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中心檢測合格血去哪裡
發布時間: 2021-06-05 16:57:50
㈠ 血液中心對獻血者的血液檢查哪些項目
1.1 資料來源
2000年至2003年政府指令組織的無償獻血者及2003年至2005年7月自願無償獻血者血液檢驗原始資料。年齡18歲~55歲,體檢合格,獻血前經過血比重檢測合格,獻血200 ml~400 ml。獻血方式採取先採集血液後檢驗,采血後留取血樣,按衛生部的標准要求對血樣進行5個項目的初復檢。
1.2 檢測項目及方法
檢測標本為血漿,ALT檢測採用速率法(試劑為萊邦公司、澳斯邦公司);HBsAg、抗
㈡ 特別說明:血液中心血液檢測結果僅說明血液是否適合臨床使用不作為疾病診斷依據
為了確保血液安全,血站按國家有關規定使用酶免方法(ELISA)對獻血者血液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體、艾滋病抗體及梅毒抗體等經血傳播疾病的病原體篩檢,酶免方法可以篩查攜帶病原體的血液,但不是對疾病的確認診斷方法。如篩檢結果為陽性,獻血者可去醫院進一步檢查,以確認或排除是否有相關病原體感染。 由於血站所用血液檢測方法和檢測試劑可能與各醫院不一致,客觀上會存在同一獻血者血液標本因採用不同檢測方法或試劑而導致血站的檢測結果與醫院的檢測結果不一致情況發生。
綜上所述,按照國家標准GB18467-2011《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的規定,血站的檢測結果不合格僅表明獻血者捐獻的血液不符合國家血液標準的要求,不作為獻血者感染或疾病的診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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