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力資源去中心化
㈠ 有人沒事報警。濫用警力資源。怎樣舉報
警方會處理
㈡ 110指揮中心簡介
110是中國大陸及台灣地區報警電話號碼。大陸地區的110電話除負責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還接受群眾突遇的、個人無力解決的緊急危難求助等。該號碼屬於特殊號碼,不收取任何費用。
110報警服務台以維護治安與服務群眾並重為宗旨,除負責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還接受群眾突遇的、個人無力解決的緊急危難求助。因此在以下情況下都可以撥打110:
1、正在進行的或可能發生的各類刑事案件。如:殺人、搶劫、綁架、強奸、傷害、盜竊、販毒、偷竊等;
2、正在進行的或可能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或緊急治安事件。如:擾亂商店、市場、車站、體育文化娛樂場所公共秩序、賭博、賣淫嫖娼、吸毒、結伙斗毆等;
3、火災、交通事故;
4、自然災害和各種意外事故;
5、舉報各種犯罪行為及犯罪嫌疑人;
6、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現場才能處置的事件;
7、人民群眾的各種求助;
8、發生微小責任事故時;
9、突遇危難無力解決時;
10、要舉報違法犯罪線索時;
11、遇到人身攻擊時可以求助。
(2)警力資源去中心化擴展閱讀
110指揮中心系統 110指揮中心系統是應急指揮的中樞,是網路中心、信息中心、信息發布中心、通迅中心、調度中心、監控中心的功能匯集。視頻監控系統、有無線通迅系統、主機系統、公安GPS、GIS系統、政府視頻會議等。
實現中心與119、120、區呼叫中心及政府其他職能部門在語言、圖像、數據和應和等方面的互聯互通,使應急指揮的決策指揮層面有一個先進的煤體工作平台,對發生在轄區范圍內的突發事件能夠「看得見、聽得清、呼得出、信息准、反應快」,確保「指令下得去,情報上得來」。
㈢ 協警有具體哪些權力
論我國輔助警力制度! -- 論我國輔助警力制度 狹義上的輔助警力,是指直接協助國家在編警察履行各種職能的輔助力量。輔助警力制度在西方普遍存在。使用輔助警力可以緩解在編警力不足、節約行政成本。我國輔助警力制度目前存在體制不夠順暢、經費難以保證、人員素質偏低等問題。杭州市公安局推出的「協警」模式,為改良我國輔助警力制度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 $e輔助警力,治安聯防隊,協警制度 $f為應對當前嚴峻的治安形勢的挑戰,公安機關首先要解決警力資源匱乏的問題。然而,增加在編警力,必須以地方雄厚的經濟實力為後盾。沒有財力保證,增加編制就成了一句空話。另外,邵便在經濟發達地區,盲目增加在編警力也非經濟之舉。明智的做法是:改良我國現有的輔助警力制度,充分發揮輔助警力資源的效能。 我國傳統輔助警力——治安聯防隊(工糾隊)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在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方面,可謂功不可沒。然而,經濟轉軌後,這種輔警模式已經運轉不靈,同時,體制上鉤落後也導致隊伍素質上的問題。改良現行的治安聯防隊(工縱隊)體制,創設新型輛警隊伍,已為形勢所需。 一、輔助警力的概念及有關國家(地區)的輔助各力制度 (一)輔助警力的概念 關於輔助警力,中外均沒有統一的名稱或定義。廣義上,輔助警力是指在編警力以外的所有警察輔助力量。在西方,輔助警力的概念與私人警察類同。它們主要有特別警察、私人保安公司。警察承包制等形式。〔1〕(P171)在我國、廣義上的輔助警力是指各類社會治安防範組織,即「在基層政府領導下,由居(村)民委員會或單位組建的治安聯防隊、治安巡邏隊、護街隊、護村隊、護校隊、工人糾察隊等不同形式和稱謂的群眾性防範組織」。〔2〕它們「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指導,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3」狹義上的輔助警力是指直接協助國家在編警察履行各項職能的輔助力量。英國的文職警察、特別公安員,我國的治安聯防隊(工糾隊),都屬狹義上的輔助警力。 在地位上,輔助警力的成員一般不擁有國家公務員身份;在許可權上,他們也不具有任何形式的執法權(包括行政權與司法權);在功能上,輔助警力主要是彌補在編警力之不足,只起輔助作用。 (二)有關國家(地區)的輔助警力制度 在法國,輔助警力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叫輔助警察(police auxiliaire),其前身是法國輔助憲兵(gengarmeires auXilisire)。輔助警察實行現役制,其成員由內政部有關機關根據國家警察的品質和體質條件,從應征入伍的青年中挑選,並需在警察院校接受法律、職業守則以及體能和射擊等教育與培訓。培訓結束以後,他們被分配到巴黎治安總局。城市警察中、動局、邊防警察中心局及治安隊等機構,進行為期10個月的工作。輔助警察全部著裝,制式與國家曾家相同,但沒有警銜標志。在許可權方面,他們不具有刑事司法和治安行政管理的職權,只是作為一種補充的角色協助國家警察履行各種職能。