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戶是去派出所還是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1. 怎麼在天津落戶
想要獲得本市戶口,必須先通過人才市場或者積分落戶的方式獲得天津市集體戶口,然後在天津市集體戶口(具備購買新房資質)的前提下購買新房,然後就具備了天津市本地戶口。
所以不能通過某一個房源的購買直接獲得天津市本市居民戶口。
那麼落成集體戶口除了滿足人才引進(35歲以下大學本科學歷),還有另一個方法——積分落戶。也就是顧客所說的通過買房子進一步能解決天津市戶口的問題。積分落戶其中的一個要求就是要購買天津市的房子進行加分(每個區域的加分不同),所以顧客需要買房子獲得積分進一步獲得集體戶口再通過房子落戶成本市居民戶口。
那麼現在根本問題是顧客需在天津市工作滿足兩年社保或納稅才能有資質買天津市的房源,這是一切的前提,所以建議顧客天津工作兩年並交納兩年社保或納稅。
綜上所述,基本邏輯:兩年社保或納稅------買天津市房源-----房子為其積分----達到一定分數獲得集體戶口-----辦理戶口手續獲得本市戶口
2. 天津市的戶口遷動還需到派出所嗎還是直接到戶口管理中心
親戚家現在遷不了了
你的戶口在哪裡,然後孩子隨你就可以了
3. 天津市內六區之間的戶口遷移怎麼辦理
天津市內戶口遷移須知:
1、受理單位
戶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務部門(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派出所)
2、受理條件
居民因搬遷或購房,在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濱海新區之間或兩區三縣之間遷移戶口,需在新住址立戶遷移的,手續齊全當場辦理。(遷移人需與落戶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關系、(外)孫子女)
3、應提交的材料
(1)遷移人《居民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產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遷移人年滿6周歲的,每人一張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免提交)。
(4)其他特殊情形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5、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遷移人非房主的,提供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意落戶書面證明材料,以及遷移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原始戶籍底檔、出生證、獨生子女證、職工履歷表等)。
(2)遷移人無法到場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遷移人本人簽名的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對戶內成員中含有親朋好友或非親屬整戶由原址遷移至新址落戶的,在房主和戶主出具同意接收證明的前提下,可予辦理遷移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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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工作人員戶籍管理: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駐津辦事處,其級別為廳局級的,准許進我市集體戶口20人;縣處級的准許進我市集體戶口15人。省轄市政府、地區行政公署駐津辦事處,准許進我市集體戶口5人。其他駐津辦事處,除因特殊情況,經市人民政府特批戶口指標外,一律向駐地公安機關申報暫住戶口。
(二)申報集體戶口,須憑我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辦事處的文件和市經協辦的證明,到市勞動、人事和公安部門辦理工作關系確認和落戶手續。
(三)凡經我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戶口指標,均為常住天津市集體戶口。該戶口一律落到駐津辦事處內。如駐津辦事處撤銷或職工調離,須將戶口遷出天津。
(四)不享受我市人民政府批准集體戶口指標的外地企事業單位駐津辦事處,凡在津投資、納稅或購置房產達到一定規模的,可根據我市有關藍印戶口管理暫行規定,申報藍印戶口。
第十五條經批准設立的外地駐津辦事處,可憑批准文件到有關部門辦理刻制公章、設立銀行帳戶、建房、購房、安裝電話等手續。
第十六條外地駐津辦事處工作人員的子女需在我市入托、上學的,經我市市或區、縣經協辦出具證明,並遵照我市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後,可就近在我市幼兒園、普通中小學借托、借讀至高中畢業。
第十七條外地駐津辦事處人員因公赴邊境地區,應持有關證件,經我市市或區、縣經協辦審核同意後,到公安機關辦理赴邊境手續。
第十八條外地駐津辦事處,均不得直接進行經營活動,但經派出機關同意,並按我市有關規定辦妥相應手續,可開展代理業務。如收取服務費,要持我市市或區、縣經協辦的證明,到我市財政部門備案,到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准,領取收費許可證,並按稅收法規照章納稅。
4. 天津市辦理戶口遷移,就是從這個街道遷到那個街道,去哪裡辦呀
當事人想轉移戶籍,需要先到落戶地區戶籍派出所提交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等證件材料申請辦理落戶手續,在取得落戶地區戶籍派出所審核通過之後,會給當事人開具准予遷入的准遷證。
然後當事人憑准遷證和上述證件材料,回到當事人目前戶籍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戶籍遷出手續,如果戶籍派出所同意當事人遷出戶籍,會注銷當事人的戶籍,當事人拿到戶籍資料,再回到落戶地區派出所辦理上戶口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5. 天津市和平區辦理戶口遷出,是要先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還是直接到和平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
如果是遷往外地,手裡先的有遷往地派出所出的接收證明,拿著接受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就可以。
如果遷到天津市其他區的話,直接去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就行
6. 遷戶口是去派出所還是去政務大廳
遷戶口是去派出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一條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6)天津落戶是去派出所還是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十二條戶口簿、冊、表格、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統一制定式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統籌印製。
