應基於本國文化環境選擇合適的中間立場,構建一個兼顧隱私保護和執行合規性的系統。相關可用技術包括零知識證明、隱私保護監視等,但總體上均有局限性。

5. 智能合約

數字貨幣可以藉助智能合約實現功能擴展,但可能存在編碼錯誤、黑客攻擊等潛在風險,在程序分析與驗證、實現交易可逆和可修訂、處理並發交易等方面存在技術挑戰,需要對智能合約語言加以限制。報告指出,採用兩層架構的CBDC設計可能較為有效,即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發行數字通證,商業銀行維護數字錢包並定義智能合約語言。但這涉及鏈到鏈的資產轉移,因此大量的研究和開發工作致力於制定跨鏈的互操作性協議。

6. 安全硬體

「安全硬體」通常指旨在保護數據和計算結果的計算環境,可用於執行安全的應用程序,並保護數據和執行過程與其他不受信任的計算平台隔離。報告介紹了可信的執行環境(TEE)、外部安全硬體模塊(HSM)等代表性應用,指出目前安全硬體技術存在側道攻擊、物理篡改、必須隱性信任供應商、易被完全破壞等問題,作為其他保護技術的補充和系統增強工具更為合適。

三、 CBDC設計需考慮的法律因素

報告介紹了CBDC設計中應考慮的管轄權、合規性、隱私保護、處理錯誤或欺詐性交易、留置權、可追溯性、稅收等一般法律問題和已有規定。

管轄權方面, CBDC的特定法律要求取決於轄區,須納入其本國法律體系;

合規性方面, 主要考慮現有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AML)法中的一般禁止條例(如美國《洗錢控製法》)、報告披露要求(如美國《銀行保密法》)以及反規避規則是否適用於CBDC,審慎選擇弱身份驗證、不可追溯等與AML法規不相容的技術設計;

隱私方面, 主要考慮用戶隱私和執法需求間的平衡,參考現有隱私法對允許金融機構披露客戶信息條件的規定,通常包括目的限制、披露對象限制、數據格式限制等;

處理錯誤或欺詐性交易方面, 主要考慮如何防止和糾正錯誤交易,包括委託代理問題、冒名授權問題以及糾正非故意錯誤,要求CBDC保留管理員的修改權、有適用法律和驗證合法命令的介面並能將系統狀態及時上報;

留置權方面, 考慮如何將CBDC及相關的數字資產視為抵押品,及如何創建、收回及取消留置權的問題;

稅收方面, 主要考慮如何定性CBDC並明確其稅收分類,及作為稅收基數的CBDC價值評估方式的問題。

CBDC設計需要考慮現有法律的限制,同時特定法律要求需要仔細考慮CBDC中的技術規定,這可能會推動支持性立法。目前,混合兩層CBDC設計最容易滿足現有法律要求,即商業銀行作為用戶和CBDC之間的主要介面,為個人和實體管理數字錢包和相關交易,但其無法確保個人賬戶隱私,並可能存在不同介面不兼容等技術問題。

四、相關實踐

報告概述了Libra及數字人民幣的技術設計,以為CBDC設計提供用例參考。

1. Libra

Libra是由Facebook領銜的Libra協會准備發行的一種尚未得到監管許可的數字貨幣,對各國構建CBDC起到助推作用。Libra計劃生產針對單一貨幣的穩定幣,使用1:1的真實資產作為儲備、擔保(稱為Libra儲備資產),有限承諾使用者可以將持有的Libra隨時兌換為當地法定貨幣;Libra協會還將創建一種針對特定平台的加密貨幣,稱為≋LBR,與單幣穩定幣的組合存在固定比率,通過智能合約進行管理,旨在用於跨境結算。目前其核心技術包括拜占庭容錯(BFT)分類賬區塊鏈、Move編程語言以及共識協議LibraBFT等。

2. 數字人民幣

中國是第一個試驗主權數字貨幣的主要經濟體,其數字人民幣(DC/EP)擬作為替代現金的法幣,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兩層架構。DC/EP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發行與回籠;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DC/EP還採用「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DC/EP,「兩庫」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三中心」指DC/EP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此外,中國有關數字貨幣的專利包括將用戶和銀行分層設置訪問許可權的「可控制的匿名」、分級賬戶命令控制架構以及加入了安全硬體技術的數字錢包等。

報告最後指出,CBDC的潛在收益和風險非常復雜,其設計應綜合考慮財務、法律和技術方面的因素,每個國家應考慮本國在這些方面的具體情況和初始條件,判斷引入CBDC的潛在利益是否超過成本。

後台回復 「數字貨幣」 獲取報告原文及全文翻譯

選自丨 全球經濟與發展項目工作論文

⑩ 狄剛:央行正積極探索數字人民幣區塊鏈應用

9月10日,2021中國(北京)數字金融論壇在北京豐台區麗澤金融商務區舉辦。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副所長狄剛在平行論壇「區塊鏈賦能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上進行主旨發言,他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積極 探索 數字人民幣區塊鏈應用,在發行層基於區塊鏈構建了統一分布式賬本,提升了對賬效率;同時,區塊鏈在解決信任問題方面具備一定的優勢,而技術上去中心化並不等於管理去中心化。

狄剛認為,區塊鏈在金融領域的應用主要包括內生改良和外部賦能兩方面:在內生改良上,有供應鏈金融、農業金融、貿易金融和普惠金融等應用;在外部賦能上,金融機構也為智慧城市、「三農」和民生等領域提供了較好的區塊鏈應用服務。

據介紹,數字貨幣研究所積極加強區塊鏈標准體系建設,已牽頭國內外多個標准化組織工作組和標准化項目,推動區塊鏈標准制定。

在區塊鏈技術應用上,狄剛提出了四大原則:少談顛覆,多討論場景運用,用技術解決行業痛點;理性務實,綜合各種成熟先進技術實現效果最優,這也是數字人民幣研發採用混合技術架構的出發點;技術是中性的;既不要高估也不要低估區塊鏈,解決問題是應用區塊鏈技術的出發點。

為賦能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狄剛認為當前區塊鏈可從加大基礎理論研究、掌握核心技術和制定核心技術標准等八個方面實現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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