在職能上,他們主要從事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社區治安管理、公共場所治安巡邏以及在警察局值班或某些技術性的工作;在待遇上,他們按國家警察條令的總體性規定執行;在出路上,對於不能勝任工作的輔助警察,按照不適合服兵役的規定處理。如果在工作期滿後仍想繼續從事國家警察工作,可以參加招募國家警察的考試。另一種形式的輔助警力是指不佔國家警察編制的行政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服務人員。為充分發揮所有在編警察的作用,避免因一線職能部門的警察從事可由一般人員完成的事務性工作而無端浪費警力。法國國家警察機構利用合同雇員的方式,招募了近萬名辦公室雇員在各個機構中從事行政事務性工作。由於警察工作的專業性和特殊性,國家警察部門要求這些輔助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保密制度。近年來,隨著科學技術的廣泛應用和辦公設備的現代化,國家警察需要大量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日常的警務工作。因而,目前法國國家警察中的專業技術人員除部分屬於正式編制外,也有從社會上聘用的。 在英國,輔助警力有私人安全公司、特別警察隊、文職警察、警察承包制(contracting out)以及公民志願警察(特別公安員)等。英國特別警察隊有26種之多,它們是地方當局僱傭的輔助警察。特別警察隊的規模不一,組織各異,但都只對市政當局負責、不受內政部與地方警察署的制約。國防部警察、交通運輸警察、倫敦港口警察都屬特別警察隊。特別警察隊具有一定的行政執法許可權,在管轄范圍內可以處理一些輕微的治安案件,但遇到重大刑事案件時,必須把案件移交給正式警察。文職警察在英國可謂歷史悠久,它產生於建警初期。英國大量地增加文職警察源於審計委員會1988年的一項調查。該調查顯示:地方警局一方面聲稱警力不足,一方面又在大量地浪費警力,一般著裝警察四分之一的時間從事行政事務性工作,而警長和督察這一級警官平均有40%的工作時間用於瑣碎的行政事務。在刑偵部門,情況更為嚴重。因此,英國內政部在同年下達的106號通告中,建議各管局多錄用文職人員從事文陵、行政和技術性工作,以使經過嚴格正規化培訓、擁有執法權的在編警察從繁瑣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去從事「真正的警察工作」。內政部認為,這樣做既可以節省警方開支,又可將解脫出來的警官充實基層,提高基層的警務效李。出警察承包制是正規警察部門採取合同的形式,僱人來承擔原本屬於正式警察的工作。他們主要從事社會服務性工作。此外,他們也從事一些警務工作,諸如車輛管理等,但在管理過程中,執法權仍然掌握在正規警察手中。至於特別公安員,則純屬志願組織。他們沒有工資,警察部門為他們提供的也只是「服務補償」。特別公安員在自然災害、緊急狀態等突發性事件中作為警察的後備隊使用。〔1〕(P156) 在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有一支享譽國內外的輔助警察隊伍。它成立於1914年,擁有悠久和光輝的歷史。香港輔助警察隊的工作主要是提供訓練有素的後備人員,在應對緊急事故時支援正規警察。香港輛警隊由社會各界的志願人士組成。他們在接受「輔助警察基本訓練課程」的培訓後,被派往各警區駐守。同時,為保證任務完成,輔警隊員每年還需完成「法定效率訓練」。另外,香港輔警設有11組輔警警銜,輔警的薪金以小時或無計算。〔5」 通過對有關國家(地區)輔警制度的考察,我們可以得出幾點結論:其一,輔警制度在西方普遍存在;其二,輔警的僱傭關系基本受公法或私法合同的調整,這種僱傭關系受法律保護,機制也較靈活;其三,輔警的定位都是在編警力的補充;第四,輸普普遍不具有執法許可權。 通過深入研究有關國家(地區)的輔警制度,我們發現,它們與西方公務員制度中的行政輔助人員制度十分相似。在法國,國家行政人員劃分為公務員和非公務員的公職人員。在非公務員的公職人員中,有一種無正式職稱的輔助人員(les auxilia-ires),他們的地位、物質保障與正式國家公務員有一定的差別、當公務員不足而有大量的超額工作時,政府就僱傭這些人員處理行政事務。這種工作通常是暫時性的,但隨著行政部門公共事務大量增加,而政府又不願意花大量的行政成本招募更多的正式公務員,輔助人員所擔任的很多職位便通常成為永久性質。在這種情況下,改善輔助人員的地位與物質待遇的呼聲開始高漲。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政府以立法的形式保障了行政輔助人員的地位,使他們的待遇逐步接近正式公務員。而且,有些輔助人員已經被吸納為公務員。〔6」政府與行政輔助人員的僱傭關系多是由行政合同確定的,而行政合同則受公法支配。但在1984年法國松務員地位法》限制行政機關任意用行政合同關系任用輔助人員後,出現了用私法合同僱傭的行政輔助人員。這種僱傭關系相對靈活,行政成本也比較低廉。 二、輔助警力的作用 (一)使用輔助警力可以緩解在編警力不足 犯罪態勢與社會治安狀況決定警力的規模。經驗證明,面對來勢洶涌的犯罪浪潮時,警力資源就會顯得捉襟見肘。為迅速扭轉局面,有效提高對犯罪的預防與控制能力,西方國家在增加在編警力的同時,多採取大量增加輔助警力的辦法,緩解一線警力不足,同時又使大量在編警察從簡單、繁雜的行政事務中解脫出來,從事更為專業化的警務活動,提高了警力資源的效能。 數據顯示,我國每年的經濟總量以7%左右的速度增長,這表明我國正處在經濟高速增長期。