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做傷殘鑒定中心去哪裡
Ⅰ 傷殘鑒定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手續或文件
首先,如果是不牽涉功能方面的鑒定,可以在出院後做,假如涉及肢體功能或者視力等情況,需要等3個月。第二,進行傷殘鑒定,如果是去公檢法系統的法醫鑒定機構,可以憑公檢法系統開具的鑒定委託書前往鑒定;如果是去社會鑒定機構鑒定,可以自己去。第三,傷殘鑒定,可以在公安局的法醫處進行鑒定,也可在法院委託的鑒定機構處鑒定。建議你到法院委託的鑒定機構鑒定,因為涉及到法院採信的問題。
Ⅱ 紹興市做勞動傷殘鑒定哪裡做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去做工傷認定,等你傷情穩定了,你拿著工傷認定再去以前辦工傷認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傷殘鑒定的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指定你去xx醫療機構去做傷殘鑒定的。
Ⅲ 被人打傷紹興哪裡可以做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被人打傷受傷可以到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可以鑒定的。
Ⅳ 紹興市工傷評殘醫療機構在哪
「工人工傷和職業病程度的傷殘鑒定標准(GB / T 16180-2006),骨折固定術,無功能障礙是9個初步的判斷,因此你傷害了最低額定9,但是否涉及功能障礙的程度,醫學界,並最終戰勝在工作能力的鑒定。
按以上的規定,暫停期滿的薪酬傷殘鑒定。當你問傷殘鑒定,「有補償嗎?這樣的情況,不應該採取治療後病情相對穩定的鋼或不具有傷殘等級的鑒定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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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去做工傷認定,等你傷情穩定了,你拿著工傷認定再去以前辦工傷認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傷殘鑒定的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指定你去XX醫療機構去做傷殘鑒定的。
Ⅵ 傷殘鑒定在哪裡做,需要什麼手續
做傷殘鑒定需要准備手持如下: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託書。
工傷人員的勞動能力鑒定,可以由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向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寫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二)工傷認定決定;
(三)醫療保險契約定點醫療機構診治工傷的有關資料。
(1)受傷者身份證;
(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門診病歷本;
(4)醫院住院病歷,包括住院病歷首頁,入院記錄,體格檢查表,專科檢查表,輔助檢查表,手術記錄單,出院記錄,X光、CT、MR、B超、心電圖等報告單,X光、CT、MR等所有片子等(以上病歷需到住院醫院醫務科或檔案室、病案室復印並蓋公章);
(5)鑒定機構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6)紹興做傷殘鑒定中心去哪裡擴展閱讀:
傷殘鑒定分兩種,一種是司法鑒定。一種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傷殘等級鑒定,二者分別針對不同的部門。
司法鑒定主要是針對公安或法院審理用。這一塊帶上相關病歷去,交錢就能做。
勞鑒委做出的傷殘等級鑒定主要針對工傷這一塊。
《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對工傷賠付做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到勞鑒委做傷殘等級鑒定的前提是拿到認定工傷決定書。
如果沒認定為工傷的話,一般是不受理傷殘等級鑒定的。
如果有認定工傷決定書的話,做傷殘等級鑒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原件)
因工傷殘等級鑒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欄需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並單獨附照片一張;
傷病情材料原件(復印件需到醫院加蓋公章確認),具體包括:入院急診病歷、住院病案、書面檢查報告、出院證、出院小結、病歷本、病情診斷證明書(申報前兩個月內開具);
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三份;
上述材料在規定的時限內交到發認定工傷決定書單位的傷殘等級簽定部門。一般是2個月內做出等級鑒定。
Ⅶ 紹興傷殘鑒定部門在那裡
傷殘鑒定,應該大型醫院都可以吧,你去第一醫院 就是人民醫院問問
Ⅷ 紹興哪裡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麼部門急急。。。謝謝各位了!
交通事故的人身傷殘鑒定,最好在起訴之後由法院指定專門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因為如果你訴前單方鑒定,很可能在開庭時被對方不認可。
Ⅸ 紹興市工傷鑒定部門在什麼位置
向紹興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工傷職工按紹興市勞鑒委安排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勞動能力初次鑒定、復查鑒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對初次鑒定或者復查鑒定結論不服提出的再次鑒定。
第十一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提前通知工傷職工進行鑒定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鑒定。對行動不便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組織專家上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組織勞動能力鑒定的工作人員應當對工傷職工的身份進行核實。
工傷職工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鑒定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同意,可以調整現場鑒定的時間,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相應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