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去康復中心需要申請嗎
❶ 工傷認定書已拿到,想申請康復治療,需要交哪些材料
1、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2、什麼步驟?
1)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5)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❷ 工傷做康復治療要如何申請才可以報賬
一、工傷康復申請條件:1、已參加工傷保險且被認定為工傷,傷病情相對穩定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2、已參加工傷保險且工傷醫療期滿後,經鑒定等級為1~10級,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3、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的老工傷人員,所在單位仍參加工傷保險,其勞動功能障礙程度鑒定等級為1~10級,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4、關閉、破產企業已移交社會化管理的工傷人員,其勞動功能障礙程度鑒定等級為1~10級,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本市城鎮常住戶口);5、未實行工傷統籌前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工傷保險統籌後參加工傷保險且尚未終結工傷保險關系,也沒有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職工和退休人員,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6、對事業單位、法院、其他機關委託參照工傷保險有關標准對受傷人員是否具有康復價值的。
二、工傷康復申請資料:1、《廣州市工傷職工康復對象確認申請表》2、《工傷認定決定書》;3、《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已進行勞動能力鑒定):3、有關住院資料;4、《變更老工傷人員支付待遇方式通知書》(老工傷人員);5、事業單位、法院、其他機關出具的委託書。
【備注】建築企業農民工申請工傷康復治療還需提供《用工勞動合同》、《建築勞務工程分包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建設項目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憑證。
三、康復治療申請流程:1、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攜帶相關材料到廣州市梅東路28號梅花村大廈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服務大廳2樓8、9號窗提出申請。或者到廣州市社保保障各分局提出申請。2、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不受理的說明理由並一次性告知所需補正的全部材料。3、經參保地區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確認,工傷職工可以在簽訂的康復協議機構進行工傷康復。
四、補充說明:1、康復對象進行首次職業康復終結後一年內,不能再申請職業康復。2、所有治療期間工傷職工須在原單位正常參保繳費。
工傷住院如果已經用醫療保險進行報銷了一部分的話,餘下醫療保險未報銷的部分可以通過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之後,也是可以報銷的。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❸ 工傷不去康復醫院,可以直接申請鑒定嗎,鑒定
一般慣例是沒有進醫院治療是不會存在殘疾的,申請鑒定也是沒有意義的。但假定是進醫院治療了,沒有去康復醫院作康復治療,是不會影響勞動能力鑒定的。是否進醫院或康復醫院不是工傷鑒定的限制條件,但沒有醫療診斷或治療病歷無治進行工傷等級鑒定。
❹ 如何申請工傷康復
一、工傷康復申請條件:
1、已參加工傷保險且被認定為工傷,傷病情相對穩定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
2、已參加工傷保險且工傷醫療期滿後,經鑒定等級為1~10級,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
3、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的老工傷人員,所在單位仍參加工傷保險,其勞動功能障礙程度鑒定等級為1~10級,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
4、關閉、破產企業已移交社會化管理的工傷人員,其勞動功能障礙程度鑒定等級為1~10級,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5、未實行工傷統籌前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工傷保險統籌後參加工傷保險且尚未終結工傷保險關系,也沒有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職工和退休人員,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
6、對事業單位、法院、其他機關委託參照工傷保險有關標准對受傷人員是否具有康復價值的。
二、工傷康復申請資料:
1、《xx市工傷職工康復對象確認申請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已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有關住院資料;
4、《變更老工傷人員支付待遇方式通知書》(老工傷人員);
5、事業單位、法院、其他機關出具的委託書。
【備注】建築企業農民工申請工傷康復治療還需提供《用工勞動合同》、《建築勞務工程分包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建設項目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憑證。
三、康復治療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攜帶相關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
2、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不受理的說明理由並一次性告知所需補正的全部材料。
3、經參保地區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確認,工傷職工可以在簽訂的康復協議機構進行工傷康復。
四、補充說明:
1、康復對象進行首次職業康復終結後一年內,不能再申請職業康復。
2、所有治療期間工傷職工須在原單位正常參保繳費。
❺ 如何申請工傷康復治療
1.已經工傷傷殘等級評定的工傷職工原則上不再享受工傷康復治療。確需康復的工傷職工應憑工傷康復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康復評估量表申請工傷康復。
2.康復結束後,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該在辦理出院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向市勞動能力鑒定辦公室提交工傷等級復次鑒定申請;職工個人不主動申請的市工傷保險管理中心可申請復次鑒定。工傷職工不主動配合鑒定的市工傷生育管理中心停發相關待遇。
❻ 工傷康復後上班仍需康復需要向原單位提出申請嗎
不需要旳,他(用人單位)根本沒有這個權利,所謂旳他讓你出示《康復結束的報告》 是為了以後舊病復發推卸責任的依舊而已。
❼ 工傷康復的申請流程如何辦理
1.已經工傷傷殘等級評定的工傷職工原則上不再享受工傷康復治療。確需康復的工傷職工應憑工傷康復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康復評估量表申請工傷康復。
2.康復結束後,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該在辦理出院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向市勞動能力鑒定辦公室提交工傷等級復次鑒定申請;職工個人不主動申請的市工傷保險管理中心可申請復次鑒定。工傷職工不主動配合鑒定的市工傷生育管理中心停發相關待遇。
延伸閱讀:
哪些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工傷康復?