在加入WTO以後,城市化進程將隨之加快,大量的農村剩餘勞動力也將進一步向城市遷移,犯罪率必將維持上升勢頭、警力資源匾乏就會凸現出來。如何解決這一問題?筆者認為,國外輸警制度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啟示。 (二)使用輔助警力可以節約行政成本 在西方國家,衡量警察效益有一個重要理論,即「錢財衡量價值論」(value for money)。〔1〕(P151)該理論認為:警察工作的投入成本與產出效益應成正比關系。該理論成為驅動警務工作改革的杠桿。西方國家著名的「警察私有化運動」正是這一理論的產物。 一般而言,在編警察都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其地位及待遇受公法保護。在國外,正式在編警察的社會地位及待遇都很高,政府部門招募一名警察需要耗費較大的行政成本。而通過行政合同或私法合同的形式僱傭一名輔助警察,則成本相對低廉。英國的特別公安員甚至沒有工資,警察部門為他們提供的只是象徵性的「服務補償」。 按我國現行體制,公安經費受制於地方財政。近年來,各地為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確保一方平安,幾乎是不惜血本地加大對公安工作的投入,但經費缺口仍較大,有些地方不只是辦案經費無法保證,甚至連警察的工資都難以支付。在這種情況下,警力不足問題難以通過增加正式編制解決。在計劃經濟時期,政府對公安機關的技人或許可以不計成本,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資源作為一種稀缺的資源,需要在各個部門間進行合理分配,比如基礎設施的投入,教育經費的支出,都需要耗費大量的資源。所以,解決警力不足不能只靠大規模地增加在編警力。相反,選擇低成本高產出的輔助警力制度、倒是更為實際、更為經濟的做法。 那麼,經濟發達地區大量增加警力編制又是否合理呢?筆者以為也不合理。理由在於:單純增加在編警力不符合「錢財衡量價值論」。首先,盲目增加警察編制,會導致公眾支付大量的稅款。其次,片面增編警力並非就能有效地遏制犯罪勢頭。英國片面地追求警力增編的教訓,值得我們吸取。在20世紀70年代,英國進行了「第三次警務革命」,大量增加了警力編制,使納稅人不堪重負,非但沒有有效地遏制犯罪,反而導致了警力與犯罪同步增長。這一現象的出現,使西方警學界開始認識到單純增加警力編制,並非是遏制犯罪的良策。為此,英國德文郡警察局長約瑜·安德遜提出了「無增長改善論」。〔1〕(P19)可以引證筆者觀點的另一個例子是:80年代美國政府針對公民中逃稅現象增多的問題,曾考慮增加稅務人員。但這項計劃沒有在國會獲得通過。理由是:新增加的稅收可能不足以支付新增稅務人員的工資。取代的方案是採取更加嚴格的緝稅措施。所以,即使在經濟發達地區,解決警力不足也同樣應注重警力資源的合理配置.而非單純增加編制。 三、我國輔助各大制度的現狀與困惑 我國傳統輔助警力,即各種形式的社會治安防範組織,其歷史可謂久遠。它們是我國公安機關倡導群眾路線的產物。在計劃經濟時期,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安防範的熱情普遍較高,公安機關調動社會群防群治力量用於治安防範的能力也較強。但如今公眾參與社會治安防範的熱情普遍低落,市場化的運行機制又使公安機關在調控群防群治隊伍時指揮失靈。導致這一現象,筆者認為主要有兩點原因:一是人們價值觀的變化。人們以往的價值觀較為單一,對社會治安的關注度很高。而現在,人們的價值觀趨於多元化,他們對自身的治安需求大大增加,社會責任感卻相對弱化。二是我國傳統的輔助警力體制落後,機制不活。限於本文主題,筆者在此將重點揭示第二點原因。 (一)體制不夠順暢 治安聯防隊(工糾隊)是我國主要的輔助警力。這支隊伍始建於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的重要輔助力量和外圍組織,受當地基層政府和居(村)民委員會的領導,在治安防範業務上受公安機關的指導和監督。1993年5月,公安部在《關於加強治安聯防隊伍建設的通知》中明確指出:「治安聯防隊是群眾性的治安防範組織,是協助公安機關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本著「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這支隊伍的成員基本來自基層政府所轄的企事業單位。為便於管理和使用,公安機關要求隊員常駐公安基層,直接參與各項社會治安防範工作。 這種隊伍由政府組建、業務受公安機關指導而人員的人事關系又隸屬於不同單位的體制存在較大的弊端、具體表現為:第一,聯防隊(工糾隊)各自為政,沒有設立上級機構,不利於統一領導。第二,人員隸屬關系復雜,隊員缺乏歸屬感。第三,僱傭關系不明確,隊員合法權益難以保證。 (二)經費難以保證 聯防隊(工到隊)的出資方與使用方是分離的。隊員的人事關系、工資待遇,均隸屬於各單位,而人員的使用則由公安機關支配。公安機關沒有專門經費用於聯防隊(工糾隊)建設。根據筆者的調查了解,聯防隊(工糾隊)成員基本上來自於困難企業,生活待遇普遍較低。而公安機關不是贏利機構,不可能拿出大量資金予以補貼,至多支付少量的值班費、誤餐費,或對於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員的,給予一部分獎勵,以起到激勵作用。一旦隊員所屬的企業破產、倒閉,隊員就會下崗,公安機關又無力承擔這些人員的工資支出,政府部門也沒有專項經費來承擔聯防隊(工糾隊)失業風險,導致人員流失、人心渙散。