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積金去哪個公積金管理中心
❶ 辦理公積金提取去哪裡辦
1、首先向你所在的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資料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2、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3、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核心辦轉賬,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在哪裡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應首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然後持相關的提取證明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該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3日內,根據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條件進行審批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❷ 公積金提取在哪裡辦理
住房公積金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首先向你所在的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資料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核心辦轉賬,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手續
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個人的真實身份證及其復印件,而且,需要根據支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同目的,分別提供不同的、相應的證明材料,之後需要到所在的單位領取並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注意要加蓋單位預留印鑒以保證有效性。
2、第二步,要拿著我們上邊所提到的證件、申請書和相應的證明材料,去職工當初公積金繳存開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
3、第三步,經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之後,確認你的情況是否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確定所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是真實並且合法的。
4、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話,就需要盡快申請補齊;假如你的申請條件符合、個人情況填寫正確,並且身份也屬實的話,公積金管理中心就會准許你的提取要求,並告知你到相應的銀行去辦理支付手續;假如你不具備申請條件的話,公積金管理中心也是會通知你的,並且還會在通知里告知你無法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具體原因。
5、一般情況下,在你提出申請支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求之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請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審核完成的,並且會把結果盡快通知給你。
6、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你的申請,並且通過審核的話,你需要提供指定銀行的個人儲蓄賬號。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之後就會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
7、當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完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手續之後,會把你所申請支取的金額劃入你所提供的賬戶中。而之後你只要自己到銀行,拿著銀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積金了。
❸ 住房公積金去哪個銀行提取
北京各招商銀行網點均可受理北京公積金聯名卡的公積金提取。提取手續,可由個人辦理或單位代辦,由單位代辦時,需將相關材料交由單位經辦人(具體所需材料建議聯系單位經辦人核實)。
一般情況下,管理中心將在提取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職工提取的資金劃入職工銀行結算賬戶。
❹ 想去提取公積金,但是市裡每個區都有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不是去哪一個管理中心都可以
是的。只要你是本市的公積金賬號,那麼在任意一個管理中心都可以辦理提取業務的。
❺ 公積金如何提取去哪裡提取
1.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a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購房合同及發票(看原件留復印件);
b離、退休:個人申請,單位證明,離、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c在職死亡:委託提取人身份證明,提取人單位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d自建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建房審批手續(准建證原件及復印件);
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有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f出境定居: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g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個人申請,單位證明。
2.公積金的使用方法。
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變業滿五年的;出國、出境定居的;戶口遷出本市、縣行政區域,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資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但需徵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的,應當憑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請,去管理核心辦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❻ 提取住房公積金是去銀行取還是管理中心取呢
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6)提取公積金去哪個公積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1.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2.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4.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7.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參考資料:岳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