公民領取戶口簿和遷移證應當繳納工本費。
第二十三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可以根據本條例的精神,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單行辦法。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7. 我想辦理天津人才引進落戶,請問相關的綜合服務中心有那幾個呢
根據天津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公布的津人〔2000〕19號文件關於人才引進落戶地的規定,天津市人才引進落戶條件主要有以下方面:【引進標准】下列人員經用人單位同意錄用或聘用,可予以引進:(一)本市企業引進的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或普通全日制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人員,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十八周歲以下子女在津落戶;(二)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的外省市人員(含「兩區三縣」到其他十三個區人員),年齡在三十五周歲以下,已在我市注冊企業工作並簽定正式勞動合同的,准予落戶;(三)已在我市注冊的企業工作並在津落戶滿三年,且具有自己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人員,可申報其配偶落戶;(四)對我市大專院校短缺專業,在我市公開招聘後仍不能滿足需求,需要聘用外地專科畢業生的,且該畢業生已在我市注冊企業工作滿二年,簽定五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戶。(五)經市人事局組織專家評估認定能帶入產生較高經濟效益的生產、科研項目的人員或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需要的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以及具有特殊才能的各類人員。(六)申報博士後入站戶口的人員,持天津市人才綜合服務中心發放的人才綠卡以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手續,可在津落戶。博士後入站本人可在津落戶。(七)留學回國人員申報本人、配偶及子女戶口,持天津市人才綜合服務中心發放的人才綠卡以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手續,可到天津市人才綜合服務中心公安窗口辦理落戶。(八)外省市生源(含兩區三縣生源)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兩區三縣中專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兩年內(畢業當年7月1日至後年7月1日)在我市就業的,可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者天津市人才綜合服務中心辦理落戶。(九)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我市有關人才引進政策受理的工作調動人員,持天津市人才綜合服務中心發放的人才綠卡以及市人社局開具的調令,可到天津市人才綜合服務中心公安窗口辦理落戶。(十)具有大學畢業學歷並具有高級技術職稱以及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外省市人員,與本市企、事業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請落戶。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一並申請配偶及兩名(含兩名)以下18周歲以下子女在住所處落戶。(十一)外省市生源本市高職院校畢業生,畢業兩年內(畢業當年7月1日至後年7月1日)在我市就業的,可在津落戶。畢業生申報在津落戶,由所在單位相關工作負責人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提交申報材料。(十二)外省市(包括國外、境外)單位或個人(含我市農業人口)在津投資興辦企業,在津上年度每納稅100萬元人民幣,可申報一名該企業職工在津登記戶口或農轉非;隨遷配偶和兩名(含兩名)以下18周歲以下子女可佔用同等額度在其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處登記戶口。引進人才的年齡除已有規定的外,一般應在45歲以下。其中,被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經國務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各類高級專家,年齡可適當放寬。
8. 天津市戶籍管理中心
肯定是不行了,遷出時很容易的,回來可就難上加難了。詳細的你還是自己致電
天津市公安局
戶籍管理處吧:23394772
天津市和平區唐山道30號
9. 關於「隨長兄,落戶天津」一事,是應該咨詢天津市公安局戶政處還是戶籍管理科周六、日有接待嗎
應該是不可以,我前幾天去把我妹妹的戶口遷到我房屋名下(我本人是戶主),但是戶籍管理中心的警官告訴我不可以,因為妹妹不是我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只包含:父母、配偶、子女。你可以到天津市公安局戶籍管理處(地址在天津市和平區唐山道28號,電話:022-23394772)再咨詢下,希望你能成功!
10. 上戶口去派出所還是政務大廳
第一、先要在醫院把寶寶的出生證明辦了,現在都是機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關的證件號是否都正確省的到了戶政中心因為號碼不對,產生其他的麻煩。
第二、寶寶的戶口可以隨爸爸一方或者媽媽一方,去給寶寶上戶口的時候一定要帶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准生證、還有寶寶的出生證明。
第三、帶齊這些東西就可以去戶政部門給寶寶上戶口了,現在新生兒都有自己的身份證號了,還有就是獨生子女光榮證。
新出生嬰兒的戶口,需要到父母某方所在的派出所辦理,需要攜帶父母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准生證和身份證以及復印件,每個地方不一樣,有的要上環有的不要的。有的要求上環,有的則不用。
以較為復雜的為例: 第一胎,先到婦幼保健站上環,拿到上環證,必須是婦幼保健站的,如果是在別的醫院上的環就再去婦幼保健站查一下環,然後去派出所,就說自己要給小孩上戶,他會給你一張紙,是男女雙方需要蓋章的證明。拿著這張紙和上(查)環證、准生證、雙方戶口本、結婚證、出生證去辦理准生證的辦事處計生辦,他會給你開一個新生兒上戶備查聯(鄉鎮是上戶證),派出所給的那張紙上要蓋男女雙方戶籍所在地辦事處計生辦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