此外,聯防隊(工糾隊)員普遍從事風險性很高的工作,在執勤中遭受犯罪分子襲擊和侵害的情況經常發生。由於經費上的原因,他們基本上沒有購買各種保險,缺乏必要的社會保障。 (三)人員素質偏低 公安部《關於加強治安聯防隊隊伍建設的通知》中對錄用治安聯防隊(工糾隊)員條件的要求較高,而實際上,憑現有組建模式以及聯防隊(工糾隊)員的地位及待遇,不可能吸引符合條件、素質較好的人員加盟。換位思考一下,轄區各單位也不願將素質較好的人員選派到聯防隊(工糾隊)。相反,一些素質較差、年齡偏大、沒有什麼技能的「下崗分離」人員最終成了聯防隊(工糾隊)員。制度上的缺陷導致人員素質的瑕疵。可以預想,由這些人員建成的輔助警力根本無法保證任務的完成。甚至,有相當數量的聯防隊(工糾隊)員「狐假虎威」,以「公安員」自居,到處吃、拿、卡。要,違法亂紀。這些不良行為不僅嚴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權利,也損害了公安機關的整體形象。 四、我國輔助各力的前景與出路——「協警」制度的啟示 2001年1月1日,杭州市協警支隊宣告成立。協警支隊是一支由政府出資組建、公安機關管理使用的專業群防群治隊伍。這支規范化的輔助警力,徹底地解決了治安聯防隊的制度缺陷,保證了經費來源,調整了人員結構,提高了隊員素質。同時。也減輕了企業(出資企事業單位)的負擔,為下崗人員提供了再就業的渠道、協各制度的創建,為改良我國傳統的輔助警力體制,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歸納起來,杭州的「協普」模式有以下優勢: (一)體制順暢,機制靈活 杭州市協警支隊的機構性質為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由市、區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手續,但人員全部實行勞動合同制,實行「定編不定人」的用人機制。這種模式與英國的警察承包制、法國私法合同僱傭的輔助警察十分類似。在管理體制上,協警來取「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模式、設立了支隊、大隊、中隊三級管理機構。這種建制,使協各形成了一個統一的組織,改變了以往聯防隊(工糾隊)各自為政的格局。為加強公安機關對協警工作的指導,充分挖掘輔助警力資源,最大限度地將協警投入一線工作,各級公安機關均指定了一名分管領導管理協警工作,並確定帶班民警負責協警隊伍的日常管理。 (二)經費充足,待遇從優 杭州市協召經費統一納入市、區兩級政府財政預算。市一級直屬大隊的經費由市級財政負責,其餘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5:5的比例分別承擔。與傳統聯防隊(工糾隊)相比,協警的待遇有明顯的提高。首先,收入穩定。傳統聯防隊(工糾隊)員工資待遇依靠原屬單位,收入不穩定。一旦企業破產,就會失去收入保障。其次,納入了社會保障體系,職業的風險度降低。杭州市協警支隊在財政撥付的經費中,專門劃出一塊為協警隊員購買6種保險,以解決協苦的後顧之憂。第三,引入激勵機制、工作出色、表現突出的協警隊員,還可獲得更多的報酬。協警支隊及下屬大隊、中隊都設立了「抓獲獎」,依據嫌疑人員受處罰程度的不同,設不同的獎勵等級。 (三)擇優錄用,注重素質 傳統聯防隊(工糾隊)體制上的弊端導致隊員素質不高。新型協警制度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逢進必考、競爭上崗的方式錄用隊員,從制度上保證了人員的素質。同時,為穩定原來的聯防隊(工糾隊),順利完成新老交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原來聯防(工糾)隊員中的骨幹、下崗職工、部隊轉業復員退伍軍人和有從事治安管理工作專長的人員。 (四)定位明確,職權明晰 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機構性質上,雖然協警隊伍屬於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但它不是一級授權執法組織。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才能完成的任務時,只能由在編民警完成,協警僅起輔助作用。從法理上講,協警擁有的只是權利而非權力,此權利與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沒有差別。在執法許可權的規定上,協警制度並沒有突破聯防隊(工糾隊)的規定。在職權方面,杭州市公安局專門制定了《杭州市協警支隊工作暫行規定》,明確了協警的職責,以利於協警開展各項工作。這些職責主要包括:第一,協助民警進行治安防範工作。在民警帶領下,開展治安巡邏、「四防」工作檢查與宣傳、預防違法犯罪等。第二,協助民警參與公共治安秩序管理。比如協助民警進行危險物品管理,制止黃、賭、毒、娼等違法行為。第三,協助民警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協警隊員如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正在實施不法行為,可立即將其扭送至公安機關處理。另外,協警隊員可在民警的指導下,攜帶必要的防衛器械,用於制服違法嫌疑人和實施正當防衛。第四、案發後,協譽應及時保護好現場,並迅速通知公安機關。第五,為公眾提供各種救助和服務。比如協助公安機關為求助者提供良好的服務,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等.
