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可以去社保中心增員嗎
『壹』 從原單位離職,但原單位沒有給繳納社保,只是辦理了增員,目前聯系不上原單位自己可以去社保局辦理減員嗎
不必擔心:
1、原單位不會無限期免費給你交納社保,至多拖2月
2、現單位完全可以為你辦理入職,簽署勞動合同
3、只要你不追究現單位未為你交納社保的責任,社保就不會管
4、而且,依據規定,也不可能在原單位繼續繳納的同時,現單位還能再開一個戶為你繳納。
所以,現單位不會不違法。
從現單位角度看,只要你能提供已繳納社保證明給他們,他們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就不會違法了。
『貳』 怎麼辦理社保的減員和增員,去社保中心需要帶什麼證件
1、繳費單位應於起薪當月增員,停薪當月減員,減員時有欠費記錄的,繳費單位需清繳欠費後再辦理減員。
2、當月應增員的,可在一個月內多次辦理,不受是否該繳費單位是否已申報當月社保費的限制。
3、當月應減員的,繳費單位應在每月1-15日申報當月社保費前辦理當月減員申請;如期後不能申請減員的,下月再辦理減員;如屬於未及時辦理減員的情況,下月可辦理退費。
流程如下:
一、先到地稅關系所在轄區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開戶手續,並攜帶以下資料: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或機關事業單位成立批文、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地稅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屬非納稅單位可不出示)、
蓋章的《社會保險登記表》《參加工傷保險單位行業風險分類和費類確定表、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保處審核資料,辦理單位新參保登記手續,並列印《社會保險登記證》。
二、單位新參保登記後,再辦理職工新參保登記,次月起按月到所屬的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的有關證件辦下來了,拿好原件、復印件,再收集單位職工以下資料:
合同復印件、農業戶口的復印件、二代身份證原件(或電子登記照、或一寸紅底登記照)、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工資表復印件(用於核查職工工資是否低於本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資,不低於的,以實際個人工資為繳費基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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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當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為職工申辦個人醫療帳戶結算卡。新參加醫療保險的職工自參保之日起30日內,由用人單位向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資料。
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接到用人單位為職工建戶申請後,應當認真審核有關資料,15日內為職工建立個人帳戶,並制發個人帳戶結算卡。及時將資金注入職工個人醫療帳戶,並按有關規定計息。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可暫不發卡。
參保人員可持個人醫療帳戶卡在本統籌地區任何一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就醫購葯。個人醫療帳戶資金不足時,用現金支付。
『叄』 社保一直是我自己在社保中心繳的 現在想轉入公司 增員 該怎麼做
先到當地的就業促進中心將你的錄用記錄停止,在到社保中心將繳費中斷就可以了。不這樣的話新的單位不能幫你錄用和繳金。
『肆』 去社保中心做增員怎麼辦理,需要帶什麼資料嗎,非新參統
這個讓我想起了以前用系統做的增員,還要報盤 查看原帖>>
求採納
『伍』 社保增員流程
辦理社保增員的流程:
新參保人員增加:
辦理所需材料(須加蓋公章):
① 身份證復印件(本市城鎮人員);
②戶口薄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本市農村戶口、農村戶口人員還需提供。如果四險和醫療一起辦理時請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一份)
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戶口薄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的,需在增加表中註明:「增加人員的繳費人員類別及相關信息已由單位核實無誤,如有問題由單位負責」,並須加蓋單位公章。
(5)自己可以去社保中心增員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比例保險費制。
1、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
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2、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陸』 網上申報社保普通增員如何操作
1、首先,進入地稅局,用戶名即是單位稅務登記號,接著填上還密碼和驗證碼,點擊登錄,跳轉到下一個頁面;
『柒』 社保狀態這樣能去新單位增員,繼續交社保嗎
主要看你中斷了多長時間,如果是短時間的話,自己把中間斷繳的補上,可以去新單位辦理增員,繼續交社保。
『捌』 社保如何在網上辦理增員
先去社保局申請社保證,
再去地稅繳納社保,這個是廣州的方式。
外地的可能直接去社保局辦理。
『玖』 社保增員,怎麼操作
辦理單位員工社保新增的流程如下:
一、帶人員增加表、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去社保局相關窗口辦理人員加入。如員工以前交過保險,則需要以前公司所在地區社保中心提供繳費憑證,拿此憑證和人員增加表、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去社保局窗口辦理人員加入。
二、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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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繳費單位的以下社會保險登記事項之一發生變更時,應當依法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⑴單位名稱;
⑵住所或地址;
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⑷單位類型;
⑸組織機構統一代碼;
⑹主管部門;
⑺隸屬關系;
⑻開戶銀行帳號。
2、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到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⑴變更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書;
⑵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布變更證明;
⑶社會保險登記證;
3、申請變更登記單位提交材料齊全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並由申請變更登記單位依法如實填寫,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歸入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檔案。
社會保險變更登記的內容涉及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內容需作更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收回原社會保險登記證,並按更改後的內容,重新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4、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及時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拾』 個人可以在社保辦理增員嗎要提個人檔案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單位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靈活就業人員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在社保或者街道辦理代繳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