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去醫院審核診斷證明書
發布時間: 2025-05-28 12:27:49
1. 去社保局報銷醫葯費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參保人報銷醫保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3、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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