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政務中心領結婚證
1. 領結婚證是去民政局還是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都可以辦理的。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1)去政務中心領結婚證擴展閱讀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 婚姻登記,是不是去政務大廳
婚姻登記,是不是去政務大廳
這位知友,領結婚證,可以在男女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鄉鎮,區人民政府辦理,也可以到縣(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還可以直接到縣(市)的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結婚證,完全沒問題。
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需要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結婚登記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時限與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3. 我剛去民政局領結婚證,民政局說去政務大廳 怎麼回事啊
現在各地基本上都都成立了了行政服務中心(大廳)集中辦公,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也遷入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辦公了,所以讓你去哪裡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4. 去民政局領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1、辦理結婚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持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合影)、如離婚須持離婚證,雙方到場,方可辦理。(註:有些地方需要婚檢)
如何辦理結婚證
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全國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二、《婚姻登記條例》 (國務院令[2003]第387號)
三、《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 (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發布)
結婚登記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5. 求解,領結婚證還去老民政局還是政務大廳
有的地區政府將婚姻登記業務也納入了政務大廳,如果是這樣的地區,你應當到政務大廳辦理結婚證。
有的地區政府沒有將婚姻登記業務納入政務大廳,在這樣的地區,應當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領取結婚證。
領取結婚證應當到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如果不清楚當地的情況,建議你先打區號+114找當地民政局的電話,先問一下婚姻登記業務是否納入了政務大廳。
6. 去民政局領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6)去政務中心領結婚證擴展閱讀
我國的《婚姻法》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說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系,而且這種婚姻關系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二)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性早於二十周歲。
(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四)和自己有著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五)對於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結婚證
7. 去哪領取結婚證,需要帶什麼東西
國內公民結婚登記辦理機構: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部門)
申辦對象資格:
1、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時間
辦理時限:證件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受理、發證;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並書面告知理由。
辦理流程:
申辦手續: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復婚的按上述規定辦理)。
4、當事人出示證件→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頒發《結婚證》。
收費標准:
根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249號)規定,婚姻證書費9元/對。
8. 領結婚證必須要去行政大廳辦么
雙方都要去拿戶籍卡。如果在人才就去人才拿。戶籍證明不用開,帶上戶籍卡,去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
9. 結婚證是在政務中心領取嗎
辦理結婚證,需帶雙方戶口本,身份證,到戶籍地所屬民政局辦理。政務中心不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