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辦案中心打電話去協助調查
Ⅰ 公安局給犯罪嫌疑人打電話通知到局裡協助辦案有作用嗎
不知道你說的鎖在什麼位置,如果是在家裡等私密位置,也許還能說明些問題,如果是在較多人都能接觸的公共位置,鎖上的指紋就沒什麼價值了。還不能將其列為犯罪嫌疑人。
1、鎖上有服務員的指紋並不能直接證明服務員實施了盜竊行為;
2、服務員在成為犯罪嫌疑人之前,沒有法定義務配合公安機關辦案,因此公安機關打電話要求其道市局配合辦案,服務員可以去,也可以不去。但如果不去,嫌疑會更大些。
3、如果服務員不去到市局配合辦案,公安機關經過偵查,有證據證明該服務員實施了盜竊行為的話,公安機關可將其列為犯罪嫌疑人。
4,、如果服務員被列為犯罪嫌疑人,其就有回答公安機關提出的問題的義務了, 公安機關也可以對其採取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了。
Ⅱ 警察打電話協助調查
警察是不會電話辦案的,一般會讓你去當地派出所去配合辦案,有必要他們會繼承約你的,如果不需要了,就不會再找你了。
Ⅲ 今天接到公安局電話,要我去公安局協助調查,詳細的說了地址,警號,名字。這是真的嗎
是真是假最好打電話或直接到當地公安機關咨詢,以免上當受騙!
Ⅳ 公安局打電話給我叫我協助調查,到底調查什麼嘛
你遇到騙子了,別理會,公檢法司辦案時不會通過電話辦案的,你可以把騙子電話和來電時間,及內容告知110,即使來電號碼是不真實的,公安可以通過電信查信息來源。
Ⅳ 異地公安局打電話給我要我去當地公安局協助調查,我是否有義務去到當地
有義務協助調查;不過,沒有義務到異地去配合調查;可以跟辦案人員聯系,請他們過來,這個要求是合理的。 如果你過去,可以要求報銷路費、餐費以及誤工費等損失。
《刑事訴訟法》
1、第一百二十二條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在現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
2、第六十三條 證人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應當給予補助。證人作證的補助列入司法機關業務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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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持續的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Ⅵ 公安局打電話讓我去協助調查,可能是真的么,還不說什麼事
協助調查是公民為維護公序良俗、社會和諧、民生安定而自願採取的、配合警察或其他部門開展調查的行動。協助調查是自願的,這是沒有任何強迫性質、自發的高尚行為,因此也無須通過法規對其細節進行約束和規范。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協助調查既有可能僅僅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證義務,也有可能是對相關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前臵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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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對於協助調查沒有違法犯罪的公民,最長時間詢問時間是24小時。
人民警察詢問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可以到其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必要時,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最近看新聞,發現警察經常以「協助調查」為由抓人。從字面解釋,應該是「詢問證人」,而對證人的詢問,警察是不可以強制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嫌犯,警察是可以抓人的,即強制傳喚(最長24小時)。根據刑事訴訟法,對於犯罪嫌疑人警察是可以抓人的,即拘傳(最長12小時)。但治安傳喚、拘傳,都不是協助調查,而是調查,其前提是警察已經有了嫌犯違法犯罪的證據或線索。
弄清「協助調查」的概念後,如果警方來敲門,一定要警方出示「傳喚證」或「拘傳證」,而不能因搗糨糊的一句「協助調查」,就跟著走。
除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事訴訟法外,
《警察法》第九條規定: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的人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
被警察要求協助調查的需要前去協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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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條 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被詢問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更正。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詢問的人民警察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被詢問人 要求就被詢問事項自行提供書面材料的,應當准許;必要時,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詢問人自行書寫。
詢問不滿16周歲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
第八十五條 人民警察詢問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可以到其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必要時,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機關以外詢問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
詢問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同時適用本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
Ⅶ 公安局打電話我去協助調查可以不去嗎
不能不去;
協助調查如果不去,到時候可以強制傳喚你去。
Ⅷ 今天一個陌生號碼給我打電話說是公安局的叫我去協助調查
一個陌生號碼給我打電話說是公安局的叫去協助調查,一般是這樣:
1、閣下遇到的是打著公安機關名號進行的詐騙活動。建議你小心,以防上當受騙。
2、遇到這樣的事情,對策如下:(一)回撥該電話號碼,如果對方是騙子,該號碼一般不能撥通。(二)直接打公安局的電話去咨詢,或者是直接到公安局去咨詢。高級的電話詐騙中,騙子一般都會讓被騙者打某個電話號碼去聯系其他機構。這時不要相信騙子的話,不要打騙子所提供的號碼。(三)最後,安撫住騙子,然後報警
建議:
說到在使用手機的過程最煩遇到什麼事的話,那相信很多人都會覺得是接到各種陌生來電,推銷什麼的實在是很煩人,可是我們好像沒有什麼辦法去阻止這樣事情的發生。其實如果不想要接到陌生來電的話還是有一定的設置辦法的,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手機如何阻止陌生來電吧。
一、安卓手機
在大部分的安卓手機中,我們都是可以設置騷擾攔截的。以小米手機為例,如果想要設置騷擾攔截的話,我們可以打開小米手機中的【設置】,點擊【系統應用】,然後選擇【安全中心】。在裡面我們可以找到【騷擾攔截】,點擊進入。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設置攔截規則、添加號碼黑名單等等。通過這些設置來阻止陌生來電。
二、iPhone手機
在iPhone手機中,其實沒有可以直接設置騷擾攔截的功能,但我們也可以通過其他的設置來達到同樣的效果。
我們可以先進入iPhone手機中的【設置】,在裡面我們可以找到【勿擾模式】,點擊進入該功能的設置後,我們可以選擇開啟這個功能。
接著我們可以在裡面看到【允許以下電話來電】,同樣的我們點擊進入。
這時候我們如果不想要接聽陌生人的電話的話,我們可以點擊選擇【所有聯系人】這樣我們就可以接聽到自己通訊錄中的所有聯系人電話,而那些陌生來電我們自然也就不會接到了。
Ⅸ 今天有個公安局的人給我打電話,說是協助調查什麼
配合警察調查是公民的義務,但是!也要防範對方是假警察,所以在不確定對方身份的情況下你一切隱私不要說,尤其是銀行賬戶密碼。而且最好和對方見面調查,地點建議你定在派出所,見面之後記得看對方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