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去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
A. 給提取公積金,這樣可以去公積金中心投訴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B.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接投訴(材料齊全)該怎麼辦
那他們總該有理由
要是無緣無故就不接投訴的話
那可以去他們的上級領導部門投訴,他們不作為
C. 怎麼投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
根據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
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
職工、單位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委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新復核。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職工有權揭發、檢舉、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另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件,供參考。
D. 有給我交過公積金直接去公積金中心投訴嗎
是「有交過」,還是沒有交過啊?!,雖是一字之差,可是意思截然相反啊!如果是有交過,當然就沒有投訴的必要了。
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所有單位都應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如果不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是不合法的。職工可以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者是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進行投訴。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E. 如何投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人
打電話12329人工投訴。
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二)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F. 住房公積金怎樣投訴
1、公積金並不是可繳可不繳的,而是法律規定必須給員工繳納的。相關的法律依據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第20條,這些條文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設立公積金賬戶、每月匯繳公積金等事項上,都是「應當辦理」(法律上的「應當」就是「必須、強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
單位如果不依法給職工繳納公積金,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37條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第38條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 單位如果不交公積金,該如何維權?
有關公積金的維權途徑與社保或其他勞動爭議有所不同。如果單位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員工應該去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區縣管理部投訴舉報(聯系方式),而不是到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對住房公積金的爭議是不予受理的,對於這點要特別注意。
3. 職工提起公積金的維權投訴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職工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證明職工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如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3)證明工資收入的材料,如工資條、銀行工資卡等,以確定公積金的繳納基數。
另外,還需到「上海住房公積金網」的「維權專欄」( http://www.shgjj.com/wswq/ )下載《職工住房公積金投訴登記表》,填妥後連同上面的材料一並提交給公積金管理部門。
4. 住房公積金的基本常識
(1)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為多少?
繳存基數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確定,工資的項目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2)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多少?
2011年度,繳存比例為:單位7%,職工7%。
(3)公積金月繳存額的上、下限為多少?
2011年度,月繳存額的上限為1636元、下限為156元。
(4)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的如何計算?
月繳存額=繳存基數×職工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
如,某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2500元,那麼其2011年每月要繳納的公積金數額為:2600×7%+2600×7%=364元。
5. 非上海戶籍的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基數、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
非上海戶籍的員工,不論是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其計算口徑與上海市城鎮戶籍的職工均一致。
G. 去哪裡投訴12329住房公積金熱線電話
住房公積金查詢的辦法:
1.登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查詢:進入官方網站通過「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鏈接,擊進入查詢頁面,輸入賬號(身份證或公積金卡號)及密碼,進入賬戶詳細頁面;
2.登錄公積金託管銀行網銀查詢:登錄公積金託管銀行,登錄成功後,進入的是網銀歡迎頁面,點擊導航欄「我的賬戶」欄目鏈接;進入「我的賬戶」頁面後,在左側功能菜單里找到「住房公積金」選項,點開「住房公積金」;根據自己需要選擇需要查詢的「我的住房公積金」、「查詢交易明細」和「查詢還款計劃表」;
3.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查詢:職工本人查詢需攜帶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單位經辦人查詢需攜帶單位經辦人持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原件、查詢職工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受委託人查詢需攜帶受委託人持查詢職工及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委託書原件;攜帶資料到區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查詢(列印)公積金繳存歷史明細(超過近一年半)的,須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前往公積金中心(辦事處、分中心)提出申請,職工可在5個工作日後領取查詢明細;
4.撥打12329公積金服務熱線查詢:撥打公積金熱線,根據提示點擊自助查詢,點擊賬戶查詢輸入公積金帳號和密碼即可;
5.通過簡訊查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積金查詢格式要求編輯簡訊,發送至查詢號碼即可;
6.支付寶查詢公積金(部分城市不支持):點擊手機桌面的支付寶錢包按鈕,打開進入首頁;找到「城市服務」按鈕打開進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務」菜單中,找到「公積金查詢」按鈕;首次操作該項服務時,需要先進行授權確認;授權完成後,即可點擊「個人查詢」按鈕;按系統提示輸入身份證號碼,查詢密碼;進入界面後即可等待系統提供具體數據。
H.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電話是多少
為了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效率與服務水平,為了增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切實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我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在全國范圍內開通12329住房公積金熱線。簡單來說,公積金繳存職員只要撥打12329即可咨詢公積金貸款、提取、繳存等信息。
公積金服務電話是12329,這是全國通用住房公積金熱線。
I. 公司拖欠個人公積金該去哪個部門投訴舉報
可以直接致電12329投訴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漏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