1.工傷醫療期未滿但傷病情相對穩定,經確認具有康復價值而需早期介入康復治療的康復對象;
2.被評定為五至十級傷殘等級的康復對象,可根據傷病情況進行康復檢查;其中,經康復機構確認具有康復價值的,應進行醫療康復;
3.被評定為傷殘等級,且具有醫療與護理依賴、心理障礙、智力和言語功能障礙,或傷殘後合並較嚴重的褥瘡、泌尿系反復感染情形的康復對象,應進行醫療康復或職業康復;
4.被評定為傷殘等級三至四級的康復對象,實施中期或短期康復治療;
5.被評定為一至二級殘疾,且出現嚴重合並症(如嚴重褥瘡久治不愈、嚴重泌尿系反復感染、時有呼吸困難等)的康復對象,由市工傷保險中心按規定指定到工傷康復機構以設立「家庭病床」方式實施康復治療或進行長期康復治療。
❽ 如何申請工傷康復確認程序有哪些
1.已經工傷傷殘等級評定的工傷職工原則上不再享受工傷康復治療。確需康復的工傷職工應憑工傷康復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康復評估量表申請工傷康復。
2.康復結束後,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該在辦理出院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向市勞動能力鑒定辦公室提交工傷等級復次鑒定申請;職工個人不主動申請的市工傷保險管理中心可申請復次鑒定。工傷職工不主動配合鑒定的市工傷生育管理中心停發相關待遇。
延伸閱讀:
哪些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工傷康復?
1.工傷醫療期未滿但傷病情相對穩定,經確認具有康復價值而需早期介入康復治療的康復對象;
2.被評定為五至十級傷殘等級的康復對象,可根據傷病情況進行康復檢查;其中,經康復機構確認具有康復價值的,應進行醫療康復;
3.被評定為傷殘等級,且具有醫療與護理依賴、心理障礙、智力和言語功能障礙,或傷殘後合並較嚴重的褥瘡、泌尿系反復感染情形的康復對象,應進行醫療康復或職業康復;
4.被評定為傷殘等級三至四級的康復對象,實施中期或短期康復治療;
5.被評定為一至二級殘疾,且出現嚴重合並症(如嚴重褥瘡久治不愈、嚴重泌尿系反復感染、時有呼吸困難等)的康復對象,由市工傷保險中心按規定指定到工傷康復機構以設立「家庭病床」方式實施康復治療或進行長期康復治療。
❾ 工傷康復需要什麼條件
一、工傷醫療費。申報工傷醫療費時需提供:1、醫療機構出具的明確傷害部位和傷害程度的診斷證明書原件;2、醫療費票據(紅、藍聯);門診提供病歷復印件、門診費用清單、處方底聯及相關檢查結果的復印件;住院提供首次病程、出院小結、住院期間檢查費用報告復印件、住院費用匯總明細。二、康復性治療費。 1、工傷職工申請醫療康復的程序:在工傷職工醫療康復前,用人單位應先到分中心辦理康復確認手續。並提供以下材料:⑴工傷醫療康復機構開出的《住院證》;⑵工傷醫療康復機構的康復評定、康復計劃、時間和預計費用;⑶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的醫療康復書面申請。 工傷醫療康復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個月。對於康復效果明確,需繼續康復治療的,三個月期滿應持醫療康復機構提供的前期康復評定結論和繼續康復方案重新辦理確認手續,重新開具《天津市工傷保險康復資格確認書》,醫療康復時間最長不超過停工留薪期。 2、申報康復性治療費時需提供醫療費票據(紅、藍聯)和費用明細清單。 三、輔助器具配置費。工傷職工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需配置輔助器具的,由用人單位持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鑒定確認表》原件到工傷保險科列印《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限額通知書》。工傷職工應根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配置項目到輔助器具協議配置機構配置,憑配置機構出具的正式發票到參保分中心申請支付。符合配置輔助器具項目和費用限額規定的,按實際發生金額予以支付。對超過費用限額標準的,超出部分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四、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或者停工留薪期內治癒,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存在傷殘等級或護理等級的,用人單位持《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表》原件、《工傷傷殘證》復印件及勞動能力鑒定收費票據到參保分中心辦理待遇核定手續。自勞動能力鑒定次月起支付相關待遇。 五、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一級至四級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用人單位持《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或其他死亡證明到參保分中心核定喪葬補助金。對於因工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職工在辦理工傷職工登記後核定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喪葬補助金。 用人單位申報供養親屬撫恤金時需填報《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支付審核名冊》,並提供以下材料: 1、供養親屬公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2、與工亡職工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如:戶口簿、勞保卡片、人事檔案記載材料的復印件等,如上述材料仍不能證明親屬關系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府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與工亡職工的親屬關系證明或公證材料; 3、城鎮戶口的供養親屬,需要提供街道辦事處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依靠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證明;農村戶口的供養親屬,需要提供鄉、鎮以上政府出具的依靠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證明。 4、供養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需提供《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表》原件; 5、孤寡老人、孤兒需提供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是否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但可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工傷職工重新就業後舊傷復發:已經領取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職工重新就業後舊傷復發的,用於工傷治療的費用超過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50%以上的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能否一次性領取,須辦理哪些手續?傷殘等級為1-4級的工傷職工,常住地不在本市的或農民工,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傷殘津貼。一次性領取傷殘津貼的,最高不超過15年。申請一次性領取傷殘津貼的,需提供工傷職工常住地不在本市的證明和本人一次性領取傷殘津貼的書面申請,一次性領取傷殘津貼後,工傷保險關系同時終止。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的撫恤金能否一次性領取,須辦理哪些手續?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需提供供養親屬本人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書面申請,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後,工傷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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