㈣ 北京公安怎樣為百姓守平安
最新統計顯示:今年一季度,北京全市群眾安全感達98%,創歷史新高。對一個有著2000多萬常住人口的超大型城市來說,歲月靜好意味著有人為此「負重前行」。
規范執法
建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執法全過程曬在陽光下
豐台區久敬庄臨甲6號,一座小院鐵門緊閉,這里便是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
「每個進到這里的嫌疑人,首先都要佩戴一枚黑色手環,其案件信息將與手環信息相關聯,同時手環還有定位功能,嫌疑人在中心所有的活動軌跡都會被記錄下來。」中心政委季靜惠介紹說,「辦案民警實行一人一門卡,門卡與對應的嫌疑人手環相關聯,每個辦案環節,民警都要刷門卡,嫌疑人刷手環,確保整個辦案過程全程留痕,強化監督、確保安全。」
具有GPS定位功能的智能手環、紅外電子周界自動報警系統、智能語音識別系統……在豐台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各種智能設備實現了執法效率和執法安全的雙提升。
按照「規范辦案、方便基層、強化監督、集約高效」的建設原則,目前北京全市已建成16家執法辦案管理中心,主要承擔輔助辦案、支撐辦案、監督辦案三項基本職能。
「全局所有刑事和治安案件都將在執法辦案管理中心統一辦理。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體現的不僅是硬體載體的整合改造,更是執法理念、辦案模式、監督方式的創新轉變。」北京市公安局法制總隊黨委書記華列兵介紹,在北京市公安局主要領導的推動下,市公安局還與市檢察機關密切協作,在中心設立派駐檢察室,在全國創新推行「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派駐檢察室」工作機制,公檢合力,有效加強執法源頭管理和流程管控。
來源:人民網
㈤ 警力資源問題
我曾經就報過警,警察叔叔如是說:「哦,那個地方啊,我們已經派人去了。」
所以,不會發生你所想像的情況,你也當然不會被罰錢啦。。。。
㈥ 想了解一些警察接警110的流程
天津市的110指揮中心接待報警求助後,根據就近出警和分類處警原則,把情況通知到郊區派出所,由郊區派出所排除公安人員處置,而不是各個地方的值班點都能聽到電話,然後自己去。
依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規定110接警的流程如下:
1、第十三條 110接警工作實行「一級接警」,即統一由城市或者縣(旗)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接警。
2、第十五條 110報警服務台接到報警後,根據警情調派警力進行處置。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的緊急案(事)件,應當在派警處置的同時,立即向分管負責人報告,並向業務主管部門通報。
3、第二十二條 110處警工作實行「一級處警」和「就近處警」、「分類處警」相結合的處警原則;特大城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適當的處警機制。
4、第二十四條 處警民警到達現場後,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對警情妥善處置。處警結束後,應當及時將處警情況向110報警服務台反饋,並做好處警記錄。處警結果需要製作法律文書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6)警力資源去中心化擴展閱讀
第十四條 110報警服務台受理報警的范圍: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四)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110接處警工作規則》
㈦ 試論警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構建
去年10月公安部濟寧會議以來,各級公安機關按照部黨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學習、借鑒各地公安機關長效機制建設試點單位經驗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工作實際,開拓進取,改革創新,認真研究探索新形勢下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新措施、新方法,推動隊伍管理長效機制建設向縱深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
