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嗎
『壹』 可以自己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積金嗎
要去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申請。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貳』 住房公積金到哪裡辦理
住房公積金應當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叄』 怎麼辦理公積金
個人不能購買住房公積金,必須由單位設立並繳納
一、辦理依據
1.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2.《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
應當自設立之日起 30 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並自登記之日起 20 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
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 30 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 20 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 30 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三、辦理材料
公司攜以下資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個人新開戶、變更開戶批處理文件兩份以及電子版一份(電子版的需拷貝到移動U盤上)
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註:以上所有文件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四、公積金繳納額度
以個人工資比例為標准
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分別不低於5%不高於12%
以上資料來源於: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肆』 去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還是直接去銀行辦理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伍』 公積金提取是必須通過單位辦理嗎,自己去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可以嗎感謝高手指點,謝謝!
公積金提取是自己去辦理的,但是必須經過單位開具相關證明的,單位無法替員工辦理的,受理時效以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准,不同的地區償還商貸需要的材料不同,需要中心當地公積金中心,以北京市需要的材料為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第十六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二)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三)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四)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第十七條 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

(5)去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除提取償還貸款外,也可以直接用於貸款,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陸』 有公積金賬戶要不要去公積金中心辦理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應首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然後持相關的提取證明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該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3日內,根據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條件進行審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職工在申請時所應提交的提取證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外,還應根據不同情形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具體包括:
(一)購買自住房屋時需提取公積金的,應當提供購房契約(或合同)、購房發票(或收據、供樓銀行存摺)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書》或有關證明、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需要申請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規定程序,憑結婚證或戶口簿及上述有關證明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批手續。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契約(或合同)、購房發票(或收據、供樓銀行存摺)、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積金分期提取登記表。
(三)交房租的,提供單位出具的家庭成員工資收入證明、戶口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公積金分期提取登記表。
(四)離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
(六)戶口遷出所在市、縣的,提供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戶口准遷證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戶口簿、出國護照及簽證。
(七)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的,需提供戶口簿、合法繼承身份證明或者遺贈書、裁判文書等。
(八)非該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申請提取時應提供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柒』 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
請問你是如何繳納住房公積金嗎,一般是企業代員工繳納。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地戶口離職、離退休金額在5萬元以內(不含5萬元)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我經中心或三個辦事處(虎門、常平、塘廈)審核後才可到建設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領取並填寫《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2、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3、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和有效身份證等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賬戶余額不超過5萬元的已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東莞銀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建設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龍卡並與公積金賬戶關聯(激活)後,方可辦理此業務。(具體所需資料參見鏈
『捌』 住房公積金辦理是到銀行還是公積金辦理處
你個人辦卡,就去公司指定的那個銀行
你是給公司員工辦理,需要先去公積金中心給公司開戶,然後再開個人賬戶,繳費的時候去銀行
『玖』 辦理公積金貸款是去銀行,還是公積金管理中心
向哪裡申請貸款,資料就交給誰。一般資料給銀行。需要公積金中心證明,給銀行。
『拾』 領取公積金去哪裡辦理
公積金去哪提取?
1、首先向你所在的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資料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2、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3、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核心辦轉賬,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是什麼?
1、職工按要求准備提取公積金的材料。
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有很多種,每個地方的政策規定不一樣。但基本上要准備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退休的需要退休證復印件。然後在辦事大廳填寫提取申請單。
2、公積金前台專管員審核申請材料
將填寫好的申請表及相關的材料交由公積金前台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因每種提取的條件所需資料不一樣,所以最好事先問清楚下比較好。
3、申請通過的話,工作人員會收取申請材料列印支取憑證。
待工作人員告知你申請審核通過後,會根據系統里的資料列印出你的支取憑證,憑證上有你的個人信息。
4、申請如果不通過,則會退回申請材料,停止辦理。
如果提交的材料審核不通過,則會告知你原因,將材料退回給你,並讓你重新准備或補充材料。
5、列印憑證後,由後台主管復核確認。
工作人員將憑證及材料交由後台主管復核確認,若一切資料審核通過的話,公積金中心將公積金轉入職工個人賬戶或個人聯名卡。(所以職工一定要准備一個與公積金相關聯的銀行賬號)
6、如果後台主管復核不通過,則退回申請材料,停止辦理。
後台主管復核不通過,則將職工的材料退回,並告知原因,停止此次辦理程序。讓其解決存在的問題,再次來辦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