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外地建立銷售中心要注冊
⑴ 關於公司駐外地辦事處,工商是否需要注冊登記直接用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合法么等問題
對純粹開展聯絡工作,不從事經營的公司辦事處,無需辦理工商登記;如果是從事經營活動的辦事處,則必須辦理工商登記。
設立辦事處其業務范圍限於收集反饋信息、聯系業務、協調與各方面的關系和售後服務,而不能直接從事經營業務。如從事經營業務需辦理注冊分公司或子公司。且自2006年開始不予辦理工商登記,已經辦理登記的,不予變更及續期,對於其他內資企業,基本上參照執行。
(1)去外地建立銷售中心要注冊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第七章分公司的登記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五條: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應該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十六條: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四十七條: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辦事處
參考資料來源: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⑵ 公司駐外地辦事處需要注冊嗎
分公司要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手續,辦事處不是法人機構,無須注冊。
1、辦事處應當備案,否則一旦被當地的工商局檢查,會罰款。
2、辦事處可以有自己的印鑒。
辦事處是非獨立核算的非法人機構。所以,辦事處是不可以有購銷行為的,也就不用報稅/交稅。辦事處是沒有公司性質的,所有的一切都得從總公司走,包括開票、收款。因此,辦事處只是協調角色。
(2)去外地建立銷售中心要注冊擴展閱讀:
社會團體根據業務活動的需要,可以申請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社會團體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必須按照其章程的規定,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報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再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社會團體申請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設立分支機構或者代表機構的申請書;
(2)辦公場所使用權證明;
(3)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的會議紀要;
(4)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意見;
(5)主要負責人情況。登記管理機關批准設立的,發給批准文件,辦理相應手續。
⑶ 我們是一家銷售公司,要在外地開設一家門店,都需要什麼手續急謝謝!
到所在地工商所辦理營業登記。辦理營業執照時,需帶場所證明(租賃合同或房產證)、身份證。
關於開店需要辦理除個體戶工商登記外的其他何種手續的問題,首先要確定你是以何種方式進行開店經營。
目前開店的形式一般有三種:利用沿街店鋪開店、在市場內開店、進入百貨商場設櫃台。
利用沿街店鋪開店一般流程是先尋找門面,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然後前往所在地工商部門辦理個體營業執照,最後就可以開店營業。 在市場內開店的流程是先尋找合適的市場,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然後前往所在地工商部門辦理個體營業執照,最後就可以開店營業。進入百貨商場設櫃台的流程在尋找到中意商場以後,首先需要注冊一家經營范圍的公司,然後與百貨商場簽訂聯營合同,再開業經營。
工商局注冊 帶身份證、商鋪的租賃合同等 。一般准備2個商號名稱,以備被別人搶先用了注冊費各地不同,一般350.00-550.00;2)取得執照後一個月內,去稅務局辦稅務登記 帶:身份證 執照等 一般辦妥後要付360.00
辦理個體商戶登記:
⑷ 公司在外地建立辦事處須辦理那些手續
企業設立辦事處一般有情況:
辦事處作為固定業戶外出經營活動的辦事機構,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部門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第二、三、四聯,連同運抵貨物或經營項目,一並向銷售地稅務機關申請報驗。
銷售地稅務機關對其運抵的貨物應對照《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載明的其貨物進行查驗、核對。納稅人在批准有效期結束後,應向銷售地稅務機關進行報告。銷售地稅務機關查明銷售情況後,填明銷售經營情況的有關欄次,並將報驗聯留存。
辦事處向銷售地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並按月向銷售地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手續,最後由辦事處憑《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去外地建立銷售中心要注冊擴展閱讀:
外國企業或經濟組織在重慶市設立辦事處(或代表處),應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 由該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申請書;
2. 該企業所在國有關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書(副本);
3. 該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銀行出具的資本信用證明書(正本);
4. 該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首席代表授權書、首席代表簡歷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5. 填寫《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設立申請表》和《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人員申報表》;
6. 審批機關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⑸ 我公司想在外地成立個售後服務中心,需要在當地工商局注冊嗎
在外地從事經營的話,辦理分公司,要交稅;
只是售後服務的話,辦理辦事處,不交稅;
不管是分公司還是辦事處,都需要在當地工商局注冊。
⑹ 在外地成立辦事處,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法律依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和國家外匯管理局2006年聯合發布的《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第二十五條第1款:「公司登記機關不再辦理外商投資的公司辦事機構的登記。原已登記的辦事機構,不再辦理變更或者延期手續。期限屆滿以後,應當辦理注銷登記或根據需要申請設立分公司。外商投資的公司的分公司可以從事公司經營范圍內的聯絡、咨詢等業務。」
不過,如果你的外商投資企業形式是非公司,那麼就需要經過當地外經貿局(在部分已經進行了政府機構改革的地區,為商務局)的審批,然後向當地工商辦理注冊登記,注冊登記所需提交文件為:
1、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辦事)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在當地工商局領取或其網站上下載列印)
2、 審批部門的批准文件
3、 原登記主管機關的通知函
4、 隸屬企業依法作出的決議
5、 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6、 營業場所或地址使用證明
7、 隸屬企業執照復印件
8、 其它有關文件、證件〔視當地外經貿局(商務局)要求而定〕
⑺ 一個公司去外地開分公司需要重新注冊嗎
公司開設分公司的均需要向分公司屬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登記注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章中的第四十七條規定,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同時該條例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7)去外地建立銷售中心要注冊擴展閱讀:
一、分公司設立登記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4、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分公司變更所需材料:
1、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變更名稱、經營范圍的,應當提交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4、變更營業場所的,應當提交新的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5、變更負責人的,應當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證明。
⑻ 公司在外地設立辦事處,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嗎
公司駐外地辦事處不需要注冊。
1、辦事處是以前的說法,現在已經不存在,以前需要注冊,2006年新公司法實施以後,就不在需要注冊了;
2、辦事處的主要職責是從事聯絡業務和市場拓展,如果要超過這個范圍,就不叫辦事處了;
3、超過了辦事去的工作范圍的叫分公司,然而分公司的賬務核算方法有兩種,獨立核算的和非獨立核算的,這兩種情況就都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證件了。
拓展資料
關於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資料來源:網路:營業執照
⑼ 生產型企業在異地設立銷售中心需要在當地注冊登記嗎
根據公司法規定,你在省城租賃了辦公室,招聘了業務員和財務人員並負責銷售,就是完全開展了一家貿易銷售公司開展的業務,所以必須在省城注冊公司才合法!
⑽ 公司在外地開設銷售部,需要在工商和稅務注冊嗎
需要工商和稅務注冊,這個相當於開設分公司一樣,都是需要登記備案注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