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去便民服務中心嗎
A. 昆明離婚辦理是到民政局還是到便民服務中心
去辦理登記的民政局。。。
B. 政務大廳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嗎
可你辦理離婚手續。
C. 離婚也是行政服務中心這里辦的嗎
行政服務中心通常無離婚登記辦理,民政局單獨設有辦理大廳。
D. 離婚在哪辦理,是在行政審批中心民政窗口還是在民政局
協議離婚在行政中心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服務窗口。起訴離婚在轄區法院立案離婚
E. 便民中心哪個窗口辦離婚
哪裡辦離婚證都需要提供戶口本,應當提供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F. 福州市民中心可以辦理離婚嗎
福州市民中心不可以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要到福州市民政局辦理,民政局負責;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辦理涉外和涉港、澳、台、僑的婚姻登記,辦理涉港、澳、台、僑的兒童收養登記;推行婚俗改革。
福州市民中心受理社保、醫保、車管、交通違法處理、出入境證件、綠標等市民日常生活需要辦理的手續,為市民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
G. 辦離婚是去民政局還是便民服務中心
去民政局。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
途徑:
1、登記離婚
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2、訴訟離婚
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准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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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記發證原則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離婚證是證明婚姻關系已經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件。
2、《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離婚的基本要求有四個方面:
一是在時間上,離婚只能發生於配偶雙方生存期間,如果夫妻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則不存在離婚。
二是在主體上,離婚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雙方提出,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對他人的婚姻關系提出離婚主張。
三是離婚必須有合法的婚姻關系存在為前提。未經登記的事實婚姻,或以欺騙、弄虛作假等手段取得結婚證的違法婚姻,都只能通過申請撤銷、宣告無效程序來救濟,而不能通過離婚來解除。
四是離婚作為一項嚴肅的法律行為,必須符合法定離婚條件,履行法定離婚程序,方能產生法律效力。
H. 請問一般離婚到哪裡去申請
只能在一方常駐戶口地辦理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I. 辦理離婚手續是在政務大廳嗎
有些地方在民政局,有些地方是在行政服務中心的辦理離婚窗口。
J. 五華區便民服務中心能辦理離婚嗎
要民政局,也就是當初辦理結婚證的地方。
協議離婚在具體程序中必須經過申請、審查、登記三個環節。
1.申請。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上述證件、證明材料外,旅行證件。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於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如果當事人未達成離婚協議、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