兩年的「三項教育」實踐表明,要從根本上解決公安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隊伍建設三年奮斗目標,必須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在建立隊伍管理長效機制上下功夫。湖南、江蘇和四川等省廳專門成立了由公安廳長掛帥的隊伍管理長效機制建設領導小組,河南省廳抽調得力人員組建了警務規范化建設辦公室,江蘇省廳與南京大學等科研院所聯合成立了專門攻關小組,其他地方公安廳、局也都明確了專門力量抓這項工作,為建立隊伍管理長效機制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河北省廳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公安隊伍管理長效機制建設三年規劃》,明確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在全省公安機關建立起「以業務信息和警務信息為基礎,以績效考核和等級評定為核心,以分離培訓和人事調整為手段,相關制度措施系統配套」的隊伍管理新模式。天津市局在認真研究、科學論證的基礎上,確定了「以建立健全管理規范為基礎,以激發隊伍內在活力為核心,以改善公安執法活動為重點,以等級化管理為基本框架,以提高人民滿意率為目標」的長效機制建設總體思路。上海、湖南、湖北、海南、甘肅等地公安廳、局也研究制定了適合本地工作實際的長效機制建設規劃。
公安部和地方公安機關長效機制建設試點單位所在的公安廳、局對試點工作高度重視,及時進行檢查指導,共同研究解決實際問題,推動試點工作健康發展。吉林省廳明確全省七個試點單位分別由一名廳黨委成員和一個機關處室進行聯絡指導,以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民警的行為規范、工作規范和公安機關的裝備規范涉及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是建立隊伍管理長效機制的基礎。部黨委和地方各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三大規范」建設,在部署工作時,把這項工作作為長效機制建設的首要任務來抓。
部黨委特別是賈春旺部長多次作出指示,提出具體要求,並明確部人事訓練局、辦公廳和裝備財務局分工負責「三大規范」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部機關有關業務局也不等不靠,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研究制定了《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工作規范》《高速公路巡警隊警務規范》等71個工作規范,並擬定了94個工作規范的制定或修訂計劃。部裝備財務局先後出台了九個警種的裝備標准,其他部門、警種的裝備標准也正在抓緊研究。省、地兩級公安機關在總結基層首創經驗的基礎上,對隊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加以歸納梳理,查漏補缺,固強補弱,大力加強適應本地工作實際的「三大規范」建設。山東兗州市公安局等15個公安部試點單位和255個地方公安機關試點單位積極加快「三大規范」建設的步伐,在實踐中探索總結了許多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已經初步形成了「三大規范」的基本框架,有的已開始付諸實施,邊實踐、邊完善,為建立隊伍管理長效機制奠定了良好基礎。
科學的考核是隊伍管理工作的基礎環節,也是落實責任、推動工作、鼓舞士氣的重要手段。各級公安機關以此為切入點,在完善崗位目標責任制的基礎上,著手建立量化考核指標體系。公安部發布實施了《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規定》,從執法環節入手,加大考評力度,嚴格執法監督。去年年底組織的百縣公安機關「三項教育」綜合考評,有力地引導和推動了地方公安機關的量化考核工作。
上海、雲南、湖南、吉林、陝西等地出台了執法質量考評具體辦法。山東省廳在地市級以下公安機關推行了目標量化考核和民警等級化管理辦法。河南省廳規定,年度執法考評位居全省後30位的縣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要進行集中培訓;連續兩年執法質量不合格的單位,「一把手」必須引咎辭職。海南省廳把對基層單位和民警的考核等次劃分為四級,要求優秀單位不稱職民警不得低於1%,其他單位不得低於2%。各級公安機關在考核過程中,注意把隊伍與業務、個人與單位、崗位目標與年度工作的考核有機地結合起來,力求考核結果全面、准確、客觀。河北省公安機關在實踐中做到了考隊伍與考業務、考工作過程與考工作結果、考日常工作與考中心工作、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等「四個結合」。天津河西分局、海南文昌市公安局對科室所隊的整體工作和不同崗位民警的執法、服務工作全部實行了分解和量化考核。湖北谷城縣公安局、江蘇江陰市公安局借鑒企業管理模式,出台了績效考核辦法。一些地方公安機關還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量化考核工作的科技含量。
