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賣家去不動產登記中心
⑴ 我要買房,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賣家的房產證資料,
首先,你個人是無法查詢到賣方的資料的。這是賣方的隱私資料,只有賣方房屋所有權登記人和諸如律師等身份的人才可以憑身份證明提出查詢申請。
如果你是買房的話,你有權向賣方提出查看相關房屋登記資料的要求,不過一般情況下你無須親自查看!因為房屋產權交易是大宗不動產交易,並不是每個交易人都很清楚交易程序從而能夠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所以房屋所有權交易程序中規定了交易需要公證這一個環節,而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在做公證時不但需要對買賣方雙的身份進行核實,而且還需要到房屋產權交易中心的檔案科進行該交易房屋的資料查詢,確保該套房屋真實有效可以合法交易。
當然,你如果不放心,完全可以提出跟隨公證人員或賣方到房屋產權交易中心檔案科一同查看該套房屋所有權的相關登記資料!這是你的權利。而房屋產權的原始資料包括:合同書、購房發票、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房屋平面圖、如果有貸款的話當然還有房屋所有權證、如果是拆遷房還有安置協議、補充協議、拆遷協議、結算清單等等。
⑵ 不動產證怎麼辦理
辦理不動產權證一種是可以委託相關辦理機構辦理,另一種就是親自去辦理,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一、初始登記:
1、購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內,將其房屋產權等級資料報送房管部門,由房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購房者可在入住三個月後向開發商咨詢初始登記情況,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自行查詢。
2、初始登記階段房管部門需要查看開發商的五證兩書。五證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兩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查看開發商的五證兩書是確保開發商買房手續完成、買房資格健全的手段。
二、填寫《房屋權登記申請表》:
購房者在確定初始登記完成後,主動到房屋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權登記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讓開發商簽字蓋章。提醒各位購房者,部分開發商手中有現成蓋好章的表格,購房者可以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並填寫。購房者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產權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咨詢,省去奔波之苦。
三、拿測繪圖(表):
不動產權登記部門要確定產權證上的房屋信息,測繪表是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購房者必須攜帶。如何取得測繪圖(表)呢?購房者需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更多內容請關注查查吧,購房者也可以攜帶個人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或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四、在開發商處領取辦證相關文件
辦證所需要的文件多而雜,購房者在填寫申請表的時候應該提前咨詢相關部門,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准備齊全。相關文件主要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需要開發商蓋章的地方也不能落下。
五、交公共維修金、契稅等費用:
公共維修基金是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代辦收取(部分城市),還有部分城市是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購房者尤其要注意:無論是小區代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重要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辦理產權證時間。
六、提交申請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蓋章的申請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契稅完稅或減憑證;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備齊以上申請材料後,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門遞交申請。
七、規定時間內領取房屋產權證:
購房者攜帶房屋管理部門的領取證書通知書,按照通知書上的時間領取不動產權證書。期間,需要繳納印花稅(貼花)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在繳納相應費用時,購房者要仔細核對不動產權證上的信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信息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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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不動產登記一般經過「申請→受理→審核→公示→登簿→發證」六個環節。
首先,符合登記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由戶主或戶主指定的委託人向鄉鎮(街道)提出書面登記申請。同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4、土地權屬來源材料;
5、竣工規劃核實和宅基地核實確認材料;
6、房屋符合規劃或建設的材料;
7、原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據了解,為減輕群眾負擔,目前農村宅基地和住房不動產登記免收登記費、土地權屬調查費及證書工本費。而村民申請辦證,也不涉及契稅繳納。
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與此同時,江蘇徐州和四川瀘州兩地頒發了全國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這標志著全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落地。
⑶ 辦理不動產登記證需要哪些手續
1、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的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
2、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3、領取測繪圖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領取相關文件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6、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7、照規定時間領取不動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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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必帶資料:
個人或者單位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時,需要按照規定提交齊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須攜帶的原件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
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等,需要攜帶原件驗證,留復印件辦理;
(3)不動產權屬證書,需要攜帶原件;
(4)契稅完稅或減免契稅憑證和增值稅等完稅證明,需攜帶原件;
(5)證明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的材料,包括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
拆遷安置產權調換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的材料;
(6)不動產測繪資料,包括宗地圖、房屋測繪報告、房屋平面圖、樓層分層分戶圖等有關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的證明材料;
(7)原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的,需提供土地出讓相關資料及土地出讓金繳納憑證;此外,還有其他必要材料。
⑷ 二手房過戶現在在不動產交易中心,一直不能辦,誰知道什麼時候能辦
是不是以為買到房過完戶房子就是你的了!其實不是住到房子你算萬無一失了!只有拿到「房本」那才是真正屬於你哦!那麼對於二手房交易的來說,過戶好之後需要多久能拿到房產證呢?
