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社保中心辦理工傷需要帶什麼
A. 去社保局辦理工傷保險需要什麼資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批准成立後就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初次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需准備該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復印件,單位法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該單位所有員工的勞務合同,身份證復印件。
資料備齊後到社保局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並繳納職工的工傷保險費。單位參保繳費後有人員變動及時將變動人員名單報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初次參保交費的次月新發生工傷的職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開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申請人超過了15日才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上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以超過時效為由不予受理。同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是不可訴的。
B. 工傷認定申請已通過要前往社保站辦理需帶什麼資料
提出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C. 拿工傷認定書去社保要准備哪些材料
工傷保險參保范圍:
凡在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決定參加工傷保險;
繳費比例:工傷保險基金的徵集比例應根據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和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頻率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按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徵集,標准為工資總額的0.3%至2.5%。
工傷辦理程序:
職工傷殘鑒定結論或工亡批復下達後,用人單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待遇申報撥付手續;
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核銷驗收單》連同醫療費原始發票、《工傷認可證》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殘廢證》、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批復、工傷(亡)之前12個月的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和繳費證明等一並上報;
屬交通事故的,須上報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屬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上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書;
工傷(亡)兼有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在民事賠償完後,填寫《職工工傷(亡)民事賠償情況表》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等有關文書復。
D. 去社保局辦理工傷保險需要什麼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批准成立後就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初次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需准備該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復印件,單位法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該單位所有員工的勞務合同,身份證復印件。資料備齊後到社保局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並繳納職工的工傷保險費。單位參保繳費後有人員變動及時將變動人員名單報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初次參保交費的次月新發生工傷的職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開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二、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包括中國境內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這些用人單位的全部職工或者僱工。1、各類企業包括國有企業、私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是指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僱傭勞動者為其從事個體生產經營的個體經濟組織。2、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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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去社保局辦理工傷需要帶哪些證件和資料如題 謝謝了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 三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 地點、 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還要身份證及復印件,兩個以上同班次員工書面證明。
求採納
F. 去社保局報工傷需要哪些資料
以赤峰市城鎮企業職工工傷報備為例。
工傷報備辦理需要的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認定工傷決定書;
3、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
4、赤峰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規定的其他證件和資料。
5、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6)去社保中心辦理工傷需要帶什麼擴展閱讀:
赤峰市醫療工傷保險辦理流程: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可通過電話、傳真、網路等方式及時向工傷保險科進行工傷事故備案,並根據事故發生經過和醫療救治情況,填寫《工傷事故備案表》。
2、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後,用人單位應及時到工傷保險科辦理工傷職工登記。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還需提供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其他死亡證明材料。
3、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傷殘等級或護理等級後,用人單位應辦理勞動能力鑒定登記。
4、 工傷保險科核查工傷職工的參保繳費情況,審核用人單位提供的證件與資料,核對工傷認定事實與事故備案是否相符,對符合相關條件的職工確認領取工傷待遇資格,進行工傷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赤峰市人民政府-城鎮企業職工工傷登記辦事指南
G. 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需要帶什麼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