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不動產登記中心需要帶什麼證件
『壹』 辦理不動產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2、第二十二條 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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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條例第15條第1款,當事人既可自行到登記機構辦公場所提出登記申請,也可由代理人代為申請。代理人既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等法定代理人,也包括當事人委託的代理人。
在實踐中,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因為時間或條件不允許,不能親自到登記機構提出申請的情況時有發生,此時就可委託代理人提出申請,以解決燃眉之急。
第三,當事人申請登記除了必須提交申請書,還要提交相關材料,條例第16條第1款對此給出了明確提示,可便於申請人事先做好准備工作,它們主要涉及:
(1)身份信息,包括申請人、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如為委託代理的,還包括授權委託書;
(2)不動產權屬信息,包括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不動產權屬證書;
(3)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包括買賣合同、遺囑等;
(4)不動產自然狀況信息,包括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5)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等。可以看出,這些材料或由權利人持有,或與申請人密切相關,申請人通常不難獲得這些材料,再加上條例也未限制它們的形式,從而不會給當事人增加額外的費用和成本。
更為重要的是,由於一些申請人不了解登記知識,不知道相關專業術語的意思,即便條例列舉了上述材料,也不能增加他們的感性認識,仍不便於他們申請登記。
為了消除這種現象,條例第16條第2款特別要求登記機構應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這樣就能更細致、更全面地展示各類登記所需的具體材料,以便申請人按圖索驥地做好准備工作;
能更清晰、更直觀地展示相關文書,也便於申請人正確而迅捷填寫申請文書。
目前不少登記機構均採用這種做法,但並不普遍,通過該條款的強制規定,能全面提升登記機構的服務水準,在申請材料的准備和申請文書的填寫方面為申請人提供最大的便利。
『貳』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帶什麼資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中國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叄』 不動產登記房產需帶哪幾樣手續
一、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2.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證處公證。
3.房產證原件,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材料都沒有問題的話,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三、材料交給房產局後,會有一個回執單,一定要在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稅金交清以後就在那裡排隊等著去拿新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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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申請登記,是指房產權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權利的種類和登記的種類向登記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為。
檢驗證件是整個產權登記的基礎,包括檢驗身份證件和產權證件。身份證件和產權證件必須吻合。申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組織。
我國採取實名制原則,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其法定名稱,由法人代表申請;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使用身份證上的姓名。檢驗有關證件的目的在於確定申請人是否具備登記資格。只有具有相關產權證件,且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才予以登記。
對於違章建築、臨時建築等,不予登記。對於申請人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證明材料或需補辦有關手續的,可以准予暫緩登記。在有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權屬存在爭議的情況下,也應當暫緩登記。
填寫申請書和牆界表,即填寫房屋產權申請書和房屋四面牆界表。牆界表是房屋權利人向登記機關提供的房屋四面牆體歸屬情況的書面憑證。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和牆界表後,連同產權證件、身份證明等,一起交給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審閱無誤後,辦理收件手續,收取證件。
不動產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肆』 辦理不動產登記證需要哪些手續
1、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的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
2、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3、領取測繪圖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領取相關文件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6、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7、照規定時間領取不動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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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必帶資料:
個人或者單位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時,需要按照規定提交齊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須攜帶的原件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
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等,需要攜帶原件驗證,留復印件辦理;
(3)不動產權屬證書,需要攜帶原件;
(4)契稅完稅或減免契稅憑證和增值稅等完稅證明,需攜帶原件;
(5)證明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的材料,包括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
拆遷安置產權調換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的材料;
(6)不動產測繪資料,包括宗地圖、房屋測繪報告、房屋平面圖、樓層分層分戶圖等有關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的證明材料;
(7)原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的,需提供土地出讓相關資料及土地出讓金繳納憑證;此外,還有其他必要材料。
『伍』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3、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4、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房屋測繪報告,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5、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5)去不動產登記中心需要帶什麼證件擴展閱讀:
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應當分別按照下列情況辦理:
1、屬於登記職責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當場更正後,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屬於本機構登記范圍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登記權的機構申請。
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1、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2、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3、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陸』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什麼手續
第一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的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第二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表》第三領取測繪圖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第四領取相關文件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第五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第六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七照規定時間領取不動產證
『柒』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帶著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這些相關證件。
自己的房子直接前往就可以辦理,買賣的話雙方都需要同時到場。
『捌』 如果要辦理不動產證需要什麼證件
新建房產辦證
(辦理部門:發證辦 咨詢電話:88833130)
一、所需資料(所有復印件須使用A4紙復印並提供原件核對):
1、申請人身份證明。
(1)屬個人的,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下同);
台灣地區人士須提供身份證及台胞證的復印件;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的復印件。
(2)屬企業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確認)、《組織機構代碼證》及代碼IC卡或數字證書(未開設銀行基本賬戶的個體工商戶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工商企業查詢資料;
(3)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社團組織的,提供機構代碼證或政府批准成立的文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4)申請人為未成年人的,提供證明監護關系的證明文件(包括戶口簿、出生證明、結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全部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5)個人委託他人代理的,須提供經公證或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代理人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6)非個人委託他人代理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發並加蓋公章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7)境外個人、企業或組織(包括港澳台地區)提交的身份證明按規定均須經過公證或認證,並提供中文譯本,外籍人士還需提供經公證的中文姓名聲明書。(公證或認證途徑見提醒事項(一))
2、填寫《房地產權登記申請審批表》(發證辦窗口提供)。
3、土地使用權證書(附圖)原件及復印件。
4、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證明。
1)《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及附件(正本)或《建築工程規劃報建批復書》正本;
2)《建築工程規劃驗收批復書》正本及附圖正本;
3)包含非住宅面積的,提供經規劃部門確認的設計圖正本。
5、建設部門出具的質量驗收證明。
6、房產平面圖的份數按申請的產權人人數再加1的方式提交(例如:房屋為3人共有的,提交4份平面圖)。須更換土地使用權證的另提交宗地圖2份,1:1萬地形圖1份。
7、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地產,須提交抵押權人出具的同意辦理相關手續的證明。(該證明格式由發證窗口提供)
8、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辦理程序:
申請人遞交申請資料 登記部門審核 申請人繳費領證
三、辦理期限: 從收件之日起城區13個工作日、鎮區13個工作日內完成,如不予辦理,必須在收件之日起13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以上工作日不包含公告時間。
四、審批條件:
1、 申請資料齊全;
2、 權屬清楚,無爭議;
3、 無查封等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情形;
4、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提醒事項:
(一)港、澳、台及外國辦理公證或認證途徑如下:
1.香港:先經國家司法部授權的香港律師公證,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駐深圳辦事處辦理轉遞手續。
2.澳門:
(1)經新華社澳門分社外事部或澳門中旅(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法律服務部或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辦理公證。
(2)澳門政府民事登記部門及公證部門簽發的有關證明文件和公證文書,無需認證。
3.台灣:須經公司注冊地或個人住所地的台灣公證機關公證,並經台灣財團法人海峽基金會(海基會)轉遞至廣東省公證員協會辦理有關認證手續後方可采證。
4、外國:經我國駐該國(地區)大使館或領事館(代辦處)公證或認證,沒有邦交關系的國家,應經與我國及該國(地區)均有邦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地區)的大使館或領事館公證或認證。
(二)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身份證明文件,公證認證文件等)含外文的,應另提供由有外文翻譯資質的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譯本。
(三)各鎮區國土資源分局咨詢電話:
小欖22112992 南朗85523348 東鳳22613302 黃圃23228954 神灣 86609499 大涌 87727555 坦洲86652959 三角85409328 南頭23119620 民眾85576832 沙溪87794222 阜沙23405233 港口88405816 橫欄87617189 東升 22828211 板芙86506323 古鎮22356195 開發區85330066 三鄉86337755、86337723
五桂山23378688
六、收費項目:
1、土地登記費:
A、黨政機關、團體:2000㎡以下200元/宗,每超500㎡加25元/宗(最高不超700元);
B、企業:1000㎡以下100元/宗,每超500㎡以內加40元/宗(最高不超40000元);
C、事業單位:5000㎡以下300元/宗,每超500㎡以內加25元/宗(最高不超10000元);
D、城鎮居民住房:100㎡以下13元/宗,每超50㎡以內加5元/宗(最高不超30元);
2、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A、住房所有權登記費:80元/套;
(房屋為單獨所有的免收證書工本費;為一個以上權利人共有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B、非住房所有權登記費:550元/宗
C、對農民建房,只收取證書工本費,每證10元。
3、土地登記證書費:
國有土地證:20元/本 集體土地證:5元/本
4、印花稅(代稅局收):5元/宗
5、房地產產權證明費(檔案館收費)
A、確權書50元/宗;
B、其餘按房地產面積計算:
150㎡以內(含150㎡):50元/宗 150-800㎡(含800㎡):100元/宗 800㎡以上:200元/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