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能去簽定中心去簽定嗎
❶ 個人怎麼去做傷殘鑒定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人力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申請流程
1.工傷認定申請主體
⑴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的場合,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此系其法定義務。
⑵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在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場合,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直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據此,此種申請必須滿足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而非職工一發生事故傷害或者一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時就可以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直接申請工傷認定。此種場合的直接申請工傷認定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來說,是其民事權利而非義務。
同時,法律授權工會組織也享有工傷認定申請權,以維護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
2.工傷認定管轄
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具體的說,應當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⑵依規定應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3.認定申請時限
⑴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至於何為「特殊情況」及何為「適當延長」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酌情認定、決斷。
上述期間內,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始得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⑵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時限:1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該期間為除斥期間。
4.工傷認定材料提交
⑴填寫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統一制定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⑵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⑶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5.受理或不予受理
⑴受理條件:
①申請材料完整
②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
③受理時效尚未經過
④申請主體適格。
上述四個條件須同時滿足,否則,申請將不會被受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⑵不予受理: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6.證據的調查核實
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⑵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調查核實,應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進行,並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
⑶調查核實時,依法行使職權並履行法定保密義務
⑷根據工作需要,委託其他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
⑸.舉證責任:
①原則上,適用誰主張,誰舉證。否則,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
②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情況下,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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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2011年1月1日實行的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一般包括因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以下情形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後」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後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後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後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 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後」,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准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後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具備,並且必須是在履行本職工作,這里受到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是來自本單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職工履行工作職責的時候蓄意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對其人身進行直接攻擊,致使職工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等。】
(四)患職業病的。
【即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間」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同時必須是在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
(六)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最高院關於工傷認定的司法解釋(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上下班途中」指從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還應該增加關於非法駕駛的問題,這種問題一般駕駛二輪摩托車居多,對於非法駕駛(無證駕駛的)的,達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認定工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這是一條法律上的兜底條款規定,由於工傷事故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不僅需要專門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范性強制性規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規做出相應調整,對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也應當納入本條例調整的工傷范疇中。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同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是指:1、職工突發與工作無關的疾病導致死亡。如果是與工作有關的疾病而導致死亡,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工傷。2、在工作崗位上突發與工作無關並沒有導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為工傷。】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工緻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針對轉業軍人的保護,軍人在戰斗中或者在履行職責中負傷致殘,依據《革命傷殘軍人評定傷殘等級的條件》之規定,軍人傷殘對於經有關部門評殘,取得傷殘軍人證的退伍軍人,如果在用人單位舊病復發,視同為工傷。這主要考慮到革命軍人為國家利益已經付出代價,為切實保障革命軍人的利益而做出這樣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導致傷亡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參考資料:網路-工傷
參考資料:網路-工傷認定
❷ 去司法鑒定中心驗傷需要警察陪同嗎
去司法鑒定中心驗傷一般情況下不需要警察陪同。可以自己或者在親屬陪同下去有司法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委託有資質的法醫進行鑒定。但如果是被公安機關限制了民事行為的人,則需要警察陪同。
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五條 鑒定過程中,需要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身體檢查的,應當通知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到場見證;必要時,可以通知委託人到場見證。
對被鑒定人進行法醫精神病鑒定的,應當通知委託人或者被鑒定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到場見證。
進行司法鑒定需要攜帶的材料有:公安機關開具的鑒定委託書、被鑒定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致傷原因及治療情況的證明材料(含醫院診斷報告、出院小結、X光片、CT和核磁共振等影像材料)。
進行司法鑒定需要與鑒定機構簽定司法鑒定委託書,並繳納一定的費用。司法鑒定機構在鑒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並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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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相關規定:
第三章 司法鑒定的實施
第二十五條 鑒定過程中,需要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身體檢查的,應當通知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到場見證;必要時,可以通知委託人到場見證。
對被鑒定人進行法醫精神病鑒定的,應當通知委託人或者被鑒定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到場見證。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
第四章 司法鑒定意見書的出具
第三十六條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統一規定的文本格式製作司法鑒定意見書。
第三十七條 司法鑒定意見書應當由司法鑒定人簽名。多人參加的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註明。
第三十八條 司法鑒定意見書應當加蓋司法鑒定機構的司法鑒定專用章。
第三十九條 司法鑒定意見書應當一式四份,三份交委託人收執,一份由司法鑒定機構存檔。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或者與委託人約定的方式,向委託人發送司法鑒定意見書。
第四十條 委託人對鑒定過程、鑒定意見提出詢問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應當給予解釋或者說明。
第四十一條 司法鑒定意見書出具後,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進行補正:
(一)圖像、譜圖、表格不清晰的;
(二)簽名、蓋章或者編號不符合製作要求的;
(三)文字表達有瑕疵或者錯別字,但不影響司法鑒定意見的。
補正應當在原司法鑒定意見書上進行,由至少一名司法鑒定人在補正處簽名。必要時,可以出具補正書。
對司法鑒定意見書進行補正,不得改變司法鑒定意見的原意。
❸ 自己可不可以去做傷殘鑒定
如果是工傷,工傷職工自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如果是人身損害,雖然自己可以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但訴訟中往往因為對方當事人有足夠理由反駁不予採信,可以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選擇鑒定機構鑒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法釋(2001)33號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除外。
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申請鑒定經人民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鑒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❹ 派出所不給開委託書自己可以去任何地方法醫鑒定中心去簽定嗎
1、如果 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 傷害罪,依 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後,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❺ 請問簽定工傷,自己去簽定可以嗎
工傷職工自己可以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一般設在同級人社局)提交材料,按勞鑒委安排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鑒定即可。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❻ 指紋鑒定可以自己去鑒定機構鑒定嗎
個人找鑒定機構做指紋鑒定是可以的,不過需要看那個鑒定機構是不是有相應的資質,最好就是入了廣東省和自己當地的市的法院的名冊,沒入名冊的話可能會導致到時候做出的鑒定報告法院不認可,甚至是做出的報告完全沒有法律效力,那就白花錢了。
所以,個人認為,想要自己找鑒定機構,先上網查一下有什麼比較有資質的機構,再打電話過去詢問情況,這邊的話,如果是在廣東地區,你可以查一下廣東明鑒文書司法鑒定所,不但入了名冊,同時還通過了國家CNAS實驗室的認可,還是比較權威的
❼ 個人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鑒定嗎
個人可以去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司法傷殘鑒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託。
第十二條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託,應當要求委託人出具鑒定委託書,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明,並提供委託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託人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託書。
本通則所指鑒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鑒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鑒定資料是指存在於各種載體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記錄。
鑒定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託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託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
委託鑒定事項屬於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託書中註明。
第十三條委託人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並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委託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第十四條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託,應當對委託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託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託,應當予以受理。
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託人補充;委託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
資料擴展:
工傷鑒定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例如:上海工傷鑒定所需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傷亡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包括初次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四)根據不同傷害情形,另需分別提供:
1、屬於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
2、屬於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證明材料。
3、屬於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的,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鐵道等部門或司法機關出具的相關法律文書。
4、屬於從事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5、屬於因公、因戰負傷致殘的復員轉業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材料。
6、委託他人申請的,應當同時提交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7、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傷殘鑒定
❽ 個人傷殘鑒定在哪裡做
一、首先,鑒定機構的選擇,因現在法醫學鑒定已經市場化,所以應選擇在人民法院備案的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來做,避免到法院後因鑒定資質問題導致鑒定結果不被法院認可。
二、鑒定機構選擇後就是委託鑒定的問題,因鑒定機構一般不接受個人委託,所以如果在事故處理階段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如果在人民法院訴訟階段可由人民法院委託鑒定;如果委託律師代理賠償的也可以由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委託;雙方調解的還可由車輛承保的保險公司委託。
三、必備資料及程序(蘇州大學司法鑒定中心為例):
1、被鑒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鑒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復印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鑒定時,還應攜帶鑒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鑒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並發症治療終結為准,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鑒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鑒定費用。
(8)個人能去簽定中心去簽定嗎擴展閱讀:
(一)傷殘鑒定類型
1、司法鑒定應該司法機關指定的鑒定機構堅定;
2、工傷傷殘鑒定,應該在統籌地區(一般為地級市)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
3、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鑒定,應該在指定機構進行。
(二)傷殘鑒定費用
大概在4000元左右,傷殘程度不同收費也不同,各個地方也不一樣。
(三)關於賠償
1、賠償標准。就是受訴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人均純收入。但是受害人如果有證據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准。
2、賠償年限。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3、繼續賠償情形。採取一次性賠償殘疾補償金後,如果受害人存活超過確定的參加賠償金的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法院起訴重新要求支付殘疾補償金的,法院應當予以受理。
參考資料:網路-傷殘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