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鑒定中心鑒定傷情需要多久
A. 傷情鑒定到底需要多長時間
你好,我們只能回答您相關規定的時間。由於實務中,有些部門並一定完全按照規定來做,建議你多催促或者向主管機關投訴。
根據《公安機關鑒定工作規則》(公安部令第86號)第三十四條 鑒定機構應當在受理鑒定委託之日起七日內作出鑒定意見,出具鑒定文書。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另有規定,或者偵查破案、訴訟活動有特別需要的,鑒定機構可以與委託鑒定單位另行約定鑒定時限。
需要補充檢材、樣本的,鑒定時限從檢材、樣本補充齊全之日起計算。
B. 在司法鑒定中心做傷情鑒定,大概多長時間能出來
司法鑒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託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復雜、疑難案件的鑒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批准,並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法醫精神病鑒定及司法會計鑒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鑒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鑒定材料的不計入鑒定時限。
C. 公安局的傷情鑒定報告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出來
傷情鑒定有一定的時間要求,輕重傷鑒定一般出院後就可以鑒定,涉及關節等功能問題的出院後三個月到六個月才能鑒定,骨折有鋼板固定的並且傷及關節功能的,要等到鋼板取出治療終結後3-6個月才能鑒定,受理鑒定後7天內出鑒定書,有疑難的15天內完成,需要補充材料的從補充完成當天另算。鑒定書由委託單位如交警大隊領取,殘疾等級鑒定一般在治療終結出院後3個月到6個月才能鑒定,但是大部分縣區等地方法醫人數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傷害未達輕傷的、交通事故未達重傷的經常要一個月才能出鑒定書。
D. 一般傷情鑒定需要多久才能鑒定
根據傷情來決定,一般從受傷時開始計算6個月,有兩種情形是例外:第一種是器官切除、皮膚植皮留下的疤痕等永久不能恢復的傷殘可以不受6個月的限制;第二種是骨折後裝內固定的必須要待內固定取出後才能做傷殘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