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崗富士康去員工服務中心填寫離職單是算辭工嗎還是自離
① 在富士康辭職,不跑單算不算離職
你們部門的助理提報完只是在內部人資沒到中央人資的,所以你不必擔心,真正的辭職是必須經過事業群人資處理的,到時時間到了人資會通知你的,你就可以說不辭職瞭然後自己說下具體情況,班還要上別曠工就好。沒事的!希望對你又幫助!
② 在富士康除名算辭職還是自離,要多久才可以進
按照規定,除名是永不錄用的,你是哪個廠區的?真的想進恐怕只能按照上面那個兄弟說的了,不過這種需要刪檔的事估計二三百搞不定。
③ 富士康員工辭職流程
公司的流程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法律規定,只要按法律規定辦,那就不會有錯,因為公司的規定不一定符合法律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麼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述的情況之一,你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把一切責任推到你身上,也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資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於以後舉證),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某年某月某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加付賠償金。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網上搜索這些內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④ 是不是富士康弄好離職證明書就算辦好辭工了嗎
離職證明上面寫的日期
至哪一天
就是可以算正式辭工了
否則你在這期間區別的公司上班
就是違法的
⑤ 請問一下,在富士康辭工的,辭職日期是辭工單上的日期還是正式離職的日期
一、辭職書需提前一個月。上交日期為辭職書日期。
二、離職是計算工資的終結日,以實際離開為最終日期。
⑥ 派遣單位讓我去用工單位填寫離職申請單,用工單位給我點自離了,這個怎麼辦
你說派遣公司派遣單位讓讓你去用工單位天線離職申請。但然後用工用工單位給給你吃沒了讓我怎麼辦?這個的話只能去做,回去你派遣公司就可以了,叫他再重新去給你找份工作,那個公司不需要。我就直接就可以走了。
⑦ 富士康離職和自離的區別
辭職和自離的區別:
自離,即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系的一種行為。
1、有的職工因辭職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
2、有的職工未說明原因不辭而別;
3、也有的受優厚待遇誘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屬自動離職范圍。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辭職一般有兩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