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西寧不動產登記中心
❶ 西寧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地址從城南新區坐幾路車
起點(城南新區)
1
步行500米, 到達園丁路口站。
2
乘坐302路 (302路 ) , 經過10站, 在中心廣場站下車。
3
乘坐37路 (82路 或16路 或104路 或9路 ) , 經過7站, 在虎台小區北口站下車。
4
步行210米, 到達西寧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站。
終點(西寧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
❷ 去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好還是留在房管好
現在來說去不動產登記中心合適,不動產登記中心剛成立,有前景。待遇也相對較好,房管局的職能很多都被分割剖離了。房管局呢未來怎麼發展職能怎麼重新配置還是個問題。
1. 2014年11月28日,中央編辦已就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等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向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發送批復文件。
2. 中央編辦批復同意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國土資源部土地爭議調處事務中心)更名為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國土資源部法律事務中心),主要承擔不動產登記相關政策、業務、技術等方面支撐工作和國土資源法律事務工作。
3. 中央編辦將對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原有經費自理事業編制進行核銷,並重新核定財政補助事業編制。該中心的前身是中國地產咨詢評估中心,是1992年8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的專為房地產業提供中介服務的事業單位。
4. 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國土資源部土地爭議調處事務中心)成立於2003年2月28日,位於北京市西城區羊肉胡同77號,是從事公益服務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❸ 不動產登記中心
國 土資 源 部不動產登記中心,
2014年11月28日,中 央編 辦已就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等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向國土資 源部、住 房和城鄉建 設部、農業 部、國 家林 業局發送批復文件。
中 央 編 辦 批復同意中 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國土資源部土地爭議調處事務中心)更名為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國 土資源部法 律事務中心),主要承擔不動產登記相關政策、業務、技術等方面支撐工作和國土資源法律事務工作。
中央 編辦將對中國土地礦產法律事務中心原有經費自理事業編制進行核銷,並重新核定財政補助事業編制。
❹ 西寧市不動產管理局在什麼地方
下載安裝個網路地圖輸入地址搜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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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我還沒有辦理不動產登記現在去哪裡辦理
到當地的不動產登記局辦理,一般都是設在國土局。還沒有成立不動產登記局的地方,目前仍需到房產局或土地局等部門辦理權證。
❻ 不動產證怎麼辦理,到哪個部門辦理
一、辦理不動產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辦理地點:
當地國土資源部門。
三、登記程序: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九條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並提交身份證明以及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條處分共有不動產申請登記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請,但共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不動產份額,應當與受讓人共同申請轉移登記。
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不動產申請登記,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
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供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有關監護關系等材料;因處分不動產而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被監護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父母之外的監護人處分未成年人不動產的,有關監護關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監護的法律文書、經過公證的對被監護人享有監護權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不動產登記。
代理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被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自然人處分不動產,委託代理人申請登記的,應當與代理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託書,但授權委託書經公證的除外。
境外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處分不動產登記的,其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認證或者公證。
第九條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並提交身份證明以及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條處分共有不動產申請登記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請,但共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不動產份額,應當與受讓人共同申請轉移登記。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不動產申請登記,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辦理。
(6)去西寧不動產登記中心擴展閱讀
辦理需查驗內容: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後,還應當對下列內容進行查驗:
(一)申請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以及授權委託書與申請主體是否一致;
(二)權屬來源材料或者登記原因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權籍調查成果是否完備,權屬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積是否准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繳費憑證是否齊全。
第十六條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實地查看,重點查看下列情況:
(一)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首次登記,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況;
(二)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登記,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築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況;
(三)因不動產滅失導致的注銷登記,查看不動產滅失等情況。
❼ 不動產權證應該到哪個部門去辦理
不動產權證需要到不動產登記局辦理。在2014年5月7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關於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的通知》,在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承擔指導監督全國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海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的職責。
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房產證」有差異,「不動產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內頁內容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7)去西寧不動產登記中心擴展閱讀:
根據《不動產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