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親屬去醉駕中心簽字
『壹』 醉駕案子送檢察院叫簽字因受傷去不了,家人能帶簽嗎
不能…必須本人…真的動不了人家又等著用會派人送到醫院讓你簽的…
『貳』 本人醉駕,材料今天移交到檢察院,被告知下次需要家屬來簽字,請問具體是簽什麼字
醉駕,是犯罪行為。
如果案件已經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讓家屬去簽字,應該是取保候審決定書上或者告知書上簽字。
接下來就要送法院審理了。
『叄』 醉駕讓家屬簽字,上面什麼沒寫怎麼回事
法律程序搞錯了,醉酒行事沒有出車禍的要拘留你十五天,除了車禍,就是交通法,叫犯罪,家屬是不能代簽的,必須要當事人簽。

『肆』 醉駕拘留讓家屬簽的什麼文件為什麼要自己寫日期,而且日期還是十天後
就是讓家屬知道這個情況,十天後可能是十天後開始執行拘留。
『伍』 醉駕去了三趟交警隊簽字,後來又去了一趟交警告訴我等待法院的電話,為什麼現在
醉駕要經過法院開庭審理才可以結案。
『陸』 醉駕取保四個月,現檢察院叫我去簽字是什麼意思
醉駕取保四個月,檢察院叫去簽字,一是問話,了解案情;二是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三是告知可以委託辯護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審査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並記錄在案。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聽取犯罪嫌疑人、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對下列事項的意見,並記錄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適用的法律規定;
(二)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等從寬處罰的建議;
(三)認罪認罰後案件審理適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聽取意見的事項。
人民檢察院依照前兩款規定聽取值班律師意見的,應當提前為值班律師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必要的便利。
『柒』 醉駕檢察院叫去簽字是不是就起訴了
現在醉駕一般都是拘役
『捌』 醉駕案件移交到院後讓和家屬一起去怎麼回事
醉駕案件移交到院後讓和家屬一起去,第一醉駕案件要拘留,第二事故很嚴重人都在醫院不能備案,的家人要一起去辦理。
『玖』 醉駕判了三個月到放那天需要,家屬去簽字什麼嗎
不需要家屬簽字,家屬在看守所外邊等候即可。
『拾』 醉駕判了三個月到放那天需要,家屬去簽字什麼嗎
不需要,你是成年人,要為自己的過錯買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