各級公安機關認真學習貫徹中央《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精神,按照公安部紹興會議的部署,進一步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一是嚴格兌現考核獎懲。各級公安機關充分運用量化考核的結果,從兌現獎懲入手,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北京市局從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抓起,規定機關處室和分縣局領導班子成員年度考核居於末位的必須離崗培訓,至今已舉辦離崗培訓班兩期,培訓處級以上領導幹部100餘人。二是普遍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目前,全國縣級公安機關的基層所隊和窗口單位都普遍推行了幹部聘任、民警聘用和競爭上崗制度。2000年以來,全國共有五萬余名民警參加了競爭上崗,兩萬余名民警通過競爭走上了領導崗位。全國先後調整、充實科所隊級以上領導班子1.4萬個,調整、任免各級領導幹部近3.2萬人。三是嚴把「進口」,暢通「出口」。各級公安機關結合長效機制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人事部、公安部《關於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一招考的意見》。目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已經實行了省級統一招警制度。
按照部黨委的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在實踐中堅持系統配套的原則,使長效機制建設協調發展。一是強化監督制約。各級公安機關從便於群眾監督、減輕群眾負擔的角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了一批收費項目,並增加了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強教育培訓。各級公安機關在加強隊伍管理的同時,堅持教育、管理並重,認真貫徹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和訓練條令,強化教育培訓,不斷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鬥力。去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培訓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的民警50餘萬人次。三是注重警務保障。各級公安機關始終堅持開展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幫助民警解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充分激發和調動民警的積極性。
經過幾個月來各級公安機關的不懈努力,隊伍管理長效機制建設有了新的進展,取得了明顯成效,沿著正確的發展方向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人民公安報)
㈧ 要求協警紀律的權利和職責有哪些方面
協警紀律的權利和職責如下:
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機構性質上,雖然協警隊伍屬於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但它不是一級授權聯防隊。
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才能完成的任務時,只能由在編民警完成,協警僅起輔助作用。從法理上講,協警擁有的只是權利而非權力,此權利與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沒有差別。在執法許可權的規定上,協警制度並沒有突破聯防隊(工糾隊)的規定。
㈨ 怎樣當好一名協警
1.協警員是做什麼的,什麼性質的;
2.針對上面的職業有哪些具體表現,比如,如何做才能把1.中所寫做得更好些;
3.怎樣做才能更好的為群眾服務?
4.你還存在哪些不足,
5.如果把不足改掉是否就可以進步很多,更好的做協警?
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自己寫吧.你可以的.
㈩ 什麼是智慧警務
來賓市公安局瞄準目標,盯准問題,精準發力,培育「智慧警務」,創新警務機制,打造「來賓樣本」加強版,實現了警務轉型、隊伍提升、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目標,取得橫比進位、縱比跨越的良好成效。2016年,來賓市群眾安全感排在全區第三位。
1深耕公安主業 偵破大案要案
2016年,來賓市公安機關深耕公安主業,通過打防管控等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組織開展「神劍1號」「神劍2號」等系列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盜搶騙」「黃賭毒」「危槍爆」以及食、葯、環等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取得總體刑事案件破案率、搶奪案破案率、命案破案率等「九個上升」和「四個100%」(即100%偵破28起現發命案、破獲涉槍涉爆刑事案件、偵破公安廳督辦案件、抓獲公安廳督捕在逃人員)的好成績。先後偵破了「1·01」傳銷專案、「3·8」特大製造毒品案、「9·01」特大網路賭博部督案件、「3·28」涉煙部督案件等9起部督案件、23起廳督案件。在立體化防控方面實現了刑事案件、八大類主要刑事案件、搶劫案、詐騙案、盜竊案、搶奪案、命案立案數和治安案件受理數「八降一增」的目標。