二手房辦理產權過戶環節:
第一步:簽約
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shzyqiyu88
第二步:核查
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第三步:交稅
買賣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目前主要包括: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契稅、印花稅、房屋交易管理費、產權登記費等。
⑸ 房產局和不動產登記中心有什麼區別
房屋產權登記以前歸房產局,現在是不動產登記,職能劃轉到不動產登記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歸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管。
⑹ 夫妻離婚後變賣房屋到不動產登記中心需要哪些證件
離婚(divorce)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按照中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⑺ 如何正確處理房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的關系
建議按以下模式處理:
一、房屋交易不動產登記機構一體化,即一個機構負責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黨政、人事管理直接隸屬市(縣)人民政府,房屋交易管理業務接受住建(房產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管,不動產登記業務接受國土部門的指導監管,按時完成住建(房產管理)和國土部門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機構分設者,房屋交易隸屬住建(房產管理)部門,不動產登記隸屬國土部門。兩個機構在一個辦事大廳,設立房屋交易不動產登記綜合服務窗口。
做到「一站式」服務。即群眾一次性申請,兩個機構所需資料一次性收齊,一次錄入(掃描)信息共享,然後分別審核,資料內部轉遞(分揀、建檔),一次性收費,一次性發放不動產權證,房屋交易申請資料和不動產登記申請資料分別歸檔。
三、只有做到房屋交易登記信息適時共享,才能降低房屋交易登記機構分設所帶來的風險
房屋交易登記機構已經分設且沒有在一個辦事大廳設立綜合性服務窗口的,為方便群眾辦事,防範交易登記風險,一定要做到房屋交易、不動產登記信息適時共享。
如果不能適時查閱住建(房產管理)部門的樓盤表,不能隨時查閱登記機構的登記簿,就不能確定房屋的權屬、抵押、限制狀況。
就有可能出現房屋重復買賣、重復抵押,將已抵押、查封的房產進行轉讓,不能上市交易或購買的房產被上市交易或購買,影響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造成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法律訴訟和國家賠償。
四、機構分設者,房屋面積管理和土地面積管理仍由房產、國土部門各司其職,互相配合
房屋面積管理仍由房產部門負責的理由如下:
1、中編辦文件規定房屋產權管理仍由住建部門負責,房屋面積是房屋產權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也是建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國土資發 〔2015〕90號兩部委文件已對該問題有明確界定;
2、房產部門有《房產測量規范》和政策法規,有專業的房產測繪隊伍;
3、為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減少房屋合同面積與實得面積糾紛,在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簽訂購房合同前要進行房屋面積預測算並記載樓盤表;
4、在房屋交易登記的前期工作環節確定房屋面積,且誰測繪誰負責,可有效防止因交易面積和登記面積差異引起的矛盾;
5、國土部門有土地測繪的政策法規和專業隊伍,房產測繪和土地測繪政策性、專業性非常強,暫時還不能兼容;
6、還沒有開始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市縣,在條件還不具備的情況下,不要盲目倉促「停舊發新」。
四、特別是要推行交易登記機構分設模式的地方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准備工作:
1、要劃清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的職責、責任界限;
2、要理清房屋轉讓、房屋抵押和不動產登記的流程、要件、檔案管理和銜接辦法;
3、不動產登記機構開發的辦公系統要能和房屋交易辦公系統相適應,易於數據信息對接、共享共用;
4、最好由政府出資對原房屋交易登記系統進行升級改造,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兩個部門在一個辦公系統上辦公,如果做不到,應搭建交易登記信息共享平台,兩個機構適時向共享平台傳輸交易登記信息,工作人員可適時到共享平台查閱所需信息;
5、先局部試點,總結經驗教訓,掌握規律,做好人員培訓和政策措施儲備後,再全面推開;
6、房屋交易和登記機構要通過協商溝通,共同研判研究疑難問題解決辦法,慎重選擇「停舊發新」的時間節點,防止二手房交易和抵押大面積滯壓現象的發生。
(7)房屋賣家去不動產登記中心擴展閱讀
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建立不動產信息登記管理平台,使不動產信息在相關部門之間互通共享,建立信息依法查詢系統,是規范不動產市場的治本之策。
長期以來,由於不動產信息資料過於分散,政府有關部門基於部門利益考慮,缺乏房地產信息共享的動力,再加上既得利益者的阻撓,地方政府受制於土地財政而消極應對。
致使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遲遲沒有進展,樓市調控政策因信息封閉,陷入盲人摸象的困境,難以發揮出應有的效力。
而在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管理之後,即可順利打破信息藩籬,摸清全國居民住房基本狀況,從而有利於辨識炒房者與剛需者,以區別對待並採取差異化調控措施。
目前,包括土地在內,不同城市間的不動產信息查詢並非完全通暢,這也致使一些監管政策在執行上不能實現預期效果,比如樓市限購政策,監管部門可以掌握購房者在本區域的房屋信息。
但對其外地房屋擁有情況的信息可能不能詳盡了解。這種不動產登記的分散管理,一方面造成交易的潛在風險,另一方面也會削弱行業監管力度。
⑻ 房管中心和不動產登記中心還傻傻分不清么
看自己的選擇了。不動產登記中心剛成立,有前景。待遇也相對較好,房管局的職能很多都被分割剖離了。房管局呢未來怎麼發展職能怎麼重新配置還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