「在公安機關高壓嚴打下,『兩搶』案件大幅度下降。去年,來賓市城區『兩搶』零發案233天,同比增加29天。」來賓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紀委書記李實說。
赫赫戰功背後是一支鐵打的「桂中雄師」。2016年,該局共有1個集體和1名個人榮獲省部級表彰,12個集體和17名個人獲廳級表彰,14個集體和43名個人獲市級表彰,1個集體榮立集體二等功,8個集體榮立集體三等功,39個集體獲集體嘉獎,6名民警榮立個人二等功,57名民警榮立個人三等功,195名民警榮獲個人嘉獎。
2培育智慧警務 裝上科技翅膀
警力不足是硬傷,在案多人少的現實下,來賓公安創新警務機制,向科技要警力,向智慧要警力,壓縮犯罪空間營造平安和諧環境。
2016年,來賓市公安局為打好科技戰、信息戰、合成戰,在不斷完善市局合成作戰指揮中心設備、功能、制度等的基礎上,又推進縣級合成作戰體系建設,各縣也相應成立了由刑偵主導的合成作戰室,使之真正成為偵破案件「一站式」指揮平台。
2016年4月18日,來賓市連續發生以「購房退稅」為由的系列電話詐騙案,群眾損失12萬余元。為盡快偵破案件,減少群眾的損失,來賓市公安局把該系列案件匯總到合成作戰指揮中心,利用科技手段及傳統偵查手法相結合,很快就鎖定3名取款的嫌疑對象,並於4月29日在江西省瑞金市將3名犯罪嫌疑人抓獲。隨後,合成作戰指揮中心又於6月8日在福建省廈門市等地將涉嫌詐騙的8名團伙成員抓獲。
據統計,2016年來賓市公安機關通過合成作戰平台破獲1673起刑事案件,占破案總數的62.6%,抓獲重大犯罪嫌疑人1035名,占抓獲總數的54.15%;協助外地警方開展案件研判143起,摸排線索316條,抓獲在逃嫌疑人87名。先後偵破了「陳某森團伙電信網路詐騙案」「覃某能等人高速公路系列搶劫案」等50多起重大案件。
來賓市公安局敢嘗螃蟹,爭取將自治區公安廳的人像識別實驗室建在來賓,在公安內網搭建接案、錄入信息、審批、案件視頻圖像管理等功能的平台、資料庫。
目前,來賓市公安局已建成廣西區內等地共1130萬常住人口人像庫和外省重點人口100萬人像庫,運用大數據進行人像的快速比對,確定人員的身份,在網路(通信)新型犯罪案件以及多發性的盜搶騙案件偵辦方面成效明顯,提高了破案效率,減少了辦案成本。該系統運行以來,就成功運用圖像比對確定100多名嫌疑人的真實身份,協助偵辦區內外60多起重特大案件,涉案金額1000多萬元。
科技就是戰鬥力。來賓市公安局「三台合一」系統為基礎的現代警務指揮平台,警員、報警等資源在「一張圖」上標註定位,警務指揮實現智能化、扁平化、可視化真正做到「警力跟著警情走」,實現社會治安防控精確部署、精確打擊和動態調整。開發的「電動車智能管控系統」有效預防和減少盜竊電動車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群眾交口稱贊。
3立足公安改革 創新警務機制
2016年9月開始,來賓市民突然發現,街上指揮交通的民警多了,交通的秩序也比較有序了。這得益於來賓不斷深化的警務機制改革。
改革是來賓公安的優良傳統,警力不足、經費有限,倒逼來賓公安創新警務機制,把有限的警力充分發揮。
2011年1月,來賓市公安局整合各警種成立了城區警務警察支隊,對維護市區社會治安、維護街面交通有很大的促進作用,成為警務機制改革的「來賓樣本」。
隨著來賓經濟發展,城區面積的擴大和汽車保有量大幅度增加,原有的機制已經不適應社會的需求。為了更好的發揮城區警務警察支隊的作用,為市民創造更好的交通環境,2016年9月,來賓市公安局將負責城區交通管理的交警支隊一大隊劃歸城警支隊管理,進一步提升主城區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經改革後,該支隊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2628起,同比增加54.86%;城區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75%。據調查,85%市民認為見警率、管事率明顯提升,75%市民認為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
網路(通信)詐騙層出不窮,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群眾反映強烈。12月29日,來賓市公安局反虛假信息詐騙中心掛牌成立,向虛假信息詐騙案件宣戰,利用大數據平台等智能警務系統實現封堵塊、接處警快、打擊快、止付快、預警快的良好效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此外,來賓市公安局創新特殊人員管理,通過建立特殊醫區,破解患嚴重疾病涉毒人員、涉案受傷人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員收治難題。治安曾為此所困的興賓區各類案件有了較大幅度下降,盜搶案件下降37.28%。創新監所工作法,積極推行拘留所管理教育工作社會化,教育轉化了一批違法人員,有效化解了一批社會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去年,來賓全市拘留所成功入所化解社會矛盾30起。象州縣拘留所被評為「全區公安機關執法示範單位」。
來源:平安來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